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问:为夫不仁,再娶后室,是否有因果关系?

答:现在是一夫一妻制,若违反法律,重婚再娶,不可认为乃前世牵缘,这便是造孽!造孽是恶因!

若是与细姨生有子女,必须负起养育之责,不可只会耽于情欲,不顾后果。

再造之缘,非是前缘也,困果律是有定制,上苍所认定的夫妻是一对一而已,既然造祸,必得负起重责,不要一错再错,损伤道体,成为情海浮萍,浪荡不知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