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册 卷一 十九、别破小乘──异计 内容: 【论文】一? 三四八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疏翼】第二破小乘所执不相应行中,第二别破异计。 【述记? 卷九】下、别破异计。 于中有三︰初、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1]。 第二、破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化地部计[2]。 第三、例破成实论师无表戒等,正量部师[3]所说不失增长,正理论师所立和合性等[4]。 初、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中,有六段︰一、破得非得,二、破同分,三、破命根,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五、破四相,六、破名句文身。 于中一一皆有四文︰一、问外人说有之由,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三、以理教[5]难,四、申成正义。 此即初也。 《杂心》[6]等说,异生性[7]狭,退及不成就,无处摄故。 《俱舍》立非得,不说异生性即非得摄故[8]。 以成、不成,相返而立,故对问也。 文言「且」者,显简持义,又言「异」者,显不[9]离义。 彼宗亦说不离色等,别住有体,色等俱故。 【论文】一? 三四九契经说故。 如说:如是补特伽罗成就善、恶,圣者成就十无学法。 【疏翼】第一破本萨婆多等说十四不相应者中,第一破得非得。 有四:第一、问外人说有之由讫。 今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 文又有三︰一、引经证有成就,二、引经证不成就,三、结证。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外人引有之教理也。 此、显异生、圣者,俱有得经。 「补特伽罗」[10],数取趣也,即诸异生。 「十无学法」者︰一、无学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九、正解脱,十、正智。 此十法义,如别章说[11]。 【论文】一? 三五○又说:异生不成就圣法,诸阿罗汉不成就烦恼。 【疏翼】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中,第二引经证不成就﹝即非得﹞。 【述记? 卷九】此、显异生、圣者,俱有不成就。 「异生」等言,至下当释。 此[12]且引经证「得」等有。 【论文】一? 三五一成、不成言,显得、非得。 【疏翼】第三结证。 【述记? 卷九】结经证有。 【疏翼】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终。 【论文】一? 三五二经不说此异色、心等,有实体用,为证不成。 【疏翼】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 文分为二。 【述记? 卷九】下、以教理难也。 先、皆总非,次、方申难。 此总非也。 经说成、不成,不别说言异色等成[13]有,故非成证。 【论文】一? 三五三亦说轮王成就七宝,岂即成就他身非情? 【疏翼】第二以教理难中,第二申难。 【述记? 卷九】下、文有二︰先难得已,后例非得破。 得中有二︰初、以教为[14]齐责,后、教外别生征。 初中有四[15]。 第一、以教[16]齐责。 「七宝」者,一、象宝,二、马宝,三、主兵臣,四、主藏臣,五、玉[17]女宝,六、珠,七、轮。 此中前五,他身有情;后二,非情。 此七宝义,如别章说[18]。 既言轮王成就此七宝[19],岂成他身及非情也? 彼宗不许成他,非情故。 【疏翼】此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一以教齐责难讫。 【论文】一? 三五四若谓于宝有自在力,假说成就于善恶法,何不许然而执实得。 【疏翼】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二假宝不成难。 【述记? 卷九】第二、难宝假成。 谓彼救言︰轮王于宝有自在用,随欲转故,假名「成就」,非谓有得同善恶等。 何故于宝即假说成,非实有得;异生成就善恶诸[20]法,言有实得? 量云︰汝宗七宝应有实得得。 契经说有「成就」言故。 如善恶等。 汝善恶法应无实得得。 契经说有「成就」言故。 如七宝等。 又量云︰善恶等法应自在故名成就。 经有「成就」言故。 如七宝等。 此就他说。 【论文】一? 三五五若谓七宝在现在故,可假说成。 【疏翼】第一以教为齐责中,第三例宝唯现难。 于中有二︰一、救,二、难。 此即彼救。 【述记? 卷九】第三、例宝唯现。 彼复救言。 此牒彼计:七宝现在,可说「自在」名为「成就」。 善恶之法,理则[21]不然。 非为皆唯现在有故。 【论文】一? 三五六宁知所成善恶等法,离现在有? 离现实法,理非有故。 【疏翼】第三例宝唯现难中,第二再难。 【述记? 卷九】次、论主难。 宁知善恶离现在有? 离现之[22]法,非我许有故。 今言「现」者,无为亦是现,今即有故。 又「现」者,现在,现在外,皆非有,择灭等亦尔。 而我真如与现在法不即不离,不可离现在[23]而说有故。 故知唯有现在之法即可自在,故名「成就」。 