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谛闲法师:谛闲大师遗集 第五编 大佛顶首楞严经五重玄义辑略 内容: 大佛顶首楞严经五重玄义辑略四明观宗讲寺谛闲辑○释此一经,按本宗例,有五重玄义。 言五重者,一释名。 二显体。 三明宗。 四论用。 五判教。 释此五重,有通有别。 通则七番共解。 别则五重各说。 例如利钝,须广? 二门也。 通释七番,具如妙玄,兹不复出。 今别说中,先且释名。 ○一释名分二。 初就经中所结五名彰存? 。次就经题通别诸字正解释。 今初。 按经中,佛答文殊问名,共有五句。 一云。 是经名大佛顶悉怛多般怛啰无上宝印,十方如来清净海眼。 今仅存三字。 去十八字。 以大佛顶三字,是此经之正体。 此体即是显密圆诠之所依。 亦即显密圆诠之所显。 是故须存。 悉字下十字,是密诠不离此体也。 十字下八字,是显诠亦不离此体也。 所以但存三字,显密二教之体,摄尽无余矣。 二云。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 知海。 此名全。 以其单从用立名,近而复狭故。 三云。 亦名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此名全存。 以是一经之宗要故。 四云。 亦名大方广妙莲华王,十方佛母陀罗尼咒。 此亦从体与宗立名。 单约密诠。 是故俱。 实则仍是大佛顶如来密因义耳。 五云。 亦名灌顶章句,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此是从用立名。 四存八,亦是以显摄密故。 ○二就经题通别诸字正解释分二。 初通别合释。 二分句各释。 初又分四。 初约一化论通别。 二约一经论通别。 三约一题论通别。 四约一字论通别。 今初。 一切诸经,皆有通别二名。 教行理三,皆论通别。 今大佛顶等十九字,名异众典,故教别。 同名为经,故教通。 依教起行,为行不同,从一行乃至无量行,故行别。 会同常乐,故行通。 理虽无名,因门名理。 理随于门,四教十六门入理,故理别。 门随于理,理本无二,故理通也。 ○二约一经论通别始自如是我闻,终至作礼而退。 一部文辞,能诠相异,故教别。 所诠理一,故教通。 二十五圣悟修各异,故行别。 同证圆通,故行通。 二十五门各具全理,故理别。 一门全理,融摄诸门,故理通也。 ○三约一题论通别大佛顶即理。 了义即教。 首楞严即行。 此皆偏举。 具论必备。 以对经字,任运有通别意。 ○四约一字论通别即如大之一字。 梵语摩诃,华言含三义,谓大、多、胜。 大即是理。 多即是行。 胜即是教。 又理大故,教行亦大。 行多故,理教亦多。 教胜故,理行亦胜。 一字中无量义,一一义中,义复无量。 况一句,况一题,况一经,况一切经耶。 ○二分文各释为二。 初释别名。 二释通名。 初又分二。 初简定。 二正释。 今初。 一切诸经,别名无量。 举要言之,不出七种。 一单法。 二单人。 三单喻。 四人法。 五法喻。 六人喻。 七人法喻。 单法,如摩诃般若经,大涅槃经等。 单人,如弥陀经,维摩经等。 单喻,如梵网经,璎珞经等。 人法,如药师本愿功德经,菩萨生地经等。 法喻,如妙法莲华经,宝炬陀罗尼经等。 人喻,如如来狮子吼经,菩萨璎珞经等。 人法喻,如大方广佛华严经,胜狮子吼一乘方广经等。 今经正以人法为名,兼于喻。 法则有性有修。 人则有因有果。 大佛顶,性法也。 密因修证了义,万行首楞严,修法也。 如来,果人也。 菩萨,因人也。 兼喻者。 佛顶现化,表示众生本具性德。 是故显诠名大佛顶经。 密诠名大佛顶咒。 从所表以立称,亦得名为喻也。 ○二正释分三。 初释大佛顶。 二释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三释诸菩萨万行首楞严。 初释大佛顶复为三。 初约心法? 释。 二约佛法广释。 三约众生法例释。 ○夫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无差别性,即是大佛顶性。 此之理性,在迷不减,在悟不增。 一性一切性,一切性一性。 随释一法,? 能通于一切诸法,何须作此三释耶。 特以性德在缠,人莫能晓。 如暗室中宝,谁能知者。 故必约佛界三德以明其致。 而昧者,又独让能于佛。 