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教是宗教健康传承的根基,亦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路径。自古以来,中国佛教高僧以戒为师、以德为本,将从严治教的精神融入修行与弘法之中,为后世树立了光辉典范。本性法师编撰的《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文稿,从浩瀚典籍中提炼36种精神品质,每一种精神品质以4位高僧事迹及5句儒释道名言,以古鉴今。以下内容选自《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建章立制”篇章。

(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

(2)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韩非子》

(3)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吕氏春秋》

(4)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

(5)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

道安法师:中国首位制定僧团制度的高僧

东晋时期的道安法师是中国首位制定僧团制度的高僧。

印度佛教僧人是托钵乞食的游化生活,传入到中国后,则因区域、气候、风俗和习惯等不同,佛教在中国渐渐形成了定居的僧团生活。

据《高僧传》《出三藏记集》等记载,当时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随着僧团人数日多,也出现了混乱情况,当时出家为僧,无有皈依、受戒,仅仅剃除须发、着缦衣,所做法事也跟民间的祭祀差不多。没有如法的戒律与完善的规约,僧人形象如俗,也有的懈怠放逸,僧团难免遭到社会的质疑和指责,危害了僧团的声誉,损害了佛教的形象。僧团的规范和管理必须要有合适的组织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僧尼言行,道安法师秉佛陀遗教,结合戒律精神,制定了一系列规式,开中国佛教建章立制之先河。其中《僧尼规范》,明确了僧人的行为准则和寺院的管理方式,为后来的佛教制度奠定了基础。

《僧尼轨范》包括:1)行香、定座、诵经、上讲之法,规范了讲经的流程和仪式,以庄严道场、摄受身心。2)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对日常修行、饮食的时间和唱念等作出规定,让僧众在生活中时刻保持正念,不堕入懈怠放逸。3)布萨、差使、悔过法,明确了忏悔罪过、修行戒律的方式,以戒律改造身心,忏悔发露过失,和合共住、清净修持。

这些规式为后世僧团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僧人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具足威仪,树立僧团在社会中的地位,消除世人对佛教僧团的顾虑,对佛教在中国扎根、弘扬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百丈怀海禅师:禅宗寺院制度中国化的集大成者

江西百丈山百丈寺百丈怀海禅师像(图片来源:凤凰网佛教文化 摄影:王子轩)

据《宋高僧传》《景德传灯录》等记载,唐代百丈怀海禅师,是中国禅宗寺院组织建设、管理制度之中国化的完成者。中国禅宗史上有“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之说,百丈怀海禅师为适应禅宗修行和传法的需要,制订了《百丈清规》,对禅宗寺院的管理和禅僧的修行生活仪规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百丈怀海禅师的时代是唐朝由盛转衰之时,当时,禅宗的发展遇到瓶颈。禅僧日增,却无独立的禅院,与律寺杂居,诸多不便。同时当时国家政权对佛教采取了许多限制措施,僧众面临如何适应社会变动求生存的问题,有些宗派如法相宗、华严宗等,因不适应社会变动等问题而迅速没落,百丈怀海禅师针对当时禅僧聚居生活的实际情况,在大小乘律中“博约折中,设于制范”,制定了《百丈清规》。《百丈清规》清规提倡僧团内部平等,对禅院的建筑体系、职务设置、禅习制度、僧侣管理、物资来源、行止威仪等进行严格规范。

例如,规定“凡具道眼有可尊之德者,号曰长老”,寺院主持教化者居方丈,确立了寺院的领导核心。还规定不立佛堂,只立法堂,以表佛法为佛祖亲嘱传授,当以为尊。

在生活方面,学众不论多少,都按照资历安排,具有日常的言行威仪。大众早晚都要集合,长老上堂升坐,研讨佛法,体现依法而住。并设置十职事,将各项事务分为10类,各有首领一人,各司其职,明确了寺院的分工管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僧人,维那可进行检举,按轻重情况予以处分等等。

