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中道了义疏 内容: 金刚经中道了义疏慈舟法师讲述自序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道了义疏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法会因由分第一善现启请分第二大乘正宗分第三妙行无住分第四如理实见分第五正信希有分第六无得无说分第七依法出生分第八一相无相分第九庄严净土分第十无为福胜分第十一尊重正教分第十二如法受持分第十三离相寂灭分第十四持经功德分第十五能净业障分第十六究竟无我分第十七一体同观分第十八法界通化分第十九离色离相分第二十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无断无灭分第二十七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一合理相分第三十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自 序此经三十二分,大概多显人空、法空、而不住有。 唯第二十七分,显空空,而不住空。 三空空已,翻成空有不碍之中道,而亦不住。 如船师: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而亦不离彼此中流,常度众生。 我佛即体之般若妙用,亦复如是。 历来注解虽多,未暇遍阅。 舟觉唯就经文,多读一遍,多有一番进步;虽不敢言尽得经义,略有管见,愿供初学。 第十分‘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八字,通前彻后,为全经纲领。 禅宗六祖,宿有因缘,故闻此顿明心地。 宿因缘者,多生熏习成熟,此生一闻即悟。 我等初学,当由解文义而入信住行证。 ‘无住\’即真空实相,竖穷横遍,为法之本;住则局而不横竖矣。 ‘生心\’,即从无住本,发不住空有中道之妙有菩提心;亦名始觉智;亦明观照般若。 以此智修真空绝相观者,当观计五阴我人等四相为实有者,皆如绳上计蛇,曰遍计本空。 若知绳本无蛇,即知五阴实无有我,故曰人空;进观五阴亦非实有,故曰法空;二空亦空,故曰真空。 以此智修理事无碍观者,当观十界依正,一一如幻,而与真空不但不相违背,而事事皆能显理;如绳能显麻,曰依他如幻,即是圆成。 若依此智修周遍含容观者,当观十界依正,一一当体即是真空,故各互遍含容。 此经多明理事无碍。 自第三分至第十六分,乃信解六度理事无碍,为下手功夫。 第十七分以下,乃修证空有无碍,为究竟目的。 若细分之:第一分无言之教。 与余分有言,互显中道。 又第一分有来去等,与第二十九分无来去等,互显中道。 如第三分与第十分,总以如幻六度严土度生,而不住能所及法,即三轮体空,不碍幻有。 第四分,别赞离相施度,以显理事无碍。 第五分与第九分,明出世圣果人法,尚应离著,况九界众生乎? 不著则事不碍理。 第六分,显持此离相般若者,能离我、法、空三执,以显真空。 第七分,双离五、九两分著佛法相,以显真空。 第八与十一、十三、十五分,皆显无碍般若,能令布施离著。 第十三分,又兼显能离佛法依正等相。 第十二分,直显无碍般若殊胜。 第十四分,显慧、忍、施三度理事无碍,例知余度。 第十六分,以无碍般若行忍,胜供多佛。 第十七分,度即无度,得即无得,严即无严;又为修证理事无碍之总相。 第十八分,别明心即非心,修心空观。 第十九分,别明修离相施。 二十分,别明修相与非相无碍观。 二十一分,修法非法,生非生无碍观。 二十二分,修得非得无碍观。 二十三分,修修非修无碍观。 二十四分,著相财施不及离相法施。 二十五分,修度非度无碍观。 二十六与二十七分,直斥著有空,合之仍修理事无碍观。 二十八分,著相施不及修离相忍。 二十九分,来去即无来去,以显无碍。 三十分,以依报一多非一多,喻佛身一多非一多,以显理事无碍观。 三十一分,遣四相有无之见,以显无碍。 三十二分,以文字非实相,喻应化非真,结成般若三轮体空,不碍幻有。 岂非全经为空有理事无碍之中道乎? 节节赞持经功德者,以能如说行,二边不住,中道不立之妙行故。 若执有德,贩卖佛法,以求名利,则不及著相施等远矣! 故宁以财施求法,勿以法施求财。 是为序。 六度三轮体空表:┌第一轮──────我、人空│ 能修之我(能)│├第二轮─────┐│┌施┐││├戒┤│┌施(财、法、无畏)┐│ 所┼忍┼之境 ├法、法空终│戒(律仪、摄善、利生)││├进┤│ (所)日│忍(生、法、无生)││├定┘│修┤进(摄善、披甲、利生)├不计┤└知之理事 │六│禅(安住、引发、办事)│││度└慧(人空、法空、空空)┘├第三轮─────┘│┌施之物│├持之戒└ 所┼忍之辱├进之法├修之定└修之慧度度轮转不息曰轮。 各各如梦如幻等无实体,曰体空。 执三轮为实有,修时即著我法二执而德小。 执三轮为空而不修,即无德。 故终日修;而无我、法、空三执,则成称德之性。 直至成佛,而亦不尽,故曰六波罗蜜。 又,前二轮空,多属人空;第三轮空,唯属法空;不著二空,曰空空;有空俱不著,即空有不碍之中道而亦不住。 虽未如是修证,不可不如是信解。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道了义疏字字句句,疏归中道了义,非二边不了义,故立此疏题。 将释此经,依贤首五教,且分为二:初、悬叙概要;次、正释经义。 今初分六:(一)教起因缘。 (二)诸藏所摄。 (三)教义分齐。 (四)教所被机。 (五)能诠教体。 (六)所诠宗趣。 今一、教起因缘又分为二:1、总为一事因缘,即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令离苦得乐故。 2、别为种种机缘;此又分二:先、概论我佛一代时教;分五:(1)小教:如来为诱浅机,设权说二乘法;方便也,化城也,羊鹿车也。 唯说六识,断三界见思,出分段生死,证四果。 (2)始教:始教中二,即空始教与相始教。 空始教者:性宗般若、三论演空理,为大乘初门,故名空始教。 相始教者:相宗分诸法,立五姓;未说一切皆悉成佛一乘法故;未尽大乘义谛故,故名相始教。 说五位百法,转八识证四智,立四重二谛,证二智,断二障。 然谓真如无知凝然,不作诸法,唯为诸法所依;虽与诸法不离,而非不二(不即)。 但不为诸法,未显缘起义,事理未融故。 分五姓机类,定姓不能成佛。 虽较小乘高,然对真如随缘悉皆成佛之终、顿、圆教,仍劣。 (3)终教:相性不二,森罗万象之诸法,皆为真如随缘之法相。 终教不说真如凝然不作诸法,谓真如随缘不守自性,如水随器而成其形,真如随缘而成诸法之相;然万法之体,皆具真如性德,故谓不变真如。 故真如有随缘与不变二义:自随缘说,目真如即万法;由不变说,万法即真如。 众生迷悟,如冰之与水。 知真本有,达妄本空。 差别之现象界(妄)乃真如本体所现之相,故依他即圆成,烦恼即涅槃,事理不二,性相相即,演中道第一义空,法性平等,超越三时四相。 然虽说事理无碍,未述事事无碍,一即一切,主伴具足之理;亦未述顿超泯位之顿,故不及圆,顿。 (4)顿教:顿者,无迂回义。 故顿教非言诠,不设诸位,无名、相、分别、正智、如如五法,及三自性,二无我等名相。 一念不生,即为诸佛;亦无佛可成。 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直见实相。 然过斥法相,厌离怖畏,不知真如与佛界功德相,即为诸法之相,不及圆教广大宏深。 如禅宗者,即顿教也。 (5)圆教:圆融,圆满,故谓圆教。 事事无碍,差别相与差别相互相融通,而无差别。 芥子可纳须弥,须弥可入芥子。 主伴无尽,一法不离万法。 一即一切(如一人影响关系舍众等),一切即一;有主乃显伴,有伴遂显主。 凡迷故有佛,佛慈故凡被度。 一念该永劫,长劫入刹那。 行布有多劫,圆显妙义,可现生证果。 圆融行布无碍。 (行布:行列分布,差别门也。 三生,五十二位,上下位次差别。 圆融:为平等门也。 多位多阶,相即相入,一行一切行,不须经三生多劫,现身证果。 然诸法不孤立,相依相成,一多不离,主伴互相重重无尽。 于时,九世,一念无别。 故差别、圆融,为相关相具之事事无碍法门,圆教义也。 )六相,十玄,皆显万法相即相入一体之义,相依相成不离之理。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圆妙,由之得名。 附五教应机因缘表:表一:┌恶成善┐┌戒善┐小教┐┌┤│┌┤│││└凡成圣┤│└谛缘┤始教┤├ 小成大┤├ 唯识┤终教┼为转┼ 权成实┼故说┼ 唯心┼等教顿教┤├ 渐成顿┤├ 离言┤││││┌同圆┤圆教┘└─偏成圆┘└┤│└别圆┘表二:┌三途 ┐┌善道───┐小教┐┌┤│┌┤│││└我执 ┤│└入圣┤始教┤├ 法执 ┤├ 大乘┤终教┼使学人空┼ 空执 ┼以为┼ 中道┼之缘顿教┤├ 名言 ┤├ 亲证┤││││┌同一圆满 ┤圆教┘└证知前五┘└┤│└别别皆圆─┘后、的指此经因缘,即属第四顿教也。 