问:自杀之人亦是前生注定否。其人在世并无作恶行为,因被逆境所迫致令自尽,死后亦有罪过与否。果就与平人同转轮乎或云自杀之人另有一界。然乎否乎。
范古农答:自杀之报,或系现业所招,不定是前生注定也。如无恶行但为境迫,则当系前业所致。若自杀者,心无怨愤,则死后受苦纵有较常鬼甚者,亦不致再造恶业,(即索命讨替之类)而报尽当另受生也。横死之鬼,自与常鬼稍异,故谓另有一界耳。然亦有因生前福业已熟,而死后即在人天道中受生者。非可以一概论也。
问:自杀之人亦是前生注定否。其人在世并无作恶行为,因被逆境所迫致令自尽,死后亦有罪过与否。果就与平人同转轮乎或云自杀之人另有一界。然乎否乎。
范古农答:自杀之报,或系现业所招,不定是前生注定也。如无恶行但为境迫,则当系前业所致。若自杀者,心无怨愤,则死后受苦纵有较常鬼甚者,亦不致再造恶业,(即索命讨替之类)而报尽当另受生也。横死之鬼,自与常鬼稍异,故谓另有一界耳。然亦有因生前福业已熟,而死后即在人天道中受生者。非可以一概论也。
有情生死,俱有四有,谓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生死之果报曰有。一、生有 于诸趣中结生之一刹那也。二、本有 生有与死有之间也。三、死有 最后之一刹那,居中有之前者也。四、中有 死后未至生有中间之所有也。..
欲海回狂云:识离此形躯,其名曰中阴。一入胞胎后,此相忽然隐。譬之暗中灯,灯灭还晦冥。六道十七相,智者宜观省。涅槃经云:临命终时,眷属哭泣。其人惶怖,不能自持。一生善恶,俱现目前。暖气尽后,过去五阴灭,现在中阴生。入胎之后,现在中阴灭,未来五阴生。譬如灯生暗灭,灯灭暗生,相续不断。..
又名一周忌,即人死后满一周年的忌日。
中阴七七(四十九日)之一。又作初七日、所愿忌、始善忌、哭添忌。即人死后最初七天之忌日。[诸回向清规卷四追忌名数之次第] p1
本溪和尚,因庞居士问:「丹霞打侍者,意在何所?」师曰:「大老翁见人长短在。」士曰:「为我与师同参,方敢借问。」师曰:「若恁么从头举来,共你商量。」士曰:「大老翁不可共你说人是非。」师曰:「念翁年老。」士曰:「罪过!罪过!」..
【五利使】即是五染污见。利使,是迷于‘理’之惑。利,指其性体猛利;使,有驱役之义,为诸惑的总称。五利使,乃指五种迷于‘理’而起之惑。即:一、有身见,不知吾身乃五蕴之假和合,而执著实有我身。二、边执见,执著我于死后断绝,或死后常住不灭等二种边见。三、邪见,谓实无四谛因果之理,抱持此..
【边见】五见之一,十随眠之一。五见之首为身见——即我见:有了我见,即计度我为死后常住不灭者,或计度我为死后断灭者,此即佛教所破斥的常见或断见。《成唯识论》曰:‘二边执见,谓即于彼随执断、常,障处中行,出离为业。’..
【无想果】指修无想定,死后升入无想天的一种果报。又作无想报。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之一。谓生无想天者,其心、心所悉灭,而呈无意识状态。外道谓此为真涅槃界,故于现世修无想定,死后则生于无想天。盖以无想定为因,感得一种非色非心的境界,使心、心所不生,此非色非心的境界,乃无想定的异熟果,..
【无嗔心所】此为心所有法中的十一善心所之一.逆境当前,不生恚恨之心,谓之无嗔。《成唯识论》曰:‘云何无嗔,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嗔恚,作善为业。’苦者三苦——苦苦、坏苦、行苦,苦具,即生苦之因。对于苦及生苦之因,不起嗔恚之心,于诸有情,常存慈愍,曰无嗔。见《成唯识论》卷六。..
