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界十二处,于心境开合,各有不同。若详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蕴是也。观于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蕴。蕴者旧译作阴,又作众。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皆云数多积集,显有为法之自性也。有为法之作用,无纯一之法。或同类,或异类,必由数多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概而言之,谓阴或蕴。

一、色蕴 总该五根五境等之有形物质,谓之色蕴。色者,质碍之义,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者,有形质之互起障碍是也。变坏者,转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此由五根五境等之极微所成物之总名。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名色者,以有质碍义与示现义之两义,色之义转为胜故也。色蕴者,谓眼耳鼻舌诸根和合积聚也。

 一、五根 谓眼、耳、鼻、舌、身根。

 二、五境 谓色、声、香、味、触境。

  一、色境 谓显色、形色二种,或总说有二十种。

   一、显色 谓青、黄、赤、白等四种。

   二、形色 谓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

   三、总说 谓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云、烟、尘、雾、影、光、明、暗(或空)、等二十种。

  二、声境 谓可意、不可意之二。此二复各差别有四,共为八种。

   一、有执受无执受 言手等所发音声,风林河等所发音声,前者谓有执受,后者谓无执受。

   二、有情名非有情名 言有情名者谓语表业,余声则是非有情名。

  三、香境 香谓好香、恶香、平等香等三种。

  四、味境 味谓甘、酸、碱、辛、苦、淡等六种。

  五、触境 触谓四大种地、水、火、风及滑、涩、重、轻、冷、饥、渴等十一种。

 三、无表色 无表谓无形表,谓乱心、无心、随流、净、不净等。乱心者,谓此余心。无心者,谓入无想及灭尽定等,言显示不乱。有心相似相续,说名随流。善与不善,名净不净。

二、受蕴 对境领纳事物,为心之作用。谓三领纳随触,即乐及苦、不苦不乐。此复分别,成六受身。谓眼触所生受,乃至意触所生受。

三、想蕴 对境想像事物,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义,谓意识与六尘相应,而成六想,和合积聚也。又谓能取像为体,即能执取青黄长短男女怨亲苦乐等相,此复分别,成六想身,应如受说。

四、行蕴 对其他之境,关贪嗔等之善恶,为一切心之作用。即除色受想识,余一切行,名为行蕴。行者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内心涉境,说名为行;又有为法之因缘集起,迁流于三世,亦曰行。造作有为法之因缘而迁流于三世,谓之行蕴。

五、识蕴 对境了别、识知事物,为心之本体。谓各各了别彼彼境界,总取境相,故名识蕴。盖识者心之异名,为了别之义,对心境而了别曰识。心王有种种差别,集于一所,则曰识蕴。

    ┌一、五根眼、耳、鼻、舌、身之五

    │        ┌一、显色四  谓青、黄、赤、白等

    │        │二、形色八  谓长、短、方、圆、

    │        │       高、下、正、不正等

    │    ┌一、色┤三、总说二十 谓青、黄、赤、白、

    │    │   │       长、短、方、圆、高

    │    │   │       、下、正、不正、云

    │    │   │       、烟、尘、雾、影、

┌一、色┤    │   └       光、明、暗(或空)等

│   │二、五境┤   ┌一、可意四 ┐

│   │    │二、声┤      ├有执受─无执受─有情名┐

│   │    │   └二、不可意四┘ ┌─────────┘

│   │    │            └非有情名之八

│   │    │三、香有三  谓好、恶、平等、等

│   │    │四、味有六  谓甘、酸、碱、辛、苦、淡等

五蕴┤   │    └五、触有十一 谓地、水、风、火、滑、涩、重、

│   │            轻、冷、饥、渴等

│   └三、无表色  乱心、无心、随流、净、不净等

│   ┌三受乐、苦、不苦不乐之三领纳

│二、受┤

│   └六受身六根触所生受之六随触

│三、想六想身意识与六尘相应之六想

│四、行一切心之善恶作用除余四蕴外一切行

└五、识意、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七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