二、诸藏所摄:二藏中,菩萨藏兼声闻。 三藏中,经藏兼律,论也。 三、教义分齐分三:1、台贤对显,兹列表以明:(编者按)原文是一表,因格式化而过于简练,较难看懂。 现整理成文字。 凡﹝﹞中,是加进去的文字,以助理解;而()中,乃是原作者慈舟大师对台贤之判教的比较。 (1)﹝贤首之﹞小教,即台宗之藏教。 (小乘中三藏果头佛,为大权示现故。 唯大乘中有三乘人;三乘人为能学,三藏法为所学,而通大小。 )(2)﹝贤首之﹞始教,即台宗之通教。 (通教多诠空义;始教义兼空有。 )(3)﹝贤首之﹞终教,即台宗之别教。 (别教不通前后,终教为大乘至极,能通前后,有心皆成佛故。 )(4)﹝贤首之﹞顿教,台宗未及。 (四仪之顿,非忘言顿证故。 )(5)﹝贤首之﹞圆教,台宗未分。 (﹝台宗之圆教﹞带别兼圆,乃圆融﹝平等门﹞中未分行布﹝差别门﹞耳。 )2、对释五教,即小大、始终、渐顿、偏圆四对也。 广如五教义说。 3、释义分齐,分二:先约教,诠法通局显分齐;以义分教,教类有五,前局后通,可知非依时也。 后约法,生起本末显分齐;依起信论,从本起末,亦有五重。 于中一心真如本觉非生灭;不觉九相,方为生起次第。 如下所列:(1)以一真法界心为本源,圆教分齐,圆诠一真心故。 (2)依一心开真如,生灭二门,顿教分齐,顿诠真如故。 (3)依生灭明觉不觉二义,终教分齐,渐诠随染本觉及无明故。 空宗,密示空不空真如,而彼不觉,但得一分空义,故非其分。 相宗,密示本觉不觉,而彼不觉,但得一分生灭义,故非其分。 (4)五两重,列表以明:┌业┐ ┌十地─┬………一生相┐(4)依不觉生三细┤转│ │九地┐││└现│ │八地││││ │├┼………四住相│┌智│ │七地││├此始觉四位│相续 ├相┤初地┘├觉││执取 │ │四果┐││(5)依现相长六粗┤│ │├┼………二异相││计名字│ │初果┘│││起业 │ │十信─┴………一灭相┘└业系苦┘ └六道──不觉四、教所被机三乘,三聚,五姓;无机不被。 五、能诠教体有四:1、随相门;此复四种:一、名句文身,二、音声语言,三、假实俱兼,四、诸法显义。 如余处广说。 2、唯识门;3、归性门;4、无碍门。 此经则当归性,无碍门。 六、所诠宗趣有二:1、总以信解,观行三空(人空,法空,空空)中道为宗;亲证为趣。 2、别以教、事、境、信、因,为宗;义、理、行、证、果,为趣。 如是教义,事理,境行,信证,因果五对,融归中道。 次、正释经义,分三:一、概论经义我佛所说三藏十二部一切教典,无非说的一个心字。 其它宗教,少说心处,说亦真妄未分,多是心外取法,心游道外,名为外道。 佛说十法界依正二报,皆为一心所造。 约能造众生说,多为人造。 心造,即人造;人造,即心造。 众生迷真逐妄,造成分段生死,轮回不已,此生彼死,此死彼生,无非是苦! 欲求出苦者,返妄心,顺真心,依经修行,乃至成佛,即一真永真,超出轮回,了脱生死。 此金刚经说一真心耳。 此心具体、具相、具用,而非对眼可见之物,在学者非譬喻莫晓。 森罗万象,一切万物,皆具体相用。 如一茶壶,以微尘为体,经人工造作,陶师烧成壶相,能盛茶水而成壶用。 壶之体相用,有相故可坏;心之体相用,无形故不可坏。 今以不可坏之金刚为喻。 二、略释题名又二:1、正释经题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者:金中之刚,其体坚,胜于铁中之刚,而有光明之相,其用能破坏一切物。 如世之金刚钻,能钻瓷器。 以金刚坚固之体,喻心体无相,无能坏者,故曰体坚。 其心光明之相,遍于眼耳鼻舌身意,为见闻觉知,故曰六根门头放光动地,而亦难见。 其心之用利,能坏三障,成三德,能造十界依正。 梵语‘般若\’,此云智慧。 拣非肉团,缘影。 即真心之相。 佛依般若证心体,众生依无明迷心体。 又梵语‘般若\’,此云妙智,亦云妙慧,合说为智慧。 佛以智慧心说法,教众生转愚痴心为智慧心。 又、佛之智慧不假思议,不假分别;若思议分别,即众生心也。 又、般若有三:一相,即文字般若。 二用,即观照般若。 三体,即实相般若。 (1)文字般若,最易混乱,须以四句料拣:A. 文字非般若:如世智辩聪所说文字,皆非般若。 又依文解义,三世佛冤故。 B. 般若非文字:所指之月,非能指之指故。 C. 文字即般若:离经一字即同魔说故。 又能诠是般若经,所诠是观照、实相。 能所不二故。 又约佛能说,是般若用,所说文字,是般若相;亦能所不二故。 D. 非文字非般若:如粗鄙俚言。 不但不文,并有土语,无文可求,况般若乎。 又、遣境故非文字,遣心故非般若。 文字所说般若,非般若;若是般若,岂不证真? 如口说火,非真火,若是火,岂不烧口! 又因缘和合之文字性空,能显文字既空,所显般若岂可计执。 (2)观照般若,既已信解文字性空,即当依解参之,念之,观之。 行起解绝,唯观实相故。 远离一切偏计所执,身心世界乃至世出世一切法;亦不离此一切诸法,作空假中观。 观性故空,观相故假,观性相不二故即中道。 (观性故空,二而不二;观相故假,不二而二。 不落空假二边,是为中道。 )实相无相,无所不相,曰一实相。 行住坐卧,如是观、念、参、观成三昧,故曰观照般若。 (3)实相般若,如上所观实相,正观之时,似有能所,三昧成就,能所双亡,亲证实相,故曰实相般若。 ‘波罗蜜\’者:梵语也,此云彼岸到,回之到彼岸,一切事成功之通称。 此般若成功,故曰‘般若波罗蜜\’。 众生迷昧不觉,在生死轮回为此岸;如来了脱生死,到达涅槃为彼岸。 又、文字般若即教法,观照般若即行法,实相般若即理法,波罗蜜即果法也。 ‘经\’者:径也,学佛修行成佛之路径也。 此经非世间一切经可比;世间一切经,皆无了生死成佛之路,依此经修行,可了生死成佛故。 其他宗教,有求生天者,而天界并未超轮回生死;至儒家生天亦不可得。 何以故? 孔子曾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是以天非人可企及故,但尊天而不求生天也;如忠臣不求为天子然。 又佛经,梵语修多罗,此译为契经,以其契理契机也;谓上契诸佛所证之理,下契学佛人之机故。 又‘经\’者,摄持义;摄持一切佛法及一切众生,能明心见性,直至成佛故。 又‘经\’者,常义;历古今莫能增减改变一字故。 又‘经\’者,法义;法即轨持义,轨生物解不谬,任持自性不失故。 又、杂阿含、毗昙心论第八有五义:谓出生、涌泉、显示、绳墨、结鬘。 结鬘,如贯花作鬘,即贯穿义,线义。 佛法字字珠玑,须以文字贯穿,如线穿珠也。 又、经字作去声读,亦线义,纬之对也。 经如经文,纬如义理,义在文中,如布纬线,织在经线中故。 绳墨者,如木匠以绳定曲直邪正故。 显示者,显示种种法义故。 涌泉者,如泉源随器大小,各各满盛,而泉终不竭;如此一经,随智大小各得领解,而经义不竭。 出生者,能出生世出世智慧及一切贤圣因果故。 盖世间善恶出生世间因果,不能了脱生死,如修上品十善生天,中品十善生人,下品十善生修罗;上品十恶生地狱,中品十恶生饿鬼,下品十恶生畜生;总皆分段生死,循环不已。 欲求出离生死者,当受持此经,依经修行能出生出世善因果故。 2、兼释译人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秦,是朝代,姚是姓。 姚苌之子姚兴,请法师译此经,正统在晋朝时。 三藏法师,通人法:一、以三藏法为师。 二、以三藏法教人而为人师也。 梵语鸠摩罗什,译为童寿,谓童年而有老者之德也。 译者,易也;易梵文成华言故。 三、详译经文且依三十二分,勿须另起炉灶。 ○法会因由分第一法会非六种因缘不起,不但此会,三百余会,会会皆然。 此经三十二分,六朝时梁昭明太子所分,读诵时不可混入经文。 按三分说,此分即第一序分,又二:一、通序;通于诸经。 故亦名证信序,以六种成就,证明佛法有据堪信故。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先明此六种因缘之来源。 因世尊将入涅槃时,阿难尊者悲泣。 无贫尊者语曰:汝持佛法藏,宜以后事请佛。 如是尊者以四事问佛:一曰,佛在日以佛为师,佛灭以谁为师? 二曰,佛在依佛住,佛灭依何住? 三曰,恶性比丘不守净戒,佛有威德能调伏之,佛灭如何调伏? 四曰,欲结集佛所说法,经首应置何语? 佛答第一问曰:我灭后当以戒为师,戒身即佛身故。 答第二问曰:依四念处住:(一)身念处,即观身不净。 如中阴身似鬼非鬼,一二尺高,因无明业识,不见光明,或有应对讨债还债处,男女交媾,而生倒心时,即现一线光明,见之即起贪欲,无论远近,霎时即到,自觉是男则爱女,自觉是女则爱男,与之夺淫,一触父精母血,中阴身没而成胎,此第一种子不净也。 既投胎已,住在生脏之下,熟藏之上,此第二住处不净也。 出生时血胞崩溃,由母产门而出,此第三出处不净也。 