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黄忏华:佛教各宗大意—天台宗大意 内容: 佛教各宗大意三辑第一种 —天台宗大意黄忏华居士编述第一篇 绪论第二篇 此宗之教义第三篇 此宗之行果天台宗大意第一篇 绪论第一章 此宗之名称及其略史天台,山名也,六朝时,智顗大师栖身此山,倡立一宗之教观,后世称为天台大师,名所立宗曰天台宗,一名法华宗,则由此宗依法华经以判一代时教,且最尊崇法华经故也。 先是北齐有慧文禅师,读大智度论三智实在一心中得文,及中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偈,顿悟龙树即空即假即中之旨,立为心观,传之南岳慧思禅师,思传之智顗。 顗于陈宣帝建德七年,入天台山,为终身道场,开拓鸿业,以名一家。 尝谓道有传行,亦必有说;于是约略五时,开张八教,总括群籍,归宗法华,说玄义以判教相,文句以解名义。 教理之说既显,乃复述摩诃止观以资观行。 其弟子章安灌顶,听受之次,笔为论疏,是为台宗三大部。 顶后,法华智威,天官慧威,左溪玄朗,继体守文。 中唐以后,佛心华严真言法相等宗,各张其学,台宗不绝如线。 玄朗之门下荆溪湛然,崛起而振之,作释签疏记辅行释三大部。 又著金錍义例,诸书,排他邪解,焕然中兴,八传至四明知礼。 作指要钞妙宗钞等书。 唐之末造,天下丧乱,诸宗悉颓废,台宗亦垂泯绝。 四明出而天台一家教观之道再兴,始分山家山外二派。 山家乃四明之徒所自称,以妄心为观境,及许有事造三千者也。 山外乃四明之徒所贬称,以真如为观境,及不许事造三千者也。 其后以山家为正宗,广智神照南屏等,传受不绝。 山外一派,始于慈光悟恩,流衍及于仁岳崇义等,然不久遂亡。 逮明季幽溪传灯,盛弘正宗,传为灵峰蕅益,颇引唯识宗禅宗之言,以资发其教观。 第二章 此宗之教判此宗依华严三照涅槃五味法华信解品三文,判释迦如来一代教法为五时,定释迦一代说法之次第,更以八教分别此五时中说法之仪式与教法之浅深。 言五时者,一华严时,二阿含时,三方等时,四般若时,五法华涅槃时,华严阿含般若法华涅槃,依所说经立时。 方等,就所说法立时。 阿含,又从说处,名鹿苑时。 一华严时者,如来在寂灭道场,始成正觉,最初三七日间,对大菩萨众及宿世根熟之众即圆别之机,说自证法,即大方广佛华严经,正说圆教,兼说别教若约佛化意,同钝根机类,拟说佛自证法,试其适否,名拟宜时。 二阿含时者,曩以华严拟宜,一类利根,虽蒙化益,钝根小机,仍如聋哑;次十二年间,于鹿野苑等,说三藏教四阿含等经,诱引三乘根性,若约佛化意,为诱引小机,名诱引时。 三方等时者,佛本授大,众生不堪,故抽大出小,令断结成圣,虽有此益,非佛本怀。 次八年间,说维摩思益楞伽楞严三昧金光明胜鬘等经,并说藏通别圆四教,弹偏斥小,叹大褒圆,令于前阿含时得益之小乘人,耻小慕大,若约佛化意,名弹呵时。 四般若时者,小乘既被弹呵,同心向大,起大小二乘其法各别之执情。 次二十二年间,说摩诃般若等诸部般若,正说别圆二教,兼说通教,会一切法皆摩诃衍,以空慧水淘汰小乘人大小各别之执情,若约佛化意,名淘汰时。 五法华涅槃时者,经前四时拟宜诱引弹诃淘汰,钝根小机,根机渐调,智慧随熟,堪闻真实法门。 最后八年间,二处三会,说法华经,正明圆教,畅出世本怀,开方便显真实,会三乘归一佛乘,令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授记作佛。 收一化之始终。 若约佛化意,名开会时。 临灭一昼夜,说涅槃经,一为法华未熟人,追说四教,具谈佛性,令知真常,入大涅槃,名捃拾残机教。 二为末代乘戒俱失故。 更扶三藏,广开常宗,设三种权,扶一圆实,名扶律谈常教。 法华会竟,无三唯一圆教,涅槃最后谈常,四教并知圆理,俱是无上醍醐妙法,合称法华涅槃时。 此五时教判。 有通有别,别即如上。 通五时者,自有一类大机,即于此土,见华藏界舍那身土,常住不灭。 复有一类小机,始从鹿苑,终至鹤林,唯闻阿含毗尼对法。 复有一类小机,宜闻弹斥褒叹而在耻慕,佛即为说方等法门。 复有三乘,须历色心等世出世法,一一会归摩诃衍道,佛即为说般若。 复有根熟众生,佛即为其开权显实。 开迹显本。 复有众生,应见涅槃而得度者,佛即示入涅槃。 即五教中,随一一教,皆遍五时,所谓一切时中,说圆融无尽法,皆名华严教,说声闻法,皆名阿含教,乃至说会三归一之法,皆名法华教。 言八教者,化仪四教,化法四教,化法四教者,一三藏教。 二通教,三别教,四圆教。 一三一藏教者,经律论三,各含文理,条然不同,故名藏教。 此教明因缘生灭四圣谛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萨。 如教观纲宗云:三藏教,四阿含为经藏,毗尼为律藏,阿毗昙为论藏。 此教诠生灭四谛,亦诠思议生灭十二因缘,亦诠事六度行,亦诠实有二谛。 二通教者,通者同也,三乘同禀此教,故名为通。 此教明因缘即空无生四真谛理,正为菩萨,傍通二乘。 如纲宗云:通教,钝根通前藏教,利根通后别圆,故名为通;又从当教得名,谓三人同以无言说道,体法入空,故名为通。 此无别部,但方等般若中,有明三乘共行者,即属此教。 诠无生四谛,亦诠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亦诠理六度行,亦诠幻有空二谛,亦诠两种含中二谛,亦诠别入通三谛,亦诠圆入通三谛。 三一别教者,此教独被菩萨,不共二乘人说,故名为别。 此教明因缘假名无量四圣谛理,别为菩萨,不通二乘。 如纲宗云:别教,谓教理智断行位因果,别前藏通二教,别后圆教,故名别也。 此教明因缘假名无量四圣谛理,别为菩萨,不通二乘。 四圆教者,圆以不偏为义。 纲宗云:圆教谓圆妙、圆融、圆足、圆顿,故名圆教。 所谓圆伏、圆信、圆断、圆行、圆位、圆自在庄严、圆建立众生。 此教明不思议因缘二谛中道事理具足不别,但化最上利根之人。 已上四教,为化益众生之法门,故名化法。 化仪四教者,以彼化法说示众生所用之仪式作法也。 一顿教,二渐教,三秘密教,四不定教;或有利根,堪直受大乘教,佛对此机,不借种种诱引方便,顿说自证大法,是曰顿教。 如华严时,或有钝根,不堪直受大法,佛对此机,先说小乘教,渐次诱导,引入大乘,是曰渐教。 如阿含方等般若三时,阿含渐初,方等渐中,般若渐末;或又多人,于同座中,佛不思议神通之力,令大众同会听法,所闻各异,彼不知此,此不知彼,隐密赴机,是曰秘密教;或又多人同座,佛不思议神通之力,令听法之众,或闻小法而证大果,或闻大法而证小果,彼此相知,得益不定,是曰不定教。 化仪化法,有如此种种之不同,毕竟由众生根性之不融起,故八教局在前四,不涉法华。 法华者,化道之终极,出世本怀之直说,纯圆独妙,根性调融一致,皆归一佛乘,故约其教法,虽应摄于化法中圆教,若约开会部意,则高出出八教之表,称为超八醍醐。 第三章 此宗之典籍一、总说此宗一家教门所用义旨,以妙法莲华经为正依经典,以大智度论为指南,以涅槃经为扶疏以大品经为观法,引维摩仁王等经以增信,引佛性宝性等论以助成。 一宗之学,以天台三大部为根本。 他若南岳大乘止观,觉意三昧,天台释禅波罗密次第法门,及六妙门等诸部止观。 天台维摩玄义及疏,金光明玄义及疏,章安涅槃疏,荆溪释签疏记辅行,四明妙宗钞等诸部疏钞,以及荆溪之金錍义例,四明之十不二门指要钞,幽溪之生无生论等著述,皆此宗之要藉,至谛观之四教仪,蒲益之教观纲宗,则此宗之入门也。 二、天台三大部(第一)法华玄义天台以五重玄义,解释法华经题,阐发一经之要旨。 五重者,一释名,二辨体,三明宗,四论用,五判教。 释此五章,有通有别,通则七番共解,别则五重各说。 七番者,一标章,二引证,三生起,四开合,五料简,六观心,七会异。 标章令易忆持,起念心故;引证据佛语,起信心故,生起使不杂乱,起定心故;开合料简会异等,起慧心故;观心即闻即行,起精进心故。 五心立,成五根,排五障,成五力,乃至入三脱门。 七番共解者,七义各各广解五章。 五重各说者,五章一一委细别解。 广解五章者,一一广起五心五根,令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标章乃至料简,具如全文。 