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欧阳竟无: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一编《佛学通论》心学大意 内容: 心学大意诠解名义分心学者何? 禅学也,定学也。 然禅名局于静虑(静虑只色界义,无色界及欲界定非静虑故。 禅只局于有心定,二无心定非禅故),定名不能赅慧(有定无慧乃同木石,故定慧不相离)。 《解深密经》一心为止,多心为观,止观皆从心诠。 奘师译《大论》、《摄论》等,三学名皆为戒、心、慧。 兹从其例名为心学,不循通例名为定学。 敷演因缘分曷为而说心学耶? 机已动故,示行轨故,防邪修故。 且述其说。 道无定则,贵在当机。 迩来承学之士,多有以如何修持乃能入其所悟之理为问者,是宜可及时而开示心学矣! 吾为兹喜。 多闻熏习,如理作意,吾所揭以自启启人者也。 人亦有言:知者知所行,行者行所知。 舍教而冥行,其为唐劳,固无论矣! 倘徒博观经论,而不图切实证会,则空持名相,以兴诤论,烦恼仍存,执障不破,为益于实际者几何? 吾为是忧。 院中同人,或以课余修观,或以养疴习定,是则是矣;然心学学也,不先讲究而遽从事,宁不虞其为邪道之归乎? 吾为此惧。 综上三故,特讲斯门。 本意原在总合《般若》、《华严》、《瑜伽》、《舍利弗毗昙》、《显扬》、《杂集》、《法蕴足论》、《解脱道论》、《俱舍论》、《成实论》等外,更合《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华严十定品》)、《如幻三昧经》(《宝积善住意天子会》)、《菩萨念佛三昧经》(《大集经念佛三昧分》)、《般若三昧经》、《月灯三昧经》、《首楞严三昧经》、《慧印三昧经》(三乘)、《力庄严三昧经》、《无极宝三昧经》(似《维摩诘经》演说众多三昧)、《金刚三昧不坏不灭经》、《寂照神变三摩 地经》、《超日明三昧经》、《成具光明定意经》、《如来独证自誓三昧经》、《佛印三昧经》、《法华三昧经》、《金刚三昧经》、《四童子三昧经》、《集一切0福德三昧经》(以上大乘经)、《杂阿含经》(阿练若杂事)、《正法念处经》、《大安般守意经》、《禅秘要法经》、《治禅病秘要法》、《有部毗奈耶杂事》、《阴持入经》、《身毛喜竖经》(九次第定、十力、四无畏)、《治意经》(说安般守意)、《身观经》(身不净无可爱)、《禅行三十七品经》(少时修三十七品)、《禅行法想经》、《法律三昧经》、《五门禅经 要用 法 》、《坐禅三昧经》、《禅法要解》、《思维略要法》、《菩萨呵色欲法经》、《禅要经》、《小道地经》、《修行道地经》(僧伽罗刹集)、《道地经》、《达磨多罗禅经》、《内身观章句经》、《法观经》(数息)、《修禅要诀》(以上小乘经律等),四十五种至教,类别部居,观同较异,详加检择,勒为一书,俾言定者有所法守。 以成就需时,先举体要焉。 料简余宗分定之为事,内外之所共有也,而宗旨途径殊焉。 古之外道不必谭,今之外道不屑谭,姑先举中土所有诸宗,关于心学部分与印土交歧者略论之。 (一)天台宗。 此宗精华在于止观,其要籍为《六妙门》、《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摩诃止观》三书。 顾《六妙门》说安般守意(数息),诚便于初学矣,而未详十六事(身、受、心、法四法各具四事,异生至无学皆修,是为十六事)。 似此乃为有头无脑,准之而行,不见果利之所在也。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说世间禅、非世非出世禅,诠九次第定(色界四、无色界四、加灭尽定一,为九)。 只具大意,而不说出世禅,师子奋迅三昧亦未道及,盖伤缺矣。 至《摩诃止观》,于此宗最为要典,其中心在于本般若宗龙树《中观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偈之缘生胜义,而立三止三观(见甲图)。 