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净业正因,以“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为第一。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以非杀无肉故,以钱雇人代杀故。当以此事此理,由自行而渐及于他,俾一切相识之人,同知此理,同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戒杀护生,吃素念佛,则杀业消而风俗淳厚!」辑录《印光法师文钞》·复袁闻纯居士书
弘化社

评论

发表评论

分享推荐
点赞微博
收藏微博
意见反馈 随喜打赏
切换语言
会员登录
返回顶部
×

微信分享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微信分享二维码

或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

×

会员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码

微信登录二维码

扫码后自动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