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佛教经典中出现“孝名为戒,亦名制止”的宣言,你是否惊讶?这看似与印度佛教传统格格不入的论断,实则揭示了中国佛教一场静水流深的革命。2025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学愚教授在“新时代上海西林禅寺佛教中国化实践”学术研讨会上作《佛教孝道及其中国化探讨》主题演讲,深入剖析《梵纲经》等被疑为“伪经”的文本,以及法藏、宗密、契嵩等高僧大德的诠释,为我们展现了“孝即戒”理念如何成为中国佛教的独特烙印。理解这段“以佛通儒”的历程,不仅关乎历史真相,更对思考传统伦理的现代转化有着深刻启示。凤凰网佛教文化摘录部分观点如下:

香港中文大学学愚教授在“新时代上海西林禅寺佛教中国化实践”学术研讨会上作主题演讲

《梵纲经》有这样一段描述:“尔时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初结菩萨波罗提木叉: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

这段经文,在多个方面展示出与印度佛教传统不相符的色彩:一、随宜制戒、随方清淨,是佛陀制戒精神,佛于其成道后十二年,才开始结戒;二、在印度佛教中,皈依三宝要优先于孝顺父母。有关《梵纲经》真伪的讨论由来已久,学术界似倾向认为,这是公元五世纪时,在中国创造的“伪经”。不管怎样,“孝名为戒”理论,很有可能是佛教中国化产物,得到中国佛教界的信受和广泛宣传。随着《梵纲经》的流行,“孝即戒”成为中国佛教特色。

法藏法师《梵纲经菩萨戒本疏》解释道:“孝者,谓于上位起厚至心,念恩崇敬乐慕供养。顺者,捨离己见顺尊教命。于谁孝顺?略出三境。一、父母生育恩;二、师僧训导恩;三、三宝救护恩。然父母有二位,一现生父母,二过去父母,谓一切众生悉皆曾为所生父母。今由持戒,于父母渴诚敬养,令修善根,发菩提心,今世后世离苦得乐。又由发菩提心,持菩萨戒,救一切众生悉令成佛。是故二位父母,皆为孝顺。”戒即防非止恶,大乘佛教菩萨戒,更在不应作之基础上,提出应作层面。

菩萨发菩提心,救拔一切众生离苦;一切众生皆为父母,行菩萨道方名大孝、方是报恩。宗密在《佛说盂兰盆经疏》中,重申儒、佛皆以孝为本。他说:“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人神、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唯孝道矣。”宗密认为,佛教以孝为本,其依据则是“孝名为戒”的理念。他说:“经诠理智,律诠戒行;戒虽万行,以孝为宗。”戒杀是佛教戒律特色,“孝即戒”意指菩萨不但不杀生,还要慈悲护生、放生,这才是大孝。宗密列举了儒、佛孝道观之同异,突显佛教孝道戒杀护生的精神。

《在家要广集》由明代蕅益大师集辑、清陈熙愿居士增订。本集要在讨论居士和菩萨戒时,从“孝名为戒”和“戒名为孝”两个方面,重显佛教孝道实践。他说:“孝曰至道,其诚然乎。孝名为戒者,结而断之,直以孝名戒也。法苑云:戒即是孝。谓众生皆吾父母,不杀不盗,是即为孝,意正同此。然是戒名为孝,未是孝名为戒。”

蕅益大师认为,孝道自具戒义,“如孝顺父母,则下气怡声,言无犷逆,名口戒。定省周旋,事无拂逆,是名身戒。深爱终慕,心无乖逆,是名意戒。顺止恶义,恐辱其亲,名律仪戒。顺行善义,思显其亲,名善法戒。顺兼济义,拾椹回凶,捨肉悟主,锡类不匮,名摄生戒。”蕅益大师从身口意三个方面,以及《瑜伽菩萨戒》中的摄律仪戒、摄善法戒、和饶益一切有情戒等方面,强调孝即戒、戒即孝理念。

宋朝的契嵩法师努力会通儒佛,将佛教五戒等同于儒家五常。他说:“余昔以五戒十善,通儒之五常。”契嵩认为,五戒十善与五常,“异号而一体耳”,“名虽不同,实无二致”。在《孝论》中,他重申,戒是众善之本,孝是百善之先。“孝名为戒,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契嵩认为,五戒中具足孝道。“夫五戒有孝之蕴,而世俗不睹,忽之而未始谅也。故天下福不臻,而孝不劝也。……今夫天下欲福,不笃孝,笃孝不若修戒。”正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佛教“孝名为戒”理念,故很多人对佛教孝道产生误解,或造成“天下以儒为孝,而不以佛为孝”之印象。其实,契嵩认为,这是人们不甚了解佛教之孝。“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虽然其说不甚著明于天下。盖亦吾徒不能张之。而吾尝慨然甚愧。”孝是诸教共法,佛教以其独特方式尊重孝道,但天下鲜知,这是佛子之惭愧。因此,契嵩希望正本清源,重显佛教之孝,说明与儒不二之理。

契嵩努力在佛教中寻找儒家孝道,若如此,有人会问,既然儒佛孝道不二,那佛教为什麽还要重伸孝?“既孝矣!又何以加焉?”契嵩回答道,这种见解只见儒、而未见佛。“佛也,极焉,以儒守之,以佛广之﹔以儒人之,以佛神之,孝其至且大矣。”

