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教小儿,当详示为人须自立志,不宜严责。以今时学说,推勫旧规,倘一严责,或致被彼无知者一诱,则便因恩成怨。果能将其利害,与彼说之,必不至于毫无感动。如此不感动,则同木石无知。纵严责,亦愈成反对矣!」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永嘉某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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