既出生已,九孔常流不净,所食香美饮食,尽成臊臭粪溺,死后青瘀肿胀,此第四究竟不净也。 愚人不修此观,故爱身不已,为身造业。 有观智者,求生西方极乐世界,莲华化生,微妙香洁,而无爱心,是真清净。 (二)受念处,即观受是苦。 如吾人观生六道是苦,一遇难缘,即苦上加苦,曰苦苦。 有时亦乐,乐坏仍苦,曰坏苦。 即或不苦不乐,亦是无常转变,曰行苦。 善观法性者,不随境转,则不苦矣。 (三)心念处,即观心无常。 无明妄心,或贪或嗔或痴,念念不已,时刻不停,曰无常。 善观法性者,知妄无常,乃知常住真心矣。 (四)法念处,即观法无我。 色受想行识五蕴诸法,本无主宰,愚人妄作主宰,执以为我,即覆真性。 善观法性者,舍此我法二执,能证法身真我。 答第三问曰:恶性比丘以默摈,默不与语,彼自去矣。 答第四问曰:一切经首皆安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大众。 佛命安此,智鉴三益:(一)断疑故,结集时,阿难礼佛升座已,得佛加被,相如同佛,众起三疑:1、疑世尊重起说法;2、疑他方佛来;3、疑阿难成佛。 一举‘如是我闻\’,则三疑顿断。 (二)息诤故,若不推从佛闻,则诸罗汉德业道果齐等,未免诤论;今称佛说,即免诤端。 (三)异外故,西域外道经典,首安阿沤二字:安阿者,断见外道;安沤者,常见外道;佛经非常非断,故异外道。 如是者,即第一信成就。 如是,是指法之词;约事即指此一卷经,约理即指所诠理事不二之中道。 亦可云法成就。 又、真如不变曰如,无非曰是。 依贤首小始终顿圆五教,各有如是:小教真如,我空则是。 始教真如,我法俱空则是。 今经即终教大乘之如是,而兼顿圆。 终教真如,即空有不碍则是。 顿教真如,离言说相,离心缘相,亲证则是。 圆教真如,圆收圆遍一切法故。 一毛、一尘,随拈一法,无非法界。 法界之内,无法不具,如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轮,盖显事事如理圆融无碍则是。 此经从多分说,皆三谛圆融之中道,如开圆解者,即圆人受法,无法不圆,故通圆顿。 我闻者,即第二闻成就。 阿难已无我执,今随众生语,假说为我,即事;亦即无人无我大公无私之我,即理;合之即中道。 闻佛说法,即事;自心闻自心中佛,说自心如是之法,即理;亦理事不二,故曰我闻。 又、我执不知人我一体之凡夫如梦,由烦恼障起者有二:(一)是非颠倒者,如执我非为是,他是为非,非己有执为己有等。 (二)是非不倒者,又二:1、似法我执而实人我执者,如各执我所有物非他有,不知所有为五家官有,故有人我执者,必有不善解之法我执,亦人我执也。 2、不知诸法本空之二乘,由所知障起者,执是为是,执非为非,如定执生死染污罪过等为非,出世修行清净功德等为是,此不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等。 然法执如药,能治我执之病,乃除执药之心,病去药除,故曰‘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有法我执者,未必有人我执。 又者、二空,空执亦空,方成真空不空,即是幻有;幻有非有,即是真空之中道我。 一时者,即第三时成就。 佛说法与众生听法,感应道交之时也。 约事,在五时中即第四般若时;约理,则念劫圆融通一切讲说此经时。 过现未来,乃至十世古今,不离当念,故一念舒为无量劫,无量劫促为一念,‘山中方七日,世上几千年’似之。 故时亦中道也。 佛者,即第四主成就。 约理,即法身佛;约事,通报化。 理事不二,亦中道也。 又、佛者,觉也。 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谓之佛。 自觉对不觉凡夫说,不知真本有,不达妄本空故。 真即本具法身、般若、解脱。 妄即起惑,造业、受苦。 觉他对自觉小乘说,佛以自觉真妄,教令他觉也。 觉行圆满对菩萨说,等觉以下生相无明未尽,是觉妄未圆,亦即觉真未圆。 即自觉未圆,觉他亦然;惟佛与佛,觉行圆满。 舍卫下,即第五处成就。 约事,舍卫译为礼德,国人德礼厚故,波斯匿王所都之国名。 祇树:只即只陀,此云战胜,波斯匿王太子之名,于战胜日生故名;园中树为只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树。 梵语须达多,此云给孤独;以能周给孤独为名。 园为给孤独长者所施,故名给孤独园。 约理,佛以法为身,法身具无尽功德。 法财,曰礼德国。 正念战胜妄念,而得成菩提树,曰祇树。 既成佛已,大慈大悲,等以法施,曰给孤独。 亦理事不二也。 下二句,即第六众成就。 约事,梵语比丘,此云乞士;解见流通分。 众,梵语僧伽,此云和合众。 (一)身和同住,即行住坐卧无参差不齐之过。 (二)口和无诤,即互相赞叹而无诤端。 (三)意和同悦,即不各怀意见,同悦佛法。 (四)见和同解,即同具正见,同解佛法;即或所学各宗不同,但恨寿命短促,知识有限,未能博览法海耳。 (五)利和同均,即施主所施饮食衣物,同住一处僧,平等共受。 (六)戒和同修,即受戒百岁比丘与初受戒比丘,同持二百五十戒而无增减。 以上六和,若戒能和,则余五易和,否则不和可知。 故具足六和合,方为好僧。 又、一二三人不名为僧,四人以上,乃至百千万人,同一界住,皆为一众,曰僧。 又有声闻比丘、菩萨比丘;又各有真实及权现二类。 此千二百五十,常随众也。 此外尚有四众弟子,及天龙八部,如流通分中说。 约理,佛揽三世间以为一身,佛如心王,弟子如心所,王、所不二,唯是一心,不二中道也。 疏题下云:字字句句,疏归中道。 于此六种成就,可见一斑。 二、别序,别于诸经故;亦名发起序,发起当经正宗故。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解此文者,皆知是佛般若妙用,现于日用寻常穿衣吃饭等,此可谓知其用然,而不知其用之所以然也。 且约用释之:如一人三业,能造十界,三业恶造成三途,善则造成天堂,善恶夹杂造成人及修罗。 为己造出世善,成二乘;自他二利,成菩萨与佛。 既成佛已,则五住究竟,二死永亡,亲证无为,即无有为三业矣。 今不住无为,随缘示现,去来行坐,无用之妙用,皆用以度生耳。 儒云:‘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又云:‘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佛弟子不知用在度生,学文不学行者,不得度。 善学佛时食者,即学佛斋戒,非时不食故。 佛不持而不犯,曰妙用。 食与斋,当料拣之:1、食时非斋,如诸天早食,畜生午后食,鬼夜食,非此时亦得食,故非斋。 2、斋非食时,如儒云:‘斋之为言齐也,齐其思虑之不齐也。 ’故非食。 3、亦食亦斋,如佛食时,斋日出已后,日午已前,过早过迟,皆破斋犯戒。 4、双非,不言可知。 出家五众,当尽形寿持此斋戒。 在家二众,或一日一夜斋,曰八关斋。 或持十日斋,六日斋,或持正、五、九、三长斋月;不如是学,则非佛子矣。 学佛著衣者,佛制比丘比丘尼受戒时,不具三衣,即不得戒。 具衣受戒已,每日少一衣,或有一衣未披,亦犯,多一衣亦犯。 小三众须具三衣,未受具戒不许披,亦不许多,但披缦衣。 受具戒已,每日须披同前。 在家二众,须多畜三衣,不许披,拟施缺衣僧故,自亦披缦衣。 学持钵者,出家五众,各人畜一如法钵,不许少多。 如法者,体须铁瓦,色赤而黑,量须应自饭量。 在家亦许多畜,拟施。 学佛乞食者,不分贫富贵贱家,曰次第乞。 不到七家而钵已满,曰乞已。 或钵未满,已满七家,亦曰乞已。 得则取回本处食之,否则耐饥,以待来日,决不能犯非时食。 施主可施食以求法,乞者可说法;不得为求食而说法,亦不得作一切俗事以求食,妨废道业,故佛不许。 学饭食者,饭上声,吃也;食去声,饭也。 未吃饭前,当供佛作观,及为施主求福慧持咒愿等。 学收衣钵者,佛制三衣:1、五条衣,亦名作务衣。 2、七条衣,亦名入众衣。 3、大衣,亦名上衣,说法乞食正披此衣。 今乞食受斋毕,收此大衣及钵。 洗足者,佛行走时,足不落地,而现千辐轮相,本不染尘,何须洗之? 以此益见其以行与事示之而已。 敷座而坐者,开坐具于座,而坐以习定。 佛无不定时,亦示现度生耳。 以上略示七事:前六属戒,后一属定,即慧之戒定故,为起慧之正因。 在佛谓之无为之妙用,在学者切实行之,为无漏有为,不为即自弃也。 而律又为急务之最,在家二众,除比丘比丘尼律外,不得不广学菩萨律。 若僧不学戒,不知开遮持犯,终日犯戒,反说大话,谓解脱人,无戒可持;又不能如佛无戒可犯,悲夫! 以无戒故,定慧不成。 此一段无字般若经,学人能如法自利利他者,或寡矣。 或曰:已有三十余字,何云无字? 答:若以无字为无字经,即断见外道! 虽有三十余字,无一字说著般若,实以般若妙用,用以度生故。 又问:如何为如法自利利他者? 答:能依六度三轮体空,行解相应,而无我人等四相是也。 ○善现启请分第二善现,即须菩提之华言;解空、无诤,皆第一之人。 已领前无言之教,故请后有言之教,对下正宗,此应亦属发起序,师徒互相酬唱故。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 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世尊! 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 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 须菩提! 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汝今谛听! 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 愿乐欲闻。 ’时者,仍指通别序时。 尊者为不能领会无言般若者,代请佛说。 请法仪式,应三业恭敬。 从座起至合掌,身业恭敬也。 偏袒者,偏露右肩,便于侍佛操作也。 又、右表正,左表邪也。 恭敬,意业恭敬也。 而白佛言下三句,口业恭敬也。 上对下曰告,下对上曰白。 希有下三句,叹佛著衣乞食一段妙用也。 以妙用护念付嘱;护者,佛护现在诸菩萨本具佛慧,令不忘失,以便修显。 念者,佛念过去已发大心之菩萨,如大富长者子不行菩萨行,无功德法财,竟成穷子,舍父逃逝,长者念念不忘。 付者,将大乘般若付于小乘声闻缘觉,使彼融通淘汰,以便回小向大。 嘱者,嘱小乘人代说般若,以化初心菩萨。 世尊善男子下三句,正是请说般若。 善男子、善女人者,即未发堪发菩提心之男子女人也。 善有浅深不同,如发大心与否,受皈戒否,持戒否等;究竟即能破我执身见者,男不自知是男,故不思婚;女不自知是女,故不思嫁。 如维摩室天女云:‘十二年中求女人相,了不可得’者,是也。 否则各须修持对治。 阿耨多罗者,此云无上,拣菩萨之有上心。 三藐,此云正等,拣小乘之不平等心。 三菩提,此云正觉,觉拣凡夫心,正拣外道心。 发此无上正等正觉心人,略云发菩提心人。 应云何住? 是问菩提心应云何住。 云何降伏其心? 是问妄心云何降伏。 佛言善哉善哉者,双赞彼能领无言之教,及能以三句请问之善。 又赞所问,亦是佛所欲说,故重言善哉,正与尊者所赞二善相应。 如汝下三句,是牒起前来将请先赞妙用护念付嘱之文。 尊者会得故赞,余人不会,须佛开示。 汝今二句,许说也。 善男下三句,略答三问,对下为略中略下两‘如是\’,皆指法之词,有三义:一、指理,言发始觉心,知真本有,还住本觉理,无妄可降,曰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二、指前乞食等,不住空有及但中,曰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三、指正宗下广显发心,还住真理,不住空有及但中,即降伏住空有及中等妄心也。 盖凡夫住有,二乘住空,菩萨住但中。 皆当学佛不住而住,是真安住;不降而降,是真降伏。 不如是,不得谓之真菩提心也。 唯然者,尊者又领佛三句言略意广之教,应之速而无碍之谓也。 愿闻者,自虽已知,众生未解,请佛详说,我等愿乐欲闻。 ○大乘正宗分第三大即体相用三大,以车乘为喻,喻一心三大,可以自利利他,任重致远。 序分叙此大乘,流通分流通此大乘。 若依三分,此下二十九分皆正宗。 今独标此为正宗者,此分总答三请,以下别答三请,总别皆正宗故。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何以故? 须菩提! 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分略答三问。 对上是略中之广,对下是广中之略。 广度众生,即答发心。 令入涅槃,即答云何住。 无能度所度,即答云何降心。 所有一句为总,总明菩萨所度之众生。 三界为能有,众生为所有,此所有众生,但指六凡众生。 五蕴和合曰众生;又、诸趣受生,种类受生,曰众生。 又、心意意识转故,名曰众生。 下十句别有九类:卵生、胎生、湿生,唯欲界有;化生通三界;有色通欲色二界;无色指空无边处天,灭色归空,无身相故;有想指识无边处天,亦通三界,三界未了生死众生,通有想故;无想指无所有处天。 色界亦有无想外道天,自说无想,亦并非无想,以著心于无想也。 其无想喻如搬石压草,虽将草压倒,而其根尚在,移石滋芽发生也。 若非有想非无想,指非想非非想处天。 开则为二,如楞严云:非有想,即蒲卢等;非无想,即土枭破镜等。 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涅槃有四,皆不生不灭之理:一、性净,即十界本具之理。 二、有余,即声闻所证之我空理。 三、无余,即菩萨所证之二空理。 四、无住处,即诸佛常用而常寂之理。 菩萨愿度众生同己,曰无余涅槃。 如是灭度二句,此明度即无度也。 何以度即无度呢? 下二句反释,四相依五阴起,如执五阴有我曰我相,执我是人曰人相,执人为五阴共生曰众生相,执一生寿命短长曰寿者相。 不了四相唯识如梦故有,皆是凡情。 依圆觉经义,我证涅槃曰我相,悟知我空之悟心曰人相,了悟不执之能了为众生相,觉了非智认智为命根是寿者相。 此权小如梦,不了迷智四相而作圣解,故不得理智一如。 今佛教实教菩萨,不著凡情圣解,故能降伏一切迷识迷智之能所对待,会归中道也。 ○妙行无住分第四行,音恨,即事业也。 妙,不可思议也。 无住而行六度,故曰妙行。 ‘复次、须菩提! 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须菩提! 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何以故? 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须菩提! 于意云何? 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 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 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须菩提! 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菩萨修行六度法,无法执;度众生,无能所,即三轮体空。 六度,每度各分种种,概括说为万行。 今文中举一施行,以例余行。 布施有三:一、以财物施。 二、以佛法施。 三、以无畏施,谓众生在生死险道,以无畏精神令离怖畏故。 又内施,外施,内外施,皆不住之福,量等虚空。 众生迷昧不觉,生死轮回,诸苦交集,执有能所,不知如梦。 菩萨应知:众生皆为一梦心所造,一梦心所现,非梦心外,实有众生,故以六度,广度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末一句结上文应无所住,是佛所教。 教不住六度三轮,住于无住也。 出世六度法尚不应住,何况世间非法? 世法如病,病愈而后舍药,即舍执药之心,非舍妙行。 三轮不空,亦非无福,但有漏有限量故。 然不住相,非大智慧不可。 学人行时,宜作三轮体空观之,庶几可矣。 ○如理实见分第五如理见相也。 理,即妙有非有之真空;相,即真空不空之妙有。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 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何以故? 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凡所有相,即有为所成之相。 有漏有为所成,即六凡依正果相。 无漏有为所成,即四圣依正果相。 首句双征离相施与离相佛,以探其意。 观其所答,乃已领佛意。 施因,佛果,皆应离相。 佛说丈六身,三十二相,非遍计所执,即妙有非实有,即是真空之相。 今举佛身有为妙相,教人不著,余九界果相,岂可著乎? 如下文所谓:‘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若有智人,见十界所有依正等相,皆幻化不实,即见如来随缘不变之法身真我。 何以故? 十界依正等相,无非法身真我随缘所成之妙有,智者见此妙有非有,即是真空,故曰如理实见分。 ○正信希有分第六正信,信上二分正法;此法希有,信亦希有。 不可当面错过,切忌妄自承当。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 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 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问:或有众生闻以前四五分章句能信不? 