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永明延寿:般若无相不受一尘,云何广辩四缘及诸因果? 内容: 善士问:般若无相,不受一尘,云何广辩四缘及诸因果? 永明延寿大师答:夫佛道正法,皆从缘生。 故云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起。 若执不从缘生者,皆非正法,悉属外道自然邪见。 且心之一法,若无第一因缘者,无有亲生现行果之义,则诸法不成立;若无第二等无间缘者,则无开导引后生义,无有相续,全成间断;若无第三所缘缘者,则心无所虑处,不能牵心用,心无所托,乃心境俱成断灭;若无第四增上缘者,虽具前三缘,若无增上,即成障碍,法亦不生。 四缘具足,方成心法。 若能明了世间因缘所生之法,方乃见无生之旨,以即生法达无生故。 且生法尚不知正因,云何能了无生妙理? 所以《华严钞》云:缘起深义,佛教所宗。 自古诸德,多云三教之宗:儒则宗于五常,道宗自然,佛宗因缘。 然《老子》虽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似有因缘,而非正因缘。 言道生一者,道即虚无自然故。 彼又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谓虚通曰道,即自然而然。 是虽有因缘,亦成自然之义耳。 佛法虽有无师智、自然智,而是常住真理,要假缘显,则亦因缘矣。 故教说三世,修因契果,非无善因恶因。 故《楞伽经》,大慧白佛:佛说常不思议;彼诸外道,亦有常不思议。 何以异耶? 佛言:彼诸外道,无有常不思议,以无因故;我说常不思议有因,因于内证。 岂得同耶? 是则真常,亦因缘显。 《净名经》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 《法华经》云: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性。 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 又经云:一切诸法,因缘为本。 《中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 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则真空中道,亦因缘矣。 若尔,《涅槃经》云:我观诸行,悉皆无常。 云何知耶? 以因缘故。 若一切法从缘生者,则知无常;是诸外道,无有一法不从缘生,是故无常,则外道有因缘矣。 释曰:此明外道在因缘内,执于缘相以为常住,是故破之,言无常耳。 今明教诠因缘妙理,具常无常,岂得同耶? 况复宗者,从多分说,所以因缘是所宗,不应致疑。 故知唯是一心缘起法门,以法无自性,随心所现;所现之法,全是自心。 终无心外法,能与心为缘。 所以本末相收,皆归宗镜。 何者? 内即是本,外即是末。 以唯心义,则内收外;托境生心,则末亦收内。 若以法性为本,法性融通,缘起相由,则尘包大身,毛容刹土,故合为一大缘起也。 故知有智慧无多闻,有多闻无智慧,俱不达实相。 闻慧具足,真见心原。 又经云:若欲学般若,应学一切法。 以色无边故,般若无边。 又经云:若欲了达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者,应当学般若。 《智论》释云:不破四缘之义,唯破四缘之执。 如水中之月,不破所见,只破所取。 故知但有能取执情,则非幻而成幻法;若成无所得慧,则非幻尚自不生。 执丧情虚,万法无咎;般若真性,何所滞乎? 如《大涅槃经》云:菩萨善知诸缘,菩萨摩诃萨不见色相,不见色缘,不见色体;不见色生,不见色灭;不见一相,不见异相;不见见者,不见相貌,不见受者。 何以故? 了因缘故。 如色,一切法亦如是。 发布时间:2025-02-07 11:32:36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3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