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四 内容: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四婆薮盘豆造陈天竺三藏真谛译释论中分别根品之三说二定已。 何法为命。 偈曰。 寿即命。 释曰。 云何如此。 阿毗达磨藏中说。 何者为命根。 谓三界寿。 此非可知。 此寿是何法。 偈曰。 能持身暖及意识。 释曰。 此偈是佛世尊所说。 寿暖及意识。 此三舍身时。 所舍身即眠。 如枯木无意是故此法能持暖及识。 为相续住因。 说名为寿。 若尔有何别法。 能持此寿。 此暖及识。 还持此寿。 若尔此三法。 互相持起故。 于中何法先谢。 由此法谢余法后谢。 若执如此。 应立三法恒起无谢。 是义不然。 此寿以业为持。 如业所引。 相续随生住故。 若尔是暖及识。 何故不许以业为持。 勿执诸识从始至终皆是果报。 若尔此暖应以业为持。 此识应以暖为持。 如此于无色界识应无持。 以暖触无故。 此识于彼以业为持。 君不可随意作。 或说暖为识持。 或说业为识持。 汝前已许何所许。 勿执诸识从始至终皆是果报。 若尔是故唯有寿于二为持。 我亦说此不无但非别实物。 若尔汝立寿是何法是。 三界业所引聚同分住时。 何以故。 此聚同分。 速疾随宿业所作。 谓应住如量时。 是聚同分。 得如此时住。 说名为寿。 譬如稻等所引熟时。 又如放箭所引住时。 若有人执。 有别德名速疾。 生在箭上。 由随此德故。 箭行乃至堕。 时于此人是德由唯一故。 及无碍故。 于余处急缓至时。 差别不应成。 若汝说由风此德有碍。 是义不然。 放时即应堕。 或无堕时。 风不异故。 毗婆沙师强说如此。 此寿有实别物。 今为但由寿尽死。 为别由余法死。 于假名论中说。 有死由寿尽死由福尽。 此义有四句。 第一句者。 感寿命报业尽故。 第二句者。 感富乐报业尽故。 第三句者。 二业俱尽故。 第四句者。 由不离不平等事故。 若寿命已尽福业尽。 于死有何能。 于福业尽死中。 寿命尽亦尔。 是故于二尽死。 是名俱尽死。 又于发慧论中说。 为应说寿随相续起。 为一起便住。 彼答欲界众生。 不入无想定无心定观。 应说寿随相续起。 若入二定观。 及色无色界众生。 应说寿一起便住。 此答显何义。 若由依止伤害。 寿亦被伤害。 此寿随相续起。 此是第一句义。 若寿依止不可伤害。 如起便住。 此是第二句义。 第一句显有障碍。 第二句显无障碍。 罽宾国师判义如此。 是故有夭抂死。 于经中说。 众生所得身有四种。 一有众生。 身于中自害得行。 他害不得行。 此义有四句。 唯自害得行者。 于欲界中如戏忘诸天恨污诸天。 此二天由重喜恨。 从此处退堕。 不由余缘。 说诸佛亦尔。 由自死故。 唯他害得行者。 如在胎卵中身。 二俱害者。 于欲界多。 非二害者一切中阴众生。 色界无色界欲界随一。 如地狱比鸠娄。 在见谛道慈悲灭心定无想定观。 王仙佛便佛所记。 达寐罗郁多罗强耆罗长者。 儿耶舍俱摩罗时婆等人。 一切。 后生菩萨母。 菩萨在胎时。 转轮王。 转轮王母。 王在胎时。 于此中俱非二害。 复次于经中云何说此言。 婆檀多于何众生。 自害不行。 他害亦不行。 舍利弗非想非非想受生众生。 诸师解。 于余定及余无色处。 自害谓依自地圣道。 他害谓依上地近分定。 于中无此二。 若尔依余地圣道。 于彼应成他害。 若不尔其义云何。 或由取后兼显前。 或由取前兼显后。 取前兼显后者。 如经言。 如梵众天是第一乐生天。 取后兼显前者。 如经言。 如光曜天是第二乐生天。 于彼经如言显譬喻义。 是故于彼经此义可然。 谓取前兼后。 取后兼前。 何以故。 是譬喻法。 由显一类。 所余类例可知。 