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本性: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严于律已
发布时间:2026-01-21 10:32:17 | 来源:听佛音

编者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教是宗教健康传承的根基,亦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路径。自古以来,中国佛教高僧以戒为师、以德为本,将从严治教的精神融入修行与弘法之中,为后世树立了光辉典范。本性法师编撰的《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文稿,从浩瀚典籍中提炼36种精神品质,每一种精神品质以4位高僧事迹及5句儒释道名言,以古鉴今。以下内容选自《中国历代高僧从严治教事迹》第十三部分“严于律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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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论语》

(2)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

(3)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道德经》

(4)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增一阿含经》

(5)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常自见己过,与道即相当。——《六祖坛经》

晋朝法遇法师

《高僧传》《缁门崇行录》等记载,晋朝荆州长沙寺法遇法师,先是拜高僧道安法师为师,后来住持江陵长沙寺,讲演诸经,有四百余弟子追随学法。

有一天,寺内的一位僧人偷喝酒,还耽误了晚上上香,法遇法师对其加以处罚,但没把他赶出山门。远在襄阳的道安大师听到这件事,就用竹筒装一枝荆杖,封包起来,寄给法遇法师。

法遇法师见到荆杖,就说:“这是因为那个饮酒僧的事而来的,我的教化和领导能力不够,致使在远方的师父担忧,而赐给我这枝荆杖啊!”

他随即叫来维那敲椎集合大众,将竹筒和荆杖放在香凳上。进香后,法遇法师走到大众前,向竹筒致敬礼拜,然后伏在地上,让维那用荆杖打自己三下,之后仍将荆杖放进竹筒,垂泪自责。

后来,法遇法师还写信给高僧慧远法师,自责智慧微短,不能很好地以身作则、率领徒众,师父虽在远方,还为自己挂念担忧,深感罪过太大了。

唐代高僧怀海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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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灯会元》《卍新纂续藏经》等记载,唐代高僧百丈山怀海禅师,是“禅门清规”的创立者,他一生以戒律为底线:“大众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持戒,则大众无所依”。

他用《菩萨善戒经》“举止动步,常念供养三宝”之语要求自己和弟子,在日常行住坐卧中严守威仪,将律己融入生活点滴。他强调修行是严肃且重要的事情,修行者要在日常生活的细微行为中践行佛法,将修行融入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以达到与佛法相应的境界。

按规定,作为长老本可在方丈室单独用餐,但怀海禅师坚持与大众一起在斋堂集体用斋,从不例外。

怀海禅师曾长期隐居百丈山,住所简陋,仅茅棚蔽体,以野菜、糙米为食,拒绝信众的丰厚供养。他倡导“农禅宗风”,躬身劳作,不避粗役,即便年事已高,他仍每日参与砍柴、种田等劳动。大众不忍心,劝他不必这么辛苦,他说:“我的德行不足以麻烦别人来养活我。”大众仍不忍心让他工作,就把他的工具藏了起来,不让他去下地干活。百丈大师因此就不去吃饭,大众没办法,只好还给他工具,让他去劳动。

后来因此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名言出来。

宋朝大通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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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法云寺的大通禅师,俗姓董,是汉朝大儒董仲舒的后裔。《禅林僧宝传》记载,他平日无论作息,他都是威仪严整,端正严肃,目不斜视。他认为 “不庄敬,何以率众”,领众三十年,他从未随便与人谈笑,以严谨的态度防心离过,保持内心的正念清净。

他把对佛菩萨像恭敬虔诚之心,落实到日常的细微之处:他见到佛菩萨像,无论行立,都极度恭敬,若有站着的佛像,他不会在其旁边坐着;若有坐着的佛像,他不会在其旁边躺着,始终如一。

斋食时,蔬菜水果以鱼肉为其名的,素食料理以荤菜命名的,即便并非真正的荤食,他也不会食用。他认为听到这类食物的名称若心生贪念,便已违背戒律,所以严格戒除内心的贪念,约束自己的心念言行。

据明代《西湖游览志余》记载,宋元祐年间,在杭州为官的苏轼带着歌女,去拜访住锡于净慈寺的好友大通禅师,大通禅师很生气,不理睬他。苏轼马上作了《南歌子・大通愠形于色》一首词,让歌女演唱,以调侃的方式来化解尴尬。

宋徽宗大观三年十二月甲子日,大通禅师突然对左右从人说:“我只剩三天了。”三日后果然就示寂了。

明代高僧真可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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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柏尊者全集》《紫柏尊者别集》《历代高僧传》等记载,明代高僧真可法师,号紫柏老人,是明代“四大高僧”之一,其一生严持戒律、精进修行、弘法利生。

真可法师曾强调:“若不持戒,纵有多智,如无帆之舟,必为业风所漂。”他日常起居严格遵循坚持“过午不食”“不蓄金钱”“不坐轿舆”等戒律。据明代居士袁宏道《紫柏大师行状》记载,他晚年游历南京时,有官员以马车相赠,他坚辞不受,曰:“贫道草履踏天下,安用此为?徒增众生攀缘心耳。”

真可法师强调“举止动步,皆须正念”,他与人交谈时“语不妄发,言必契理”,若见弟子言行有失,必严厉呵责,而自己则以身作则——即便独处时,亦“不躺卧、不斜坐,目无斜视,心无妄念”。曾有弟子见他夜间诵经时,虽旁边无人,他仍正襟危坐,手持佛珠,一字一句,念诵清晰,直至破晓,遂问:“师独处,何必若是拘?”他回答:“戒律非为他人设,乃自心之堤防也。心若放纵,与禽兽何异?”

有弟子因夜间偷食点心,被他发现后,当即令其在佛前忏悔三日,并处以 “禁足”(不许外出)之罚,而他自己则每日陪伴弟子,一同受罚,他说:“弟子犯错,师亦有过,当共同改过。”

他在主持北京潭柘寺时,曾经亲自戒示众人:一定要先礼拜佛祖,然后方可吃斋。

有一次,他的一位法友前来拜访,谈说间没参拜佛祖就拿起筷子吃饭了,忘了自己的戒示。吃饭间真可法师突然省悟了自己的过失,于是赶紧去礼拜佛祖,并且告诉知事僧,说寺中有人犯了戒条,应该痛责三十大板。知事僧一听,愕然不知是谁。真可法师说:“这人并非别人,正是我自己。”

他自行跪伏在佛祖像前,催促知事僧用藤杖如数痛责,直打得两股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众人见了,不觉汗颜,如芒在背,赞叹谨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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