六观心者,从标章至料简,悉明观心。 心如幻焰,但有名字,名之为心。 适言其有,不见色质。 适言其无,复起虑想。 不可以有无思度,故名心为妙。 妙心可轨。 称之为法。 心法非因非果,能如理观,即办因果,是名莲华。 由一心成观,亦转教余心,名之为经,释名竟。 心本无名。 心名不生,亦复不灭。 心即实相,初观为因,观成为果。 以观心故。 恶觉不起。 心数尘劳,若同若异。 皆被化而转,是为观心,标五章竟。 观心引证等,具如全文。 七会异者,会四悉檀。 别解五章者,大章第一释名为四,一判通别,妙法莲华为别名,经之一字为通名。 二定妙法前后,题从名便,故先妙后法。 解从义便。 故先法后妙。 三出旧解,略出四家,四正解妙法莲华。 先明法者谓众生法佛心法,如经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若众生无佛知见,何所论开,当知佛之知见,蕴在众生,故众生法妙也。 佛法妙者,佛法不出权实,如是二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是名佛法妙。 心法妙者,如安乐行中,修摄其心,观一切法,不动不退,又一念随喜等。 普贤观云:我心自空,罪福无主,观心无心,法不住法。 净名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 华严经云: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破心微尘,出大千经卷,是名心法妙也。 次更约十界十如释法,具如全本。 二明妙者,一通释,二别释。 一通释者,一相待,二绝待,此经唯论二妙,更无非绝非待之文。 众生之法,亦具二妙,称之为妙。 佛法心法,亦其二妙,称之为妙。 二别释者,若鹿苑三粗鹫岭一妙,皆迹中之说,约迹开十重论妙,此妙有迹有本,本据元初,元初本妙。 十重论妙,本俱是教,依教作观,观复有十重论妙,迹中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四位妙,五三法妙,六感应妙,七神通妙,八说法妙,九眷属妙,士功德利益妙。 释此为五:一标章,二引证,三生起,四广解,五结权实。 广解中,第一境妙为二:一释诸境,二论诸境同异。 释境为六:一十如境,谓十界十如。 二因缘境,谓四种十二因缘。 三四谛境,谓四种四谛。 四二谛境,谓七种二谛。 五三谛境,谓五种三谛。 六一谛境,谓四种一谛及与无谛。 第二智妙为二:一总论诸智,二对境论智。 总智为六:一数,谓一世智乃至二十妙觉智。 二类,谓世智无道,邪计妄执,心行理外,不信不入,故为一。 五停心,四念处,己入初贤佛法气分,俱是外凡,故为一。 四善根,同是内凡,故为一。 四果同见真,故为一。 支佛别相观能侵习,故为一。 六度缘理智弱,缘事智强,故为一。 通教方便声闻,体法智胜,故为一。 支佛又小胜,故为一。 通教菩萨,入真方便智,四门遍学,故为一。 出假智正缘俗,故为一。 别教十信智,先知中道,胜前劣后,故为一。 三十心俱是内凡,故为一。 十地同是圣智,故为一,三藏佛是师位,名胜三乘弟子,故为一。 通教佛智,断惑照机胜,故为一。 别教佛智又胜,故为一。 圆教五品弟子同具烦恼性,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为一。 六根清净智邻真,故为一。 初住至等觉,同破无明,故为一。 妙觉佛智,无上最尊,故为一。 如是等随其类分相似者,或离或合,判为二十三辨相,四明智照境,五明粗妙,六明开粗显妙,具如全本。 二对境明智,亦如全本。 第三行妙为二,一通途增数行,二约教增数行。 后更约五数明行妙,又为二,先明别五行,次明圆五行,谓圣行、梵行、天行、婴儿行、病行,有次第一心之不同。 第四位妙,约药草喻品,明六位。 一人天位,是小药草。 二声闻缘觉位,是中药草。 三六度菩萨位,是上药草。 四通菩萨位,是小树。 五别菩萨位,是大树。 六圆教位,是最实事,如一地一雨。 于中又为十意:一简名义,二明位数,三明断伏,四明功用,五明粗妙,六明位兴,七名位废,八明粗显妙,九引经,十妙位始终,具如全本。 第五三法妙者,妙位所住之法,即三轨也。 此即七意,一总明三轨,一真性轨,二观照轨,三资成轨。 名虽有三,只是一大乘法也,二历别明三轨,历四教各论三法。 三判粗妙,四开粗显妙,具如全本。 五明始终,取凡地一念之心,具十法界十种性相,为三法之始。 若有无明烦恼性相,即是智慧观照性相,以迷明故,起无明,若解无明,即是于明。 如冰是水,如水是冰。 悉有恶业性相,即善性相;由恶有善,离恶无善。 翻于诸恶,即善资成。 如竹有火,火出还烧竹。 皆有苦道性相,迷此苦道,生死浩然。 此是迷法身为苦道,不离苦道别有法身,如迷南为北,无别南也。 夫有心者,皆有三道性相,即是三轨性相。 若言如是力如是作者,菩提心发也,即是真性等萌动。 如是因者,即观照萌动。 如是缘者。 即资成萌动,如是果者,由观照萌动成习因,感得般若习果满也。 如是报者,由资成萌动为缘因:感得解脱报果满也;是为三德究竟满,名秘密藏。 本末等者,性德三轨冥伏,不纵不横。 修德三轨彰显,不纵不横。 冥伏彰显皆如等数等妙等,故言等也,亦是空等假等中等。 六类通三法,三法无量,粗通十条,一三道,二三识,二三佛性,四三般若,五三菩提,六三大乘,七三身,八三涅槃,九三宝,十三德。 七悉檀料简,如全本。 此五番明妙。 从因至果,以辨自行妙。 第六感应妙者,上来四妙,名为圆因。 三法秘藏,名为圆果。 果智寂照,有感必彰,故名感应妙也。 感属机,应属圣,机应不同,略言为四,一冥机冥应,二冥机显应,三显机显应,四显机冥应。 若具足辨者,用四机为根本。 所谓冥机,是过去;显机是现在;亦冥亦显机,是过现。 非冥非显机,是未来。 于一机中,各召四应,即成十六句,余如全本。 第七神通妙者,正论化用益他,即是三轮不思议化。 第八说法妙,为六意,一释法名,谓十二分教。 二分大小,三对缘同异,四判所诠,五明粗妙,六明观心,皆如全本。 第九眷属妙者,就此为五,一明来意二明眷属,又为五种,一理性眷属,一切众生,皆是吾子,此是理性,不关结缘不结缘,皆是佛子也,二业生眷属,为亲为中为怨,三类受道,得出生死也。 三愿生眷属,先世结缘,虽未断苦愿生内眷属中,或怨家等,因之得道。 四神通眷属,若先世值佛,发真见谛,生犹未尽,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以身通力,分形来此。 五应生眷属,已得法身之本,能起应入生死也,又法门眷属,如方便为父智度为母等。 三明粗妙,四明法门,五明观心,皆如全本。 第十功德利益妙,此为四,一利益来意,二正说中利益,三流通中利益。 四观心中利益。 略说七益,广开十益,具如全本。 五结成权实,亦如全本。 本中十妙者,先释本迹,二明十妙。 释本迹为六,一本者理本,即是实相。 其余种种,皆名为迹。 二理之与事,皆名为本。 说理说事,皆名教迹。 三理事之教,皆名为本。 禀教修行,名为迹。 四行能证体,体为本。 依体起用,用为迹。 五实得体用,名为本。 权施体用,名为迹。 六今经所显成佛已久,为本。 先来所说,为迹。 明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果妙,三本国土妙,四本感应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说法妙,七本眷属妙,八本涅槃妙,九本寿命妙,十本利益妙。 释此十妙,又为十重,一略释十意,二生起次第,三明本迹开合,四引文证成,五广解,六三世料简,七论粗妙,八结成权实,九利益,具如全本。 十观心,本妙长远,亦不离心,佛如众生如,一如无二如。 佛体观心得此本妙,迹用广大,不可称说。 我如如佛如,亦当观心,出此大利。 次释莲华者,权实难显,借譬莲华,譬于妙法;又七喻文多,故以譬标题:又莲华非譬,即是法华三昧当体之名,利根即名解理,不假譬喻。 中下未悟,须譬乃知。 以易解之莲华,喻难解之莲华,故有三周说法,逗上中下根。 盖依正因果,悉是莲华之法,何须譬显,为钝根人不解法性莲华,故举世华为譬,又以此华喻佛法界迹本两门,各有三喻,喻迹者,一为莲故华,喻为实施权。 