离现实法,理非有故。 故知决定不成过、未。 而我真如不说实得得,而智证之,故假说无妨。 择、非择灭,我无别体,亦非此证。 【论文】一? 三五七现在必有善种等故。 【疏翼】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述记? 卷九】第四、破外伏难。 外人问曰︰若无得者,未得、已失,及无为法,应永不成! 未得已失现行之法,现在必有善恶无记诸法种子,后得生故,于现种子假名成就。 已得真如者,有无漏种。 须即缘故。 「善种等」言,摄恶、无记,及真如智,更无过失。 【疏翼】以上第二以教理难先难得第二申难中,第一以教为齐责讫。 【论文】一? 三五八又「得」于法,有何胜用? 【疏翼】第二申难先难得中,第二教外别生征。 【述记? 卷九】自下第二、教外别生征。 于中有二︰初、总,后、别。 今总问彼[24]︰又此「得」等于所得法有何胜用? 【论文】一? 三五九若言能起。 【疏翼】第二教外别生征中,第二别征。 于中分三︰一、别征能起,二、别征不失,三、结得无用。 初中又二︰一、总牒计,二、申六难。 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 卷九】《毗婆沙》[25]中,虽有二说,「得」于所得能起、不失,《婆沙》本意取不失因。 生,能起法,非得能故[26]。 下难有二[27]:初、难能起[28]。 此外人言︰能起诸法。 「起」者,生也,即生彼法义。 【论文】一? 三六○应起无为。 【疏翼】第二别征能起初难能起中,第二申六难。 依次分六,此即初难。 【述记? 卷九】下、能起因有三[29]。 论主六[30]难云︰应起无为。 以有得故。 如有为等。 【论文】一? 三六一一切非情,应永不起。 【疏翼】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二难。 【述记? 卷九】「一切非情」,即外具[31]等,应永不起,以无得起故,如龟毛等。 彼宗不许外法非情有得得故。 过去、未来已成就法,应恒常起。 以有得故。 如现得法。 【论文】一? 三六二未得已失,应永不生。 【疏翼】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三难。 【述记? 卷九】一切未得,应永不生! 已失之法,不应更生[32]! 此中通说未得之法,及易[33]界地等已舍之法,应永不生。 无能生得故,如龟毛等[34]。 【论文】一? 三六三若俱生得,为因起者。 【疏翼】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四难。 文分为二︰一、设彼救,二、论主难。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此、设彼救。 未得已失之法现虽无得,彼皆许有俱生得故,后时能起。 以俱生得能为[35]起因故[36]。 今牒之云[37]:若尔者。 【论文】一? 三六四所执二生,便为无用。 【疏翼】第四难得为能起因中,第二论主难。 【述记? 卷九】诸有为相,应无用故。 有俱生因及前后得故,此中所说大小二生,更何所用[38]? 汝宗有情数法二生,应无用。 许有能得故。 如无为法。 【论文】一? 三六五又具善、恶、无记得者,善、恶、无记应顿现前。 【疏翼】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五难。 【述记? 卷九】若法由有前后得等皆能生者,应一切时顿生三性,得恒有故。 量云︰汝善心起时,余所未起善、恶等法现有得者,并应亦起。 以有能生得故。 如现起善法。 更互为量[39],准此应知。 【论文】一? 三六六若待余因,得便无用。 【疏翼】初难能起第二申六难中,第六难。 【述记? 卷九】彼复救云:若虽有得,无所余因可和合故,不俱起者,所待之余自能生故。 以前破文,《俱舍》等有[40]。 【疏翼】以上第二教外别生征第二别难中,初难得于所得为能起因讫。 【论文】一? 三六七若「得」于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 【疏翼】第二别难本萨婆多所执得中,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 文分为二︰一、牒救,二、申难。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彼复救云[41]。 此牒彼计:若无得者,不成就彼[42]。 正理师救[43]。 【论文】一? 三六八诸可成法,不离有情,若离有情,实不可得。 【疏翼】第二难以顺正理师为救之不失义中,第二申难。 【述记? 卷九】即是现在及真如等,皆不离有情,何须「得」成就? 过、未、无法前已说[44]故[45],更不须成。 离有情者,实不可得。 【疏翼】以上第二别征中,别征不失讫。 【论文】一? 三六九故「得」于法,俱为无用。 【疏翼】第二别征中,第三结得无用。 【述记? 卷九】不离有情法,若离有情,俱为无用。 前[46]、何须故,后[47]即无故。 又得于法为因能起,或不失因,以理推征,俱无用也。 此中「离」言,有二︰一、内有情数法,名不离法;外无情法,名离有情法。 初、可说有[48]得,后、不可说有得。 二云︰识所变不离有情法,即非情法亦不离有情;无法,名离有情法。 初、说有得,后、即无得。 亦通非情说有得也。 既说轮王成就七宝,亦得说成他身、非情;故通取得他、非情;胜。 又现行成就,即一切法,非情现行,宁即非也? 故后解胜。 【疏翼】以上次申难中,先难得已。 