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波罗蜜多

法相宗所论三波罗蜜多之一。又作近波罗蜜。近,指接近于无加行之“无功用地”(即第八地以上)。即自初地至七地之菩萨,于第二无数劫之间,勤修布施、持戒等十波罗蜜,其势力渐增,不被烦恼所伏..

近圆

梵语upa-sajpanna,巴利语同。音译作邬婆三钵那。为具足戒之异名。又作近圆戒。圆指涅槃,具足戒为趋近涅槃之法,故称近圆,于西藏语中,谓已受具足戒。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三(大五四·二一九下)..

金七十论

梵名Sāvkhya-kārikā。凡三卷。梁·真谛译。又作僧佉颂、僧佉论、迦毗罗论。收于大正藏第五十四册。本书为数论外道破斥佛教之论书,因其内容涉及佛教,故虽为外教之典籍,亦被收在佛教藏经中..

金人

又作金神。本指金铜之像,后因佛身常敷以金色,故金人又指佛,或佛像。佛教传入中国之情形,曾有多种议论。据载,西汉武帝元狩二年(121 B.C.),曾由西方获得金人而礼拜之。又东汉永平十年(67..

金口

为尊称佛口之用语。即强调佛陀亲自说教之亳无过误,且饶益有情,故称金口说、金口说法、金口直说、金口所说等。或谓佛具有金色之身相,故其口业之说法称为金口所说。又比喻佛之说法,如金刚之坚..

金口相承

金口,佛亲自说教之意;相承,师资次第依法传承之意。天台宗有金口相承、今师相承、九祖相承等三种相承之说,其中之金口相承又称金口祖承,系指自迦叶尊者至师子尊者,并二十三祖之相承。[摩诃..

金大王

为千手观音之眷属,护持行者之善神。二十八部众之一。其形像,据安置于日本京都三十三间堂者,为左手握拳安于腰间,右手持独钴杵。然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所列举之二十..

金山寺

(一)位于江苏镇江郊外之金山。相传为东晋元帝(或谓明帝)时所创建。前临长江,与焦山、北固山同为江南文人雅好游历之处,自宋代以后,才广为世人熟知。梁武帝天监四年(505),曾于本寺启建水..

金山志

凡十卷。清朝卢见曾撰。收于中国佛寺史志汇刊第一辑。金山旧未有志,明朝正德年间(1506~1521),进士京口张莱始与焦与之北顾共编“三山志”,笔殊雅洁。后庐陵之胡经又撰辑金山志。清康熙二十..

金山活佛

(1852~1935)民国奇僧。陕西终南人,俗姓董。法名觉栋,号妙善。依止终南山竹林寺本照和尚出家。宣统元年(1909),受具足戒于山西卧龙寺。后曾在镇江金山寺挂单数十年,时以神通游戏,济度世..

金世宗

(1123~1189)金朝第五代皇帝。姓完颜,名雍。在位期间,致力于结束战争、恢复秩序、整备财政等,号称金之全盛时期。大定二年(1162),于燕京兴建大庆寿寺,另于山西省孟县建立慈氏院及清凉院..

金石文

金属所制之雕刻、器物及石雕、石碑、瓦砖等,其上所刻之铭文或文章称为金石文。印度阿育王时代之石柱、磨崖法敕、山琦(梵 Sāchī)等浮雕皆有刻铭。菩提伽耶之石碑亦甚著名。西藏遍境之石面上..

金光明最胜王经

凡十卷三十一品。唐代义净译。略称最胜王经。收于大正藏第十六册。此经乃金光明经之别译本。为金光明经之译本中最后出而最完备者。本经叙说金光明忏法之功德,且叙述由四天王之镇护国家和现世利..

金光明最胜王经疏

凡十卷。唐代慧沼(?~714)述。又作金光明疏。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金光明最胜王经现存之译本有三:北凉昙无谶译、隋代宝贵等糅编、唐代义净译。本书乃根据义净之译本所作之注释书。旨在阐..

金光明经

梵名Suvarnaprabhāsottama-sūtra。与法华经、仁王经同为镇护国家之三部经。若诵读此经,国家皆可获得四天王之守护。本经重点在寿量品以下之四品,寿量品系记叙王舍城之信相菩萨怀疑佛之寿命仅..

金光明经文句

凡六卷。隋代智顗口述,门人灌顶笔录。略称金光明文句、光明文句。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为天台五小部之一。随文解释北凉昙无谶所译之金光明经,并排斥江北及江南诸师三分科经之分法,而自“如..

金光明经文句记

凡十二卷。宋代知礼撰述。又作金光明文句记、光明文句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本书随文解释智顗之金光明经文句。其初,知礼之师义通宣讲金光明经文句时,门徒竞录所闻成卷,然旷远之旨羁绊不..

金光明经玄义

凡二卷。隋代智顗口述,门人灌顶笔录。略称金光明玄义、光明玄义、光明玄。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为天台五小部之一。就昙无谶所译之金光明经叙说其玄义,共立释名、出体、明宗、论用、教相等五..

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

凡六卷。宋代知礼于天圣元年(1023)撰述。又作金光明玄义拾遗记、光明玄义拾遗记、光明玄拾遗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本书系随文解释智顗之金光明玄义,并破斥广本观心释伪造说,抨击孤山智..

金光明经疏

全一卷。隋代吉藏(549~623)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九册。为昙无谶所译金光明经四卷之注释书。本书将金光明经十八品中分为精简之三科节:第一序品为序说分,第二寿量品至第十七舍身品为正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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