莫作是说,乃教莫轻慢今后众生也。 如来灭后二句,从如来成道至一千年,为正法时;二千年为像法时;此后为末法时。 又、第一五百年,学佛法人证果决定,曰解脱坚固;第二五百年,学人见性决定,曰禅定坚固。 俱为正法。 第三五百年,学人善说法,曰论议坚固;第四五百年,学人喜造寺,曰塔寺坚固。 俱为像法。 后五百年,即末法时,末法一万年,学人多斗诤,曰斗诤坚固;言虽学佛法,而各分门户派别,互相攻击故。 如上皆各据多分说,故于斗诤坚固时,犹有善根深厚,诸恶不作而持戒者,众善奉行而修福者,于上第四分离相,第五分无相二章,三十七句之教义,信为真实者可赞。 当知是人下七句,正赞希有。 见佛多,闻法兴供之福慧亦多。 一念,即念劫圆融之念,故一念净信功德,即竖穷横遍,同于实相,与佛感应道交,为佛知见。 得如是无量福德者,即双指所信实相,及感佛福德。 何以故下,有三征释:第一顺征释三空;征云:一念信何以有如是福德? 释云:不著四相我见者,即我空。 不著文字相,曰无法相,即法空,皆不偏于有故。 不著断灭相,曰亦无非法相,不偏于空故。 又者,三乘是非不倒,曰法相;凡夫是非颠倒,曰非法相。 第二反征释二空;征云:何以上文我说信者无四相,无法、非法相? 释云:心取我执四相,是人我执;心取法执四相,是法我执。 第三反征释空空非法相;征云:何以我说亦无非法相? 释云:执有我法皆空之空,仍为空执之我也。 是故下,结成人法空三,皆不可取。 然于法人我执未空者,须依法修行,故曰如筏喻者。 经中四非法,前二指空执,后二双指人空二执。 ○无得无说分第七无得者,自本具故,无佛可成。 无说者,他亦本具故,无法可说。 又得即无得,说即无说,是究竟无为也。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何以故?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 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恐人疑第四、五分因果俱不可以有无取,佛云何修因证果? 又因何说修因证果之法? 试问尊者,亦有此疑否? 阿等九字与第二分同,但因果不同耳。 答中,一、直答解义云:证果,不可定取有无身相,名果法。 修因,不可定取有无三轮,名因法。 二、征释解意云:佛所说因果,俱可以有无取,说非法即无,非非法即有。 三、重征释征意云:既不可取,佛云何取,修因证果? 又、云何说修因证果呢? 释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无差别之理而有。 盖以六凡,惑业颠倒,取舍差别;又因翻倒取舍差别,而成四圣;取舍至极,方与无为无取舍无能所之中道相应,故曰无得无说。 若佛偏于不取不说,众生云何能翻倒成正? 一切贤圣者,小乘五停心、别想念、总想念,为贤。 初二三四果,为圣。 大乘十住、十行、十回向,为贤。 十地、等、妙,为圣。 此等皆依无差别之无为实相法修行,故随行定位,而有贤圣差别。 同证本有,仍无差别。 无为法,即人人本具中道实相,不可以有无是非说之也。 ○依法出生分第八诸佛之菩提涅槃果法,皆依此文字教法所诠理行而生也。 ‘须菩提! 于意云何? 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 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何以故? 须菩提! 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须菩提! 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文中先以财法二施较量功德,次释法胜所以,后教离相圆融。 三千大千世界者,如东半球、西半球,为一南洲。 与此相等者,更有西北东三洲,如是四洲,合为一小世界,如是一千小世界为小千世界,合千小千为一中千,合千中千为一大千,合上三千曰三千大千世界;为一化身佛教化众生之处。 积满三千大千之七宝财施,犹为有量,故福德亦有量,不如以称性之法施,故福德亦称性无量矣。 性即实相,实相无相,如虚空无相,而能包含万有,至大无外,不可度量,故大千界不如性大。 四句偈者,凡四句皆为一偈,每一句或三四字至七八字不等。 又、长行文中,不论句之长短,凡三十二字,亦为一偈。 受持读诵,皆可成佛;为他人说,令他依法行持,亦可成佛。 又四句偈,有指经中某某偈者,皆看得太局! 盖随拈一四句偈皆可,要在当机与否。 如六祖闻‘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即大彻悟之类是也。 ○一相无相分第九一相者,即实相无分别相。 ‘须菩提! 于意云何? 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 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须菩提! 于意云何? 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 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须菩提! 于意云何? 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 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须菩提! 于意云何? 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 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 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世尊! 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世尊!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世尊! 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即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须陀洹,译为入流;初果见道位圣人,入圣人之流。 又名预流,预于圣人之流。 又名逆流,众生久逐尘境,向外奔流,证初果人断分别惑,心不染尘,与众生之流相反,故曰逆流。 依实相说,根尘识三同一实相,何有逆顺之相可说。 斯陀含,译为一往来,二果修道位圣人,一往天上,一来人间,尚有一回生死,拣非不来故。 按实相说,十界依正,同一实相,亦无彼此,实无往来也。 阿那含,译为不来,亦修道位三果圣人也;不再来欲界受生。 按实相说,唯一真空,来与不来之相,皆不可说也。 阿罗汉,译为无生,究竟位四果圣人也;证无生时,我执十使现行皆空,曰实无有法。 按实相说,实无能断所断之相。 如是四果,同一实相无相,故曰无四果。 以上就四果泛论一相无相,故皆答云不也。 以下就当机一人四仪中,嫌坐则立等(行住坐卧),习成无诤三昧,确证一相无相,即无差别之相可诤也。 无诤习至极熟曰三昧,译为正定,又名正受;正定即动静一如,正受即唯受法乐,无三受故。 阿兰那,即阿兰若,译为寂静、无喧杂。 乐,去声,为乐也,乐寂静处也。 与人无诤,见思惑断,无能取所取。 古人云:‘若能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 ’\‘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等似之。 阿罗汉得此无诤三昧,无能所对待,故得佛印;佛为大乘究竟阿罗汉,亦究竟得此无诤三昧! 故受用自在,无不定时。 ○庄严净土分第十上分明正报得果,即能所无能所。 此分明依报庄严,即能所无能所。 初七句,宜属于第九分。 盖第九分说四果无能证所证之相,此七句明我佛无能得所得之相也。 然此经三十二分,为梁昭明太子所分,自后流通无人改移,愚亦不敢妄动! 意虽如此,尚希具眼者择之。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 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 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须菩提! 