【论文】一? 三七○「得」实无故,「非得」亦无。 【疏翼】次申难中,第二例非得破。 【述记? 卷九】以「得」无实故,「非得」亦无。 「得」有用而尚无,「非得」无用,如何有? 「非得」应[49]非有。 「得」与「非得」相返立故,如「得」。 【疏翼】以上第一破得非得中,第二以教理难讫。 【论文】一? 三七一然依有情,可成诸法分位,假立三种成就。 【疏翼】第一破得、非得中,第四申成正义。 文分为二︰一、明「得」,二、明非得。 明「得」有二︰一、总明,二、别出。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下[50]、申正义。 有二︰初、明「得」,后、明非得也[51]。 然外非情、他身、过、未,皆非可成。 然以轮王成七宝,故亦许。 大乘于他、非情,许建立「得」。 可有受用者,许成就故。 准下第二「成他根,不成」,以为二说[52]。 此言「可成」,谓五种姓。 互所无者,名不可成。 即自身中所有种子及现行中可受用者,他身[53]、非情,名可成法[54]。 依此等上,立成就得。 然今大乘都无文解得、成就别,准理及教,实体无别。 如《瑜伽》五十二说︰云何得、获、成就? 谓若略说,生缘摄受增盛之因[55],说名为「得」。 彼复说言:当知此「得」略有三种:一、种子成就等。 故「得」、成就,二无差别[56]。 【论文】一? 三七二一、种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现行成就。 【疏翼】第一申明「得」正义中,第二别出。 【述记? 卷九】依何分位,立[57]成就也? 五十二说︰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染污[58]法未为奢摩他伏,无记未为圣道永害,生得善法[59]未为邪见损伏[60],如是名为种子成就[61]。 此等未损,行与不行,皆名成就[62]。 故《瑜伽[63]》言:于引发缘势力自在,假立为得。 即是一切见修烦恼[64]、三无记法[65]任运起者,及生得善所有种子,皆此成就。 从无始来,此等种子数修习故。 然五十六[66]、《对法》第五说种子成就[67]︰如生欲界,未离欲染。 此诸烦恼及随烦恼,名为成就。 若离此地欲,亦名不成就[68]。 彼依有体[69],及与损害能生现行作用力故,名成不成就。 然[70]《瑜伽[71]》唯约未为损伏能生用,说无不成就,亦不相违。 《对法论[72]》等不说任运一分无记[73]是种子成就[74],生得善中,文亦略也[75]。 然准彼论[76]自在成就言「一分无记」[77],其种成就,理亦摄余一分无记。 其生得善,与《瑜伽》同。 然准《对法》,亦应如彼烦恼理,说成、不成。 以在他界,不起他界生得善故,唯说成就[78]。 同于《瑜伽[79]》。 以《瑜伽》中但依染法[80]能生用说,其能治道说「奢摩他」,不说无漏道。 以《对法》中通说染体[81]及用未灭,名为成就,通无漏道,名为能治。 《对法》文尽,《瑜伽》少分[82],故知二论各据一义。 此种成就,唯取种子,如《瑜伽》说。 《对法论》中但约染法有体、无体,有用、无用,名成不成。 生得有用,名为成就,亦不说现行名种子成就[83]。 今依《对法》,依体用有[84]名成,约体用无名不成者。 且依用说,如染法为奢摩他伏,第七识中一向成,六识中名成不成。 六识之中见道一向成,修道名成不成;修道中我见等不伏,名成,贪嗔等伏,名不成。 已伏者作用无,名不成,未伏者[85]作用有,名成[86]。 若无漏道,依染种体,名成不成,义亦有别︰离欲界染见道断[87]者,一向不成,已断故。 修道,通成不成。 修道中,第七识一向成,金刚心方断故,六识一向不成,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88]。 不尔,即通成不成[89]。 其无记法,若有圣道望断缚,名成不成[90]。 亦得望体。 成,佛名不成;不尔,名成[91]。 若生得善法,有依[92]用名成不成︰未为邪见伏,生在此地,名成。 若邪见伏,不生之地,名不成。 若依体说,若已成佛,名不成,已舍故。 若未成佛,恒名成。 《对法》中,染法有体[93]及用,名成不成,说有无漏对治道故。 《瑜伽》唯有作用名成不成,以增盛种子方名得故。 无记、生得善,唯[94]《瑜伽》有,约损用名成不成。 无记体者,应[95]互相准作成不成[96]。 「自在成就」者,《瑜伽[97]》说︰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无记[98]增盛种子[99],名自在成。 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时,名自在者,故说此等,名自在成。 《对法论》说加行善法,谓世、出世一切功德;一分无记,「谓工巧处、变化心等[100]」,「等」言,为显摄威仪心极串习者[101],唯除生得无记之法[102]。 若准《对法》染污等法,说其加行善等,若体、若用,亦有成、不成者。 如断善根,用不成[103]。 成佛之时,体不成,有漏者已舍故;无记亦有用成及不成,离缚等故[104];其无漏种,亦尔,用有成不成,谓得胜舍劣及退失现法乐住等,名不成。 已[105]生现行者,名成。 有未起无漏现行位,名不成。 后现行位,名成。 其体,亦有成[106]不成。 无种姓,名不成,有者,名成。 有三乘决定有性,名成,互所无,名不成。 「现行成就」者,《对法》等说诸蕴、处、界,若善、不善、无记现行,名现行成就[107];种若断损,现行亦不成就。 现起时,必名[108]成;不起位,名不成。 前二,唯种,此唯现行。 