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一如

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其性皆空,没有差别。

了因

二因之一,即以智慧去透视事物的原理,如灯照物,了了可见。

二边

1、指常断二边见。无常误认为有常是常见;非灭误认为断灭是断见。2、有边和无边。边是边际的意思。世间一切的事物,必假众缘和合而生,无有自性,虽无自性,但不能说是无,是名有边;又世间一切..

二观

事观和理观。事观是观察一切因缘生的事相;理观是观察一切事物不生不灭的理性。

二因

1、生因和了因。生因是能够产生果实的因种,如谷麦等种子是;了因是以智慧去透视事物的原理,如灯照物,了了可见。2、正因和缘因。正因是正主的因;缘因是助缘的因。..

十如是

天台宗说一切法,皆是真如实相,或名为如,或称如是。十法界中,一、外现的形相,名如是相,二、本具的性质,名如是性,三、个物的实体,名如是体,四、由体所生的力用,名如是力,五、所生的作..

恶缘

【恶缘】恶缘者,指诱我为恶事的外界事物,是谓恶缘。

能诠所诠

【能诠所诠】诠为诠显经典、事物之文句,能显义理者称为能诠,所显义理称为所诠。

【界】意谓事物之间的区别,也可以解释为产生其他事物的原因。例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而产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合称为..

显境名言

【显境名言】唯识宗之教义。以名、句、文等诠表事物之义理,称为表义名言;而七转识之心、心所能识别对象,正如名言能彰显事物之义理,故称显境名言。..

名寻思观

【名寻思观】为唯识宗修行,第二加行位所修的四种观法之一。名者一切事物的名称,在事物名称上去推求观察,则知所谓名者,不过是假名施设,即‘谓于相上有所增语’,然名者实之宾,僧肇法师曰:..

【生】生有多种解释,略举三例如下:一、为十二缘起的第十一支,又称生支。二、为生、住、异、灭四相之一,即生相。三、为五位百法中的第四位法,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之一。指色心诸法,本无今有’..

四寻思观

【四寻思观】此是唯识修行五位中、加行位所修的观法。四寻思观,是名、义、自性、差别四种。名是能诠的名言,义是所诠的义理,自性是名和义的体性,差别是体性上种类的差别。此四观是一、名寻思..

五法

【五法】又称五事。《入楞伽经》卷七所载,相、名、分别、正智、如如称为五法。在唯识学上,‘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都是最重要的名词。此五者的意义是:一、相:相者事物的相状,森罗万有..

六相

六相是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这六相是华严宗重要教义之一。这种教义的特点,表达了一切事物,圆通无碍、互涉互入。它说明了一切矛盾对立着的事物彼此联系而又互相制约。这六相既..

八识

八识,即第八阿赖耶识。末那为我执,阿赖耶即末那识所执以为我者也。其识为藏,谓能藏一切法,世俗所云神识性灵,皆指此耳。译曰藏,以含藏一切诸法之种子故。是为有漏无漏一切有为法之根本,恒..

恶缘

恶缘者,谓诱我为恶事之外界事物,是谓恶缘。

一分

因明用语。与“全分”对称。指一名相或事物之部分,或指多种名相之中的部分名相或事物。(参阅“全分一分”2190) p20

智(jnana)

zhi佛教术语。音译若那、阇那。指人们普遍具有的辨认事物、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或认识。也称智慧,但佛教认为智与慧有区别。按《大乘义章》卷九的解释:言智慧者,照见名智,解了称慧,此二各别..

三谛(tri-satyas)

Sandi即空谛、假谛、中道谛。佛教天台宗所立的谛理。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因缘而生,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叫做空谛;一切事物其中虽无永恒不变的实体,却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谛;这些都不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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