故必更约九界三障以验其同。 十界并陈,理事悉等。 而犹不知两重三千,同居一念。 便疑众生法广,佛法太高。 故必近约一念三因以释其要。 若知心佛众生,的无差别。 则言言显谛,句句知宗。 为不了者,作此三番解释。 今初。 此大佛顶三字,直指众生现前一念心性。 全彰一经所谈之理体也。 以吾人现前一念心性,实无分剂,亦无方隅。 无有初后,并无时劫。 竖穷横? ,当体绝待。 不可思议。 故名为大。 经云。 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 又云。 彼不变者,元无生灭。 又云。 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乃至又云。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等。 皆直指此现前一念心性,当体常? ,无欠无余。 以吾人现前一念,了了常知,不可昏昧,故名为佛。 佛者,觉也。 经云。 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当知闻觉知性,亦复如是。 又云。 头自动摇,见无所动。 手自开合,见无舒卷。 又云。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 又云。 闻实云无,谁知无者。 乃至其形虽寐,闻性不昏。 纵汝形销,命光迁谢,此性云何为汝销灭等。 皆是显出现前一念之觉性也。 以吾人现前一念,不可踪迹,不可名状。 离过绝非,用无穷尽。 贵极无为,不随诸数,故名为顶。 譬如佛顶,虽是妙相,而不可见。 经云。 唯心与目,今何所在。 又云。 以何为心,当我拳耀。 是故七处无所,相想非体。 不可指是,不可指非。 既非明暗色空,亦非觉闻知见等。 皆是显此现前一念,本自离一切相故也。 善读经者,能向此三字中,识取自心,则无上宝王,不求自致。 善观心者,能向一介尔心中,识此妙理。 则无边法藏,触处洞明。 故先约心法释也。 ○二约佛法广释。 夫心法圆具,何所不周。 迷强不知,更观果德。 验果知因,令自荐取。 所云广者,不过广其所? 。非谓心外更有佛法也。 复为四意。 一约事释。 二约理释。 三约法释。 四约喻释。 今初。 本经初卷文云。 尔时世尊,顶放百宝无畏光明。 光中出生,千叶宝莲。 有佛化身,结跏趺坐,宣说神咒。 第七卷云。 斯是如来无见顶相,无为心佛,从顶发辉,坐宝莲华,所说心咒。 又云。 尔时世尊,从肉髻中,涌百宝光,乃至放光如来,宣说神咒。 又云。 亦说此咒,名如来顶。 而结名中,直云是经名大佛顶等。 以是观之,若经若咒,同名大佛顶,故可约事直释也。 夫事相法门,必有所表。 且此神咒,释迦何不自宣,乃现顶光化佛。 又此化佛,何故名为无为心佛。 良以释迦如来,既已示现出家修道,方证菩提。 众生习见,谓是从父母以生身,因修证而果。 条然与我辈有殊。 曾不知其心性平等。 故今顶现化佛,表其非属修成,祇是即心自性。 方是法身无为,天然妙觉。 尊胜第一,应化之本。 法身故称大。 妙觉故称佛。 尊胜故称顶。 此大佛顶,的是十界同具之心源耳。 ○二约理释夫大佛顶三字,直诠果上三德。 而字字圆具三意,亦复非横。 所谓大者,赞三德也。 法身体大。 般若相大。 解脱用大。 所谓佛者,三德也。 法身本觉。 般若始觉。 解脱究竟觉。 所谓顶者,表三德之究竟也。 法身更无可上,般若不可相见。 解脱放光现化。 故合名之为大佛顶也。 又一字所具三义,仍复各各圆具三义。 大字三义者,谓大、多、胜。 大即法身,统诸法故。 多即般若,照诸境故。 胜即解脱,超一切故。 佛字三义者,谓自觉觉他觉满。 自觉是般若。 觉他是解脱。 觉满是法身。 顶字三义者,谓最尊义,不可见义放光现化义。 最尊是法身。 不可见是般若。 放光现化是解脱。 仍复圆具三义者,参照大玄义,兹不广录。 ○三约法释此大佛顶法,是十方如来,及大菩萨,自住三昧。 是故最尊无上,名之曰大佛顶。 亦名第一义谛。 亦名胜义中真胜义性。 亦名无上觉道。 亦名无戏论法。 亦名阿毗达摩。 亦名真实圆通。 亦名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以要言之,只是众生本具心性。 常不变而随缘。 正随缘而不变。 迷之则生死无边,类演若之狂走。 悟之则涅槃本有,喻神珠之元在。 