三种成就,皆通有漏,若无漏法,唯后二种。 若大乘位,伏断有异,如《枢要》说[109]。 问︰何故种分为二,现唯立一? 答︰以种隐而难知,离之为二;现行显而易了,合而为一;又影显故[110]。 【疏翼】以上第四申正义中,第一明得讫。 【论文】一? 三七三翻此,假立不成就名。 【疏翼】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申明非得。 于中有二︰一、翻得假立,二、立异生性。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此显非得翻得而立,非别有体。 断体[111]、断善不成等,皆此中摄[112]。 然今辨得聊以义门[113]︰一、辨依处:今者通说他[114]、非情。 自心变似,皆自种子之所生起,通成他身及非情法。 不同小乘心外[115]取法故。 二、辨差别:直申正义,恐理不明,聊相对辨。 萨婆多得依三种别[116]:一、属所得:谓有为得[117]。 二、属能得道:谓择灭得;通有、无漏[118]。 三、属所依:谓非择得。 属所依众同分也[119]。 今者大乘有为法得,定属所得。 择灭之得,亦定属道,然唯无漏。 非择灭得,略有三种︰一、属道:谓六行伏惑所得无为,非是择灭。 不断种故,不属所依世道得故[120]。 二、属所依:所依谓第八识,如毕竟得非择灭法及佛身中邪理不生等[121]。 三、属种子:暂缘缺法,有种子在,不属所依故[122]。 或即属所依,种子即本识故。 非心缘、证,亦不属道[123],故但属种。 然通有漏及无漏法、三性别等,如《对法》说[124]。 所非得法,亦通一切。 即前一切种子缘缺不生,名非得故。 非得唯有属于所依,通有无漏。 或属种子,暂非得故,种犹有故。 亦有义门,与小乘别,如余记[125]说,不能繁述。 所成就有三,所不成就,亦尔。 前说不成、即三非得[126]。 【论文】一? 三七四此类虽多,而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异生性。 【疏翼】第二申明非得中,第二立异生性。 文分为二︰一、假立分位,二、释其所以。 此即初文。 【述记? 卷九】五十二说「三界见所断种子,唯未永害量[127],名异生性」。 即通二障不善、无记二法之上,假施设之。 「异生性」者,或五、四蕴[128],成有情法,性唯染污。 异生之性,名异生性故。 「异」有二[129]义︰一、别异名「异」:谓圣唯生人天趣,此通五趣故。 又变异名「异」:此转变为邪见等故。 「生」谓生类,异圣人[130]之生类,名为「异生」。 「生」者,是总,「性」者,是别,异生之性,并依主释,以变异名异,圣非异生。 又如《婆沙》广解名字[131]。 【论文】一? 三七五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疏翼】第二立异生性中,第二释其所以。 【述记? 卷九】释其所以。 唯依见断种子上立。 此有四种︰一、无种姓[132],乃至[133]第四、如来种姓之所随逐。 随所有姓,二障种子即建立之,不唯约能障上立,无种姓人无[134]别障故,应言未得见道二障上立。 二乘断一分,名一分圣,俱句摄故[135]。 此等诸门及释难,如下第九「十障中」解[136]。 【疏翼】以上破本萨婆多十四不相应行中,第一破得、非得讫。 --------------------------------------------------------------------------------[1] 谓本论卷一云:且彼如何知得、非得异色、心等有实体用? 卷二「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处,为破本萨婆多等。 [2] 谓本论卷二云︰有执随眠异心、心所,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彼亦非理。 名贪等故。 如现贪等,非不相应。 [3] 「师」字,《金藏》作「师」,余作「等」。 [4] 谓本论卷二云︰执别有余不相应行,准前理趣,皆应遮止。 [5] 「理教」,下文作「教理」。 [6] 谓《杂心论》卷十二,及《阿毗昙心论》卷六。 [7] 《杂心论》只说为「不得圣法」。 《心论》则说「未到正决定聚,远离圣士夫」。 [8] 《俱舍论》卷四云︰云何异生性? 谓不获圣法。 不获,即是「非得」异名。 又云︰经部所说,其义云何? 谓曾未生圣法相续分位差别。 名异生性。 [9] 「不」字,《金藏》作「别」。 [10] 「补特伽罗」,梵文为「pudgala」。 [11] 如《对法》卷十云︰又十无学法当知依止无学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智见蕴﹝即五分法身﹞说。 何以故? 无学正语、正业、正命,是无学戒蕴;无学正念、正定,是无学定蕴;无学正见、正思维、正精进,是无学慧蕴;无学正解脱,是无学解脱蕴;无学正智,是无学解脱智见蕴。 《杂集论述记》卷二十三云︰十无学法中,五分法身如常分别。 唯慧蕴及智见蕴何异? 义曰︰慧蕴谓观于事智;智见蕴,谓观理慧﹝卷二十二云「此正见通缘理事故」﹞。 此不见文。 又释︰慧蕴,谓缘如理解脱;智见,谓缘佛身一切无漏解脱法﹝卷二十二云「智见身缘解脱身中解脱法者是」﹞。 [12] 「此」字下,《金藏》有「中」字。 [13] 「成」字,《金藏》有,余无。 [14] 「为」字,《金藏》无。 [15] 如理《义演》云︰第一、以教齐责难,第二、假宝不成难,第三、例宝唯现难,第四、无种得不生难。 [16] 「教」字下,除《金藏》,余有「为」字。 [17] 「玉」字,《金藏》有,余无。 [18] 《略纂》卷三云︰七宝中五情,二非情︰谓轮宝、珠宝。 此二,天帝所有,下应轮王。 象宝即前非天胁中善住龙王五百子之中一子。 马宝,亦是天帝龙马。 女、臣、兵,三亦皆天帝之臣妾也。 后之五宝,下生阎浮,以应轮帝。 轮帝化息,还死归天。 余二,俱从天中应下。 轮宝,即腾空摧敌,千辐金成,众宝雕饰。 象宝,七支櫡地,轮王乘之,腾空自在。 马宝,朱鬘、髦尾,亦能腾空,王乘骏远。 珠宝,能放光明,所求皆雨。 女宝,柔软无骨、端严美丽、不生子息,生知后宫。 主藏臣宝,敦信无二,能知伏藏。 主兵臣宝经纬之才,止戈之用,动身奋怒四兵﹝象、马、车、步﹞云集,所向无前,御寇警卫。 如《华严经》﹝卷七十五〈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之十六﹞具陈其事。 余三轮王,虽皆轮应,银、铜、铁别,亦无余宝。 [19] 「宝」字,《金藏》无。 [20] 「诸」字,《金藏》误作「说」。 [21] 「则」字,《金藏》作「即」。 [22] 「之」字,《金藏》作「实」。 [23] 「在」字,《金藏》有,余无。 [24] 即总征。 [25] 见《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第一之一。 [26] 《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三〈学支纳息〉原文:问︰此中何者是成就义?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不断义,是成就义。 问︰若尔,具缚补特伽罗于一切法皆名不断,应皆成就! 答︰非皆成就,有未得故。 复作是说︰已得义,是成就义。 问︰若尔,无学已得学法,应成就彼! 答︰非成就彼。 已舍彼故。 复作是说︰不弃舍义,是成就义。 问︰若尔,学位不弃舍无学法,应成就彼! 答︰非成就彼,未得彼故﹝以上三说属能起义﹞。 复作是说︰已得未舍义,是成就义﹝即已得不失义﹞。 此言应理。 若法已得而未舍时,必成就故。 [27] 「二难」,谓难能起、难不失。 [28] 「初、难能起」四字,《金藏》无。 [29] 「下,能起因有三」六字,依《金藏》补入,《演秘》牒文、《义演》亦说有疏本有此六字。 智周《演秘》云︰外以三因明得能起,即下论中外救等是。 [30] 「六」字,《金藏》无。 [31] 「外具」,如轮王七宝。 [32] 《金藏》作「应不更生」,余作「更不应生」。 [33] 「易」字,《金藏》作「异」。 [34] 道邑《义蕴》云︰问︰未生之法,可有更得之义,难令不生,此即无妨。 已失之法如入见、地狱等身毕竟不生,今难此等亦令不生,便有相符之失;如何难他? 答︰论文略也。 应言未得,及已失可更生之法,应永不生为宗,便无妨也。 论文即专指可更生之已失法,不尔,便无容说「应永不生」。 [35] 《金藏》作「能为」,余作「为能」。 [36]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然得总有四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与彼法俱,四、非彼法前后及俱。 [37] 「云」字,《金藏》无。 [38] 《俱舍论》卷五云︰生生等者,谓四随相︰生生、住住、异异、灭灭。 诸行有为,由四本相。 本相有为,由四随相。 岂不本相如所相法,一一应有四种随相,此复四种,展转无穷? 无斯过失。 四本四随。 于八于一功能别故。 何谓功能? 谓法作用,或谓士用。 四种本相,一一皆于八法有用。 四种随相,一一皆于一法有用。 其义云何? 谓法生时,并其自体九法俱起︰自体为一;相、随相八。 本相中生,除其自性,生余八法。 随相生生,于九法内唯生本生。 谓如雌鸡,有生多子,有唯生一。 生与生生,生八,生一,其力亦尔。 本相中住,亦除自性,住于八法。 随相住住,于九法中唯住本住。 异及灭相,随应亦尔。 是故生等,相复有相,随相唯四,无无穷失。 [39] 如汝不善心起时,及汝无记心起时。 [40] 如《俱舍论》卷四云︰谓所执得,无体可知,如色声等﹝五识现取﹞,或贪、瞋等﹝他心智现取﹞。 无用可知,如眼耳等﹝由有见门等用比知﹞。 故无容有别物名得,执有别物,是为非理。 若谓此得亦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是则无为应无有得! 又所得法未得、已舍、界地转易及离染故,彼现无得,当云何生? 若俱生得为生因者,生与生生,复何所作? 又非情法,应定不生。 又具缚者,下中上品烦恼现起,差别应无,得无别故。 若由余因有差别者,即应由彼诸法得生,得复何用? 故彼所言得有作用,谓作所得诸法生因,理不成立。 [41] 谓彼自救「得」是不失因。 [42] 「彼」,谓诸法。 [43] 《顺正理论》卷十二云︰由所许得,是已得法不失因故。 又是知此﹝得﹞系属于彼﹝诸法﹞智﹝之﹞标帜故。 除此,更有何别大用能过于此说此为无? [44] 「说」字,《金藏》作「论」。 [45] 如本论卷一云︰离现实法,理非有故。 现在必有善等种故。 [46] 谓不离有情法。 [47] 谓离有情法。 [48] 「有」字,《金藏》无。 [49] 「应」字,《金藏》有,余无。 [50] 「下」字,《金藏》无。 [51] 「有二」至「非得」九字,《金藏》无。 [52] 如本论卷二云︰此中有义:亦变似根。 《辩中边》说似自他身五根现故。 有义:唯能变似依处。 他根于己非所用故。 「似自他身五根现」者,说自他识各自变义。 