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果欽哲仁波切:
從一個人執著於自我的程度,可以看出他受苦的程度。
頂果欽哲仁波切:
從一個人執著於自我的程度,可以看出他受苦的程度。
【一心】唯识宗以根本识为一心。指万有能变之心,即阿赖耶识。成唯识论卷二:‘由自心执著,心似外境转,彼所见非有,是故说唯心;如是处处说唯一心。’
【二十二种愚痴】菩萨十地与佛地所对治的二十二种愚痴。略称二十二愚。此二十二种愚痴的名称是:一、执著补特伽罗及法愚痴(执著我法愚), 二、恶趣杂染愚痴,三、微细犯愚痴,四、种种业趣愚痴,五、欲贪愚痴,六、圆满闻持陀罗尼愚痴,七、等至爱愚痴,八、法爱愚痴,九、一向作意弃背生起愚痴(纯..
远离一切之相,不妄想、不分别、不执著,名一相法门。
无我者,有漏之果报中,无我之实体也。又曰非我,我之意义,谓常一之体,有主宰之用者为我。一、人我 于人身有此执,曰人我。二、法我 于法有此执,曰法我。三、自我 于自己有此执,曰自我。四、他我 于他有此执,曰他我。然此四我,实为无我。一、人无我 人身为五蕴之假和合,无常一之我体,故人无我..
【五利使】即是五染污见。利使,是迷于‘理’之惑。利,指其性体猛利;使,有驱役之义,为诸惑的总称。五利使,乃指五种迷于‘理’而起之惑。即:一、有身见,不知吾身乃五蕴之假和合,而执著实有我身。二、边执见,执著我于死后断绝,或死后常住不灭等二种边见。三、邪见,谓实无四谛因果之理,抱持此..
【五相】此有二种解释,一者天人的五种衰相。六趣中之天人于临终时,显现衣裳垢腻、头上花萎、身体臭秽、腋下汗出、不乐本座等五种衰相。见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九。二者迷悟的之五种法相。又作五事,即所诠相、能诠相、相属相、执著相、不执著相。所诠相为法,能诠相为名,二者皆通于遍计所执、依他..
【破我】佛教不主张有一个常、一、主宰的神我(即婆罗门教的 Atman),故说‘诸法无我’,并所以破我。破我者,在破除有情对我之执著。我之执著通常不出下列三种:一、即蕴我:世间一般人的执著,执著五蕴法即是我,《成唯识论》卷一曰:‘初即蕴我,理且不然。……’其理由是:五蕴是五类法的和合体,..
【取支】十二因缘的第九支,取以爱为缘而生起。少年年岁渐长,贪欲增长,由爱而取,周遍驰求,执著不舍。《涅槃经》曰:‘内外贪求,是名为取。’爱与取二支,是今生的迷惑。若以现代观念诠释取支,取是以爱为缘——由爱而生起的追求、执著、选择和舍弃。试看世人对于所喜欢的──财富、权势、名誉、地..
【取结】取即取著。谓诸众生于见取、戒取,妄计执著,广行不善,由此遂招未来生死之苦,流转三界,不能出离,是名取结。
【法执】二执之一,是‘我执’的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系应破除的两种执著之一.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所生,缘生无性,如幻如化,而执著诸法为实有的妄见。《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法执有‘俱生法执’..
【妄执】谓违背缘起之理,而迷妄的执著实我、实法或假名言相。亦即显现我执、法执之相。唯识宗立论,我执、法执有分别起与俱生起二种:一、分别起的我执、法执,系受邪教、邪师、邪说之影响,由后天而起,乃吾人经验上的意识现象的领域,故此类妄执易断。二、俱生起的我执、法执,乃吾人生起分别意识以..
【我我所】我指自身;我所指身外之事物,执之为我所有,故有此名。《大智度论卷》三十一载:‘我是一切诸烦恼根本,先著五众为我,然后著外物为我所。’又执著有实我之妄情,称为我见;执著僮仆、住宅等为我所属之妄情,则称我所见。..
