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观清法师:“尘境非根了”是大乘说么? 内容: 南山说《四分》通大乘,还有一个理由,是尘境非根了。 《济源记》:五、尘境非根晓:如小妄戒释,见闻触知,云:见者,眼识能见,耳识能闻,鼻舌身识能触,意识能知,识即是心,不同有部但云眼见,等如前已述。 故律明色眼识能见,异於《毗昙》根能见也。 今人也说:识了尘境:在解释单提法中,妄语戒的见闻觉知,说眼识能见等,这与大乘毗昙说法相通。 但这个说法能否成立,是极成问题的! 一、声闻部派的根见、识见说:首先,声闻部派佛学里,对根见还是识见,并不是定于一尊的。 有部的四大论师,也是各持己见:法救持识见说;世友持根见说;妙音持根、识相应之慧见说,譬喻师[1]持和合见说。 如《大毗婆沙论》卷十三:或有执眼识见色,如尊者法救;或复有执眼识相应慧见色,如尊者妙音;或复有执和合见色,如譬喻者若依《婆沙》本意,则从根见说。 稍后的经部师继承譬喻师的思想,认为眼根见只是顺俗而说,如《俱舍》卷二:经部诸师有作是说:为顺世情假兴言说。 眼名能见。 识名能了。 智者於中不应封著。 如世尊说。 方域言词不应坚执。 世俗名想不应固求。 部派佛教的大众部系统中,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部的本宗都许五根不见、闻色、声等境,许识见非根见,如《异部宗轮论述记》述及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部的本宗同义时就说:根体非净色,如何见色等? 故识能了,非根有能。 [2]明确都是持识见说。 综上可知,部派佛学中,虽然有部的毗婆沙师持根见说,但有部系统内也还存在其他识见、慧见、和合见的异说。 其余经部、大众等部,更是明确针对根见说而抛出识见说等。 仅凭律中的识见说便以为此部分通大乘,实在是没有理由的! (只能说,《四分》法藏部,也和大众部等一样,持识见说。 )二、大乘的和合见与根见说:至于大乘,唯识学派,虽然貌似识见家,而实际却很明确是持和合见的立场。 如《杂集论》卷二:问:为眼见色,为识等耶? 答:非眼见色,亦非识等,以一切法无作用故。 由有和合,假立为见。 若依不了义说,则唯识师倒是持根见而非识见的。 如上所引之《杂集论》:又由六相,眼于见色中最胜,非识等,是故说眼能见诸色。 何等为六? 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处,见依眼故;三、由无动转,眼常一类故;四、由自在转,不待缘合,念念生故;五、由端严转,由此庄严所依身故;六、由圣教,如经中说:眼能见色故。 如是所说六种相貌,于识等中皆不可得。 识动转者,当知多种差别生起。 至于中观学派,当然是持和合见或者说见等唯缘生、非根、识等能见。 也就是说,大乘持和合见的立场,不能说是识见家。 南山认为识见通大乘,却不知大乘中根本就不许识见! --------------------------------------------------------------------------------[1] 经部的先驱。 [2] 《俱舍》卷二:然迦湿弥罗国毗婆沙宗,说眼能见,耳能闻,鼻能嗅,舌能尝,身能觉,意能了。 《异部宗轮论》述及大众部等本宗同义时说:眼不见色,耳不闻声,鼻不嗅香,舌不尝味,身不觉触,应该正是针对有部的立意。 发布时间:2024-08-05 11:41:5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33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