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化社
「人人爱命,物物贪生。何得杀彼形躯,充己口食?或利刃剖腹,或尖刀刺心,或剥皮刮鳞,或断喉劈壳,或滚汤活煮鳖鳝,或盐酒生腌蟹虾。可怜大痛无伸,极苦难忍!造此弥天恶业,结成万世深仇。一日无常,即堕地狱,受罪毕作畜类,冤冤对报,命命填还!」《普劝戒杀放生文》·莲池大师
弘化社

评论

发表评论

分享推荐
点赞微博
收藏微博
意见反馈 随喜打赏
切换语言
会员登录
返回顶部
×

微信分享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微信分享二维码

或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

×

会员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码

微信登录二维码

扫码后自动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