【圣教相违难】这是‘唯识九难’的第三难。外人问曰:如果没有心外实有的色法,为什么世尊在《阿含经》中,说有六根、六尘的十二处的教呢?论主答:其实这六根、六尘,仍是依托内识所变现。世尊为了要破众生的我执,证得我空,故说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境内外处的教法。同时为遮除断见(外道计众生死后断灭..
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由于业缘的安排将去投胎,此时若其亲属为之修福,则可以转劣为胜而投生到善处去。
言语不诚实,欺骗他人,叫做妄语。于圣道中,未得言得,未证言证,或说我受天龙鬼神的供养等语,以诳愚人,以取利养,皆名大妄语,其罪很重,死后当入大地狱。
造杀、盗、淫、妄、酒五恶的人,生时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死后又堕三恶道,谓之五痛,其痛切身又如火烧,故喻之为五烧。无量寿经说:我今于此作佛,教化群生,令舍五恶,去五痛,离五烧。
1、四生之一。即变化而生,如诸天,地狱,及劫初的人类都是化生的。2、指人死后的中阴身,又名中有,它是化生的。
五阴又名五蕴,即色、受、想、行、识,它的作用炽盛,把人的真性盖覆了,使人迷惑颠倒,妄生分别执著,造作诸业,故人死后,复须再生,为人生八苦之一。
五无间业的简称,又名五逆罪,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谁要是犯了其中之一项,死后即堕入无间地狱,故名五无间业。
触犯佛所制戒的人有五种的罪过,即:害自身、为智者所呵、恶名流布、临终生悔、死堕恶道。
(行事)又名一回忌。死后满一年之忌日。儒家名小祥。
(名数)日天月天也。又一同生天,此天与其人生于同时者,二同名天,此天与其人同名字者。此二天常随逐其人而护之。见华严经六十。又梵天与帝释天也。
(杂名)人死后之四十九日也。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
(流派)外道十六宗之一。言人死后皆断灭七事也。
(杂语)依罪业而流转生死之劫量也。观无量寿经曰:称佛名故,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住其人前。
(名数)眼等五根与忧喜等五受,及男女意命四根也。仁王经下曰:复观十四根,所谓五情五受男女意命等,有无量罪过故。
(名数)外道十四难句,佛不答之。一、世界及我为常耶?二、世界及我为无常耶?三、世界及我为亦有常亦无常耶?四、世界及我为非有常非无常耶?五、世界及我为有边耶?六、世界及我为无边耶?七、世界及我为亦有边亦无边耶?八、世界及我为非有边非无边耶?九、死后有神去耶?十、死后无神去耶?十一、..
(行事)又曰三周忌,三周关,死后三年之忌日也。此日请僧设斋而祈追福。
(杂语)赞叹佛德之梵呗也。僧史略中曰:赞呗原始。案十诵律中,俱胝耳作三契声以赞佛,其人善呗易了解。
(仪式)谓人死后三日,请僧设斋食也。释氏要览下曰:北人亡至三日必斋僧,谓之见王斋。(由此斋见焰魔王可免罪之义)。
亦名:亡人物嘱授成否之相、亡僧物嘱授成否之相、亡五众物嘱授成否之相、嘱授亡物成否之相资持记释云:“生存属己,死后属僧。更有主者,即五德也。……十诵,六物不应者,佛制赏看病故。五分令作法者,恐僧不知故。”(事钞记卷三二·八·一六)..
【七断灭论】 p0060大毗婆沙论二百卷二十一页云:七断灭论者:一、作是念:此我、有色,麁四大种所造为性。死后断灭,毕竟无有。齐此,名为我正断灭。彼见此生受胎为初,死时为后;便作是念。我受胎时,本无而有。若至死位,有已还无。名善断灭。二、作是念:此我欲界天,死后断灭,毕竟无有。齐此名为..
【八无想论】 p0080大毗婆沙论二百卷六页云:八无想论者:谓有色等四,有边等四。有色等四者:一、执我有色,死后无想。谓彼执色为我,得无想定;及见他得彼定,生无想有情天。便作是念:我有色,死后无想。当生无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诸寻伺者,执色为我;见有风癎熟眠闷绝,苦受所切,似全无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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