二华开莲现,喻开权显实。 三华落莲成,喻废权立实。 喻本者,一为莲故华,喻从本垂迹。 二华开莲现,喻开迹显本。 三华落莲成,喻废迹立本;又以遍譬十如,十二因缘四谛,二谛,三谛,一谛,无谛,境妙;又譬智妙,行妙,乃至功德利益妙,乃至本妙,具如全本。 次释经为五,一明无翻,二明有翻,三和融有无,四历法明经,五观心明经,亦具如全本。 大章第二显体,体者,一部之旨归,众义之都会也,略开七条,一正显经体,二广简伪,三一法异名,四入体之门,五遍为众经体,六遍为诸行体,七遍为一切法体。 一正显体者,即一实相印也。 二广简伪者,凡外乃至别教教道,皆未达比实相印也。 三一法异名者,法界,真如,佛性,种智,乃至大般涅槃等。 四明入体门者,谓以教行为门,略为四意,一略示门相,谓四四一十六门。 二示入门观,谓门门各具十法成乘,具如全本。 三示粗妙,四示开显,俱在全本。 五六七三意,亦如全本。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襟,显体之要蹊。 释宗为五,一简宗体,谓不异而异,约非因非果而论因果,故有宗体之别也。 二正明宗,此经始从序品,讫安乐行品,破废方便,开显真实佛之知见,亦明弟子实因实果,亦明师门权因权果,文义虽广,撮其枢要,为成弟子实因,因正果傍,故于前段明迹因迹果也。 从诵出品,讫劝发品,发迹显本,广方便之近寿,明长远之实果,亦明弟子实因实果,亦明师门权因权果,而显师之实果,果正因傍,故于后段明本因本果,合前因果共为经宗也。 三众经同异,今经迹中师弟因果,与众经有同有异,本中师弟因果,众经所无,正以此之因果为经妙宗也。 四粗妙开显,如全本。 五结成,经说因果,正为通益生法行人。 若开权显实,正令七种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令生法二身已入者进。 若说寿量长远,傍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进。 从七种方便入圆初住,见真为因,乃至得妙觉为果。 住前相似,非是真因。 若取性德为初因者,弹指散华,是缘因种。 随闻一句,是了因种。 凡有心者,是正因种。 此乃远论性德,三因种子,非是真实开发,故不取为因也。 大章第四明用者,此经以断疑生信为用,用佛菩提二智,断七种方便最大无明,同入圆因,破执近迹之情,生本地深信,乃至等觉,亦令断疑生信。 大章第五判教者,诸经皆是逗会他意,令他得益,不说如来施化之意。 今经不尔,但论如来设教元始,中间取与,渐顿适时,大事因缘,究竟终讫。 (第二)法华文句玄义开说法华之要旨,文句解释法华之文义。 先从通规,总分一经为序正流通三分。 序品第一为序分。 方便品第二,讫分别功德品第十七十九行偈,凡十五品半,为正宗分。 从偈后讫经末,凡十一品半,为流通分,又就别途,分一经为迹本二门,从序品第一至安乐行品第十四,约开权显实。 从地踊出品第十五讫经末,约本开权显实。 本迹各立序正流通三分。 初序品者,如是等五事,冠于经首,次序也。 放光六瑞,发起之端,由序也。 问答释疑,正说弄引,叙述也。 二从方便品讫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是迹门正说,更为两。 一从此下,是略开三显一;二从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下,是广开三显一。 广开凡七品半,此中有法说譬说因缘说三周。 一法说周,从此至譬喻品尽回向佛道,佛为上根之人,作三乘一乘说,开三乘之权,显一乘之实。 二譬说周,从尔时舍利弗白佛下至授记品,佛为中根之人,于上法说周中不悟,更作三车一车说,初许三车是施权,后等赐大车是显实,三因缘说周,化城喻下三品,佛为下根之人,于上说譬二周之中,不能解了,遂说宿世曾于大通智胜佛时,同下一乘之种,令其得悟。 三法师下五品是迹门流通,本门中,从地踊出品第十五,是本门发起序。 寿量品第十六,是正开近迹显远本。 分别功德品第十七,于中佛说长行,为总授法身记,弥勒说偈,为总申领解,正宗分竟。 此后并下三品,为劝持流通。 神力品第二十一乃至普贤菩萨劝发品第二十八,为付嘱流通。 天台分一经之科段如此,其解文句,一一用四种释:一因缘释,二约教释,三本迹释,四观心释。 一因缘释者,以四悉檀为释义之方规。 悉檀成就义,以此四法成就众生佛道,故名悉檀。 天台随南岳,谓悉之言遍,檀为施,佛以四法普施众生,故言悉檀。 四悉檀者,一世界悉檀,又云乐欲悉檀,随众生所乐欲。 二为人悉檀,又云生善悉檀,随众生机宜,令生正信,增长善根。 三对治悉檀,又云断恶悉檀,施种种法药,除遣众生恶病。 四第一义悉檀,又云入理悉檀,令悟入诸法实相之妙理。 二约教释者,初以藏教意浅近解释,次通教,次别教,最后依圆教意,为至深至妙之解释。 三本迹释者,佛菩萨为化众生,从本身垂万化。 能现本,曰本地。 所现末,曰垂迹。 依此本地垂迹二门,解释法义,曰本迹释。 四观心释者,一一约观心解释。 (第三)摩诃止观玄义释题,止谈化意。 文句解经,但事消文至于止观,方谈行法。 止观一部,大分为二,初略说缘起,次正说。 正说中开章为十,一大意,二释名,三显体,四摄法,五偏圆,六方便,七正观,八果报,九起教,十旨归,是名十广。 十广中,第一大意者,撮下九广为发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网,归大处五科示九章之大意,是名五略。 发大心者,众生昏倒,不自觉知,劝令醒悟,上求下化。 发心更为三,初力言,次简非,后显是。 初方言者,唐梵二方,言音不同,菩提者,天竺音也,此方称道。 质多者,天竺音,此方言心,即虑知之心也,次简非者,简弃所非。 若心若道,其非甚多,约地狱畜生鬼修罗人天魔罗尼犍色无色二乘十种发心以简。 后显是者,显了所是,是即真实,真实之法无量略用四谛四弘六即三法显之。 修大行者,欲登妙位,非行不阶,故次发大心,论修大行。 行法众多,略明四种三昧,一常坐,二常行,三半行半坐,四非行非坐,此十广中第七正观章之大意也。 感大果者,苦行顺中道,即有胜妙果报,此十广中第八果报章之大意也。 裂大网者,既感果报,设教利人,破他疑网。 此十广中第九起教章之大意也。 归大处者,化物既周,归法身般若解脱三德秘藏大涅槃中。 此十广中第十旨归章之大意也。 第二释名者,释止观名略有四,一相待,二绝待,三会异,四通三德。 一相待者,止观各三义。 止三义者,息义停义,对不止止义观三义者,贯穿义,观达义,对不观观义。 二绝待者,横破竖破上三止观,则不可说。 若有四悉檀因缘故,亦可得说。 无可待对,独一法界,故名绝待止观。 三会异者,会诸经论异名。 四通三德者,以三德共通两字,又三德各通两字。 第三显体者,释止观体相,体理渊玄,粗寄四意显体。 一教相,二眼智,三境界,四得失。 一教相者,止观名教,通于凡圣,不可寻通名求于别体,故用相简之。 简前三教,显圆顿教止观体也。 二眼智者,止观为因,智眼为果,用不思议眼智得圆顿止观体也。 三境界者,若得能显眼智中意,无俟所显谛境之说,为未解者更此一科。 夫信行尚多闻,因此分别以会圆妙。 法行宗深观,缘此思惟以见正境耳。 四得失者,失即思议,得即不思议也。 第四摄法,明止观遍收诸法,一摄一切理,二摄一切惑,三摄一切智,四摄一切行,五摄一切位,六摄一切教。 第五偏圆者,判法偏圆明前四时三教止观皆名为偏。 唯此圆教止观,独当圆称。 就此为五:一明大小,二明半满,三明偏圆,四明渐顿,五明权实。 第六方便者,已下正明观法,今章释观前之加行方便,略为五十一具五缘,二诃五欲,三弃五盖,四调五事,五行五法。 第七正观,其云正修止观,此正说中正说也,开观境为十:一阴界入,二烦恼,三病患,四业相,五魔事,六禅定,七诸见,八增上慢,九二乘,十菩萨。 十境一一各论十乘观法,是曰十法成乘,具如全本。 后三境阙,果报等三章亦阙。 第二篇 此宗之教义第一章 圆融三谛圆融三谛者,天台教观之玄枢。 三谛者,空谛假谛中谛。 谛者,审实。 一切法并从缘生,缘生无主谓之空,无主而生谓之假,不出法性谓之中。 一云真谛俗谛中谛,真即真空,泯亡一切法。 俗即世俗,建立一切法。 