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的僧官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僧官制度

南朝的僧官制度直接承继东晋,但又适应南朝政治的特点和佛教发展状况,而有所发展和变化。僧官分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中央僧官是统领全国佛教事务的最高一级僧官,官衙仍称僧司、僧局或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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