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放生一事,所放小鱼被大鱼食,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亦不能全免。但谓小鱼被大鱼食尽,放者又全被捕走,何来如此事理,何得过虑?譬如救济难民,或与一衣,或与一食,当日则可不至即死;此一衣一食,自然不能令彼温饱终身,难道便不施舍而随其冻饿而死乎?」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愚僧居士书
弘化社

评论

发表评论

分享推荐
点赞微博
收藏微博
意见反馈 随喜打赏
切换语言
会员登录
返回顶部
×

微信分享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微信分享二维码

或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

×

会员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码

微信登录二维码

扫码后自动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