中即中正,统摄一切法。 此宗以为法界森罗诸法,一一当体即实相之妙体,所谓一色一香,无非中道,纯一实相,更无别法,即一切万有之事相,皆是法性真如界之本体本相。 言实相者,理极真实,以实为相,故名实相,此从不可破坏真实得名;又此实相,诸佛得法,故称妙有。 妙有虽不可见,诸佛能见,故称真善妙色,实相非二边之有,故名毕竟空。 空理湛然,非一非异,故名如如。 实相寂灭,故名涅槃,觉了不改,故名虚空。 佛性多所容受,故名如来藏。 寂照灵知,故名中实理心。 不依于有亦不附无,故名中道。 最上无过,故名第一义谛,如是等种种异名,悉是实相之别号。 实相之体,三谛具足,极镕融无碍不可思议之妙,名之曰中道实相。 此三隔历,即是次第三谛。 三一无碍,即是圆融三谛。 隔历者,三谛不互融也。 次第者,前真次俗后中,即别教三谛也。 圆融者,举一即三,全三是一,即圆教三谛也。 圆教所谈三谛,唯是一法上之德用差别,即皆是诠显真理之一面,故三谛一一皆圆融相即。 所谓空,不离假中,所谓假,不缺空中。 中亦然。 三谛而一谛,一谛而三谛,故谓之圆融三谛。 三谛圆融相即,不经空假中之前后次第,曰不次第三谛。 又纵非前后差别,横非彼此区分,亦曰不纵不横三谛。 三谛而一谛,一谛而三谛者,法界唯是一个三千。 所谓三千者,该罗诸法之名;三千诸法,绝凡夫之情虑,而诸相宛然,相即相入,绝待不可思议。 所谓空假中,即诠显此相貌之言。 三千诸法,穷绝凡虑边,名之为空。 即真如中道,离一切言语思虑之形容计度。 是曰真如破情之德。 诸相宛然边,名之为假。 即一切万有者,真如之显现。 离真如,迷悟染净一微尘亦不得有,是曰真如立法之德。 绝待不可思议边,名之为中,即空谛假谛,既不过真如之一面,则空假一体,是曰真如绝待之德。 如是空假一体,言空,则空中已含摄假中二谛,非除假除中而为空。 三千诸法,诸相宛然。 而相即相入,绝待不可思议。 当相当处,穷绝凡虑,是曰一空一切空,即空当处假中,全假中而为空。 又言假,则假中已含摄空中二谛,非离空中而为假。 三千诸法,穷绝凡虑,当相当处,诸相宛然,而绝待不可思议,是曰一假一切假,即假当处空中,全空中而为假,言中亦然。 如从义始终心要注云,一中一切中,无真无俗而不中,则三谛皆统理而绝待也。 一真一切真,无中无俗而不真,则三谛俱亡泯而无相也。 一俗一切俗,无中无真而不俗,则三谛并建立而宛然也。 是故非独中谛绝待,空彻底空,有中亦空。 假彻底假,空中亦假。 中彻底中,有空亦中。 三谛皆绝待,是为三谛圆融。 此圆融三谛者,天然之性德,本有之妙谛。 宇宙间之事象,随拈一法,皆是圆融三谛;微妙庄严之佛身,呵责叫唤之狱卒,无非法性三谛之妙相。 风行云走,山高水长,即是常住不变之本体,是曰一境三谛。 第二章 一念三千所谓三千,指假谛诸法,先大别凡圣之境界为十界。 言十界者,具云十法界,所谓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此名六凡。 声闻、缘觉、菩萨、佛,此名四圣。 皆称法界者,其意有三:一者,士数是能依。 法界是所依,能所合称,故言十法界。 二者,此十法各各有因,各各有果,各各有界畔分齐,故言十法界。 三者,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 此十法界,一一界中,皆具其他九界之性德,是谓十界互具。 一一法界,各具十界,如帝珠交映,成百法界。 百界之中,各具十如,乃成千法,是谓百界千如。 分此百界千如,为五阴世间众生世间国土世间三类,则得三百界三千如之数,略称之曰三千诸法。 五阴世间者,染净一切色心。 五阴者,色受想行识也,士界五阴,各各差别,故名五阴世间。 众生世间者,六凡四圣假名。 五阴和合,众共而生,假立名字,各各不同,故名众生世间。 国土世间者,山河大地,既有能依众生,即有所依国土,十界所依,各各差别,故名国土世间。 世是隔别,即十法界之世,亦是十种五阴,十种假名,十种依报,隔别不同,故名为世也。 间是间差,三十种世间差别,不相谬乱,故名为间。 十如是,出法华经方便品。 如经云: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 天台开演其深旨,有玄义文句止观别行玄四书,其中正释十如之相貌者,玄义与止观也,有总别二释。 初总释,一如是相,相者相貌。 玄义云:相以据外,览而可别名为相;如水火相异,则易可知。 十界相望,善恶可知。 如人面色,具诸休否,心亦如是,具一切相。 二如是性,性者性分。 玄义云:性以据内,自分不改名为性。 性有三义,一不改名性,无行经称不动性,性即不改义,又性名性分种类之义,分分不同,各各不可改,又性是实性,实性即理性,极实无过,即佛性异名。 今明内性不可改,如竹中有火性虽不可见,不得言无。 心亦如是,具一切五阴性。 三如是体,体者具前相性之法体。 玄义云:主质故名体。 如钗铛环钏之殊,终以银为体质。 十法界阴,俱用色心为体质。 四如是力,力者自法体所出之力用。 玄义云:功能为力。 如王力士,千万技能,心亦如是,具一切力。 五如是件,作者,依力用所造之作业。 玄义云:构造为作。 离心更无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 六如是因,因者,生十界果之亲因。 玄义云:习因为因。 招果为因,亦名业,十法界业,起自于心,但使有心,诸业具足。 七如是缘,缘者,助亲因使感果报之助缘。 玄义云:助因为缘。 缘名缘由,助业皆是缘义,如水能润种,无明爱等能润于业。 八如是果,果者,由习因所引生之结果。 玄义云:习果为果。 习因习续于前,习果克获于后。 九如是报,报者,由习因习果所感得之报果。 玄义云:报果为报。 习因习果,通名为因,牵后世报。 十如是本末究竟等,本末究竟等者,一贯前九法之原理,玄义云:初相为本,后相为末,所归趣处为究竟等。 本末悉从缘生,缘生故空,本末皆空,此就空为等也;又相但有字,报亦但有字,悉假施设,此就假名为等;又本末互相表帜,览初相表后报,睹后报知本相,初后相在,此就假论等也。 又相无相,无相而相,非相非无相,报亦如是,一一皆入如实之际,此就中论等也。 次别释,束十法为四类。 三途,以表苦为相,定恶聚为性,摧折色心为体,登刀入镬为力,起十不善为作,有漏恶业为因,受取等为缘,恶习果为果,三恶趣为报,本末皆痴为等。 三善,表乐为相,定善聚为性,升出色心为体,乐受为力,起五戒十善为作,白业为因,善爱取为缘,善习果为果,人天有为报应,就假名初后相在为等。 二乘,表涅槃为相,解脱为性,五分为体,无系为力,道品为作,无漏慧行为因,行行为缘,四果为果,既后有田中不生,故无报。 菩萨佛类,缘因为相,了因为性,正因为体,四弘为力,六度万行为作,智慧庄严为因,福德庄严为缘,三菩提为果,大涅槃为报。 如上所述,所谓三千,指假谛诸法,然假谛不离空中,故三千即三谛。 此宗言凡地介尔阴妄一念之心,即具三千三谛之理法,是谓一念三千。 如止观云: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 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 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后;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后。 又玄义云:根尘相对,一念心起,于十界中,必属一界。 若属一界,即具百界千法,于一念中,悉皆备足。 此心幻师,于一日夜,常造种种众生种种五阴种种国土云云。 介尔者,谓刹那心。 无间相续,未曾断绝,才一刹那,三千具足。 又介尔者,介者弱也,谓细念也,但异无心,三千具足。 言一念,不同世人取著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异而论一耳。 譬如眠法覆心,一念之中,梦无量世事,即三千诸法中,随拈一法,此法即具足三千,自余诸法,皆其所造所具。 彼彼三千,圆融互入,犹因陀罗网,今且举凡地一念之心,则三千宛然而备。 