惟此理为真实,故是大觉最胜之顶法也。 经中初则从胸? 字涌出宝光,? 灌十方诸如来顶。 次则十方如来顶光来灌佛顶。 乃至说圆通已,世尊及十方佛,五体同放宝光,互灌佛及诸菩萨顶。 皆即表示此最胜法。 所谓依最胜理,说最胜教。 依最胜教,起最胜行。 依最胜行,还契此最胜理。 教行理三,悉名大佛顶矣。 ○四约喻释如来藏性,不可以有相喻。 不可以无相喻。 不可以亦有相亦无相喻。 不可以非有相非无相喻。 譬如佛顶,不可以有相见。 不可以无相见。 不可以亦有相亦无相见。 不可以非有相非无相见。 若谓有相,何以华严九地善知识,自云不可得见。 若谓无相,何以此会大众,皆得仰观顶光化佛。 若谓亦有相亦无相,终属相违。 若谓非有相非无相,徒增戏论。 如来藏性,亦复如是。 经云。 指皆是物,无是见者。 又云。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非心,非空,乃至非我,非净,一切俱非等。 此即喻如佛顶,不可以有相见也。 经云。 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 又云。 而如来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乃至即我,即净,一切俱即等。 此即喻如佛顶,不可以无相见也。 经云。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 又云。 而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等。 此即喻如佛顶,不可以亦有相亦无相见也。 经云。 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 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又云。 而如来藏妙明心元,是即非即等。 此即喻如佛顶,不可以非有相非无相见也。 故以佛顶喻如来藏性也。 ○三约众生法例释夫大佛顶性。 含灵本有。 虽迷悟天渊,而体用悉皆平等。 故须就众生现前三障,点示三德。 令知演若,纵未歇狂,头原不失。 言三障者。 一烦恼障,谓见思惑,尘沙惑,无明惑。 障三菩提。 二业障,谓善、恶、不动,诸有漏业,偏真无漏业,及出假神通、亦有漏亦无漏业,障三解脱。 三报障,谓同居分段报,方便变易报,实报变易报,障三涅槃。 然三惑,即三菩提。 何以故。 离菩提性,无别惑故。 如离目无瞪。 三业即三解脱。 何以故。 离解脱性,无别业故。 如离手无拳。 三土生死,即三涅槃。 何以故。 离涅槃性,无生死故。 如离空无花。 故曰。 惑即般若。 业即解脱。 苦即法身也。 此众生法。 亦即心法。 非于心外,别有众生。 非于众生法外,有心法。 亦即佛法。 非于佛法外,别有众生法。 非于众生法外,有佛法。 是故能于一众生法中,具见一切众生法,一切佛法,一切心法,无非大佛顶法者。 便能于一佛法中,具见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众生法,无非大佛顶法。 亦能于一心法中,具见一切心法,一切佛法,一切众生法,无非大佛顶法。 此之谓善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也。 释大佛顶竟。 ○二释如来密因修证了义分四。 初释如来。 二释密因。 三释修证。 四释了义。 今初。 言如来者,大觉之通号也。 不变名如。 随缘名来。 六凡众生,但能随缘,不能不变,乃来而不如。 二乘圣人,但能不变,不能随缘,乃如而不来。 惟佛能随缘,亦能不变。 能不变,亦能随缘。 故称如来。 有三身不同。 金刚经云。 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本经云。 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不可得。 是法身如来也。 转*轮经云。 第一义谛名如。 正觉名来。 本经云。 明极即如来。 是报身如来也。 成实论云。 乘如实道,来成正觉。 本经云。 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 是应身如来也。 