初则止观双运,更进则融三为一而即空即假即中,于一刹那打成一片,圆通之义于焉叶矣。 特以瑜伽宗圆成实义格之。 圆则圆矣,而未实也。 彼三止三观者,仅具总相通相,分柝以求其实在则彼为无,是尚有待于商量者欤? (表一)空─────┐三观假─────┼┐中─────┼┼┐体真────┘││三止方便随缘───┘│息二边分别───┘(二)贤首宗。 此宗宗《华严》,即无殊宗《瑜伽》。 应讲各各无量三昧,而彼用法界观,亦仅言总相通相。 其谓一摄一切、一即一切,而发挥四无碍、四摄、四即之理,固为精到,然于各各无量三昧亦未有明;故从之者多以宕然无藉之玄谭自困,而于禅学卒亦无由而入也。 (三)罗什派。 什公言定之书,如《集禅秘要法》等,皆从小乘。 小乘以涅槃为总相,以对治贪等为别相,而以不净为胜定。 盖以淫为生死之本,所宗在了生死,故首之也。 按:什公本宗般若,其言小乘定不足以尽所学。 盖中国禅学,源于安世高等,所译有《安般守意经》等。 睿法师不了所学,适什公在关中,时从质疑焉。 什公乃顺机集此以应其求,非修禅扼要之典则也。 标示正旨分印土正宗有二:一、般若宗;二、瑜伽宗。 就心学言,般若主空、无相、无愿三三昧,推而广之则为百八三昧。 此百八三昧摄入三三昧中,皆用无所得,于《大品(第二分)问乘品》具明之,可核按也。 瑜伽宗主大乘光(智)、集福王(悲)、贤守(一切善法守而不失)、健行(强健之行菩萨不及)四三昧见乙图),推而广之,则为百三三昧。 此百三三昧,入一切佛自在坚固,善现决定无相,于晋译《华严》四十五卷具明之,可详览也。 此三三昧、四三昧高矣远矣,吾之宗旨于是乎在。 (表二)┌大乘光──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修此。 一部分说,如《宝积》等,谓之小总。 │ 一法王所说,相续、尽未来际作功德之法,谓之大总。 无量佛所说谓之四 │ 无量总。 鸠一部分或数部分总;鸠一部分或数部分总法,光弘于世界,三┤ 名大乘光。 昧 │集福王──五地、六地、七地修此。 菩萨修十王大业, 成佛时称两足尊,未成佛时得大其用。 │贤 守──八地、九地、十地修此。 大总无量总任持不失,称贤善守法。 九地能以陀罗尼说法。 └健 行──佛地修此。 号决定行,说法亦称狮吼。 (此四名义,见《摄论增上心学分》,《唯识述记》五十六,及《佛地经论》卷五。 )三三昧空后事,四三昧地上事,众生何由而及之乎? 曰,事有其序,安可骤企。 登高自卑,则当由小乘世间出世间禅,而入于出世间无上之禅也。 众生烦恼所缚,顿超直入,谈何容易? 譬于定乱,对治为先。 贪观不净,嗔观慈愍,痴观缘起,慢观根界,疑则数息。 此五停心实为初步(见丙图)。 此观稍得相应,即可改修世间一切不可乐观,欣上厌下而入初禅。 渐入九次第定,引生五通。 此小乘世间有漏禅一路也。 其出世间无漏禅不必由五停心入,直捷由四谛入。 (表三)┌┌┌贪观不净┐││││小乘详│││嗔观慈愍┘小乘┤│五停心─┤痴观缘起 ──大乘瑜伽详│有漏┤│慢观根界┐││││小乘详││└疑数息以求心住┘│└九次第定└无漏──四谛复次,当知佛法住于二缘,一教,二证。 教则十二部三藏,证则三十七菩提分法。 就小乘言,非由《六足》、《婆沙》、《俱舍》、《成实》、《舍利弗毗昙》、《解脱道论》以入于《瑜伽声闻地》,则教不得通。 非由四念住(三十七菩提分以四念住为主。 《大智度论》慧多名念处,精进多名正勤,定多名如意足,十二法钝根人名根,利根人名力,力则疾趋办事,事未办名道,正思办名觉,故三十七菩提以四念住为主。 《瑜伽声闻地》析心为三十六,受为二十一,身为二十,法为二十)以通五停心(如数息十六事),则证无从冀。 明夫四念住十六事,则由五停心历四禅、而加行、而见道,入四三昧、得百三三昧可也,由四谛观入空三昧,得百八三昧可也。 或根利障轻,不从五停四谛,而直从大乘光下手亦可也。 惟是行依于法,法依于教,修心学人不务明教,师心自用而无失者,匪我攸闻。 条申体义分止故能定,观故能慧,定慧交长,止观不离,此为大小乘通义。 