此舍利弗问中。 无有如言。 是故不可引彼经为此经证。 若汝执显譬喻。 是如言义。 则此经中。 不应有如言。 经言有诸众生。 身有别异。 想有别异。 如人及随一诸天。 是故应知。 如言唯为显不为譬。 勿过多言。 说寿命已。 偈曰。 复有有为相。 生老住无常。 释曰。 有为法唯此四相。 若于法中有此四相。 应知此法是有为。 与前相翻则是无为。 此中生者能生此法。 住者能安立此法。 老者能变异此法。 无常者能灭此法。 为不如此耶。 如经言。 有三种有为法有为相。 若具言。 于经中应说第四相。 此经中不说。 何相谓住。 若尔此经中说何法为住异。 此住异是老别名。 譬如起是生别名。 灭是无常别名。 住异亦尔。 是老别名。 若诸法能起。 唯为有为法行于世。 此法于经中说是有为相。 为起他厌怖心。 何以故生者。 从未来世。 能引有为法令入现在世。 老及无常能损其力。 从现在世遣入过去世。 譬如有人在棘稠林中。 有三怨家。 一能于稠林中牵令出外。 二能损其力。 三能断其命。 三相于有为亦尔。 住者摄持有为法。 如欲不相离。 是故不立此住为有为相。 复有无为法。 于自相住故。 住相相滥。 有余师执。 此经中住与老合为一故说三相。 何用如此。 此住于有为是爱着依止故。 佛显此住。 如吉祥王位与灾横相应。 为令他于中不生爱着。 是故有为定有四相。 复有生等四相有为故。 更有别生等四相不。 说有。 偈曰。 生生等彼相。 释曰。 彼言显四本相。 由诸法有本相故成有为。 本相亦尔。 由随相故成有为。 故立本相更有四随相。 谓生生住住老老无常无常。 若尔随一一相应更有四相。 则有无穷过失。 此随相更立别相故。 无有无穷过失。 何以故。 偈曰。 诸八一法事。 释曰。 如此诸相于八法有事。 何法名事。 功能人功。 生生等诸相。 唯于一法有事。 云何如此。 一切有为法。 若生取自体为第九。 共本相及随相八。 此中生者。 离自体能生八法。 生生者唯生本生。 譬如雌鸡有生多子。 有生一子。 二生亦尔。 住者离自体能安立八法。 住住者唯安立本住。 如此老及无常。 如前义应合之。 是故无有无穷过失。 经部师说。 此执即是破虚空事。 何以故。 生等诸法非实有物故。 如汝所分。 云何得知。 非实有物。 无量证故。 于四相实有物中无随一量。 谓证量比量圣言量。 譬如于色等诸法。 若尔经中云何说。 有为法者。 若生可知。 及灭住异可知。 天爱汝今能诵伽兰他。 不解伽兰他义。 佛世尊说。 义是量非文句。 何者为义。 无明所盲凡夫众生有为法相续。 执为我及我所。 于中生爱着。 世尊为除彼爱着心。 欲显行法相续是有为相及缘生相。 故说此经。 经言有三种有为法有为相。 非为显一刹那有为四相是实有物。 若法不可知。 不堪立为相。 是故此经中说。 有为法若生可知等。 经说重有为名。 为令他知此相显有为性。 勿如此为显有为法类。 是有故立四相。 譬如于水白鹭。 及于好恶童女相。 此中相续。 初起名生。 终谢名灭。 此相续流名住。 前后差别名住异。 佛世尊显示此义故。 约难陀说。 难陀。 善男子。 善知受生。 善知受住。 预善知受谢灭尽。 此中说偈。 生谓相续初断名灭续住住异此相续是前后差别复次偈曰。 非曾有名生住相续无常相续断住异相续前后异复次偈言。 若法刹那灭离住即便灭此常灭是故分别住非理是故定以相续为住。 若执如此义。 是阿毗达磨藏释言。 则与道理相应。 阿毗达磨藏云何者为住。 已生有为法不灭。 此义云何。 何以故。 刹那灭法。 已生无不灭发慧论中说。 于一心中何法名生。 谓初起。 何法名灭。 谓死。 何法名住异。 谓老。 此论文中。 但是聚同分一心。 于此心中是如前。 复有别释。 于刹那刹那有为法中。 此义亦成。 离分别有别物。 