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佛教协会关于拟取消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名单的公示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规范全省佛教教职人员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取消长期失联、圆寂、违法犯戒的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名单附后)。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佛协教务部反映。

联系电话:0311—83992160

(0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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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佛教协会

2025年8月11日

原标题:河北省佛教协会关于拟取消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名单的公示

来源:河北省佛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