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佛言偷盗十罪】一者物主常嗔。二者生人疑。三者非时非处行不筹量。四者朋党恶人远离贤善。五者破善相。六者得罪于官。七者财物没入官。八者种贫穷业因缘。九者死入地狱。十者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为人所共,若王若贼,若水若火,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尔。——《大智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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