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非遗研究和非遗运动中,尽管不少非遗项目都与佛教有关,亦有不少寺院和法师成为保护单位和传承人。但在相关学术研究中,佛教寺院与非遗仍是鲜有涉及的议题。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岳永逸、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高鹏程所撰《人间佛教的社会化:非遗运动中的寺院》一文,通过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深入的田野调查,揭示了“人间佛教”思想如何在非遗运动中转换为社会实践。觉悟号节选论文部分内容,一起来看:

立足佛教内部视角,或许能够更好理解寺院参与非遗运动的动因。一直以来,对于哲学、宗教学等学科而言,无论基于历史文献的梳理、经典文本的考察,还是探寻思想史脉络的演变,人间佛教一直有着研究的价值。

从思想角度而言,人间佛教面临着潜在的危机与风险。清代学者颜元(1635-1704)实现了从“抛却朱学”到“改由习礼”的转变。然而,对追求温饱的普通民众而言,这种转变却并无差别。这使得颜元在民间传说中的形象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而非光鲜亮丽的学者。

人间佛教有着类似的遭遇,无论学者对人间佛教思想的阐述如何丰富、见解如何创新,如不将其通过实践落实,归根到底也仅仅是一场僧众内部及部分学者的自我启蒙与革新。

作为承续传统、回应现代所出现的人间佛教,不仅仅是一种哲学层面的思潮转变,更应该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实践。

对普通民众而言,无论佛教的指向是彼岸还是人间、关注的是人亦或其他,佛教都难逃其扎根中国最重要、最原初的社会责任——消灾祈福。因此,为了突破这种困境,太虚曾直言,要“以佛法的大雄大力大无畏的精神来办理世间一切事情”,积极地践行人间佛教,以达成促进社会进步、利益他人的目的。

或许得益于太虚等人的高素养,他们所提倡的人间佛教实践方式,大多呈现出一种文化面向,如开办佛学院、讲经会、图书馆、居士林,创办刻经处、出版社、佛教期刊、报纸等。这种重视文教的特点在现代的人间佛教实践中也较为明显。对此,圣凯认为:在人间佛教的实践逻辑中,佛教必须转化其宗教组织的神圣性特质,以一种社会接受的组织形式出现,如此才能从寺院中走出,与其他群体、组织进行平等互惠的沟通。

因此,人间佛教在社会化过程中,一直致力于慈善、文化、教育等非营利领域的事业,这既符合其神圣性与超越性的特质,也符合国家的政治期待与社会法律。

时至今日,人间佛教不仅是大多数寺院推崇的理念,还是佛教中国化进程中的新要求与新期待,更是佛教立足社会实践的指引式大纲。

在周越看来,当代中国,做宗教方式的多元,不仅有传统意义上的宗教仪式,还包括围绕宗教仪式而在外围展开的建庙、植树、慈善、助学、社交等多种方式。

人间佛教同样如此。在“众善奉行,诸恶莫作”的口号下,日常生活中的任何善举都可能成为修行的一种实践,诸如金钱供养、花果供养、诵经忏悔、慈善活动、为出家众提供各种方便、转发相关的微信推送等。即使是斫琴,也是另一种面向上对声音和身体的控制,与传统的禅修有着类似的逻辑,因此能够成为修行的方便法门。

作为佛教信众的居士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在现代化、网络化的都市社会中,居士团体明显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形态,除了传统的寺院活动之外,还包括读书会、禅修组、放生、气功、瑜伽、国学、养生等不同内容。事实上,人间佛教积极入世的企图,是个体与社会性共同的需要,二者缺一不可。倘若缺少一种社会指向性,其精神解放也仅仅只是局部的。在这样的逻辑下,宗教类非遗的申报与保护也成为一种具有社会性的修行方式。

在早期,“寺院”并非当下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而是官署名称,后来寺院才逐渐成为佛教僧众修行、生活的空间。易言之,在汉语语境中,作为一个社会空间,寺院本身就呈现出神圣与世俗交融的复杂性。

除此之外,寺院还是佛教思想与本土文化的互动空间、政治与社会权力的交换空间、社会休闲与生活的净化空间、凝聚文化共识的礼仪和社会空间以及彰显人间佛教实践的现实空间。无论人间佛教实践的需要,还是国家对于寺院发展的各方面期待,抑或非遗运动中对于活态化传承、以人为本等的要求,参与非遗的申报、保护与传承,是寺院秉持人间佛教在非盈利领域发展的最优解。

也正是因为人间佛教的文化性面向,决定了其在非遗运动中存在必然性和主动性。

2020年,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中第六条(九)规定:“开展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023年,江苏省佛教协会第七次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佛教协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三)规定:“开展形式多样的讲经交流活动,编印流通佛教书刊,做好文物古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此外,人间佛教所具有的现代性,在一定程度上令其远离了传统“民间佛教”中经常出现的巫术与仪式。这种理性化色彩与现代教育、文化建设等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在当前中国宗教实践中,非遗的火热程度并非均质的。相比道教非遗有待认知的巨大空间,佛教类非遗呈现出不同的面目。这与人间佛教思想密切相关。

不可否认,参与到非遗运动中的寺院,不仅满足了其对人间佛教自身价值的转变,实现佛教中国化的目标,更暗合了弘扬中华文化的需要。

具体到实践层面而言,人间佛教要想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乃至“开拓出一条社会化路径”,关键就在于这一路径要与社会需要、国家话语相契合,且不能在此过程中丧失自我主体性。

非遗运动不仅是一项文化保护工程,它还是具有彰显个人价值、培育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等多重价值、丰富面向的“无尽藏”。

作为参与到非遗《公约》制定与实践的民俗学者,哈福斯坦指出非遗是对抗“强权”有力的武器。在中国的非遗语境中,这一看法有失偏颇,但他将非遗视作与社会各界良好互动的重要媒介却较为中肯。对寺院而言,哪怕是拥有一项非遗,都可以使寺院在历史文化挖掘、旅游资源开发、话语权获得、经济收入增加等方面有了可能。

在与中国本土文化的碰撞交融中,佛教不仅在思想、文学、语言、艺术、民俗、节日、饮食、政治等多方面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同样也为中国本土的思想文化所改造,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

除了对其思想的变化发展进行考察之外,语言、艺术、制度、衣着、宗派、仪式、建筑、饮食等多方面内容都成为了学界关注和研究的对象,也成为寺院申报佛教类非遗时重要的文化宝库。作为行动主体,寺院意识到,人间佛教不仅是一种观念,还具有浓郁的社会性和社群观。显然,当变为一种实践指引,人间佛教也就有了不绝的生命力。

总之,人间佛教思潮与非遗运动的联动,一方面使得非遗的申报、保护为寺院重新梳理其历史文化等提供了合理契机,一方面则为寺院慈善、旅游开发、社会建设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增进了佛教在新时代的魅力与活力。显然,这些是新时代中国宗教学学科体系建设和话语建设不应忽略的。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24年第6期,注释从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岳永逸、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高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