云何成。 随一一刹那。 未有有名生。 有已不有名灭。 前前后后刹那相应名住。 此彼不相似名住异。 若尔有法生不异此义云何。 虽复如此。 不无别异。 云何得知。 掷不掷强力掷弱力掷。 金刚等物。 久速落时有差别故。 是彼四大变异差别则成。 诸有为法。 不由大差别异。 虽复别异显现相似。 若尔是最后声。 及光明刹那。 于涅槃时。 是最后六入。 后刹那无故。 无有住异相。 是故立此为相不遍有为。 若不说住为有为相。 何者谓住异。 若法有住。 此法必有住异。 是故立无不遍。 于此经中若略说。 此经中世尊所显有为法相。 必如此。 经云。 有为何相。 若先未有今有。 有已更不有。 此法相续名住。 此相续前后不同名住异。 于中何用立生等物。 云何此法是所相即立为能相。 大人相与大人不异。 云何立为相。 壶尾领蹄角于牛成相。 与牛不异。 复云何立为相。 譬如坚实等。 是地等大相与地不异。 又如上昇为烟相。 由此相故。 远处知烟。 此相与烟不异。 于有为相道理亦尔。 色等有为法。 不由有故。 有为相可相。 若人已了别自性。 乃至未解先无后有相续差别相。 是故由此相。 不可相有为性。 复次诸相。 于有为法非别有实物。 若强执生等诸相别有实物。 更何非理义而应剧此。 何以故。 是一法于一时正生正住正老正灭。 云何为正。 诸相共起故。 是义不然。 由功能差别故。 生者正在未来世。 得作功能。 云何知。 由法已生。 不可生故。 若法生所生已。 住等正在现世。 得起功能。 是时法生。 非是时中住老无常。 此义应共思量。 未来法为有为无。 后能生不能生。 此义应成。 若此法有于中生作功能。 此法云何成未来。 应说此法未来相。 功能已谢体已生。 云何成现在。 亦应说现在相。 住等俱在功能中。 于一刹那此法住老灭相俱成。 何以故。 是时住正安立此法。 是时老变异此法。 是时无常灭此法。 于一时此法为是住为是老为是灭。 有余人说。 住等诸相功能次第不俱。 于此人则失刹那灭义。 若汝说我立刹那。 如此四相功能成名一刹那。 若尔住与余二俱起。 先暂安立法老不变异无常不灭。 此义云何成。 由作力强故。 云何住有强力。 犹无常灭。 住并本法住已起功能不能更起。 犹如生生不更起功能。 此义应理。 何以故。 应生法生已引至现在。 无更引义。 是义可然。 此法住所安立。 可永安立。 若不能安立则非道理。 何法为碍。 老无常是碍。 若此二有力。 应在前成。 若住功能已谢。 此二亦不住。 本法亦尔。 云何作功能。 何处作功能。 此二更有何别事可作。 何以故。 由住所摄故。 法唯生则不灭。 若住所舍必定不住。 即是此法灭。 是故此二无事可作。 此义假设可然。 是一法已生未灭立名住。 灭名无常老。 于一法中一切种不可成。 何以故。 老谓前后不同及变异。 从此法此法异类不应成。 此中说偈。 若如前无老若异非前法是故于一法老相不得成有余部说。 至灭因缘无常能灭本法。 于彼部此义应至。 谓服下药天来令利。 何用分别无常。 从此灭因自足立灭。 心及心法由信刹那灭。 此心及心法无常相。 不观灭因缘故。 住及无常非于别时俱作功能故。 一法于一时中。 应立住灭俱成。 是故约相续。 世尊说有为法相若依此义。 彼经善立。 复次若生在未来能生应生法。 云何一切未来法。 不一时俱起由此义偈曰。 生能生应生。 不离因及缘。 释曰。 若离因缘和合。 生不能生故。 未来法不俱起。 若尔我等见此是因缘功能。 若有和合生有故。 若无不有故。 则生不能生应生法。 是故应许唯因缘能生。 若一切有云何可知。 谓此法已生此智不应有若生实无。 复次相应言。 亦不应成。 谓色家生。 若如汝所执。 应说色家色。 乃至老死如理应次第说。 若尔是故汝应许无我义亦尔。 数量各合离此彼有性。 