于意云何? 菩萨庄严佛土不? ’\‘不也,世尊! 何以故? 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须菩提! 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 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 何以故? 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燃灯佛者,释迦佛于因地为善慧菩萨时,买花供养此佛,事出瑞应经。 于法实无所得者,与第七分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意略同;但前约果说,此就因说耳。 庄严通能所,能严有二:约人,即一切菩萨;约法,即福慧。 福中有慧,慧中有福,二者不可偏废。 佛土唯所严,约佛三身亦有三土:法身所住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净土。 即如如智住如如理,实无能所,身土皆无相故,亦不须严。 报身所住报土,自受用报,即果分不可说义,故庄严亦不可说。 他受用报,即华藏世界,随地前地上菩萨所见庄严,胜劣不同,半属机见,半属自严。 化身所住化土,即三千大千世界。 随凡小机见,亦净秽不同。 即为菩萨时,广修福慧所严,以为成佛度生之处。 此三身土,在佛则举一即三,在机则各随所见。 又但举一即三,而亦即能严所严,无能严所严。 何以故? 心净佛土净,故曰唯心净土。 唯心是理,净土是事,理事不可偏执偏废。 菩萨以福慧庄严佛土,俗谛事也。 即非庄严者,不著庄严之相,三轮体空,真谛理也。 是名庄严者,理事双融也。 应如是下四句,从无住实相本,而生清净智慧心,庄严佛土,不住六尘境而生分别。 又、非但不住六尘生死,亦不于六尘外住涅槃。 应如是住,曰无所住。 譬如下,庄严正报,亦应无住。 身如须弥犹有限量,不及揽三世间为一身,即一实相,无彼无此,无能得所得。 能严所严者,亦复如是。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无为者,即真空实相。 此无为实相,为一切诸法之总相,故特说此无为之福,胜一切宝施之福。 ‘须菩提! 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 于意云何? 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须菩提! 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此与第八分,皆以无为法不住相布施,胜有为财施。 若以离相财施,又何有优劣可校。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大乘正宗之教,应尊重也。 ‘复次、须菩提! 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须菩提! 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随说者,约人,不论圣人,凡夫也。 约法,不论全经,四句也。 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者,三善道众生也。 恶道众生,不及供养可知。 塔者,梵语塔婆,此云高显处。 庙者,梵语支提,此云灵庙,皆有可尊之相。 何况下,以说四句:况受持读诵全经;能成就法、报、化三身;法身、般若、解脱三德;体、相、用三大;故为第一希有也。 若尊重弟子者,此经能出生诸佛法,故法宝最尊。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故佛、僧二宝最尊。 又、佛灭度已,僧宝最尊。 此约别相三宝说,若约一体三宝,尊一宝亦即尊三宝矣。 今当一体,故曰若是云云。 又、佛子能尊重经典,一切人亦应尊重,如佛弟子也。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依文字所诠,观照实相,起三观,观照诸法实相。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所以者何? 须菩提! 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所说法不?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 于意云何? 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 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 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得如来。 何以故? 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初三句有二问:一问经名,二问奉持之法。 奉持者,能顾名思义,则二问一齐解决矣。 名中具三般若:持则依文字般若;若起三观,观照般若;观成,即证实相般若。 如是奉持,即顾名思义也。 向下有四征释:第一、以奉持法征释中道。 恐不能如法奉持,故以一句征起,三句释成,令受持之。 第一句,应修周遍含容观;观能说之佛,与一切佛,互摄互融无尽。 所说文字般若,与一切般若,字字句句,互摄互融无尽。 第二句,应修真空绝相观;观文字性空,佛身亦然。 第三句,应修无碍观;观佛三谛圆融,举一即三,全三是一。 又、第一句,人法双彰,以显妙有。 第二句,人法双忘,以显真空。 第三句,空有双照,以显中道。 如是观照,是名如法受持。 又、三句皆观照般若,亦不离文字、实相。 ‘有所说法否\’,第二以人法征释中道。 因第七分已显佛与法皆不可取,此分佛说是经及名,恐人谓前后自相矛盾,故又征起释成。 先释法无所说者,说即无说,能说所说同一实相故。 第三‘云何\’,假依报征释中道。 微尘世界,无非依报总别等幻有事相,有即非有,亦空有不二中道也。 第四‘云何\’,假佛正报征释中道。 三十二妙有之相,即是非相真空,亦空有不二中道也。 ‘若有\’下,数句较量,如三观法受持,自利利他,必证实相,故胜恒沙身命布施。 ○离相寂灭分第十四以慧忍例余度,度度三轮体空,曰离相寂灭。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 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世尊! 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 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 何以故? 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所以者何? 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何以故? 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何以故? 须菩提! 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 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 何以故? 须菩提! 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何以故? 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须菩提! 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 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须菩提! 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须菩提! 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须菩提! 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须菩提! 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所见。