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五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五(论本第十一第十二)翻经沙门基撰一释来意。十七地中。初之九地。明三乘境。分之为四。初二地是境体。一切皆以识为性故。次三地是境相。麁细异故。次二地是境用。定散二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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