更于三千诸法,非佛非天人所作,本来是法性中所有物,任运恒具,其体融妙无量边,立理具三千,于此法性本具之三千,遇缘现起,诸相宛然边,立事造三千。 如是事理唯是一个三千,以义分别。 此事与理,圆融相即,是一非二,故曰理具无外,全指事造,事造无外,全指理具。 第三章 三法无差所言三法无差者,谓众生法佛法心法,是三虽因果攸殊,自他有别,其为理性一也。 理体无差,融妙不可思议,故曰三法无差。 语出华严经夜摩天品。 如经云:心如工昼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 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四明于观音玄义记释之云:经文先示心造一切,便以此心而例于佛,示佛权造同心实造。 次复以佛而例众生,示生实造同佛权造。 权实虽异,因果暂殊,三皆能造一切世间,故得结云三无差别;又指要抄云:三千法门,遍于诸法,若色若心,依之与正,众生诸佛,刹刹尘尘,无不具足,故华严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 此宗意;所言心者因心,谓凡夫心。 凡心一念,其体即该罗十界十如是等法,即法性之缘起而呈缘虑之用者,凡夫心也。 此心即全法界具三千,无一法出此心外。 如心,佛其体十界三千,众生亦其体十界三千,皆法性之缘起,全法界具三千。 佛具三千,方摄心生。 生其三千,方融心佛,心具三千,岂隔生佛。 三法各具三千,互变互摄,互具互融,如释签言且十如境乃至无谛,一一皆可总别二意,总在一念,别分色心。 总在一念者,若论诸法互摄,随举一法,皆得为总。 是故举心时,心为能造能具,佛及众生皆其所造所具。 举佛时,佛为能造能具,心及众生皆其所造所具。 众生亦然,互为能所总别,故云三无差别。 今为易成观故,指一念心法为总。 别分色心者,法性之缘起而呈缘虑之用边,名之为心。 法性之缘起而呈质碍之用边,名之为色。 色心者,一法上之义判。 心具三千,色亦具三千。 心能造,色亦能造。 心色唯是一个三千,体非各别。 故四念处云:唯是一识,唯是一色。 万象之色,既许心具。 千差之心,何妨色具。 又法性起迷用,是为众生为因。 法性起悟用,是为佛为果。 是亦唯是一个三千,体非各别。 如释签云:三千在理,同名无明。 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三千无改,无明即明。 三千并常,俱体俱用。 此四句中,初二,明因果各具三千。 三明因果三千,只一三千,以无改故;四明因果三千之体,俱能起用,则因中三千,起于染用。 果上三千,起于净用。 大乘因果,皆是实相。 三千皆实,相相宛然。 实相在理,为染作因,纵具佛法,以未显故,同名无明。 三千离障,八倒不生,一一法门,皆成四德,故咸常乐。 三千实相,皆不变性,迷悟理一,如演若多,失头得头,头未尝异,故云无明即明。 三千世间,一一常住,理具三千,俱名为体,变造三千,俱名为用,故云俱体俱用,此宗如是论因果不二色心不二。 第四章 性具法门此宗主性具法门,谓本觉性具菩萨界以下九界恶法及佛界善法,总具十界三千善恶诸法。 他宗专主性善,此宗兼性恶而言,以性恶通于十界,是与他宗迥别处。 此宗意,十界既互具十界之性德,则烦恼生死亦是法性所本具。 烦恼生死,既是法性所本具,则法性亦具恶。 此性恶义,创于南岳天台,刹溪传之,后至四明,对华严宗及山外异义,盛扩张之。 如玄义记云:只一具字,弥显今宗,以性具善,诸师亦知,具恶缘了,他皆莫测,又天台传佛心印记云:是知今家性具之功,功在性恶。 性有善有恶,善恶复有性有修。 性谓本有不改,即一切众生本来法尔之性德。 此性德具十界十如三千诸法故,举性则善恶二法炽然具存,是谓性善性恶。 修谓修治造作,性虽本尔,全体在迷,必藉智行照性,由性发修。 然性修如言事理,本来相即不二,是则修外无性,性外无修。 在性时,全修成性。 起修时,全性成修。 虽全性起修,而未尝少亏性德,以常不改故。 虽全修成性,而未始暂阙修德,以常变造故。 修又二种,一顺修,二逆修。 上之全性起修,一往且论顺修。 顺修者,了性为行,即藉智起修也。 逆修者,背性成迷,始从无间至别教道,皆背性故。 逆称修者,即修恶之类也。 迷了二心,理虽不二。 逆顺二性,事则恒殊。 随缘迷了之处,心性不变,故云不二。 逆顺二性,是全体随缘故,即理之事常分,故曰事殊。 是则以前称圆理修,对今背性,故成二也,是谓修善修恶。 修即性,故恶业烦恼,亦法性本具之德用,其体与善无别,唯是一个三千。 不过一个三千,违自体而动时则为恶,顺自体而动时则为善而已,是曰性恶法门,不唯性恶是法门,修恶既即性恶,修恶亦法门。 如无行经云:淫欲即是道,痴恚亦复然。 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 淫欲痴恚,修恶也。 具一切佛法。 即性恶也。 以由修恶即性恶故,三观十乘,无惑可破,无理可显,方名无作妙行。 善恶既是法性本具,则诸佛亦有恶,阐提亦有善,不可断坏。 故云:如来不断性恶,阐提不断性善。 又云:阐提断修善尽,但性善在。 佛断修恶尽,但性恶在。 本具三千,为性善恶。 缘起三千,为修善恶。 修既善恶,乃论染净逆顺之事。 阐提是染逆之极,故云断修善尽。 佛是净顺之极,故云断修恶尽。 若其性具,三千善恶,阐提与佛,莫断纤毫。 阐提不断性善故,遇缘善发。 诸佛不断性恶故,慈力所熏,入阿鼻,同一切恶事,化众生。 以有性恶,故名不断。 无复修恶,名不常。 若修性俱尽,则是断,不得为不断不常,阐提亦尔。 性善不断故,还生善根。 如来性恶不断故,还能起恶。 虽起于恶,而不染碍,通达恶际即是实际,能以五逆相而得解脱,又不缚不脱,行于非道,通达佛道。 阐提染碍故,不达此理,与此为异,又阐提以邪痴断于修善,不达性善本空。 以不达故,后时还为修善所染,是故修善还得起,即以修善治修恶,则令修恶不得起,佛以空慧断于修恶,了达性恶本来清净,以达恶故,于恶自在,不为修恶之所染,是故修恶不得起,故佛永无修恶。 以自在故,能起权恶,广用诸恶法门,化度众生,终日用之,终日不染,故性之善恶,但是善恶法门。 法名可轨,轨持自体,不失不坏,复能轨物而生于解。 门者能通,可出可入。 诸佛向门而入,则修善满足,修恶断尽,阐提背门而出,则修恶满足,修善断尽。 人有向背,门终不改,一切世间无能毁者。 如魔烧经卷,岂能令于善法门尽。 纵烧恶谱,亦不能令恶法门尽。 第五章 无情有性此宗依色心依正融即不二理,言佛性遍法界,不隔有情无情,一草一木,一砾一尘,皆有佛性。 云佛者性者,佛是果人,佛性即果人之性。 然此宗所言佛性者,三因佛性也。 三因佛性者,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三缘因佛性。 正谓中正,离一切邪非中正真如,名正因佛性。 了谓照一了,照了真如理之智慧,名了因佛性。 缘谓缘助,资助智慧,开发正因之一切功德善根,名缘因佛性。 如光明玄云:云何三佛性,佛名为觉,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无常。 如土内金藏,天魔外道所不能坏,名正因佛性。 了因佛性者,觉智非常非无常,智与理相应,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坏,名了因佛性。 缘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无常功德善根,资助觉智,开显正性。 如耘除草秽,掘出金藏,名缘因佛性。 又拾遗记云:通名佛性,华梵兼陈。 佛翻为觉,即三智融明,遍一切处无不明了,名大圆觉,性以不改为义,谓大觉性不增不减,非变非迁。 岂正独然,缘了本具,亦无变易,即正因者,理性所显。 了因缘因,即智与行,能显之修用。 如是正因一种为性,了缘二种为修。 然性常全修,修常全性。 三即一,一即三,其体但是一种真如,一种法性,是故此宗所谓真如,所谓法性,必是佛性。 不唯是佛性,又必是众生性草木性瓦砾性,如彼法相宗言理佛性一切有情皆具,行佛性有具不具。 此宗则非理佛性外,别有行佛性,亦非法性外,更有佛性。 法性中本来具有所显之理性,与能显之觉用故。 