故《解深密分别瑜伽品》十八门分别中,其同异门主张止与观非有异(以观所缘境为所缘故),非无异(一心为止,多心为观),其双单门主张一向修和合修,此为大乘止观不离之证。 若小乘之言止观不离者,莫详于《成实止观品》三能十五喻。 三能者,止能遮结,观能断惑;止能舍乐,观能离苦;止能断贪,观能离痴;皆是共作一事,止以始之,观以成之也。 十五喻者,止如捉草,观如镰刈等十五也。 (表四)(表四)┌捉草│扫地│揩垢│水浸│附痈│起脉│调心止如┤洒金│牵绳│镊镊刺│器钾│平立│服腻│调泥└调金┌镰刈│除粪│水洗│火熟│刀决│刺血│没心观如┤火炙│用铲│剪刀剪发│兵杖│发箭│投药│印印└造器上来既总标纲要已,兹更条申体义以穷幽致。 佛法所诠,尽于因果,定为佛事,自莫能外,述因果第一。 一行之立,有名有数,有体有相,是名物相,述法相第二。 一行之立,不能无待,内外处所,缘具理彰,述观行第三。 药至病腾,道高魔奋,攻守有道,乃克奏功,述护持第四。 因果第一果之发起为因,因之圆满为果,因果相即,二者循环。 先且明因。 言因则有二。 有以所求为因者,智其首也。 有以资粮为因者,戒其首也。 (如表五、表六)。 (表五)(表六)┌得通(内外)┌戒所求为因┤除障(世、出世)资粮为因┤闻思│涅槃(大小)└善知识──教理└菩提(大)若为求得通而修定,则与外道同,外道有五通有定。 若为求除障而修定,则与世间同,界系由下障除,乃能升上而得上定。 若为求涅槃而修定,则与小乘同,小乘极果入无余涅槃,由四谛出世定而得。 是故大乘所为独求而修定者,乃在无上菩提也。 菩萨地云智是悲之等流,吾谓因智求定,定亦是智之等流。 观苦自起悲,闻法乃知苦,有慧乃闻法,得定乃有慧。 故定可谓之道,亦可谓之修。 《杂集》说定皆摄属修道,职是故也。 定非恰到好处不能得,得定则一切洞然,无挂无碍。 习之既久,行往坐卧乃至梦中无不定时,如是乃可称定。 世途以兀坐如槁为定。 此死定,非智定也。 (表七)┌贪命──────────────────死想│定散──────────────────灭想│味定──────────────────离欲想│ ┌强沉思 ┐│ │驰见闻 ││ │好起诤 │││惊灭怖空││ │掉│┌十一种定患,一光明想即可治之。 修此想者须十障十治 │定患┤潜利养 ├光明想┤知唯识托质自变影像相分而缘之义,或外托日│ │身心疲 │└月之光为质,或内托教典法义为质。 │ │睡蔽心 ││ │身粗重 ││ │疑业果 ││ └大劣退 ┘│戏论──────────────────一切世间不可乐想│段食──────────────────厌食想│身见──────────────────苦无我想│懒惰──────────────────无常苦想│身行──────────────────无常想└母邑──────────────────不净想戒为马埒,定如马行。 循循而行,固云是定,超速而行,亦可云定,如奋迅三昧、如超禅皆是。 《深密》云:以尸罗为因,净慧为果。 《瑜伽声闻地》初持详戒,四持详慧。 《解脱道论》、《婆沙》、《成实》等,莫不以戒为始,五通、四谛为究竟。 定资于戒,无戒不定,大小共信,此其徵矣。 复次,所求因以慧为首者,更徵诸《深密分别瑜伽品》十八门而益明白。 初依住门言,以法假安立(十二部经模仿法尔道理,假施设以资人),及不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依为住。 三能求门,谓由闻思起身心轻安(于所闻法了然明白,轻安自生),如是获得止观。 九依法依人门,谓随法行、随信行,从他闻法忆念所从闻法。 会而观之,义具见矣。 于此而谈,定是修事,必从闻思得来。 故学定,一要师,二要教。 然教为胜,一以师难寻教具在故,二以随法根利随信根钝故。 复次,更陈十障十治(如庚表),并略发之。 (《大论三摩呬多地》、《舍利弗毗昙》、《俱舍》、《成实》皆有修光明想法。 )(法相第二)法相有四:名、数、体、相。 凡学一法,凡作一事,先须了别其名,次须略了容积区别多少,次须了其性质,次须了其作业,四者备而法相得矣。 