如此等事外道所立言实有物。 汝等亦应信受。 何以故。 为成一大小别聚散自他有物等智故。 又成就相应言故。 如说色聚。 此相应言云何成是色自性。 是故此生等唯假名立。 为显未有有义故。 假说名生。 此生先未有。 今有为相。 有多种类。 为简别种类异故。 约色说生作相应言。 谓色生为令知此生但色非余。 如说旃檀香等。 又如石子体。 如前所论。 生住等如理应知亦尔。 若法离生相得生。 云何空等无为法不生。 汝解不生者。 未有有是名生。 无为恒有。 云何得生。 若由法尔。 汝许一切法无生如此则一切不生。 云何不执如此。 如一切有为同有生。 有余因缘为生。 别法无有功能。 如此一切因缘为生。 无为无有功能。 由于生不同。 是故毗婆沙师说。 生等四相。 实有别物。 何以故。 不可由有难者故弃背诸阿含。 如为有鹿故而不种麦。 又如为多蝇附故而不噉果。 是故于过失中应起对治。 如本悉檀。 随顺修行。 说八相已。 何者为名聚等。 偈曰。 名句及字聚。 号言文总集。 释曰。 此中名谓所立号。 如色声等。 句谓所立言。 随量能成就所欲说义。 如有为皆无常。 如是等。 若由此言事得时相应差别显现。 此言称句。 如偈言善友一时遇。 字谓无义文。 如阿阿伊伊等。 为不如此耶。 字者书类分名。 君不为显书类分故造立字。 为显字故造立书类分。 若不闻说字。 此字由书方便云何应知。 为令知故立书类分。 是故字非非书类分名。 是名等三各总集称聚。 此中名聚者。 如色声香味触等。 句聚者如一切有为无常。 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 如是等。 字聚者如迦佉伽伽饿等。 为不如此耶。 此名聚等。 言说为体。 即是音声性属色自性。 云何说是心不相应法。 此法不以言说为性。 何以故。 音声即是言说。 不由唯音声诸义可解。 云何可解。 音声起于名。 名能显示义。 君不唯音声称言。 若由此音声义可了知。 此音声则称言。 由何音声而义可解。 若说者于义中已共立定法。 譬如瞿音声。 于九义已立定法。 如尼六多论偈说。 言方地光牛金刚眼天水于此九种义智人说瞿名若人作如此执。 谓名能显义。 此人亦应信受此义。 若名于义已定显立。 若以名显义。 由唯音声于义定立此用得成。 何用立名实有别法。 此义不可知。 云何音声起于。 名为音声生名说。 起为显名说。 起若生者言语以音声为自性故。 应生一切名。 唯音声为体。 复次是音声差别。 如汝所许。 能生起名。 唯应此能显义。 若显者言语以音声为自性故。 应显一切名。 唯音声为体。 复次是音声差别。 如汝所许。 能显了名。 唯应此能显义。 何用执名有别法。 复次诸声无有聚集。 一法分分生。 是义不然。 若执言语能生名。 云何能生名。 云何观过去教色刹那。 最后教色刹那能生无教色。 若尔于最后声名生故。 若人但闻最后一声。 是人便应能了知此义。 若汝执如此音声生字以字生名。 此中同前立难。 字无聚集故。 若说音声显字。 此中亦同前立难。 是字异音声。 聪慧人安静心约异相亦不能分别。 是故不可执音声能生及能显字。 复次若汝许。 名与义必俱相应。 犹如生等。 此中过去未来义现世名不应有。 云何父随意立子名。 云何名与无为法。 俱起是故此执不成正术。 佛世尊所说。 依名伽他成工製造伽他此中于义所立定法。 音声称名别庄饰诸名称伽他。 此庄饰即依名庄饰。 是製置差别无有别物。 譬如物行及心次第。 复次唯于字中分别有别物。 是字等总集。 说为名聚句聚字聚。 此但假说无有正用。 毗婆沙师说实有不相应行为性。 谓名句字聚。 何以故。 非一切法皆是觉观思惟所能通达。 名聚等不相应行。 于何界中相应。 为是众生名。 为非众生名。 为果报生。 