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人的丑事,说出可羞,应该包瞒,原无实据,却要去形容他人的阴私暗昧的事,这种恶薄口业,最犯神怒。若使他人终身受污,不能辨雪,更大伤阴德,折尽平生的福。善人极戒口过,见人的丑行私事,就像自己的一般,终身包瞒,不向人说,即使有人谈及也要多方掩护!」辑录《太上感应篇直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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