佛教把孝道推向极致、神圣,故更伟大,是大善。契嵩并没有重申孝的佛教特色,而只是在肯定儒家之孝,并且强调,比起儒家弟子,佛子其实更能将孝道扩展至大孝,因为,书冩佛经、绘制佛僧、可以资其父母之冥,以正法劝化,则能助父母生天。

这样,佛教具足儒家之孝,而且扩展了儒家之孝;佛教之孝不但顺应人道,亦独尊天道、同乎天道。契嵩认为,佛陀为此树立了榜样,因为他在觉悟后回国“示父于道”,为其父奔丧,负棺趋葬;亦往生天界,“以其道谕其母氏”。

契嵩没有批评儒家之孝,只是强调,佛教可以将此孝扩大。“孝出于善,而人皆有善心,不以佛道广之,则为善不大,而为孝小也。”契嵩提出佛教的“纯孝”理念,他说:“天下之为孝者,吾圣人可纯孝者也。经曰:不如以三尊之教,度其一世二亲。”以佛法劝化现世父母,以戒杀来护持七世父母,不无故伤害一微物,这才是大孝。

同样地,孝以善为本,契嵩认为,佛教将孝道扩展至三世因果、乃至出世之道。“养不足以报父母,而圣人以德报之;德不足以达父母,而圣人以道达之。道也者非世之所谓道也,妙神明出死生,圣人之至道者也。德也者非世之所谓德也,备万善被幽被明,圣人之至德者也。”儒家孝道重在养、敬、顺、和礼;佛教不违此孝,故“佛子不遗其亲,必减其衣盂之资以养父母”;出家学道,道成而返,以道教化父母,这就是圣人的“略始而图终善行权也。”

也就是说,佛教于儒家孝道基础之上,更重视德、明、道,将孝道圣化。以出世之道来劝化父母,才是圣教至德。因此,契嵩认为,“圣人之法不顾乎世嗣。……故道虽在子而父母可以拜之。……见于母,母拜之。……不拜重节,母拜重礼。”契嵩认为,礼节固然重要,但道更重要,所以母拜子既是礼,但又不失于道。以出世理念为标准来观察孝,提昇了孝的道德地位。这样,佛教出家离世,虽是儒家极力反对,但契嵩认为,这正是佛教孝道之优胜性。

儒佛同孝,但其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佛教给予其神圣、超越意义,从三世轮迴,究脱离苦等方面来理解和观察孝道。佛子不但不违儒家之孝,而且行的是至道大孝。

僧人出家,正法离情,但并不遗弃亲人,而是爱所有父母。这样,佛教的孝道弥补了儒家孝道之不足,将“居丧三年”之实践赋与宗教意义。契嵩认为,佛子亦应如儒家所说的那样临丧亦哀。父母亡,子女哀,这是人之常情。世尊为父扶棺,目连丧母恸哭,世尊涅槃时,人天悲恸,这都是佛教临丧亦哀之表现。但是,佛教教导人们离欲清淨,明无常苦空之理,故教人临丧而弗哀,以达至安忍。

契嵩以僧人的身份,倡导孝道,一方面倡导儒佛一致,另一方面昌明佛教孝道。如此既不违背印度佛教,同时亦契应当时中国社会文化。契嵩说:“吾虽不贤,其为僧为人,亦可谓志在原教,而行在孝论。”所谓“原教”,并非指过去任何形式之佛教,而是根本佛教,即佛法。契嵩试图依佛法为根本,创立与儒家会通、但又超越儒教的孝道论。

契嵩、乃至历代高僧,努力会通儒佛,提倡“孝戒”理念,其主要方法是“以佛通儒”,有时甚至不惜“格义”佛教,其目的是为了契合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中国社会和文化。契嵩说:“儒佛者,圣人之教也。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乎治。儒者,圣人之大有为者也﹔佛者,圣人之大无为者也。有为者以治世,无为者以治心。……故治世者,非儒不可也;治出世,非佛亦不可也。”儒佛会通,利益治世出世间,完善天下大治。

正如契嵩在上仁宗皇帝书云:“愿垂天下,使儒者儒之,佛者佛之,各以其法,赞陛下之化治。”佛教以另类形式来协助治化,呈现自己的价值。

这样,佛教孝道重在出世之实践,把孝敬现世父母扩大至慈悲三世父母,无害一切众生;以正法劝化、教导他们,最终脱离生死轮迴。

佛教初传中国时,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早已高度发展,与社会政治紧密结合,成为中国文化主流。佛教一方面积极进行自我格义,另一方面又努力保持自己的特色。

到了两宋之际,儒学复兴,大举辟佛。佛教界强化自我审查,不惜放低自己,以佛注儒,重申儒佛合一。契嵩等人从儒家孝道观出发,或以此为根本,对应提出佛教孝道理念和实践,创造性地诠释“孝名为戒”理念。在此叙述过程中,虽然他们没有大张旗鼓地宣扬佛教与儒家之不同孝道观,但是他们没有忘失佛教孝道根本及其特色—相互性—义务和责任互益、报恩性—相向平等、三世性—慈护一切众生、和出世性—佛法劝化。如何充分发扬佛教孝道特色,重新诠释现代孝道观,规范人们在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世界中关係,履行此关係中的相互责任,这将是佛教孝道中国化的现代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