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余尸骸,犹见相续。 [53] 「身」字,《金藏》误作「是」。 [54] 「法」字,《金藏》作「就」。 [55] 藏文「因」作「种子」。 作者按:由此道理,当知「得」是假有。 [56] 小乘说「获」与「成就」稍异。 如《顺正理论》卷十二初云︰得、获、成就,义虽是一,而依门异,说差别名。 「得」有二种︰谓先未得及先已得。 先未得「得」,说名为获;先已得「得」,说名成就。 应知非得与此相违︰谓先未得及得已失。 未得非得,说名不获;已失非得,名不成就;故说异生性名不获圣法。 于何法中,有得、非得? 且有为中,于自相续有得、非得,非他相续及非相续。 若蕴堕在自相续中,可有成就、不成就故。 他相续及非情蕴,必无成就,不成就故。 无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 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故《对法》中有如是说︰谁成无漏法? 谓一切有情。 除初剎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决定无有成就虚空。 以于虚空无有得故,亦无不成就,以无非得故。 若法有得,亦有非得,若法无得,亦无非得,其理决定。 [57] 「立」字,《金藏》无。 [58] 「污」字,《金藏》有,余无。 [59] 「善法」二字,《金藏》有,余无。 [60] 谓如断善根。 [61] 《瑜伽》卷五十二原文:若所有染污法、诸无记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现行者,未为奢摩他伏,未为圣道永害,为邪见损伏,如是名为种子成就。 [62] 《瑜伽》卷五十二原为:所以者何? 乃至此种子未被损伏、未彼永害,尔时彼染污等法若现行,若不现行,皆名成就故。 [63] 仍指《瑜伽》卷五十二。 [64] 即见修所断烦恼。 [65] 「三无记法」,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66] 谓《瑜伽》卷五十六说:依因、自在、现行分位,建立得。 [67] 「就」字,《金藏》有,余无。 [68] 《对法》卷五原文为:谓若生欲界,欲、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藏文「及生得善」四字乃在此处。 下文同﹞,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生欲界,三界烦恼随烦恼成就者,依未离欲异生说。 若已离欲,或生上地,随所离欲地,即此地烦恼随烦恼亦成就亦不成就。 未永害随眠故,对治道所损故,如其次第﹝成不成就﹞。 及生得善者,随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若生无色界,欲、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无色界系烦恼、随烦恼,由种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 若已得三界对治道,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如此如此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 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未生,如此如此品类由种子成就故成就。 已得三界对治道者,谓已得出世圣道。 随如是如是品类,对治已生者,谓修道所断上品等烦恼对治已生,如此如此种﹝前文作「品」﹞类种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谓已永害随眠故。 [69] 「有体」,谓有种体。 [70] 「然」字,《金藏》有,余无。 [71] 谓《瑜伽》卷五十二。 [72] 见《对法》卷五。 [73] 「无记」,谓威仪、工巧、异熟生心。 [74] 「就」字,《金藏》有,余无。 [75] 灵泰《抄》云︰唯说成就,不言不成。 [76] 谓《对法》卷五。 [77] 「一分无记」,为「工巧处、变化心等」。 [78] 谓此地成就。 [79] 谓同《瑜伽》所说「若不为邪见损伏」。 [80] 谓染法种子。 [81] 「体」谓种子体,有能生之用。 [82] 《瑜伽》少分,谓仅说用,不说体。 [83] 道邑《义蕴》云︰彼论染法及生得善,约体约用名成不成,亦不约现行名种子成就也。 [84] 「者」字,《金藏》有。 [85] 「者」字,《金藏》有,余无。 [86] 如理《义演》云︰次下简略有二︰初、约用简,二、约体简。 用中有二︰初、约七识简,二、约见修道简。 约识简者,意云第七识中烦恼,奢摩他不能伏,故成就。 六识中分别迷理起者,行相猛利,世道不能伏,故成。 修道俱生迷事起者,六行能伏,不成。 六行本伏迷事惑故。 我见不伏,余贪等伏。 [87] 《金藏》作「断」,余作「门」。 [88] 如理《义演》云︰此意说六识中烦恼欲界系者,总为九品,证第二、三果时,总不成,六识中我见亦断,故云「此依我见等离欲断说」。 [89] 如理《义演》云︰此别一师义。 此师意说如六识中有九品惑,我见为第九品,余八品离欲时断,不成;第九品我见至极果方断,成;据此义,故「不尔通成﹝及﹞不成」也。 [90] 如理《义演》云︰意说无记法先被见道惑缚,即无记,名成。 