为增长生。 为等流生。 为善为恶为无记。 此问应答。 偈曰。 欲色众生数。 等流无记尔。 释曰。 名等有欲界相应。 有色界相应。 亦有说于无色界相应。 此不可言说。 但思惟依止。 此名等即众生名。 若人能显此。 此人与其相应。 非所显义。 此名但等流果。 是无覆无记。 尔言者。 如名聚等众生名等流果无覆无记。 如此同分亦尔。 偈曰。 同分亦果报。 三界有。 释曰。 又此亦是果报果。 不但等流果。 此通三界有。 或欲界或色界或无色界有。 偈曰。 至二。 释曰。 至得有二种。 或等流果。 或果报果。 偈曰。 诸相亦。 释曰。 生等诸相亦有。 二种如。 至得。 偈曰。 二定非至亦。 等流。 释曰谓无想定无心定及非。 至得此三一向是等流果。 于中有所余应说所余。 谓无想有及寿命。 于前已明故不重说。 云何说至得为众生名。 由说是众生相应故。 云何说诸相。 有是众生名。 有非众生名。 与一切有为法俱起故。 说一切非相应法已。 于前已说偈。 谓生能生应生。 不离因及缘。 此中何法名因。 何法名缘。 偈曰。 随造及俱有。 同类并相应。 遍行与果报。 立因有六种。 释曰。 因有六种。 一随造因。 二俱有因。 三同类因。 四相应因。 五遍行因。 六果报因。 此中随造因相云何。 偈曰。 除自余随造。 释曰。 所生有为法。 离自体以一切法为随造因。 对彼生住不为障碍故。 为不如此耶。 若人不解诸惑当来应生。 由已知故。 此惑不得生。 此智于彼生中能作障碍。 日光于见星能作障碍。 云何一切法。 离自体于有为法立为随造因。 此中应知。 正欲起法。 不能碍生故。 立为随造因。 于他生中诸法有能为碍。 而不碍故。 立为随造因。 此亦可然。 譬如土主有强力。 不为逼损土人。 说言我等由此主故得安乐。 若土主无力为碍。 云何成随造因。 又如涅槃及定无生法。 于一切法生中及地狱等阴。 于无色界阴生中。 皆无力为碍。 云何成随造因。 何以故。 若彼非有如有。 不能为障碍事。 若土主无力亦有如前说。 此中是譬此是通说。 若胜随造因。 非但不遮。 亦有能生力。 如眼根及色于眼识生中。 饮食于身。 田等于芽。 若有人作如此难。 一切法由不能碍故。 于他成因。 云何一切法生不俱有。 于杀生中如杀者。 云何一切不共得同罪。 此不成难。 何以故。 由立一切法不能遮余法生故。 名随造因。 不由能作故立随造因。 有余师说。 一切随造因。 于一切法有功力。 譬如涅槃于眼识。 云何有功力。 以涅槃为境界。 意识得生。 或善或恶。 因此次第方生眼识。 由因缘传传。 涅槃于眼识亦有因缘分。 故有功力。 于余法亦应如此知。 此是其方。 说随造因已。 俱有因相云何。 偈曰。 俱有互为果。 释曰。 若法此彼互为果。 此法遆为俱有因。 其譬类云何。 偈曰。 如大心心法。 随心相所相。 释曰。 譬如地等四大。 此彼更互为因。 心于随心法。 随心法于心。 有为相于有为法。 有为法于有为相。 若立如此义。 一切有为如理皆成俱有因。 若离更互为果。 谓法于随相为俱有因。 随相于法则非应。 摄如此义。 何法名随心。 偈曰。 心法及二护。 彼法心诸相。 是名随心法。 释曰。 随心法者。 一切与心相应法。 定戒及无流戒。 如是等法生等相。 此法心家法故。 说随心法。 云何此法随心生。 若略说偈曰。 时果善等故。 释曰。 约时有四种。 谓与心俱生俱住俱灭。 及于三世中随同一世故。 随果者。 谓同功力果果报果等流果故。 随善等者。 若心是善恶无记。 心法等随心亦是善恶无记。 如此由十种因。 说名随心法。 此中若心极少。 于五十八法为俱有因。 五十八者。 十大地四十本相。 自本相随相八。 于此心五十四法为俱有因。 除四随相。 余师说。 但有十四。 十大地法自本四相。 