百丈怀海禅师所创立的丛林生活制度和清规,对中国禅宗的发展有极为深刻的影响。禅宗一脉能法筵广播,经久绵延,正是由于怀海禅师的智慧和远见。

圆瑛法师:近现代佛教组织的积极倡导者和卓越领导者

圆瑛大师(图片来源:福州开元寺)

据《圆瑛法师年谱》记载,圆瑛法师是我国近现代佛教组织的积极倡导者和卓越领导者,解放前,他组织创建了中国佛教会,蝉联七届会长(主席)。解放后,又推动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被选为第一任会长。他一生团结全国佛教徒,率领全国性佛教团体,对内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对外弘法利生,维护世界和平。

在晚清和民国初期,佛教内部非常松散、混乱,没有相应的全国性团体组织和适应当时的管理制度,教规废弛,佛教日益走向衰微。

圆瑛法师曾在中国佛教会的公告中指出,当前我国佛教界缺乏杰出人才,也缺少普及的教育,戒律松懈,宗风不兴。如今外界的挑战,也正是对我们佛教的深刻警醒。希望各位能警觉醒悟,积极行动起来。在持戒修行、度化众生、整肃清规,以及兴办佛教学校、开展慈善事业等重要方面,无论是共同组织,还是各自努力,都应认真规划、力求推进。

他还强调,希望全国同仁都能认清时代潮流,团结一致,共同推进佛教事业。对内要培养僧才、整肃教规。

圆瑛法师积极推动僧制整理,完善教规,兴办僧伽教育,组织佛教救灾服务团,并制定颁布了《整理僧伽》《剃度、传戒》《僧教育组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他还在浙江发起成立“浙江省整理佛教教规委员会”,并当选为主席。在《佛学半月刊》上,他撰文指出,法门衰微,僧规废弛,常受世人批评,佛教界对整肃教规的工作,刻不容缓。

1937年,圆瑛法师主编的《佛教法令汇编》出版。他在相关公告中写道,佛教屡遭挫折,主要是两方面:一是佛教教规的衰落,二是多数教徒知识不足,对佛教法令和组织了解不够。再次强调建章立制的重要意义。

虚云老和尚:中国近代佛教史上的重要高僧

虚云老和尚(图片来源:云门寺)

虚云老和尚是中国近代佛教史上的重要高僧,一生致力于禅宗复兴、祖庭重建与僧团建设。他在主持各大寺院期间,结合时代背景与僧团实际需求,制定并革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其中以堂口规约和法事仪规影响最大。

据《虚云和尚法汇》《虚云和尚仪轨汇编》《虚云老和尚年谱》等记载,清末民初,佛教寺院因长期战乱、社会动荡,普遍存在管理松散、不守规章的问题。虚云老和尚住锡鼓山、南华、云居等寺院时,深感 “丛林衰微,首在规矩不严”,遂参考古代《百丈清规》及后来金山、高旻等寺的规制,结合现代僧团生活实际,重新订立堂口规约(即寺院各部门的管理制度),以整顿道风、规范僧众行为。

虚云老和尚针对寺院各个堂口的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大约十余种规约。如:《云栖寺万年簿记》《常住规约》《教习学生规约》《重整鼓山规约》《客堂规约》《云水堂规约》《禅堂规约》《戒堂规约》《爱道堂共住规约》《衣钵寮规约》《库房规约》《大寮规约》《浴室规则》《农场组织简章》《学戒堂规约》等,对不同的僧职人员提出了不同的制度化要求,一方面适应了时代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也维护僧团六和,保障严持僧戒、防护讥嫌。这些不仅是当时,也是后来管理寺院、安居僧众的重要参照规章。

虚云老和尚还针对当时一些地方的出家人不懂法事仪规之现状,对丛林中各种法务活动的仪规,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用于指导大众的修行。这些仪规包括《钟板堂当值规约》《引礼寮仪式》《告香仪规》《初坛戒范》《禅堂法器规矩(坐香规约)》《传戒仪规》《戒期启谏榜式》等。这些法事仪规得到了当时僧界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