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须菩提! 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初二行,悲喜交集。 前七句,喜今得闻;后四句,悲前未闻。 佛之慧眼了真空,声闻慧眼了偏空,今亦了真空,故曰深解义趣。 ‘若复\’下七句,以己励今。 ‘是实\’下三句,释实相。 ‘我今\’下九句,以己励后。 得闻,即闻慧。 信解,即思慧;于一隅反三隅也。 受持,即修慧。 三慧举一即三。 向下有六征释,前四征释希有:第一征释,双明人我执、法我执,两重四相皆空,故即转凡成圣,回小向大,二种希有。 第二征释,释中四句作二句,四相作一句,牒起所无;即非两句作一句,释成空执。 两重四相空时,即落空执之相,故曰即是非相;非有二执四相故。 第三征释,空相亦空;即人、法、空,三相皆离,故曰离一切相,即菩萨中希有,故曰即名诸佛。 如是如是者,佛意如是,汝亦如是,以心印心,同一心也。 或闻人空不惊,或闻法空不怖,或闻空空不畏。 顺俗谛故不惊,顺真谛故不怖,顺中谛故不畏。 第四征释,解三谛圆融故希有。 佛说第一波罗蜜者,文字般若,俗谛也。 六度,度度第一,今指般若度为第一者,无般若不善修余五度故。 即非第一波罗蜜者,扫相归性,真谛也。 是名第一般若波罗蜜者,真俗不碍也。 第五顺,第六反,征释忍度离相之事。 忍辱波罗蜜者,忍能助慧故,则忍度亦第一可知。 三谛同上三谛。 亦可知修忍要离一切相,方能不感未来苦果。 著相遇辱,则亦忍亦嗔。 嗔心一生,则必图报。 若循环报复,则不能出轮回,仍感苦果也。 众生来辱我,我能忍,曰生忍,又名耐冤害忍。 非忍辱波罗蜜者,即法忍,又名安受苦忍。 忍,就能忍人说,即菩萨。 辱,就对方说,即能加侮辱之人。 如是能忍之我相,所忍之人相,及辱我之语言器具,以空观之,三轮皆空无自性,终日忍而无能忍所忍故。 是名忍辱波罗蜜者,即无生法忍,又名谛察法忍。 观能忍、所忍、三轮一切诸法,性本不生,同一实相真理,即空即有,真俗圆融也。 以上所说,可为知者道,难与俗人言。 恐众生但解不行,如说食不饱,数宝不富。 故佛将自己因地修行忍智三轮空相,说与众生作则。 梵语歌利,此云极恶,即今之憍陈如也。 佛于彼时不嗔故,所割平复如故,并愿成佛时先度于彼,故今成道,先度陈如。 不嗔,人空也。 三轮空,法空也。 身平、愿度,空空也。 ‘又念\’下八句,为如来修忍离相之时。 ‘是故\’下三句,正明无住生心,通于诸度。 ‘不应\’二句,反显。 ‘应生\’下五句,一句正明,次二句又反显,次二句结成妙行。 ‘菩萨\’下二句,明责有所应。 次下四句,总说诸度,三轮应空。 一切诸相,总六度诸相,皆是实相,故曰即是非相。 略‘是名诸相\’句。 一切众生即非众生者,众生皆具实相理性。 观相原妄,曰一切众生;观性原真,曰即非众生;略‘是名众生\’句。 次下以五语劝信佛语。 此法无实无虚者,此实相法。 无实,真空也;无虚,妙有也;唯证乃知。 此下,双明住否损益。 住于法者,即住于相也。 住相有漏,漏于生死轮回,不见真空妙有。 不住法者,即不住相也。 无漏,即实相。 诸佛皆证实相,而成佛果依正庄严。 ‘当来\’下,言此人功德,除佛无人能知。 ○持经功德分第十五无三执、四相持经,而亦不著持经功德,其德乃大。 ‘须菩提!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 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须菩提! 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 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 须菩提! 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须菩提! 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 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善男子、善女人者,著相善人也。 其身命布施,胜第十三分可知。 初中后日分者,西域风俗,分昼夜六时: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曰昼三时;初夜分,中夜分,后夜分,曰夜三时。 若复有人者,法施不著相人也。 为发大乘者,即发二利菩萨心。 发最上乘者,即发成佛之心。 二发字,通已发堪发,皆人人可发。 ‘彼既丈夫我亦尔\’,学者不可自暴自弃! 此又非人人可以为尧舜可比。 荷担者,荷担佛法,化度众生。 无尽灯,代代相传;无尽愿,生生无穷。 又担法,即担众生也。 乐小法者,小心著相,希求自了,不能利生,即不能如法听受读诵,亦不如法为人解说。 如法,即不著相也。 发大心不著相布施,使自他皆超生死,圆成佛道,依正庄严,故其德不可思议。 否则以出世大法,倒求异求,诚为可惜! ○能净业障分第十六以前十五分,皆显般若有离二我执及空执之妙用,及出生诸佛法之妙用。 此分又显有能净业障之妙用。 ‘复次、须菩提!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 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 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 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须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即狂乱,狐疑不信! 须菩提! 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受持读诵此经,应为智人恭敬供养,称扬赞叹,而反为愚人轻贱,定是宿业深重,应堕恶道。 以不但受持此经文,又能受持此经空四相义故。 为人轻贱,不与人较,则罪障消灭,当得菩提。 ‘我念\’下十三句,以供佛功德较量持经功德也。 此分,我佛自以多生供佛因行较量。 第八,第十一分,以七宝布施功德较量。 第十三分,第十五分,以身命布施功德较量。 以上五层,及下二十四、三十二分大功德,皆不及有人受持读诵此经功德。 ‘不能及\’下九句,正明不可议,影不可思。 末二不可思议,以义深果大,结成经功。 纵有倒求异求,终必能净业障,真不可思议也。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如小乘之人无我,大乘之法无我,不得谓之究竟无我。 必于二空之我亦空,翻成一切法皆是佛法,始得谓之究竟无我。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 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何以故? 须菩提! 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所以者何? 须菩提! 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 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 须菩提! 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 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何以故? 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 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 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须菩提! 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须菩提! 譬如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 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 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 何以故? 须菩提! 实无有法,名为菩萨。 