【戒禁取】四取之一,即执著非正因、非正道为正因、正道。亦即执取五见中之戒禁取见,于三界之苦、道二谛中皆各有此见,故计有六事。此戒禁为圣道修行之怨敌,使修行者由此而诳惑,如使在家众妄计自饿等法为生天之道;使出家众执著可爱之境,而舍离清净道。或如外道之妄计鸡、狗等戒,故于五见之中,唯..
【身见】音译作萨迦耶见,意译作身见,为五见之一,十随眠之一。即认为身为五蕴和合,而五蕴之法体实有,故缘五取蕴,而执著于我及我所为实有等之妄见,又称为有身见,此系说一切有部所立。
【见取】四取之一。即执著邪心分别之见为真实。亦即执取五见中之身、边、邪、取等四见,再配于三界的四谛,计有三十事,以三界苦谛之下各有身、边、邪、取等四见,集、灭、道等三谛则各有邪见、见取见等二见。参阅‘四取’条。..
【贪心所】此为心所有法中的根本烦恼心所之一.贪是欲求五欲、名声、财物等而无厌足的精神作用。即于己所好之物,生起染污之爱著心,引生五取蕴而产生诸苦。又作贪欲、贪爱、贪著。略称欲、爱。贪者贪婪,《成唯识论》曰:‘云何为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能障无贪,生苦为业,谓由爱力取蕴生故。’有..
【无我】佛教主张无我,明示存在与缘起的关系,认为‘我’是依于一系列的因缘而存在,即所谓‘五蕴和合’而有,但在五蕴和合期间,其中没有一个实体的自我,因缘关系发生变化,五蕴离散,更没有一个实体的自我,所以佛教的基本理论‘三法印’的第二法印说:‘诸法无我’。..
【无执受】又作非执受。为‘有执受’的对称。执受,感觉之意。无执受,即对外境无有执著觉受者。如眼等五根及、色、香、味、触四境,于现在位堕有情处是有执受;于过去未来为无执受。总之,无感觉者即无执受。参阅‘有执受’条。..
【烦恼障】又作惑障。指妨碍菩提之道,而使无法证得涅槃的烦恼而言。此与所知障并称为二障。《成唯识论》卷九谓,扰乱众生身心,妨碍证得涅槃的一切烦恼,称为烦恼障。烦恼、所知二障,均属萨迦耶见,而依据一百二十八根本烦恼为体。其中,由于执著有‘真实之我’、‘真实之众生’,遂执著于‘我的存在..
1、有见和无见。有见是偏向于有的邪见;无见是偏向于无的邪见。2、断见和常见。断见是执著身心断灭之见,属于无见;常见是执著身心常住之见,属于有见。
我执和法执。我执又名人我执,即执著人有一个实在的我体;法执又名法我执,即执著一切法都有其实在的体用。
智度论说十八空,以破除众生的种种邪见,即:一、内空,指在眼等六根中,无我、我所及无眼等之法;二、外空,指在色等六境中,无我、我所,及无色等之法;三、内外空,即总六根,六境内外十二处中,无我、我所及无彼之法;四、空空,不执著前三空;五、大空,即于十方世界,无东西南北等方位之实体;六..
二执之一,即执著人体中有一个我的见解。
六种执著的心,即:贪著心、爱著心、嗔著心、疑著心、欲著心、慢著心。
执著身体之内有一个我。
执著自己的见解,安住不舍,而且强非为是,即近于普通人的成见。
去掉对一切事物、理论、思想以及意见等的执著。
惑障、业障、报障、见障。惑障就是贪嗔痴慢疑等之思惑;业障就是身口意三业所构成之恶业;报障就是三恶趣所受之苦报;见障就是各种颠倒执著与邪见。
与末那识时常相应的四种根本烦恼,即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我痴即愚痴不明我之真相;我见即妄执有我之实体存在;我慢即自高自大而侮慢他人;我爱即贪爱自我和迷恋自我。
(名数)一、欲天难化,欲界之天执著于上妙之五欲。故难教化。二、色天难化,色界之诸天,执著于世间禅定之乐,故难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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