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应三思之弗觉,体实而再行之
《世法哲言》(十三)凡事应三思之弗觉,体实而再行之,不可闻言而从,亦不可听之否虚,三思之下实施无道者,当进而穷根之研,欲觅高天彩虹而遇乌云之布,则疑于霞辉之弗成也,是为过失。古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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