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五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 诏译

观染法染者品第六

复次有异宗言。于胜义谛中诸界处等性与无性有所知解。由彼杂染成其有性。如佛所言。染者着染法故。行自损害行他损害行俱损害。如是乃至痴者着于痴法。其义亦然。

论者言。此中非无杂染道理。虽有如幻。谓以无实染等体故。但以行聚所成。世俗言说。非胜义谛。何所以邪。此言染法。染者为先有邪。为后有邪。为染者染法俱时起邪。三皆不然。是故颂言。

若先有染者后有其染法

云何离染法而有染者生

释曰。此说毕竟应知此义遮其所离。若染法无体。染者亦然。止其所作非熟无果有果成熟。其义可见。若离染法有染者成。如是乃应别有染法。此即染者因染法得。若尔云何染者有故染法即成。染法有故染者即成。然后起染。此义显明。如果成熟。若有爱境即染法成。若无爱境云何有染。应当止遣安立过失。此中亦非先有染者后起染法。

故颂遣言。

有染者复染云何当可得

释曰。所依染法无体性故。如已成熟。复次颂言。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复然

释曰。若先有染者后有染法。即一切处。如染法体。是故先无染者道理。

令为证成此义。是故颂言。

染者先有染离染者染成

释曰。染法若无爱体可作。是中其或见有所成。此非道理。

有异宗言。离彼染者别有染法。离彼染法染者可立。

论者言。若离染法得有染者。此中非有。何所以邪。若先有染法后有染者即离染者乃有染法。此中染法不有。即无爱境能成染法道理。以爱境后有故。由如是故。若离自性别因染者。得有染法。即彼染法因染者得。若尔即非爱境能成染法。以爱境居后故。所成不可得。若如此者岂非过邪。亦非先有染法后成染者。

复次颂言。

有染复染者亦云何当得

问曰。或离染法有其染者。既有对待过失。此中染法染者二法同起而可成邪。

故颂答言。

如是若同生亦复非道理

染法染者二此当云何用

释曰。谓以染法染者二相离性互有所违。若法未生二俱无性。若法已生所作无体。但由爱境所成染法故有染者。而彼爱境及所起染法悉亦止遣。问曰。彼染法染者为一性可合邪。为异性合邪。

故颂答言。

彼染法染者非一性有合

释曰。此何所以。非彼一性而可合故。若有二法合即极成。此中应知。是提婆达多起染。不复为彼提婆达多染者之因。彼若说合。此非道理。

复次异性亦不可合。故颂遣言。

异性若有合云何当可得

释曰。异法异性若有合者。彼即相违而非一处。有二法生道理可得。后当止遣。

复次颂言。

若一性可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言合者。同体为义。凡一性者即是因义。若此一性定有合者。如前所说提婆达多。合义应见。是故无一性因。可合道理。虽于一性因无合可成。然若止其合义。应知有过。

复次颂言。

异性若有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中所说。譬如瓶衣。彼等异性而不能合。若立合者。非有异性相合因故。如前即有对待过失。异性若合有所得者。彼非异性亦应得合。此岂无过。

复次颂言。

若异性有合染染者何用

释曰。此中说合。无合道理。何所以邪。如是二法各各已成别别自体。即无别法为所成义。是中亦无所成可得。故知异性无有诠表。若计异性得有合者。

故颂遣言。

若染染者二各各自体成

是二若有合前亦应得合

释曰。而彼二法汝今云何。此说得成各各体故。若或染法染者。是二汝以何义分别二法各各自体令成其合论中言或者。此说合义。若起分别时虚无果利。彼等自体无所成性。若言合者。是中染者。无有少分染法可作染法。亦非染者可有。

复次颂言。

异相不成合汝欲求成合

合相若已成复欲成其异

释曰。合性不成。彼义极成。一法异性合不可得。异性极成不成合义。故无染法染者二法同时。或复次第异性可生。亦复更互相离性故。由是此中无合道理。今此观察如汝意欲。何等异性次第可起。或复同时。

