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所依止之三宝

信三宝者:一、信佛 信佛为大导师,堪作依止,不信其余邪师。二、信法 信法可依之修行,不信其余邪法。三、信僧 信僧可为同行师友,不信其余外道邪众。..

循末以推本

一切惑业,若逆溯其源,无不归纳于无明。盖一切惑业,因果循环,不外惑业苦三道。苦由业,业由惑,惑由苦,苦又由业。反之惑生业,业生苦,苦又生惑,惑又生业,如是三道循环无端,然总不外于着..

循本以析末

反之由无明而顺推之,则无不是由无明演绎而成一切烦恼。盖由无明故,所以成迷。由有迷故,所以成着。由有着故,见有内我,生起我执、我相、我见。见有外境,生起三毒,烦恼障、二惑、四住地等,..

我执

一切烦恼,皆由有我而起。若无我者,则一切皆无。因见有我,故曰我见。因有我相,故曰我相。执为有我,故曰我执。一、我见 亦曰人见,又曰身见,又曰人我见。五蕴假和合之身心,以为有常一之义..

三烦恼障

三烦恼毒,能为一切障故,又云三烦恼障。烦恼者,即惑也。惑者,迷妄之心,迷于所对之境,而颠倒事理之谓,为贪嗔等之总名。以贪欲嗔恚愚痴等之诸惑,烦心恼身,是名烦恼。言障者,谓昏烦之法,..

二惑

一切烦恼,由其生起之相上说,分为二惑。一、见惑 谓意根对法尘,非理筹度,起诸邪见。如外道之计断计常,乃至有无等见,是名见惑。二、思惑 谓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尘,贪爱染着,..

四住地

众生烦恼,以所住地分之,有四住地,略称四住,即三界见思之烦恼也。一、见一切住地 三界一切之见惑。二、欲爱住地 欲界一切之思惑。三、色爱住地 色界一切之思惑。四、有爱住地 无色界一切之思..

十八界

一切众生,内外心境根尘,可以十八界括之。十八界者,谓合六根、六尘、六识以言,谓之十八界。界者各成界限也。六根为内界,六尘为外界,六识为中界。眼根色尘,内外相对,于其中间,生于眼识,..

十二处

十二处者,谓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十二处也。亦名十二入。即合六根六尘以言,谓之十二处。处者方所也,所依之义也。言根在内,尘在外,眼唯对色,耳唯对声等,各有所..

六入

六入之义,前条已叙,兹总明之。六根或六尘,皆谓六入。但分别言,六根为内六入,六尘为外六入也。

五蕴

十八界十二处,于心境开合,各有不同。若详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蕴是也。观于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蕴。蕴者旧译作阴,又作众。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皆云数多积集,显有为法之自性也。..

名色

名色者,五蕴之总名。受想行识之四蕴曰名,色之一蕴曰色。受等之四蕴,皆为心识之法,无形体可见,仅可知其名,故谓之名。色之一蕴,为极微所成,有质碍之物体,是谓之色。..

七十五法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

蕴等三科相摄

蕴等三科开合不同,实乃相摄。一、五蕴中色蕴之五根五境,即十二处中之十处,十八界中之十界。二、五蕴中受想行三蕴,及色蕴中之无表色,与三种无为(三无为见后文),即十二处之法处,十八界之..

心意识

一切诸法,心为之王。心有多名,义异体一,故宜得解,如心、意、识三者是也。一、心 心之义云何,如论中言,集起故名心。二、意 意之义云何,如论中言,思量故名意。三、识 识之义云何,如论中..

三性

一切心法,分别有三种性,谓善性、恶性、无记性。一、善性 与一切善法相应曰善性。二、恶性 与一切恶法相应曰恶性。三、无记性 不记善,不记恶,故谓之无记性。又分为二: 一、有覆无记 为惑障..

缘起

缘者由藉之义。谓依他而所藉者,起者生起之义。缘起者,有事之起始,及事物之待缘而起二义。一切有为法等,皆从缘而起,故曰缘起。此起与生之义略同,故或曰缘生,言由缘而生也。但缘起由因立名..

生灭(二)

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一、生 相续初名生 本无今有生二、住 住异前后别 相续随转..

因缘(二)

一切有为,即是生灭。然能见生者,方能知灭。是故欲知生灭,尤应知生。一切生相,生所生时,不离因缘和合。何法说为因缘?即六因四缘,说为因缘。因者能生,缘者助生,一切有为之生法,不出此六..

六因

六因者,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一、能作因 一切有为,唯除自体,以一切法为能作因,由彼生时,无障住故。二、俱有因 谓心王与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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