入见道断见惑缚时,便舍无记法,故说无记,名不成。 [91] 如理《义演》云︰若据种子体说,至佛果断,名不成。 余一切时,名成。 不违圣道故,故云「不尔名成」。 《枢要》卷中云︰云成不成中,种子成就,但有二乘及出世道,成不成;不说菩萨。 菩萨见道前,二障亦有成不成;应说二乘烦恼种有成不成,所知一向成。 菩萨双说,资粮位,俱生成,分别成不成;加行位,一向不成,俱生通成不成。 入见道已,修道有成不成;见道﹝所断﹞一向不成。 修道﹝所断﹞,第七﹝识﹞一向成,第六﹝识﹞有成不成;烦恼障种修不断,一向成。 所知障种,有成不成。 应各思准。 [92] 「依」字,《金藏》作「作」。 [93] 「体」,谓种子。 [94] 《金藏》作「准」,余作「唯」。 [95] 「应」字,《义蕴》释文作「影」。 [96] 道邑《义蕴》云︰无记、生得善,准《瑜伽》文虽言未被损伏皆名成就,今约被损,亦名不成。 彼文虽不说体,然准《对法》,亦可说之,故言「应互相准」。 [97] 见《瑜伽》卷五十二。 [98] 谓一分无记法生缘所摄受。 [99] 如理《义演》云︰有强盛用,有胜功能所熏习时,傍资彼无记种子令得增盛,名无记增盛种子。 [100] 《对法》卷五原文为:自在成就者,谓诸方便善法。 若世出世静虑、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等功德及一分无记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 方便善法者,谓闻所生慧等。 虽先有种子,若离今生数习增长,终不能起现前故。 一分无记法者,谓工巧处、变化心等。 [101] 灵泰《抄》云︰然此自在中,多分取心,不取于色。 以心有自在故,即说取缘威仪心,故威仪心,缘工巧心,及发工巧心。 [102] 即除异熟生。 [103] 智周《演秘》云︰邪见加行,亦名邪见。 即断加行、生得二善。 [104] 如理《义演》云︰如初地离分别惑起无漏正智证真如时。 当此之时,无记不起用,名不成就,不尔,名成。 其体,至佛果位不起,名体不成。 佛果既圆,无无记法故。 [105] 「已」字,《金藏》误作「曰」。 [106] 「成」字,《金藏》无。 [107] 《对法》卷五原文为:现行成就者,谓诸蕴、界、处,法随所现前若善,若不善,若无记,彼由现行成就故成就。 若已断善根者﹝《杂集论述记》卷十六云「顺益,名善;能生,名根;邪见在身,善根不续,目之为断」。 《瑜伽》卷一云「云何断善根? 谓利根者成就上品诸恶意乐(及)现行法故,得随顺彼恶友故,彼邪见缠,极重圆满到究竟故,彼于一切恶现行中,得无畏故,无哀愍故,能断善根。 此中种子,亦名善根。 无贪瞋等,亦名善根。 但由安立现行善根相违相续,名断善根,非由永拔彼种子故」﹞,所有善法,由种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 若非涅槃一阐底迦﹝梵文为「icchantika」;藏文为「dod chen po」﹞,究竟成就杂染诸法,由缺解脱因,亦名阿颠底迦﹝梵文为「atyantika」;藏文为「gtan du ba」﹞以彼解脱得因毕竟不成就故。 问︰何等名为解脱得因? 答︰若于真如先已﹝原作「以」,今改﹞集起﹝藏文作「gnas pa」﹞烦恼粗重,若遇随顺得对治缘,便能永害。 此堪任性,名解脱得因。 若此相违,名无解脱因。 问︰于成就、善巧,得何胜利? 答︰善了知诸法增减故,于世兴衰离决定想,及至能断若爱若恚。 [108] 「名」字,《金藏》无。 [109] 见《枢要》卷中,已如前引。 [110] 然《显扬》卷一则离现行为二云︰得者,此复三种︰一、诸行种子所摄相续差别性,二、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三、自相生起相续差别性。 慧沼《了义灯》卷六会违云︰与《瑜伽》﹝卷五十二﹞同。 云「自在生起相续差别性」者,以加行等善法种子有胜功能起现行已,而得自在,名「自在生起」。 若二现行,名「自相生起」。 以起现行,名自相起。 智周《演秘》增一解云︰《显扬论》意︰种子类同,故合为一。 现行相别,故开二种。 [111] 「断体」二字,《金藏》无。 [112] 灵泰《抄》解论下文「此类虽多」云︰若起一有心时,余烦恼皆不得起。 即一一法上皆有非得。 若起恶心时,即余百千万善、无记,皆不得起,皆有一个非得,故言此类多也。 [113] 谓有依处、差别二种义门。 [114] 「他」,谓他身。 [115] 即依他起外,亦即以生缘摄受增盛之种子为因以外。 [116] 见《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初:得有三种︰一、有为法得,二、择灭得,三、非择灭得。 [117]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有为法得:随所得法性类差别,以有为法能有作用引自得故。 《杂集论述记》卷九云︰得属所得者,性与所得相属,随彼增减故。 [118]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择灭得:随能证道性类差别。 以诸择灭自无作用,但由道力求证彼时,引彼得故。 《杂集论述记》云︰属道者,性与道相属,随道三品,得亦尔故。 智周《演秘》云︰得是有为,故灭能得,不属所得。 为、无为别。 六行断惑,此能得得即是有漏。 若无漏智所证灭得,得即无漏。 有宗六行而能断惑得择灭也。 [119]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非择灭得,随自所依性类差别。 