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刚法师:不要占他人便宜,被强盗所盗都是所欠,用此法偿还
不予而取,非理而取,不管钱财、物品、名誉、地位、利益等皆属盗。取之无有道理,私自占有,非理越规而取为盗。强行劫夺,潜阴而取者,减损他人的利益,令他人贫困乏少,增益自己,此即是盗,是..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
或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
请使用微信扫码
扫码后自动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