法性所在,即有佛性。 佛性所在,必有三因。 三因即法性,法性即三因。 法性遍有情,故约之有情非情,则成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约之非情,则成草木国土悉皆成佛之理趣。 盖既色心不二,有情非情,同是一个三千,法体无别。 有情之外无非情,非情之外无有情。 故有情之发心修行,即草木等非情之发心修行。 一人发心修行,则尽法界之全体发心修行。 如金錍论云:一佛成道,法界无非此佛之依正。 谓有情之外,别有草木,但是凡夫局执缘起当相之迷见。 自法体融妙边言之,则有情之外,别无草木。 要之,曰无情曰草木者,从迷情之局执言,曰有性又成佛者,谕迷情使达法体融妙之言也。 如止观讲述云:佛性大旨者,佛是果名,性是因名。 十界诸法,具破无明之德,名之佛性。 苟存情非情异,名之无明。 应知佛性无外,只十界三世间情非情融无隔,是佛性之体也。 非情岂无佛性,苟存情非情异,非唯非情无佛性,有情亦应无佛性。 草木成佛,置而不论,抑汝成佛,亦无其期。 第三篇 此宗之行果第一章 行法此宗观道之枢要,不外实修一心三观一念三千之观法,其修观之行仪,有常坐三昧,常行三昧,半行半坐三昧,非行非坐三昧,四种。 共行前之方便,有具五缘,诃五欲,弃五盖,调五事,行五法,二十五种。 观法之对境,有阴境、烦恼境、病患境、业境、魔境、禅境、见境、慢境、二乘境、菩萨境十种。 正修之观法,有观不思议境,真正发菩提心,善巧安心止观,破法遍,识通塞,道品调适,对治助开,如位次,能安忍,离法爱,十种。 一、四种三昧梵语三昧,翻为正定,又云调直定。 大论云:善心一处,住不动,是名三昧。 法界是一处,正观能住不动,四行为缘,观心藉缘调直,故称三昧也。 一常坐三昧,亦名一行三昧,出文殊说文殊问两般若,以九十日为一期,独居静室,随一佛方面,结跏正坐,蠲除恶觉,舍诸乱想,不难思惟,但专系缘法界,一念法界(系缘是止,一念是观,法法融摄,故曰法界),信一切法皆是佛法。 若坐疲极,或疾病所困,或睡盖所覆,内外障侵夺正念,不能遣却,当专称一佛名号,以求加护,除经行饮食便利,时刻相续,无须臾废此之三昧。 二常行三昧,亦名般舟三昧,出般舟三昧经。 梵语般舟,翻为佛立。 佛立有三义,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能于定中见十力现在佛在其前立,故名佛立。 以九十日为一期,终竟三月,身常旋行,不得休息。 口常唱阿弥陀佛,心常念阿弥陀佛,或唱念俱运,或先念后唱,或先唱后念,唱念相继,无休息时。 三半行半坐三昧,此出二经,若依方等经,以七日为一期,唯诵袒持咒,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咒,不迟不疾,不高不下,旋咒竟,却坐思惟实相之理。 思惟讫,更起旋咒,周而复始。 若依法华经,三七日为一期,若行读诵是经。 若坐思惟是经。 四非行非坐三昧,前之三种,俱用行坐,为成四句,故名非行非坐,实通行坐,亦名随自意三昧,谓但于一切时中一切事上,随意用观,不拘限期,心存止观,念起即觉。 二、二十五方便方便者,善巧义,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能令无量行成解发,入菩萨位。 二十五法为远方便,十种境界为近方便。 今释远方便,略为五,一具五缘,二诃五欲,三弃五盖,四调五事,五行五法。 假缘进道,所以须具五缘。 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大小两乘,以戒为本,是故先明。 戒有十种,所谓不缺、不破、不穿、不杂、随道、无著、智所赞、自在、随定、具足,此十种戒,摄一切戒。 尸罗清净,三昧现前,故持戒清净,为止观初缘。 二衣食具足,内禁虽严,必资衣食。 衣以蔽形,食以支命,身安则道隆,道隆则本立,故须衣食具足。 三闲居静处,进修定慧,须藉空闲。 三种三昧,必须好处,好处有三,深山远谷,头陀抖擞,兰若伽蓝。 四息诸缘务,处虽空闲,仍绝缘务,缘务有四,生活、人事、技能、学问。 五得善知识,四缘虽具,开导由师,善知识者,是大因缘。 知识有三,外护、同行、教授。 缘力既具,当割诸嗜欲,所以须诃五欲。 诃五欲者,一诃色,谓男女形貌端严,修目高眉,丹唇皓齿,及世间宝物玄黄朱紫种种妙色等。 二诃声,谓丝竹环佩之声及男女歌咏声等。 三诃香,谓男女身香及世间饮食香等。 四诃味,谓种种饮食肴膳美味等。 五诃触,谓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寒时体温,热时体凉,及诸好触等。 五尘非欲,而其中有味,能生行人须欲之心,故言五欲。 常能牵人入诸魔境,虽具前缘,摄心难立,是故须诃。 嗜欲外屏,当内净其心,所以须弃五盖。 弃五盖者,前五欲,是五根对现在五尘,发五识。 今五盖,乃是五识转入意地,追缘过去,逆虑末五五尘等法,为心内大障,所谓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 盖覆心神,使定慧不发,故名为盖。 贪欲盖起,追念昔时所更五欲,思想计较,心生醉惑忘失正念,或密作方便,更望得之。 若末会得,亦复推寻,或当求觅。 嗔恚盖起,追想是人曾为我害,心热气粗,忿怒相续。 睡眠盖者,心神昏昏为睡,六识染著气粗相续为眠。 掉悔者,觉观杂起,遍缘诸法,乍起乍伏,炎炎不息,身妄游行,口妄谈笑。 掉而无悔,则不成盖。 忧悔心重,转为定障。 疑者,或疑己非道器,修之何益,或疑师亦常人,岂有深法,或疑所受之法,未必中理。 深观盖性,即空假申,一念圆除,见盖实相,则能圆弃诸盖。 其心若寂,当调试五事,所以须调五事。 调五事者,调食令不饥不饱,调眠令不节不恣,调身令不宽不急,调息令不疏不数,调心令不沈不浮。 上二十法虽备,若无乐欲希慕,身心苦策,念想方便一心决志者,止观无由现前。 所以须行五法。 行五法者,一欲,欲离世间一切妄想颠倒,欲得一切诸禅定智慧门。 二精进,坚持禁戒,弃于五盖,初中后夜,勤行精进。 三念,念世间欺诳,可轻可贱,禅定智慧,可重可贵。 四巧慧,筹量世间乐禅定智慧乐得失轻重等。 五一心,念慧分明,明见世间可患可恶,善识智慧功德可尊可贵。 此二十五法,通为一切禅慧方便。 故应须具足。 三、十境开观境为十,一阴入界境。 所谓阴入界者,谓五阴十二入十八界。 阴者,阴盖善法,又谓之蕴,蕴以积聚生死为义。 入者,内外涉入为义。 界者,性分隔别为义。 除在初者,有二义,一现前,二依经。 现前者,谓人受一期果报之身,即五阴。 五阴重担,常自现前,是故初观。 依经者,大品般若云:声闻人依四念处行道,五阴即四念处所观之境,又经中凡列法门,无不以五阴为首,是故初观,此且就五阴通总而言,若专论所观之境,必须于五阴中置色等四,但取第五识阴。 识阴者,心是也。 二烦恼境,谓无始已来,积集重惑。 今既观阴果,则动烦恼因;如铁不与火合,但黑而已,若与火合,则赫然炽甚;又如流水,寻常不觉其急,若概之以木,则惊波便起。 是时应舍阴境,而观烦恼境也。 三病患境,病起之因虽多,不出四大增损,致有患生,又由观阴惑,激动四大,致有患生。 身若染病,废修圣道,若能观察,弥益用心。 复须识其病之元由,宜以何法治之,或内观力,或术或医。 其病若愈,圣道可修,为是须观病患境也。 四业相境,行人无量劫来所作善恶诸业,或已受报,或未受报,若平平运心,相则不现。 今修止观,能动诸业,故境像显然,于此善恶相现时,勿喜勿怖,弥须用观,令业谢行成,一心取道,为是须观业相境也。 五魔事境,行人修四三昧,恶将谢善欲生,魔恐回出其境,而复化度于他,失我民属,空我宫殿,又虑其得大神通得大智慧,必当调伏控制于我。 遽其未成,坏彼善根,故有魔事发也。 治魔之法有三,初,观察诃弃,如守门人,遮恶不进。 二,当从头至足,一一谛观,求魔叵得,又求心叵得,魔从何来,欲恼何等。 如恶人入舍,处处照检,不令得住。 三,观若不去,即当强心抵捍,以死为期,一心用观,令道行成就,为是须观魔事境也。 六禅定境,若魔事虽过,而真明未发,以修观故,发过去习,诸禅纷现。 当置魔事,用观观之。 良以禅乐美妙,喜生耽味。 虽免魔害,更为定缚,如避火堕水,无益正行。 