以非择灭自无作用,非道所求。 彼得但依命根、众同分,而现前故。 问︰非得,随何性类差别? 答︰彼定不随所不得法,以相违故,又不随道非道所求故。 但依命根、众同分转,故随所依性类差别。 问︰若诸非得,非择灭得,俱随所依性类差别者,所依或异熟,或唯等流,此二随何性类差别? 答︰随等流性,以义偏故,异熟非偏,故不随立。 《杂集论述记》云︰属所依者,所依谓同分。 以非择非有为,非道得故,其得但属所依。 又云︰其非择灭得,或属所依。 种离本识无别体故。 或属种子,皆是种子缘缺不生故。 然如佛果邪理不生,岂依种子? 故属所依。 [120] 《杂集论述记》云︰谓六行伏惑,其种缘缺不生,所得无为,非择灭摄。 诸论皆说不唯害随眠故。 六行伏惑,便入圣道,种非重生,故不属于种。 非是毕竟缘缺不生,故不属所依。 道力得故,但属于道。 [121] 《杂集论述记》接上文引云︰除此,余非择灭得定属所依。 所依,即是阿赖耶识。 今以理准,大乘非择,缘合后生。 种非永灭,故非择得但属法种。 不同小乘法体永无,属所依故。 种永灭故。 ﹝《瑜伽》﹞五十三说于见道中,无想天定毕竟不生故。 《瑜伽》卷五十三原文为:若学见迹,于卵湿二生、北拘卢洲﹝梵文为「uttarakuru」﹞、无想天、若女、若扇搋迦﹝梵文为「sandhaka」﹞、若半择迦﹝梵文为「pandaka」﹞、无形、二形等生,及于后有若爱若愿,所得非择灭,当知一向决定。 [122] 《杂集论述记》云︰如缘合后生法。 [123] 智周《演秘》云︰缘六行道,证无漏道。 [124] 《对法论述记》卷九︰然今于此,复作分别︰小乘有为得通三性、有漏、无漏,大乘同之。 小乘择灭得,唯善性,通有漏、无漏。 大乘善性同彼,唯无漏摄。 诸论皆云择灭者永害随眠故。 其非择得,小乘唯无记、有漏;属同分故。 大乘通三性。 此约通,亦依种子及所依上而建立故。 《对法》第四等种通三种﹝如云「随逐善者,谓即彼诸法习气。 随逐不善者,谓即彼习气。 随逐无记者,谓即彼戏论习气。 以名身等,熏习心故,由此习气后戏论生」﹞,故云通有漏及无漏摄。 如来身中,有善得故,邪理不生。 [125] 《杂集论述记》卷九︰﹝第﹞三﹝义门﹞大小者,小乘立二﹝《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八云「问︰所说得为更有得,为无耶? 若更有得者,得复有得,何非无穷? 若更无得者,此得由何可说成就? 答︰应说得复有得。 问︰若尔,应成无穷! 答︰无穷亦无有过。 由此,生死难断难越。 或无量得皆一剎那俱生而灭,无无穷过。 如是说者,一剎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二、得,三、得得。 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 由得得故,成就得。 由更互得,故非无穷」﹞,大乘唯一。 得彼法已,能自成故,然无文证。 诸论等中,但说于法假建立得,不见于得复立得故。 又若立小,便许小得重假而立。 问︰且如大得得现行无别得得,见分缘种子无别见见! 彼云以见缘相,作相解,却自缘时非相解,其相不自缘。 得据成就说,故无别得得。 若尔,以得例相,应无小相! 设无小相者,应解云︰见分量非量,见分不自缘;得无量非量,所以能自得。 又准忿恨等上有生等相,既许假上而复立假;大得虽是假法,何妨更得立? 答︰假立亦无妨;但既能自得,何更须立? [126] 道邑《义蕴》云︰如诸异生不成就圣法,即是自在不成就,亦是现行不成,种用不成,现体不成。 此之非得,既属能障惑种,准知圣不成就烦恼,即种子不成就。 此之非得,合属能断之圣道种也。 自余非得,准例应思。 [127] 「量」字,《金藏》作「位」。 [128] 无色界四蕴。 [129] 「有二」,《金藏》作「生名」。 [130] 「人」字,《金藏》无。 [131]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五初︰问︰何故名异生性?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能令有情起异类见、异类烦恼、造异类业、受异类果、异类生故,名异生性。 复次,能令有情堕异界故、往异趣故、受异生故,名异生性。 复次,能令有情信异师故、作异相故、受异法故、行异行故、求异果故,名异生性。 大德说曰︰能令有情依止异类界、趣、生、有,发起种种颠倒烦恼,造作增长感后有业,轮转生死,无分限故,名异生性。 阿毗达磨诸论师言:异生分故、异生体故,名异生性。 尊者妙音作如是说︰异生类故,名异生性。 胁尊者言异生依故、障圣性故,名异生性。 [132] 《瑜伽》卷五十二云︰一、无般涅槃法种姓所摄。 [133] 《瑜伽》卷五十二云︰二、声闻种姓之所随逐,三、独觉种姓之所随逐。 [134] 「无」字,《金藏》误作「光」。 [135] 道邑《义蕴》云︰此约回心者。 诸已得生空智,名圣性。 未断分别所知障,名凡性,故名「俱句」。 [136] 《述记》卷五十七有六义门释十障︰一、出体,二、对三乘明断同异,三、明障道俱不俱,四、释二道别,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 十障之第一障即异生性障。 发布时间:2026-02-28 13:19:3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5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