复次真谛为如实道,一切智为正觉。 断见思为自觉,令他断见思为觉他。 是藏通如来也。 中谛为如实道,一切种智为正觉。 断无明为自觉,令他断无明为觉他。 是别圆如来也。 复次若言法身本有,报身修成,应身起用,是别教如来也。 若言三身全是性具,亦复全是修显,性修不二,圆教如来也。 今正明圆教如来,乃修德之究竟,称性之极果也。 ○二释密因密者、独知独见之谓。 因者、出生圣果之谓。 若连上义,言大觉依大顶法为因,而大兴万行也。 经云。 不生不灭为本修因,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因该果海,果彻因源。 故名为密。 又正因、了因、缘因。 圆具、圆修、圆发。 不纵不横,不并不别。 故名为密。 又经初阿难启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即是请此密因。 佛答之曰,有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 具足万行。 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即是答此密因。 所谓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故名为密耳。 ○三释修证磨练治习谓之修。 忘心默契谓之证。 谓大觉依此顶法,而断惑证真也若别而释之。 修有缘修、真修。 证有分证、满证。 四教列位不同。 若言四善根位,生灭道品为缘修。 见谛已后,重虑缘真为真修者。 藏教意也。 若言性地,相似无生空慧为缘修。 见地已后,真无生慧为真修者。 通教意也。 若言住行向,次第三观为缘修。 登地已后,中道实观为真修者。 别教意也。 若言十信,相似一心三观为缘修。 住后,一心三观无功用道为真修者。 圆教意也。 若言断见惑为分证,断思惑尽为满证者。 藏通意也。 若言断一品无明为分证,断十二品无明为满证者。 别教意也。 若言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为分证。 乃至五住究竟,二死永亡,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为满证者。 圆教意也。 今是圆修圆证,故名如来修证。 ○四释了义无不究尽谓之了。 不落言思谓之义。 谓大觉为此第一义谛大事因缘,出现于世。 今已究竟无余,名了义也。 良以众生业识茫茫,全无知觉。 恒处长夜,流转生死,无有了期。 小乘坐守化城,耽寂灭乐,自止中途,不肯前进,亦未能了。 即使菩萨,位至等觉,前程有路,未至圆极,尚未毕功,终是不了。 唯有大觉,障尽惑空,因圆果满,能事已毕,更无余事。 一义皆了,更无余义。 是知法性高山,唯如来直造其顶。 经云。 如是重重单复十二,方证妙觉,成无上道。 故云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三释诸菩萨万行首楞严分三。 初释诸菩萨。 二释万行。 三释首楞严。 今初。 诸、是众义。 约时处,则有十方三世。 约解行,则有偏圆权实。 梵语菩提萨埵,此翻觉有情。 约三义释。 一约自利言,觉虽分证,尚有情识故。 二约利他言,觉彼有情,令他同己故。 三约二利言,上求大觉,下化有情故。 约教释者。 若最初发心,依四谛境,发四弘誓愿,广修六波罗密,三祇修福慧,百劫种相好,及至树下,方结断者,藏教义也。 亦自断惑,亦化众生,正使虽尽,扶习润生者,通教义也。 知有中道佛性,用次第三观,断惑利生者,别教义也。 了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从始至终,圆伏、圆断、圆成二利者,圆教义也。 今言诸者,正指入位中,观行、分证、之五十五位凡圣人也。 ○二释万行万是此方总数,表其最多,非限量之局数也。 行是修德都名,行门虽多,不出二种。 一慧行。 二行行。 般若为慧行。 五度为行行。 慧行为正行。 行行为助行。 又助行,有显密二种不同。 经中清净律仪,为显行。 坛仪心咒,为密行。 若云历位所修之行,行应无量。 如十信、全根力而植佛种。 十住、生佛家而成佛子。 十行、广六度而行佛事。 十回向、回佛事而向佛心。 四加行、泯心佛而灭数量。 十地、证真如而覆涅槃。 