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菩萨
梵语 (1) 摩诃菩提质帝萨 (2),译为大道心众生 (3)。后来简称为菩提萨陀,菩提为觉,萨陀为有情 (4),谓虽能自觉,而尚属于有情;或既能自觉,而又能觉悟一切有情也。由此四字再简之,则成菩萨;义译则为开士、始士、高士、大士等。
菩萨之义极广,简括言之,可判为二类:一者,佛门行者,凡发心作护法事业,或利益他人者,皆可称之为菩萨。此类菩萨,虽发大心,但于三界惑业,尚未断除,故分段生死 (5),亦未脱离,所以实际上,只是凡夫,故名为生死肉身菩萨。二者,为已证无生法性(6),脱离分段生死,但受不思议变易生死 (7) 的行人。若论果位,自初地 (8) 乃至等觉 (9) 位上的圣者,皆属之,故名为法性生身菩萨。
经论中,往往在菩萨之下,再加上「摩诃萨」,摩诃于义为大,言此菩萨是大菩萨也。因为菩萨有圣者凡夫之分,所以其品位亦有高中下之别,凡初地以上的菩萨也,皆可称为菩萨摩诃萨,言其愿大行大度众生大也。其实无论任何菩萨,若就凡小 (10) 位上言之,皆为圣者,因其能具二觉,发大心,趣佛果也。但若就佛位言之,则皆为凡夫,因其无明惑尚未破,故于觉体尚未圆也。
世人多数误认鬼神为菩萨,对之供养膜拜,实属迷信颠倒,凡属佛弟子,均不宜效其行为。
【注释】
(1) 梵者净也,印度语言,近似梵天,所以印语亦称梵语。
(2) 摩诃译为大,菩提为道,质帝为心,萨为众生,合之则为大道心众生,言此众生,能发修持大道之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