《杂集》云:初地无量三昧,除佛菩萨,余尚不知其名,况复能入? 《婆沙》六十二云:佛涅槃入不动明等至,舍利弗入师子奋迅三昧,目犍连入香象嚬呻三昧,阿难入旋风等至;舍利弗等所入定,除舍利弗等,余不能知;佛所入定,余声闻人舍利弗等不能知。 据大小乘教欲习定学须讲名数,不可以其名数而遂忽之也。 先审名。 名有总别,第一总名。 定名等引,亦名等持,又名等至,名静虑,名心一境性,名止,名现法乐住。 (如表八)(表八)┌──────┬───────┬────────────┬──────────┐│新译梵文 │ 旧译梵文 │新译义│差别│├──────┼───────┼────────────┼──────────┤│三摩? 多 ││等引(一平等能引、│心通有无,位唯在定,││(大论分品)│ 三摩提 │二能引平等三平等所引发)│就功德言就总概言。 │├──────┼───────┼────────────┼──────────┤│三摩地 │ 三昧 │等持(《大论》前后│心唯其有,位唯在定。 ││ ││同影,平等任持)││├──────┼───────┼────────────┼──────────┤│三摩钵底 │ 三摩跋提 │等至(平等至极)│心通有无,位唯在定。 │││││就体性言,就胜盛言。 │├──────┼───────┼────────────┼──────────┤│驮衍那 │ 禅那 │静虑(《大论》系心│义同等持,唯局色界。 ││ │持阿那 │内缘,不外流散)││├──────┼───────┼────────────┼──────────┤│质多翳迦 │─── │心一境性(定不定地│位通定散,心唯其有。 ││阿羯罗多 ││系心于定) ││├──────┼───────┼────────────┼──────────┤│奢摩他 │─── │止(大论寂静安止)│───│├──────┼───────┼────────────┼──────────┤│─── │─── │现法 ││└──────┴───────┬────────────┴──────────┘从基师义,七名一法是为总名,名之为定。 然有分别,等持等至四句料简,大小不同。 (如表九)(表九)┌(大乘如《大论》十三有四句《大论》又四句│ 等持非等至 是三三昧,--善知名句文差别,│非胜处遍处灭尽。 --非入诸行状相。 │ 等至非等持 是胜处遍处灭尽,--随一能入诸行状相,│非三三昧。 --而不知文句差别。 │ 俱非俱句可知--同│小乘如《婆沙》一百六十三有四句│ 等持非等至不定心相应等持。 《婆沙》又二义差别,等持一物为│ 等至非等持二无心定。 体,等至五蕴为体;等持一刹└ 俱非俱句可知那间,等至相续第二别名,如空、无相、无愿之类,繁多不举,但括其数,详在数中。 次审数。 小乘有定数,大乘初地即有无量三昧,即不能举数。 凡诸经论所举者,犹是略举总数为言也。 (如表十)(表十)大乘三昧数《摄论》、《唯识》│四三昧《佛地经论》│《华严》│百三三昧(散见者菩萨十,六地十,七地十一,十地十一,菩萨正受十等。 )《般若》│百八三昧《大论》│三摩四多地五十八三昧,声闻地二十三昧。 小乘三昧数《身子毗昙》│二百六十三三昧《法蕴足论》│十六三昧《解脱道论》│九十八三昧《俱舍论》│十六三昧《成实论》│十二三昧《婆沙》│十九十六三昧┌未中四本各百六十四共九百八十四 ┐《且明七法》│空处五十二 ┐├合一千又九十六│识处三十六 ├共一百一十二 ┘└无所有处二十四 ┘次审体。 一切定以九次第为体。 超出三界此其路故,欲界有定无定犹未决故,然言九次第定则无欲界定故,其胜处遍处等定则属四空故,体又有总别,总以别境心所念定慧为体,别则大立十,小立十一。 (如表十一)(表十一)│(《大论》十(《婆沙》、《杂心》、《俱舍》十一│寻───────寻初禅 │伺───────伺│喜乐──────喜│ └──────乐│定───────定二禅 │内净──────内净│念───────念│舍───────舍三禅 │正智──────正智│乐───────乐四禅 │不苦不乐────不苦不乐前已明克实支数,兹更陈绮互配合支数。 (如表十二)(表十二)《大论》六十八支┌根本十八(初二等五,后二齐四)四禅三十六┤└近分十六(同根本)┌根本十六四空三十二┤└近分十六《身子对法》四十支四禅三十六 中四(观喜乐心) 四空不立支分上座部十一支正量部十一支初定五 二定三(除寻伺)三定二(乐定) 四定一(一心)《大集经》十七支《本业经》三十八支四禅十八(同《大论》)四空五支(想念止观一心)据《成实》言,则欲界亦有定,即所谓如电三昧,以一刹那五停心依心一境性为体者是也(《舍利弗毗昙》亦有此说)。 欲界身亦可入色无色界定,盖身触虽系于欲界,而所缘影像相分则色无色界也。 后审行相。 行相入观行第三中讲,可考行相之书有四十五种,应善理之而汇其通。 观行第三先述三圆满。 盖事必待缘,缘具而事始顺成也。 (一)处所圆满。 言夫地,则以息诸纷扰离诸愦闹为急,故应处阿练若林间空室严穴。 而修不净观者,更宜栖处冢间,以便摄取尸骸坏胀朽恶之状。 若不得其处,则绘画其相悬于坐卧之处,俾自识得托以为质变现影像相分以为所缘,使所作成办也。 言夫事,则以取求悉给挂碍都无为要。 故须无怖、无毒、无匮、无牵,而又有善知识调护扶掖于其间也。 (二)威仪圆满。 行则分散行、经行、大众行。 住则分直立、翘足立等。 坐则须坐具绵软,衣服轻松,肾囊须空,谷道勿遏(道家行气,肾囊谷道中间而过,《伦记》基师谓无道可通。 《舍利弗毗昙》气入即散,出则一尺以外即散,故修定者须保护尺地,目视亦以尺地为限,不拘开闭),眼视一尺以内,手放脐轮之间,全跏(右上左下)、半跏(左上右下)各随其便(按密宗刚日或修金刚界则右压左,柔日或修胎藏界则左压右),而尤当注意者,口则闭七留三,鼻则正对于脐,坐之前后颈部腰部均数数揉之,揉七八反,刚合其度乘势勿移,良以禅病之生往往由此也。 卧则右胁而卧,以学师子王反耽欲故。 (三)远离圆满。 内则屏绝一切恶见,外则杜绝一切恶友,由此正行无阻,正觉随生也。 次述七作意。 定即作意,盖必策心警心念念相续乃能得定故,作意实引发定之根本也。 作意有七:(一)了相作意,于对治方便之能所二相,仗闻思力明了无疑故。 (二)胜解作意,起粗细观,由观至禅,欣净妙离厌苦粗障,此为六行伏惑,修以是为初步故。 (三)远离作意,远离上品惑故。 (四)摄乐作意,得静妙断中惑故。 (五)观察作意,审察烦恼断未,静妙得未,进修对治故。 (六)加行作意,欲界一切烦恼不行故。 (七)果作意,证初静虑根本故。 能观七作意为瑜伽师,凡修瑜伽者,皆称瑜伽师。 摄初修、已习、已度三位,于修习善法欲至决择分未起修前四作意者(自凡至资粮满已触未触心一境性),名初修业位。 于前六作意(四加行),名已习行位。 于证入正性离生之果作意(二见道),名已度行位。 七作意配三位,则见瑜伽行人深浅差别。 若配众多法相为四十作意,则彼彼法门,深浅差别,咸得其概。 (如表十三)(表十三)一缘法───────初一┐二缘义───────后六┴─────────────以七配教义三身┐四受├───────摄七──────────────以七配四念住五心│六法┘┌─────观───────┐七胜解───────解胜真乃起───了、胜、果 │以七配假实┌───────┘│八真实───────惑断真乃现───远、摄、加───┘九有学───────────────七───────┐十无学───────────────净了果│以上配三学十一非学非无学───────────────────┘十二遍知────────── 了、胜、观──────┐十三正断────────── 远、摄、加│以上配知断十四已断────────── 果──────────┘十五有分别────影像相分 观十六无分别────体相相分 除观余六 ───────┐十七事边际────────────────七 │以上配所缘十八所作成办───────────────果────┘十九思择─────由止而观 