等觉、齐佛际而破生相。 一具一切,主伴重重。 缘起无碍,如帝网珠,照映无尽。 今言万者,不过顺世之大数而已。 ○三释首楞严梵语首楞严,此云一切事究竟。 严者,名坚固。 具云,一切事,毕竟而得坚固,名首楞严也。 所言一切事者,即经中所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七大也。 言毕竟坚固者,即前五阴等一切诸法,皆非因缘、非自然、非和合、非不和合。 皆悉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亦皆悉清净本然,周? 法界也。 亦翻健相分别者,谓善知五阴浊相,及澄浊得清相。 善知入、处、界、大、流相、所相、及入流亡所相。 善知二十五门修证,各有能历三渐次行,所历五十五位,始终差别,及平等相。 善知一念迷惑,能起七趣升沉,诸因果相。 善知修奢摩他,毘婆舍那,所现微细诸魔事相。 故名健相分别也。 承上意谓,始自干慧,终至等觉,各皆以此大佛顶法为因,广修万行,分断无明,分证真理,上历六十圣位。 故皆步步踏着阶梯,事事得成坚固。 所谓截琼枝寸寸是宝,析旃檀片片皆香。 虽云未了,已得分真。 故曰诸菩萨万行首楞严也。 是知元清净体如来藏心,唯佛与佛乃能究竟,名究竟觉。 惟诸菩萨,分分断证,名随分觉。 所谓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 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 除诸佛菩萨,其余出世小果,治世圣贤,虽皆各有悟入,依稀仿佛,窥见一斑,类皆堕在相似觉中。 以不能空五阴、销六根、尽五住、超二死、未融心量,未终圆极故也。 唯诸佛菩萨,穷高极顶,透性彻相,证无上法,是无等等。 故经中标云,大佛顶首楞严王,其旨深哉。 释总题别名竟。 ○次释通名为二。 初正释经字。 二历法明经。 今初。 梵语修多罗。 或云修单兰。 或云修路。 或云素怛缆。 总是彼方楚夏不同。 此土或翻为契。 或翻法本。 或翻为线。 或翻善语教。 或翻为经。 或云无翻。 含五义故。 一法本义、亦云出生。 二微发义、亦云显示。 三涌泉义。 四绳墨义。 五结义。 智者大师,和融有无,复于翻五含五,各作三义释之。 即是教、行、理三。 所谓契缘、契事、契理。 乃至结教、结行、结理。 教指世界悉檀。 行指为人、对治、二种悉檀。 理指第一义悉檀。 具如法华玄义广明。 兹不具出。 今约此方经字,训法、训常、释之。 法者,可轨义。 常者,不变义。 可轨者。 教可轨、行可轨、理可轨。 经云。 是佛顶光聚微妙章句,出生十方一切诸佛。 又云。 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教可轨也。 经云。 十方如来一门超出妙庄严路。 行可轨也。 经云。 妙性圆明,离诸名相。 理可轨也。 不变者。 教不变、行不变、理不变。 经云。 如我此说,名为佛说。 不如此说,即魔王说。 教不变也。 经云。 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 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 本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行不变也。 经云。 汝与众生,亦复如是,宝觉真心,各各圆满。 理不变也。 ○二历法明经若从佛及四依闻法,则音声为经。 若从卷帙,则色尘为经。 若法行人,历法观察,则法尘为经。 若他国土,有以光明作佛事者,亦是色尘为经。 香积佛国,即是香尘为经。 以香饭作佛事,兼取味尘为经。 或有佛国以天衣作佛事,即是触尘为经。 复次悟者、一切是经。 迷者、一切不知是经。 且如佛正说法,有时四百九十八人,意中罔罔,则与清风过耳何异。 而古人或闻击竹,或闻媱词,或闻估肉俚言,皆即悟道。 则何声非经。 又如黄卷赤牍,种种庄严。 牛羊鸡犬视之,则与草木瓦石何异。 而古人或见桃花,或见流水,或观块破,皆即悟道。 则何色非经。 复次佛斥阿难云。 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 既云非得法性,是未悟理。 既不悟理,即不成行。 