为是须观禅定境也。 七诸见境,推理不当,而偏见分明,作决定解,名之为见,此见或因禅发,或因闻发。 因禅发者,谓初因心静,后观转明,见解通彻,有如妙悟。 因闻发者,谓听本不多,广能晓晤,见解分明,问答聪辩。 虽因禅因闻而发,既推理不当,皆属邪见,实非辩悟。 此等见发,即须用观观之,令达正道,不为所障,为是须观诸见境也。 八慢境,谓既伏诸见,妄执之心则息,无智者谓为涅槃,滥叨高位,起大轻慢。 慢心既发,废于正行,为是须观慢境也。 九二乘境,谓见慢之心,既因修观而息,则先世所习小志,因静而生。 盖小志溺于空寂,不能至于大乘究竟之地,所谓宁起疥癞野干心,勿学声闻缘觉行。 故二乘境界若发,亦须用观观察,毋令生著,为是须观二乘境也。 十菩萨境,谓由上见慢之心既息,或发先世所习,若忆本愿,则不堕二乘之境,而发三教菩萨境界之心。 今修观者,既依大乘圆顿妙教,开解立行,故藏等三教菩萨境界若发,亦须观察,毋令生著,为是须观菩萨境也。 十境一一皆十乘观法所观之境。 若论十境生起,由观阴入,发下九境,能所相扶,次第出生,故成于十。 若论下之九境,互发不定,则无复次第。 当知阴境常自现前,若发不发,恒得为观。 下之九境,发则皆用十乘观法观之,不发不观也。 四、十乘观法此十通名乘者,依此十法修之,则能运出生死之苦,到于涅槃彼岸也。 一观不思议境,境为所观,观为能观。 所观者何,不出色心。 色从心造,全体是心。 故经云:三界无别法,唯是一心作,即众生日用现前以根对尘所起一念之妄心也。 此心既全真成妄,今达妄即真,即此妄心,具足诸法,无有缺减,即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非纵非横,非一非异,玄妙寂绝,非识所识,非言所言,故名此心为不思议境也。 于此一心,念念以即空即假即中三观观之,若观一法即一切法,假观也。 观一切法即一法,空观也。 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中观也。 空观破见思惑,证般若德。 假观破尘沙惑,证解脱德。 中观破无明惑,证法身德。 三观既即一而三,三惑岂前后而破,三德非次第而证。 说之次第,理非次第。 由证三德,即入初住,所谓上根之人唯用一法,即指此初观也。 二发真正菩提心,梵语菩提,华言道。 初起大志,造趣所期,名之为发。 不依偏权之教,而依圆实中道妙境,名曰真正。 菩提即所期之果,妙境即所行之路,心即能行能趣之心。 盖由中根之人,观上妙境不悟,须再加发心。 于静心中,思惟彼我,鲠痛自他,无量劫来,沈回生死,纵发小志,迷菩提心。 我今虽知,行犹未备,故依前妙境,发四弘誓愿,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边誓愿断,此二誓,下化众生也。 法门无尽誓愿知,佛道无上誓愿成,此二誓,上求佛道也。 发此誓愿,如理思惟,豁然悟理,人凡圣位,是为发真正菩提心也。 三善巧安心,善巧安心者,善以止观安于法性也。 以法性为所安,以寂照为能安。 寂即是止,照即是观。 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是法性起,灭是法性灭,体其实不起灭,妄谓起灭。 如是体达既成,法界俱寂,是名为止。 若观察此心,体是无明。 无明痴惑,即是法性。 无明法性,本来皆空,空亦不可得,法界洞朗,名之为观。 若离法性,无安心处。 若离止观,无安心法。 由上发心不悟,故用此方便善巧令心得安也。 四破法遍,破法遍者,谓以三观能破之法遍破诸惑也。 今圆顿教,三观只在一心。 心空故,一空一切空,即诸法皆空。 空则三惑俱破也。 心假故,一假一切假,即诸法皆假,假则三谛皆立也。 心中故,一中一切中,即诸法皆中,中则无惑不破无理不显,故名遍也。 依第三观未安心者,用此四观。 五识通塞,通即通达,谓菩提涅槃六度等法,共性虚通,而能显发实相之理,皆名为通。 塞即蔽塞,谓生死烦恼六蔽等法,其性昏暗,以能蔽塞实相之理,不能显发,皆名为塞。 若一概言之,理如前破法遍中,所破诸惑为塞,能破之法为通。 若别途言之,于能破观法复起爱著,亦名为塞,所谓于通起塞,此塞须破。 于塞得通,此通须护。 由上破法遍中修之未悟,复恐于通起塞,于塞无通,所以立此通塞一门。 六道品调适,三十七品,一一皆是道场。 念处一品,皆通诸品。 诸品亦通念处,又修念处能生正勤,正勤发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五力生七觉,七觉入八正道。 如此相生,是名善巧调适。 行人前虽于横竖法中,备识通塞。 而于真理,或未相会,即当用道品调习,而顺适之。 七对物助开,行人正修观时,忽或邪倒必起,障蔽正行。 对治此烦恼,助开于正观之行,开彼解脱之门。 若人修上道品调适,解脱不开,而悭贪忽起当用檀舍为治。 破戒心起,当用尸罗为治。 嗔恚勃发,当以忍为治。 放逸纵荡,当以精进为治。 散乱不定,或痴暗增长,则以定为治。 前之六种观法,皆名正行。 六度等法。 名为助道。 以上第二至第七,中根所修。 八知位次。 位即修行所历之地位,次即次第。 若修行者,不知位次,下根障重,非唯正助不明,却生上慢,谓已均佛,未得谓得,未证谓证。 若知位次,则无如是之失,故须知位次也。 九能安忍,自第一观至第八观,遂入五品位,障转慧开,神智爽利。 本不听学,能解经论。 欲释一义,辩不可尽,或说一两句法,或说一两节禅。 初对一人,驰传渐广,则外招名利,内动宿障,为众围绕,废损自行。 惟当自勉,于名利心安然不动。 复须忍耐内外荣辱,策励其心,故名安忍。 十离法爱,修前九种观法,已过内外二障,应入初住。 而不入者,由住六根清净之位,爱著中道相似之法,所以不能进入也。 此相似位,无内外障,唯有法爱。 法爱若断,即得发真中道,入于初住,故名离法爱也。 以上三种,皆为下根之人,修前七种观法,不能入理,故须明之,摩诃止观,就十境一一明上述十乘观法,故云十法成乘。 但于此中,要以观不思议境为本。 第二章 果位此宗统收一切妄惑为三类,一见思惑,二尘沙惑,三无明惑。 见思惑者见即分别也,意根对于法尘而起分别,曰见惑,即邪分别道理所起身见边见等。 思即思惟,又贪染也,眼等五根,对色等五尘而起贪爱,曰思惑,即倒想世间事物所起贪欲嗔恚等。 尘沙惑者,就所化众生得名。 众生见思数多,如尘若沙。 菩萨之行,专为化他,必须通尘沙无量法门,应病授药,令断见思之惑,心性闇昧,于所治病能治法门尘沙无量差别,不能一一了知,障乎化导,曰尘沙惑,其体即劣慧也。 如妙乐云:不染污无知劣慧为体,以其不能分别药病等也。 无明惑者,障中道实相理之别惑,于一切法无所明了,故曰无明。 此三惑元为同体,约粗中细之义用,分为三种。 不了空谛理,起见思惑。 不了假谛理,起尘沙惑。 不了中谛理,起无明惑。 故以即空即假即中三观,破乎三惑,即证乎三智,成乎三德。 三观者,若一法一切法,即是因缘所生法,是为假名假观也。 若一切法即一法,我说即是空,空观也。 若非一非一切者,即是中道观。 即并从缘生,缘生即无主,无主即空。 无主而生,即是假。 不出法性,并皆即中。 故云一空一切空,三观悉彰破相之用也。 一假一切假,三观悉彰立法之功也。 一中一切中,三观悉是绝待之体也。 三智者,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也。 一切智者,空谛智。 道种智者,假谛智。 一切种智者,中谛智。 观音玄义言于一切内法内名,能知能解。 一切外法外名,亦能知能解,是名一切智。 (内法内名者,谓理内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 盖佛教依理而说,故名理内也。 外法外名者,即理外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 盖外道等违理横计,故名理外也)。 能用诸佛一切道法,发起众生一切善种,是名道种智。 能以一种智知一切道,知一切种,是名一切种智,(一切道者,一切诸佛之道法也。 一切种者,一切众生之因种也。 )即于色心依正一切诸法,通达毕竟空寂之理,曰一切智。 知一切种种差别道法,应病与药,教化众生,曰道种智。 