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须菩提! 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 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须菩提! 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分问词,虽同第二分,然前以不解虚心而问。 今乃已解‘无住\’‘降心\’,而疑此为能发心之法,不知无住即菩提心相,降心即菩提心用,故有此疑问。 如云:是否以上文所说‘无住\’‘降心\’之法,为能发心之法耶? 盖不知中道实相,本无能所,乃俱生法执,妄执无住降心为能发心之法,菩提心为所发之心,即分别法执。 ‘佛告\’下十四句,正明称实相发心度生,皆无能所已。 次四句乃以得果有能所否,反问当机。 就其所答,知彼疑惑已除,故印许之。 以下佛恐余人未解,故又推广一切能所无能所。 分二:先法说,又六:初二句,明得菩提无能所,次三句征释无能所。 如来二字,约法身不变曰如,随缘曰来。 不变而随缘,遍为十界依正之体。 诸法为即体之相,体为即相之性,故似有能遍所遍,而实无能所,故曰即诸法如义。 三、若有句,出凡情。 四、实无句,破凡情。 五、四句结成中道实相。 无实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真空故,不可以耳闻,不可以眼见。 无虚者,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妙有故,众生闻名不虚闻,见相不虚见,皆得度故。 菩提既如是,一切法皆然。 又无实故,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无虚故,一切法皆是佛法。 六、三句释一切法皆中道实相,无能所对待。 次喻明,以得大果报身无能所,喻得菩提无能所。 首句佛一举喻,当机即解,如文可知。 佛恐仍有不解法喻皆无能所者,又借当机以度生严土不忘能所之菩萨为诫。 末二句,结成无能所对待,究竟无我,乃证一真不二之实相真我。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一实相体,本无彼此、生佛、依正、色心,皆同一实相,学者应如是观。 又不著能见所见,方能遍见诸法。 佛无著故,无所不见。 能所无二,如镜与相,思之可知。 五眼如一镜,十界依正色心如相。 不可妄分能所,分则见此不见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 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何以故?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所以者何? 须菩提!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肉眼碍非通,一纸之隔,即不能见,凡夫也。 天眼通非碍,四圣及天人鬼神等有,洞视无碍,而大小不等。 慧眼了真空,三乘等有,但了我空、法空、空空不同。 法眼但观俗,唯菩萨用观俗谛及众生根机。 佛眼具上四眼,故曰佛眼具一切。 诸佛五眼圆明,一即五,五即一,横遍十方,竖穷三际,无所不知,无所不见,即大圆镜智。 文中所现之相,有五种多:一沙多,二恒河多,三世界多,四众生多,五心多。 佛于五眼,随举一眼皆见此五种多。 显所见所知无穷无尽,无能无所,同一实相故。 若干种心者,众生无量无边,而每一众生,又具若干妄想心,是为心多。 诸心者,诸妄想心。 如来知非实有,当体全空,故曰皆为非心;非真心故。 所谓心生则种种法生,法生则种种心生。 心境互相生起,灭亦如是。 故非常住真心。 是名为心者,真妄不二也。 既知生灭妄想心非心,乃知其体即不生灭之真心矣,亦三谛圆融也。 过现未三心,乃真心随三际六尘之缘所现之妄心;此心虽妄有生灭,而真心仍不离生灭,读者应同作一体实相观。 一体,心体也;过现未来,心用也。 在智人,用不离体故;十世古今不离于当念,体不离用故;一念舒为无量劫。 三心不可得者,指迷人迷此体故,皆无实体可得,故用亦不能卷舒自在。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法,心法也。 此真心无界而言界,一切众生皆在心中;菩萨自心中众生,不拣冤亲;故曰法界通化。 ‘须菩提! 于意云何? 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 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 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初八句问答福德。 因即真空之心,缘即妙有之施。 次三句,明有著不多。 后二句明无著,乃称实相无尽,故多。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佛意,教一切人离一切色相。 文中举佛之殊胜相,意谓胜相既离,余相岂可著乎? 第五分及第十三分,离化身相,此离报身相耳。 ‘须菩提! 于意云何? 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 何以故? 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何以故? 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学者当与第二十七分合看,乃即色相离色相,勿落断灭相。 色身是总,诸相是别,无非他受用报身。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上分教人离佛色相,此分教人离佛法相。 又、上分离人,此分离法。 初四句遮凡情,次四句释凡情,次四句明正义,末段问答显信。 ‘须菩提! 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 莫作是念! 何以故?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须菩提!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须菩提! 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何以故? 须菩提!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若执著所说文字法相,如执指为月,即为谤佛法也。 故曰:依文解义,三世佛冤。 慧命须菩提者,续佛慧命,传佛慧命之嘉号也。 彼非众生非不众生者,是菩萨故。 众生众生者,双牒上文也。 如来说非众生者,非凡夫也。 是名众生者,虽是菩萨而未成佛故。 此菩萨已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必信佛法三谛圆融。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得其本有,故曰无法可得。 此依四依,不依四不依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是。 须菩提! 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尊者于十七分,已领佛无法可得,故知今为他问。 众生佛性与诸佛等,在凡不减,在圣不增。 佛作众生时,不欠丝毫,故成佛时,亦无少法可得。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净心,即无我、法、空三执;行善,即修六度;亦空有不二之实相中道耳。 ‘复次、须菩提!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 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是法,指实相般若也。 随迷悟缘,造作不同,故感十法界依正二报,高下不等。 克其本体,实无高下也。 圆证无高下者,即成佛矣。 如何证? 修一切善 发布时间:2025-09-08 10:58:25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47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