既不成行,则教道亦虚。 而憍陈那,于佛音声悟明四谛。 既已悟理,验必成行。 既已成行,则验教非谬。 故知教体不殊,迷悟自异。 且尼沙陀观色,色即是教行理。 童子闻香,香即是教行理。 药王尝味,味即是教行理。 毕陵伤刺,痛即是教行理。 乃至六根、六识、七大、亦复如是。 以要言之。 根尘诸法,一一本即如来藏性。 性不可变,法尔可轨。 举体既即理经,那得不是教经,行经。 故于一一法中,能见大佛顶理者。 则一一无非如来密因修证了义。 一一无非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矣。 释名竟。 ○二显体为四。 初须显体。 二正出体。 三? 引证。 四通异名。 今初。 体者、主质之义。 名傍是宾,体正是主。 名是假名,体是实质。 体乃名下之所诠。 经中从始至终,无非名言。 意欲令人寻名得体,如因筌得鱼,因指见月。 若逐名迷体,如捉蛇尾,返遭其螫。 世尊所以常为弟子说筏喻者。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即如本经。 大佛顶,是理经名。 密因修证了义,是教经名。 万行首楞严,是行经名。 乃至十卷灵文,一一皆是能诠之名。 就兹名下,一一皆显所诠之体。 得此体已,方能全性起修,以修合性。 又释名总示三德。 显体别在法身。 明宗别在般若。 论用别在解脱。 教相分别总别。 故释名之后,须显体也。 ○二正出体此经以来如藏妙真如性为体。 于一题三名之中,取大佛顶名。 于竖义中,取大字义。 于横义中,取体大义。 本觉义。 最尊义。 于三德中,即是取法身德。 复次于三因中,取正因佛性。 于三了义中,取理了义。 于十毕竟中,取理毕竟。 复次于经文辨见中,取见见非见义。 于阴、入、处、界中,取随缘不变义。 于冰水喻中,取湿性义。 于七大中,取清净本然义。 于如来藏,取离即离非,是即非即义。 今更就经中盛谈,一一皆云、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故以此名,而显经体。 当知即是中道理性也。 ○三? 引证经文于四科之首,即总标云。 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而于下文复征起云。 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乃至十八界文,亦皆如是。 又七大中,一一皆云。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 至后三大文中。 各各更加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之语。 重重昭示,不一而足。 直至答满慈问,方乃圆结如来藏性一体三义。 然后何难领诲请修。 喻以虽获大宅,要因门入。 是明指此如来藏性,为天王所赐华屋矣。 以藏性虽人人本具,迷强不知。 知由佛示,义如佛赐。 譬如诸侯失国,天王为之继绝举废,亦名为赐也。 又文殊选圆通毕,结云,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 岂非以众生所具,即具此体。 耳门所显,即显此体。 诸佛所证,即证此体。 故藉此同体法性之力,以加被于未来也哉。 明文在兹,可为诚证也。 ○四通异明本经初卷云。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 即是指此体也。 次则阿难自责云,当由不知真际所诣。 真际亦是此体异名。 佛示第二根本云,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 又云,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自无体。 皆指此体。 阿难又自责云,良由不知寂常心性。 佛又告云,吾今为汝建大法幢。 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 亦指此体。 第二卷云云何汝等遗失本妙圆妙明心、宝明妙性。 