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期的僧官制度
南朝的僧官制度直接承继东晋,但又适应南朝政治的特点和佛教发展状况,而有所发展和变化。僧官分中央、地方和基层三级。中央僧官是统领全国佛教事务的最高一级僧官,官衙仍称僧司、僧局或僧省,..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或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
请使用微信扫码
扫码后自动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