于一切诸法上,通达本有性德之体,曰一切种智。 三德者,法身般若解脱是为三,常乐我净是为德。 一法身德,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 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无有缺减,故名为身。 此之法身,在诸佛不增,在众生不减。 众生迷之,而成颠倒。 诸佛悟之,而得自在。 迷悟虽殊,体性恒一,具足常乐我净,是名法身德。 常即不迁不变,乐即安隐寂灭,我即自在无碍,净即离垢无染。 二般若德,梵语般若,华言智慧,谓佛究竟始觉之智,而能觉了诸法,不生不灭,清净无相,平等无二,不增不减,具足常乐我净,是名般若德。 三解脱德,不系名解,自在名脱,谓佛永离一切业累之缚,得大自在,具足常乐我净,是名解脱德。 如前所述,三谛圆融故,证一谛即证三谛,断一惑即断三惑,得一智即得三智,是曰三惑顿断,曰三智一心中得。 然观智有明昧浅深之别,故所断惑,先粗,次中,后细。 先于信位断见思尘沙,初住以后断无明,依是六即位。 六即者,智者大师依涅槃经之贫舍宝藏喻及力士额珠等,设六种阶位,示从凡夫至佛之位次。 约修行位次,从浅至深,故名为六。 约所显理体,位位不二,故名为即。 一理即,二名字即,三观行郎,四相似即,五分证即,六究竟即。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无佛,性相常住,为理即。 谓众生本具佛性之理,与诸如来无二无别。 次从善知识及从经卷,闻见此言,为名字即。 谓理虽即是,日用不知,以未闻三谛,全不识佛法,或从知识处闻,或从经卷中见,如此理性即佛之名,于名字中通达解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 依教修行,为观行即。 谓既知一切法皆是佛法,必须心观明了,理慧相应,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是为观行即。 此位修随喜,读诵,说法,兼行六度,正行六度等五品观行,称五品弟子位。 相似解发,为相似即。 谓于观行即中,逾观逾明,逾止逾寂,虽未能真证其理,而于理仿佛,有如真证,是为相似即佛,此十信位也。 入此位,得法华经所说六根清净德,称六根清净位。 分破分见,为分证即。 谓无明之惑,有四十一品。 至此,破一品无明。 证一分中道,又名分真即,谓因相似观力,入铜轮位,初破无明,见佛性,开宝藏,显真如,此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位也。 从所显说,名为分真。 从能显言,名为分证。 智断圆满,为究竟即。 谓破第四十二元品无明,道穷妙觉,种智俱圆,是为究竟即佛,此极果妙觉佛也。 第三章 佛身此宗分佛身为法报应三种。 若细分之,则法身有自性清净,离垢清净。 报身有自受用,他受用。 应身胜应,劣应。 不问有佛无佛,性相常然之毗卢遮那,是法身。 如文句释法身毗卢遮那如来云:法名可轨,诸佛轨之而得成佛。 以法为身,故名法身。 梵语毗卢遮那,华言遍一切处。 以真如平等性相常然,身土无碍故也。 如来者,金刚经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是也。 与法身契合之卢舍那如来,是报身。 如文句释报身卢舍那如来云:修因感果,名之为报。 然有自报他报之别,自报即理智如如,他报即相好无尽,是名报身。 梵语卢舍那,华言净满,谓诸惑尽净,众德悉圆;又云光明遍照,谓内以智光照真法界,外以身光照应大机。 如来者,转*轮论云第一义谛名如,正觉名来,是也。 功德如法身应现成道之释迦如来,是应身。 如文句释应身释迦牟尼如来云:智与礼冥,能起大用,随机普现,说法利生,故名应身。 梵语释迦牟尼,华言能仁寂默,寂默故不住生死,能仁故不住涅槃。 如来者,成实论云: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是也。 又光明玄云:身即聚集之义,谓聚集诸法而成身也。 所谓理法聚,名法身。 智法聚,名报身。 功德法聚,名应身。 理法聚名法身者,谓聚集法性之法而成身也。 智法聚名报身者,智即能契法性之智,智与法性相合而成此身也。 功德法聚名应身者,由智契理,聚集一切功德之法,起用化他,随机应现而成此身也,云云。 故法报应三身,如次为理智悲三。 而配三身于三谛,则法身者中谛德,报身者空谛德,应身者假谛德。 如三谛圆融相即故,三身亦相即无碍,三即一,一即三,不一不异。 更就本迹论佛身,则树下成道之新佛,或三乘大乘之报身释迦,皆是从久远实成之本地本佛垂迹。 故法华经寿量品云:汝等谛听,如来秘密神通之力,一切世间天人及阿修罗,皆谓今释迦牟尼佛,出释氏宫,共伽耶城不远,坐于道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然善男子,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 又云:我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寿命无量阿僧祇劫,常住不灭,即久远实成之佛,本地也,如月。 伽耶成道之佛,垂迹也,如影。 本迹虽殊,皆不思议,故垂迹之释迦以外,无本地之释迦。 应身以外,无法报二身。 三身即一,本迹不二,融即不离。 既三身融即,故四教之佛身不同。 藏教,为道树草座之劣应身。 通教,为道树天衣为座之胜应身而带劣应身相之带劣胜应身。 别教,为寂灭道场七宝华为座之尊特身,即卢舍那如来。 圆教,为道场以虚空为座三身具足之毗卢遮那法身。 然此四佛,但由四机所见不同。 如玄义云:三佛具足,无有缺减。 三佛相即,无有一异,所谓释迦,即毗卢遮那,融即无碍。 第四章 佛土此宗就以上四种佛,立同居方便实报寂光四土。 一同居土,具云凡圣同居土,凡夫与圣者杂居之国土也。 此有净秽之别,如此土娑婆世界者,同居秽土也。 西方安养世界者,同居净土也。 皆是凡圣共住,故名同居。 如天台观经疏云:娑婆杂恶,荆棘瓦砾,不净充满,同居秽也。 安养清净,池流八德,树列七珍,次于泥洹,皆正定聚,凡圣同居上品净土也。 二方便土,具云方便有余土,二乘三贤等所居也。 依方便道,断三界见思惑,故名方便。 尚余尘沙无明未尽,故名有余,此三界以外之净土。 生此土者,虽有变易生死,无分段生死。 如观经疏云:修方便道,断四住惑,故曰方便。 无明未尽,故言有余。 三实报土,具云实报无障碍土,断无明证一分中道理之菩萨所居也。 至别教初地已上圆教初住已上,以行真实法,感得殊胜果报,故名实报。 以体得色心不二一多相即等之妙理,故名无障碍。 如观经疏云:行真实法,感得胜报,色心不相妨,故言无障碍。 纯菩萨居,无有二乘。 四寂光土,具云常寂光土,全断无明离分段变易二生死之妙觉究竟果佛所居也。 已上三土,约事相,就修断因果立名。 此土约非因非果之理性,就本体之三德立名,即常谓法身,即法性本在常住之体。 寂谓解脱,即法性自在应物之用。 光谓般若,即法性明了照物之用,即诸佛如来所游居处,而常乐我净四德圆满穷极究竟之净土也。 如观经疏云:常寂光土者,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即般若,是三点不纵横并列,名秘密藏。 诸佛如来所游居处,真常究竟,极为净土。 四土有纵横义,若随断证之浅深,即如二乘三贤居方便土,菩萨居实报土,此约纵也。 若依感应之妙用,即如一土中现起他土,此约横也。 盖土体本一,四而非四,唯依业力,感见不同。 如妙宗讲述云,四土无方处别,故非东南西北,分方横并。 又非上界下界隔处竖叠。 同一土体,业力所隔,感报不同,或见同居,或见方便,或见实报。 撮要言之,土地本一,感见不同,如人天鬼修,一质四见不同。 发布时间:2024-11-04 14:47:0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34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