又云,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 又云,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 第三卷云,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 又云,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 第四卷云,普为此会宣胜义中真胜义性。 又云,一乘寂灭场地。 又云,性觉妙明,本觉明妙。 又云。 观性元真,唯妙觉明。 又云,故发真如妙觉明性。 又云,宝觉真心,各各圆满。 又云,胜净明心,本周法界。 第六卷云,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圆妙。 又云,是则圆真实。 是则通真实。 是则常真实。 第七卷云,妙性圆明,离诸名相。 第九卷云,于妙圆明无作本心。 又云,本觉妙明觉圆心体。 第十卷云,于涅槃天将大明悟。 又云,精真妙明,本觉圆净。 如是等种种异名不同,皆指此体也。 ○三明宗分三。 初简宗用。 二正明宗。 三诸教异同。 今初。 妙玄云。 先德有言,宗即是体,体即是宗,今所不用。 何者。 宗是因果,因果即二。 体非因果,体即不二。 体若是二,体即非体。 体若不二,体即非宗。 宗若是二,宗即非体。 宗若不二,宗即非宗。 如梁柱,是屋之纲维。 屋空,是梁柱之所取。 不应以梁柱,即是屋空。 屋空,便是梁柱。 宗体若一,其过如是。 又宗体异者,则二法孤调。 宗非显体之宗,宗则邪倒无印。 体非宗家之体,体则狭劣不周。 离法性外,别有因果。 宗体若二,其过如是。 今言不二而二,而有宗。 不一而一,而有体也。 ○二正明宗宗者,趣也。 语之所尚曰宗。 宗之所归曰趣。 乃修行之归宿,会体之枢机。 若行者不识宗趣,则行业无归,又何能领会不思议之妙体乎。 故宗趣不可不知。 前显体,显于性。 今明宗,明于修。 全性起修,不二而二。 全修在性,二而不二。 今以梁柱喻宗。 屋空喻体。 由有梁柱,方得屋空受用。 是故显体之后须明宗也。 此经以不生不灭因果为宗。 文云。 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果地觉,为同为异。 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 又云。 依不生灭,圆湛性成。 以湛旋其虚妄灭生,复归元觉。 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 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盖因若生灭则不能该于果海。 果若生灭,则不能彻于因源。 今以二决定义,为初心人,入手之方便。 令其去浊以就清,从根以解结。 方为修证了义,方得究竟坚固。 又耳根圆通,即是不生不灭因果。 谓此众生现前闻性,本圆、本通、本常,名为不生不灭因。 依此修习断惑证真,便成不生不灭果。 今言不生不灭因果,则任运摄得耳根圆通。 故以不生不灭,为此经之宗趣也。 ○三诸教异同藏教依生灭四谛,修析空观,成灰断果,则因果皆属生灭。 通教依无生四谛,修体空观,成偏真果则因果虽皆无生,亦非真不生灭。 别教依无量四谛,修次第三观,成报身果,则因带生灭,果方分证不生不灭。 若以教道夺之。 涅槃为了因所了,可云不生不灭。 菩提为生因所生,便非不生灭性。 则果中犹是半生半不生耳。 圆教初心,悟此不生灭理,即名字不生不灭。 以湛旋其虚妄灭生,即观行不生不灭。 复还元觉,即相似不生不灭。 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即分证不生不灭。 圆成果地修证,即究竟不生不灭。 今经正是圆教妙宗也。 ○四论用分二。 初简宗用。 二正明用。 今初。 妙玄云。 宗亦有用,用亦有宗。 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 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 宗有用者。 因果是宗,因果各有伏断为用。 用有宗者。 慈悲为用宗,断疑生信为用用。 若论于宗,但明因果,且置伏断。 若论于用,但明断疑生信,且置慈悲也。 ○二正明用用是力用。 乃如来之妙能,经中之胜用。 