今为证成此义。故颂遣言。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染非合不合成

释曰。此中云何。所谓非唯染法染者。非合不合。诸法亦然。

◎观有为品第七之一

复次或有人言。胜义谛中有彼贪等诸杂染法。以有为故。譬如眼等。

论者言。若如是说。遍所成故立喻不正。何以故。胜义谛中若有眼等。应有生等有为诸相。若其无者。如兔角等。亦应有彼有为诸相。是故有为诸相。于胜义谛中决定不成。云何生等有为诸相而可成立。

此中应问。彼生等法增上所作。是有为耶。是无为耶。二俱不然。

故颂答言。

若生是有为即应有三相

释曰。譬如能相。此中有为能相如是。不然云何有为诸相。此中所说二法和合三相遍行故。此中三相亦悉止遣彼法自相。

复次颂言。

若生是无为不作有为相

释曰。如是所成应当遮遣安立过失。何以故。无为自体亦无性故。譬如灭法。此如是决定。有如是过失。如是住与无常。余法亦然。皆同生法。

论者言。相者即是理法执持为性。如是所说。云何生等为复相离。有彼业用而可转耶。或不离耶。

复次颂言。

生等三法离即无相业用

释曰。云何生等有为诸法次第可转。若法体未生。即住灭二法不能为彼作有为相。以未生故。是即能相无所诠表。若法自体毕竟已灭。即能相无体故无生住二法。以彼灭法自无性故。已生即无住。无住即无生灭亦无性。若言无常随逐住法。即不能作有为之相。

故百论颂言。

住何有灭相无常何有住

若先有住法后不复应有

若常有无常有住不有常

或先有其常后即不有常

无常与住同若有其体者

有常即邪妄或有住亦妄

颂意如是。若有为法不相离者。云何以一物体于一时中而得和合。

故颂遣言。

不于一时中生住灭和合

释曰。以互相违故。

或有人言。有彼同种因性一时可生。或复次第所作得成。

论者言。此复云何。或复于彼有体中得耶。或离能相所相有所得耶。若有体得者。非于有体中有实体性同生可得。亦非所作别有其因。若或无体。此即亦无同生可有。是故体中无有如是决定生等。如生自相。亦复云何次第可成。

复次颂言。

生住灭诸相别有有为相

有即是无穷无即非有为

释曰。若离生等别有生法而可成者。彼即定有异法可立。如是乃有无穷之过。有为无为之相故非和合。

复次犊子部师言。生等诸法虽是有为。云何可说为无穷耶。

彼宗颂言。

生生之所生唯生于本生

本生之所生复生于生生

此颂意者。诸法生时并法自体。有十五法共成生法。即彼如是有生住异灭诸法具足。此如是法无有差别。若差别分别者有十五法。所谓一生。二住。三灭。四若是白法。即正解脱生。五若是黑法。即邪解脱生。六若非出离法。即非出离法生。七若是出离法。即出离法生。八生生。九住住。十灭灭。十一正解脱眷属。十二邪解脱眷属。十三非出离法眷属。十四出离法眷属。除本生自体成十四法。若并本生法总成十五。生生及本生二法为始意。为此中生生所生唯本生生。更无别法本生所生还生生生。如是乃生诸余法等。此即不堕无穷之过。

论者言。如是所说皆非道理。

故颂破言。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释曰。自体如是无有性故。

次颂破言。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释曰。自体如是无有性故。

又复有言。生生生时。即当能生。以无别故。

次颂破言。

若谓生生时能生本生者

生生若未生何能生本生

释曰。生生若未生。生时即无体。无体即不生。有何力能能生本生。若无力能即无诠表。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五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六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 诏译

观有为品第七之二

又复有言。我宗有别道理。令彼生法离无穷过。故彼宗颂言。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他

彼生法亦然自生复生他

论者言。作如此说。亦非道理。以无照故。若有暗冥即有所照。故颂破言。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即无照