七┐二十寂静─────由观而止 七┴──────────┐廿一一分─────单止单观 前六│廿二具分─────止观双运 果(盖中得解)│以上配修证离染┌廿三无间────正住定┐│└廿四殷重────远得通┴───七(结中得解) ───┘廿五随顺─────加行道 了、胜 ────────┐廿六对治─────无间道┐│解脱道┴─────远、加、果、摄 │以七配四道廿七顺净──────────────摄│├──────胜进道│廿八顺观──────────────观───────┘廿九力励────────七不摄───────────┐三十有间┐ │卅一有功┘了、胜、远、摄│以七配四位卅二自然────────加、果───────────┘卅三思择────慧────了────────────┐卅四内摄────定────胜│卅五净障────害漏种──远、摄、加│以七配慧定离障自在卅六依净行───离粗身──果────────────┘卅七他立────声闻从他悟 ┐ ──────────┐卅八内取────独觉菩萨自悟┘七 │卅九广大────菩萨无住涅槃──七不摄(非自利) │以七配三乘因果四十? 行────佛一切智菩萨诸善巧佛果、菩萨七──┘若以四十作意之例,更推而配于一切法,则直可贯通三藏。 故心学行相,作意而已。 止事在九心,而所用作意乃在所配四位。 观事在四慧,而所用作意乃在所配四所缘。 当次第说之。 次述止九心。 (一)内住,令心住内不使向外驰逸也。 (二)等住,挫心令微细也。 (上二为力励运转)(三)安住,安置内境也。 (四)近住,近于念住不令驰外也。 (五)调顺,挫心令不流散也。 (六)寂静,无五盖也。 (七)最极寂静,视前更进也。 (以上为有间运转)(八)专注(以上为无间运转)。 (九)等持(以上为无功用运转)。 初学习止,但能使心不外驰,挫令微细,七作意行望尘莫及,唯是力励运转而已。 牛若嚼青,纽转其鼻,除余无法。 然此力励,又非都无方便一味逞强所能办得,当知有六种力,能成九心:一、听闻力;二、思惟力;三、忆念力;四、正知力;五、精神力;六、串习力。 惟此六力,一、二为力励运转所摄;三、四为有间运转所摄,五为无间运转所摄,六为无功用运转所摄。 是则欲习奢摩他者,始于力励,力励之始,仍不外乎多闻熏习,如理作意已也。 次述观四慧,而及于三门六事。 其就观位浅深而言,则有三门。 三门者:一、随相行,于教授未思推也;二、随寻行,于教授推察也;三、随伺行,于教授审观也。 若就能观正务而言,则有四慧。 四慧者:一、正思择,于净行善巧净惑三所缘思择尽所有性也;二、最极思择,即于三所缘思择如所有性也;三、周遍寻思,取彼相状也;四、周遍伺察,审谛于求也。 亦就所观而言,则有六事。 六事者(五停心皆有六事):一、观义(语必有义);二、观事(内外二事);三、观相(自共二相);四、观品(黑白功过);五、观时(事在三世);六、观理(观待证成作用法尔四道理)。 本其四慧,运行乎六事,修观业用于焉庶几。 上来汇萃群言,于观行之义,略已周尽,然仅明大纲,未及详释,乐寻绎其义者,应循斯目,更求之也。 (护持第四修定过患,曰魔与病。 魔有四魔、八魔之称,病则为数无量,略言之有七十二治禅病法。 四魔者: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也。 八魔者:一、出离善法退善耽欲也;二、密护根门乐趣相好也;三、于食知量乐趣美味也;四、悎寤瑜伽妙趣睡眠也;五、妙女妙事多作众处也;六、疑三宝四谛也;七、怖畏人至也;八、心乐利誉悭憍也。 祛彼魔病,禅乃无妨,所事护持,为数非简,容俟他日委细条陈也。 说大意竟。 民国十三年(1924)五月内院第六次研究会讲演记录(韩孟钧记)(选自《内学》第一辑) 发布时间:2025-11-23 14:05:3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5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