如来以权实二智为妙能,此经以离爱得脱为胜用。 文中显密二说,皆有离爱之妙力,得脱之胜用。 亦即以离爱为功,得脱为德也。 经云。 文殊师利,将咒往护。 恶咒消灭。 提奖阿难,及摩登伽,归来佛所。 是离爱也。 又云。 摩登伽心,淫火顿歇、得阿那含。 爱河干枯,令汝解脱。 是得脱也。 又云。 以神咒力,消其爱欲。 是离爱也。 又云。 神咒冥资,速证无学。 名得脱也。 以上皆是密说之用。 又云。 不如一日修无漏业,远离世间憎爱二苦。 离爱义也。 又云。 离苦得解脱。 又云。 闻说偈已,成阿罗汉。 得脱义也。 又云。 我今度汝已出生死。 得脱义也。 又云。 令识虚妄,深厌自生。 知有涅槃,不恋三界。 离爱义也。 以上皆是显说之用。 又云。 亦名救护亲因,度脱阿难,及此会中,性丘比尼,得菩提心,入? 知海。 又云。 阿难得蒙如来,开示密印,般怛啰义。 乃至断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细烦恼。 以上即是双彰显密之用。 今经显密二说而所离者。 有三界果报之爱。 有偏真涅槃之爱。 有出假神通之爱。 有中谛似道法爱。 而所得者。 有圆净涅槃之脱。 有方便净涅槃之脱。 有性净涅槃之脱。 能令众生,圆离诸爱,圆得诸脱。 即是圆教大力用也。 ○五判教分二。 初? 述纲要,如佛顶玄义,兹不复出。 二正判此经分三。 初具申五时八教言外之旨。 二正以此经结属教部。 三校余大乘有三殊胜。 今初。 原夫诸佛出世,教必逗机。 机有万殊,教亦何定。 故五时、必须兼论通别。 八教、必须互相组织。 方收万有不齐之机。 而天台圣祖,语意俱圆。 后人承用,不免偏执。 知五时之别,不知五时之通。 知开显必待醍醐,不知毒发通前四味。 所以纷纷诤论,无有了期。 今更出其意,以为判教纲维。 盖机虽复无量,大约不出四种。 一者最利,始终皆见于大。 二者最钝,始终皆见于小。 三者利而仍钝,虽不终于小证,然必备历五时,方于法华入实。 四者钝而仍利,虽不即见华严,然于般若、方等,便得悟入。 或于阿含,便能密入。 且如即今登伽一事。 据此经佛顶放光,文殊将咒,则是一类大机所见。 据登伽经,佛自说咒,及说二人夙世因缘,则是一类小机所见。 此皆一席同听异闻之明证也。 ○二正以此经结属教部若以此经为华严耶。 华严说在初成道时。 佛说今经,年已六十二岁。 既非其时。 又华严惟为大根众生,说圆别教。 今经乃为阿难等诃小说大。 复非其味。 谓此经为阿含耶。 阿含正化二乘。 此经正诃二乘。 尤非其类。 谓此经为般若耶。 般若会一切法,皆摩诃衍。 不复弹斥二乘。 今经唯有如来藏三义中,普收十界,与般若同。 而前后诃小乘处,不一而足,全与彼异。 又般若有共不共二种。 此经专明不共。 说时虽同,部味决不同也。 谓此经为法华耶。 法华开权显实。 此经破妄显真。 法华举手低头,皆成佛道。 此经不知二本,不成菩提。 时之与味,一向不同。 谓此经同涅槃耶。 既非中夜唱灭之时,又非借三助之一旨,尤难联络。 既此四部不可浪收,不归方等,将谁归耶。 且弹偏斥小,叹大褒圆,正是方等法门。 故知于通别二五时中,乃通五时之方等也。 于四机中,即钝而仍利者所见也。 于四种化仪中,是顿教相,非顿教部也。 是渐时,非渐教也。 大机所见,小机不见,是秘密相也。 放光说咒,亦是秘密部也。 阿难悟大,登伽证小,亦是不定义也。 于四种化法中,正诃藏教,傍诃通别,独明圆教也。 ○三校余大乘有三殊胜。 又此经,与他部方等,同而不同。 有三种殊胜,不可不知。 一者他部方等,但对斥三藏,兼用通、别、圆理。 此经则兼斥藏、通、别理,唯用圆理。 一殊胜也。 二者他部方等明位,兼用通、别、圆位。 此经明位虽用四教之名,实唯明圆教之义。 二殊胜也。 三者文中虽有菩提涅槃,尚在遥远,历劫修证之。 而总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此是圆家之渐,不同历别法门。 三殊胜也。 然则教相虽在方等,而方等中圆,乃生酥毒发之味。 即与醍醐同也。 奚必强置于法华之后,方称最胜哉。 辑五重玄义竟。 发布时间:2024-05-14 11:45:5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show/31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