释曰。今此观察若无有暗。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他。

复次颂言。

无少处可照是灯何能照

生亦无少分生法可成就

又复有言。彼灯生时即可照邪。

论者言。若灯生时亦不能照。以先分位无暗可破。若彼有暗即有所破。如是乃说。灯能自照。亦复照他。今此所说云何灯不到暗而能破暗。若不到者。故颂遣言。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彼灯初生时不能及于暗

释曰。灯初生时。无有性故。若或俱时。又无分位。若灯不到暗能破暗者。

复次颂言。

灯若不到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应破一切暗

释曰。同法若不到。差别因无体。譬如磁石。力能差别无决定因。此说亦非有其力能。先有所成故。如彼磁石所成皆遍。是法生时无所诠表。力能无体故。此复云何。

复次颂言。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他者

暗亦于自他暗蔽定无疑

释曰。此非所乐自所作处有相违故。灯亦复然。此非所乐。灯以照明为所成性。若灯与暗相违。灯即可成自照照他。无复别异所作性故。暗以暗蔽所成其性。若暗与明相违。暗即亦应自暗暗他。如是安立非有此义。如瓶等色现可见故。

此中应问。所言生法自生。为未生生。为已生生。

故颂答言。

生法若未生自体不能生

释曰。未生无体。故不能生。若其无者。如兔角等。因性不生故。

复次颂言。

生法若已生生已复何生

释曰。若法已生还复生者。此义应知。如其作已。不复更作。是故生已何复有生。由此应知必无生法自生道理。若从他生。其义亦然。若生时生者。离已生未生。别无生时可得。

复次颂言。

非已生未生生时亦不生

或有人言。彼生时者。少分已生少分未生。如是中间无别有体。

论者言。若彼生法相离之性。或有少分而可生者。如是余法亦然可生。是中云何有所生耶。若一切法有所生者。如是谛观非今所说。岂有生时而可得耶。以彼生时无分位故。又一切法自体无分位可成。如是应知。若无生时。云何有彼生法可得。

复次毗婆沙师言。有未来法体生向现在。故有生时可生。

论者言。云何生时先有法体生向现在。有何异法说生时耶。此中无有少法。云何有其生法自体。以彼生法先无所得自体无性故。云何如是有所成耶。若复现转之法常不离自相。此说相违。若于过去未来转者。又非道理。若别异可生者。彼牛生时亦应有马。无此道理。若无少法以未来体生向现在。所说生时此即相违。由如是故。生时不生。已生法不生。若生已复生。彼即无体可生。以无自性故无。即如兔角无有生故。

复次颂言。

去未去去时前品此已说

释曰。此诸所说前已广明。

复次五顶子人言。若法实无生性。云何因法而得显明。

论者言。彼等决定所说。此皆止遣。此中应知。不显明时因亦不离。亦复云何有其不离。此说显明。是故去未去去时。前品已广说。若或诸法有所离者。即成麁重前不实因。亦非如是先有所生。亦非离因别有法体。以有所离故。

有异人言。有果可生。由自因和合故。或种子等和合因性物体功能及彼业用此无差别。若不生者。云何自生他生而得成耶。由如是故。彼一切果于一切时及一切处。皆有所生。

论者言。所言和合者。为一性耶。为异性耶。或已生未生或复生时。自因彼果有和合耶。此所计执于一切处皆非道理。谓已生未生各无有性。彼因果二先性不立。无所诠表有性无体。是故汝所说种子等和合。已生未生皆无所有。已生未生各无性故。若有种子等和合。即所立相违。无未生性可诠表故。若其无者。如兔角等。是故无果和合可有。云何生法当有所得。又有人言。生法不相离。此说为生时。故颂遣言。

若生时有生彼生相已破

释曰。此非次第。此中云何若有若无亦有亦无。一切处离皆悉止遣。

又有人言。若此生法从缘生时。云何所生无道理耶。如名瓶生。瓶从缘生。如是生时乃有所成。

论者言。若彼生时决定有瓶。是瓶云何生已复生。彼瓶生时未有发起作用力故。是瓶云何别有生时别有生法而当得耶。且无瓶生之时。生已还有衣相可得。诸有所作若离所依。亦非道理。故颂遣言。