毗婆沙师不立此义。 若立如此。 则违分别道理论。 论云。 有法以身见为因。 不为身见因。 除身见及身见相应法生老住灭。 若有所余染污苦谛。 以身见为因。 亦作身见因。 是所除法。 有余师除此文句谓与身见相应法生等相。 罽宾国师说。 彼师必应读此文句。 或由义应忆此文句。 若法由俱有因故。 因此法必俱有。 若法俱有此法或非俱有因。 谓于法中随相。 此随相于同类。 随心法随相于心。 此随相于同类。 所造有碍色于同类所造色于四大至得俱起于有至得。 俱起于有至得。 如是等法虽复俱起非俱有因。 何以故。 非一果一报一流故。 此至得与有得法或不俱起。 谓或在前生。 或在后生故。 如此一切今且许之。 虽然种子等余法于因果中悉明了。 未曾见如此道理。 此义应说。 云何俱起诸法共一时互为因果。 不无此理。 譬如灯与光互与影。 此义应共详辩。 为灯是光因。 为先有聚集于灯共光生中成因。 此义未可然。 何以故。 由此道理斯义自现。 随有无故。 了别因果人。 说此因果相。 若此法有无。 彼法随有无。 此法定是因。 彼法定是果。 俱有诸法中。 随一无所余皆无。 随一有所余皆有故。 因果义成。 俱起因果此义可然。 互为因果。 此义云何由此义。 若尔所造有碍色定不相离。 于同类更互义亦然。 与四大义此又应同。 心随相等于心等亦尔。 如三杖互有相持力故住。 俱起诸法因果义成亦尔。 此执须更思量。 此三杖为由俱起力故住。 为由先聚集力故住。 此中亦有别物。 谓绳钉地能持。 此等有余因。 谓同类因等故。 俱有因成。 同类因相云何。 偈曰。 同类因相似。 释曰。 是同类法于同类法为同类因。 如善五阴于善五阴为同类因。 有染污于染污。 有无记于无记亦尔。 色是无记。 于五阴中四阴非色同类因。 余师说如此。 柯罗逻于柯罗逻等十位。 是同类因。 頞浮陀于頞浮陀等。 如此离前。 一一于一聚同分中为同类因。 于所余同类中。 是十位于十位亦尔。 于外物类亦尔。 如麦于麦。 舍利穀于舍利穀。 如此等应广思量。 若有人不许色为色同类因。 此文句即违彼人所许意。 谓前四大是后四大因。 亦是增上缘。 一切相似法。 于相似中悉为同类因不。 说非何为。 偈曰。 自部地。 释曰。 自部有五种。 见苦所灭乃至修道所灭。 地有九种。 欲界一四定四无色。 此中见苦所灭法。 于见苦所灭法中。 为同类因。 非于余法。 乃至修道所灭法亦尔。 若彼欲界法。 于欲界法为同类因。 初定地于初定地。 乃至第四定地于第四定地。 于所余地亦尔。 此同类因非一切法。 何者。 偈曰。 前生。 释曰。 若同类法前已生。 于后法已生及未生。 是同类因。 若未来定非同类因。 此义从何来。 从阿毗达磨藏来。 彼藏云何者为同类因。 前已生善根于后生善根及与彼相应。 法于自部自界。 由同类因成因。 如此若过去于过去现在。 若过去现在于未来。 应说如此。 此亦是阿毗达磨藏文句。 彼藏云。 若法于此法成因。 或时是法于此法不成因不。 彼答无时非因。 约俱有因相应因果报因故有此言。 与前文句不相违。 若人执如此。 未来诸法于正生位中定成同类因。 是故约最后位说此言。 谓无时非因。 于此人前执不成救义。 由此法于正生位前未作同类因后方成因。 此问中说。 是法若于此法成次第缘。 有时是法于此法非次第缘。 不由前分别可得说如此。 无时非缘。 云何说如此。 若此法不生。 为显二门故说此言。 如于彼于此亦尔。 如于此于彼亦尔。 若尔得何功德。 若尔此文显法主非聪慧人。 是则此中于前救义。 为胜。 复次若尔云何说此文。 除未来身见及身见相应苦谛。 所余染污苦谛。 此以身见为因。 非身见因。 是所除此以身见为因。 亦是身见因。 除未来身见及身见相应苦谛。 应作如此文句。 若不作由义应忆知如此文句。 