云何生时生而说为缘起

释曰。诸外道等。以巧辩才说缘生法。彼自相违。佛说缘生不同一切外道知解故。佛为破彼巧辩才勤求所知。彼所知法于胜义谛中伺察无义。彼外道等诬谤因果起恶见根本。佛以善法方便化度。为令彼断不正见故。如佛所言。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如是等说。皆世俗谛。非胜义谛。胜义谛者。

复次颂言。

若法众缘生彼自性寂灭

释曰。此义离自性故。如契经说。佛言。大慧。诸法自性本来不生。然以和合一切性亦非无自性。

复次颂言。

是故生时生如是皆寂灭

释曰。此无不和合对治过失。况复如是有所生耶。故前颂言。若法缘生自性寂灭。无复自性故。是故诸法。无实因缘发起所生及作用等。

又有人言。若法从缘生。可名生时耶。

故颂遣言。

若法未生时如瓶等何有

缘法假和合生已复何生

释曰。云何有体可生而无生时道理。谓所生非有故。譬如未生法。彼无自性。此说义成。

复次颂言。

若生时有生是即有所生

诸生性如幻此生复谁生

释曰。若法已生复有别异生者。生即无穷。是故决定无生法可作。亦非别有本生能生于生。

复次颂言。

若生已复生是生即无穷

释曰此无未生。亦无本生。能生道理。

复次颂言。

若无生而生法皆如是生

释曰。而彼生法亦然。何有意谓此生而为有生。真实理中无生可有。非意驰流谓一切有。

复次颂言。

有法不应生无亦非道理

有无俱不然前品此已说

释曰。证成前品云何生法而有所得。此中应问。灭时可有生法立耶。谓诸生相生已即坏。诸法坏性而同等故。

故颂答言。

若灭时有生无体而可得

释曰。此中不应生灭同时。生时分位亦无有灭。

复次颂言。

若法不灭时彼体不可得

释曰。如空花等。此中住法而非一向。有所住者。此说不成。

此中应问。为未住体住。为已住体住。为住时住耶。

故颂答言。

未住体不住住不住相违

住住时不住此复何有住

释曰。住者现在过去二法一处同时不生。是故无住。又离已住未住。住时无体。谓以胜义谛中无生法可得。从前广说。悉为证成无实生法。生法若无。云何有住。

复次颂言。

若灭时有住彼无体可得

住灭二相违住位中无灭

释曰。若说无灭时。彼体不可得。灭法随逐有为相故。若住时有灭。无此道理。此中所说。

复次颂言。

诸法于常时皆有老死相

释曰。老者衰变前相。死者坏灭为义。谓以自体于一切时而常转易。若有生时。即无老死法成。后亦不得生法可成。如火无冷性。今所观察。

复次颂言。

而有何等法离老死有住

此中应问。诸有住法。为自体住。为别有住法而成住耶。

故颂答言。

住不自相住异住非道理

如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复次如别颂言。

此住若未住住体云何立

此住若已住复何住可成

若已住更住此住即无穷

若或无住住法皆如是住

论者言。一切生法皆随顺说。若有灭处。即无生住。二法以相离性。彼不有故。如是生住灭法诸说皆然。

此中应问。所言灭者。为已灭灭耶。为灭时灭耶。

故颂答言。

已灭法不灭未灭法灭空

释曰。云何是已灭法不灭。谓法灭已灭即无体。此中灭法彼不生故。如是亦然。灭时及未灭二俱有过。何以故。谓一切法。于胜义谛中止遣其生。

复次颂言。

彼灭时亦然无生何有灭

释曰。生法既尔。何有住体。灭亦不可得。住灭二法。彼相违故。是故无住亦复无灭。彼无住者。住性离故。若除遣住法。灭法即成。是故无有诸物分位。如是亦无一切物体。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