若尔此假名论文句云何。 将彼论云。 一切法于四义中定四义。 谓因果依境。 此中因谓相应因。 果谓功力果。 及增上果。 依谓眼等相。 境谓色等尘若尔同类因。 先未成因。 后方成因。 此义自至约位许如此非是约物。 何以故。 聚集者是位果非物果。 若同类因。 于未来世成因。 如果报因何所有。 于发慧阿毗达磨中。 此因应显现。 此执未可然。 何以故。 是同类因有功能能取果与果。 此因于阿毗达磨中显现非余。 无如此义。 何以故。 此同类因。 由等流果说有聚此果。 若未来不相似无前后故。 若已生于未生不应成等流。 如过去于现世。 勿以果前因后故。 无未来同类因。 若尔果报因。 于未来亦不成因。 何以故。 是果报果。 若在因前。 或与因俱。 非道理故。 于未来中无前后故。 是义不然。 何以故。 同类因若无前后。 此法相似。 于相似法成同类因。 更互为因故。 更互等流。 此执应成更互等流义。 此不应道理。 果报因不尔。 若离前后。 亦不可立为更互因果。 因果相异故。 是故同类因位所成。 果报因相所成。 是故若于未来不可遮于前。 已说同类。 谓于自地依何法有此决。 但约有流作此决。 若无流云何。 偈曰。 更互有九地道。 释曰。 同类因义流于非至地。 于中间定四色定三无色定。 于此九地道谛。 更互为同类因。 何以故。 此道于九地为客故。 不属彼界。 彼地贪爱不能取此为自境。 是故若法同类。 虽不同地。 得作同类因。 此同类因生何品果。 偈曰。 于等胜果。 释曰。 此为等品上品果因非下品果因。 如苦法智忍为未来苦法智忍同类因。 或为上品道乃至无生智同类因。 若无生智但为无生智因。 无余上品故。 见修无学道。 为三二一同类因。 此中钝根道。 亦为钝根道利根道因。 利根道但为利根道因。 如信行信解脱时解脱道。 或为六四二因。 法行见至非时解脱道。 或为三二一因。 云何下地道于上地道。 或等或胜。 一由根二由因增长。 此中见道等下下品等。 于后后由因增长胜。 若于一相续中。 信行法行道不得俱有。 若已生于未生为因。 为唯道于等胜果作同类因。 为更有余法世间法亦尔。 偈曰。 学得于二尔。 释曰。 不但无流法为等胜果同类因。 学得有流法于二果亦尔。 或为等果同类因。 或为胜果同类因。 非下类因。 此学得是何法。 偈曰。 闻思等诸法。 释曰。 此法加行所得。 谓闻德思德修德。 为等品胜品果因。 非下品因。 如欲界闻慧。 为欲界闻思慧因。 若思慧但为思慧因。 无修慧故。 色界闻慧。 为闻慧修慧因。 无思慧故。 若修慧但为修慧因。 如此等有九品差别故。 最下下品。 为一切下中等八品因。 道理如此。 生得善法。 一切皆有九品。 前为后同类因。 染污法亦尔。 若无覆无记有四种。 谓果报生。 威仪相应。 工巧处。 变化心。 共有此四种。 次第为四三二一同类因。 于欲界变化心。 是四定果。 此中是上地定果。 非下地定果同类因。 何以故。 功力所造同类因。 无道理以下类为果。 譬如舍利穀麦等。 勿作功力无果。 是故诸师说如此言。 若无流已生。 可得非未生无流因不有如已生苦法智于未生苦法智忍。 一切胜于劣非同类因。 先所得无流法。 定在一相续中。 于后生无流。 可非因不有。 谓未来苦法智忍于苦法智。 何以故。 果非前故。 又未来无同类因故。 前已生无流法。 于后已生无流法。 可非因不有。 谓胜于下类。 如已退上果现证下果。 复次苦法智至得于后后刹那入观人所得苦法智忍至得下类故。 说同类因已。 偈曰。 相应因何相心心法。 释曰。 一切心及心法共聚。 名相应因。 若尔有别相续生心心法。 更互应成相应因。 是义不然。 若一相一境得成相应因。 若尔则同前过失。 若同一时成相应因。 若尔于别相续生心心法。 应成相应因。 如众人共见新月等。 是故偈曰。 同依。 释曰。 若彼互同依止。 得名相应因。 同者谓不异。 如眼根刹那能作眼识依。 亦作眼识相应受等心法依。 乃至意根刹那于意识及意识相应法依义亦尔。 相应因即是俱有因。 何义立为俱有因。 何义立为相应因。 譬如同宗互相于有力故得行路。 俱有因亦尔。 由五种平等。 共同所作故。 立相应因。 譬如同宗共同食饮资用事是故得行。 于中若离一则一切不相应。 是故此二因其势有异。 说相应因已。 遍行因相云何。 偈曰。 遍行染污因。 自地前遍行。 释曰。 于自地先有诸法。 若遍处能行于后生染污法。 立为遍行因。 此遍行法。 后分别惑品中当说。 由为一切染污法通因故。 离同类因。 别立此因。 能为余部染污因故。 由彼威力。 别部诸惑。 亦得增长。 圣人染污法。 亦以遍行为因不。 罽宾国师说。 一切染污法。 见谛所灭惑为因。 何以故。 于分别道理论说。 何法以见谛所灭惑为因。 诸染污法。 及见谛所灭法果报。 何法以无记为因。 一切无记有为法。 及诸恶。 有法以苦为因。 以身见为因。 非身见因不。 广说如彼论。 乃至云除身见及诸余法生老住灭所有别染污苦谛。 若尔云何会释假名论文。 彼论云。 有法不善。 唯不善为因。 不有若圣人退离欲欲界染污作意初起现前。 约未灭因。 说此言。 何以故。 见谛或是此因已灭。 是故不说。 说遍行因已。 果报因相云何。 偈曰。 果报因非善。 及以有流善。 释曰。 一切恶及有流善法。 是果报因。 果报为法故。 是故无记不能造果报。 由无功力故。 譬如陈朽种子。 若尔云何无流不生果报。 非贪爱所润故。 譬如贞实种子无湿润故。 此无流法不系属三界。 云何能生属三界果报。 所余诸法有二种故。 能生果报。 譬如贞实种子有润湿。 此名云何可知。 为是果报家因。 为以果报为因。 若尔何有。 若执果报家因故说果报因。 果报生眼此文不应成。 若执果报为因是业果报。 此文亦不成。 此二悉得成。 已如前说。 复次果报是何义。 熟不似故名报。 何以故。 于欲界有时一阴果报因一果。 谓至得生等。 有二阴一果。 谓身口业生等。 有四阴一果。 谓善恶心心法生等。 于色界有一阴果报因一果。 谓至得及无想定生等。 有二阴一果。 谓初定教色生等。 有四阴一果。 谓散善心生等。 有五阴一果。 谓在定心生等。 于无色界有一阴果报因一果。 谓至得灭心定生等。 有四阴一果。 谓善心心法生等。 复次有业此业唯一法入为果报。 谓寿命为果报。 若业感意入果报。 此业生二入为果报。 谓意入法入。 如此若业感触入果报亦尔。 若业感身入果报。 此业生三入为果报。 谓身触及法入。 如此色香味亦尔。 若业感眼根果报。 此业生四入为果报。 谓眼身触法入。 如此耳鼻舌亦尔。 有业感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入果报。 何以故。 业有二种。 有多业一果报。 有一业多果报故。 譬如外种子有多种果有一种果。 多种果者。 譬如莲石榴匿瞿陀等。 一种果者。 譬如穀麦等。 一世业三世果报熟有是处。 三世业一世果报熟无是处。 勿果减因。 如此一刹那业。 多刹那果报。 此义不可倒。 不得与业同时果报熟。 亦无无间次第熟。 何以故。 次第刹那。 次第缘所引故。 果报因观次第刹那相续终方熟。 复次此六因。 定在何世。 彼定世由义已显。 未以文说。 是故应更立言释。 偈曰。 遍行及同类。 二世。 释曰。 此二因若在过去现世则成因。 若未来不成因。 能证此义道理。 于前已说。 偈曰。 三世三。 释曰。 俱有因相应因果报因。 此三因各有三世。 随造因不说定世故。 是故应知通三世及无世。 说六因已。 何法为彼果。 约此彼成因。 偈曰。 有为择灭果。 释曰。 何者为果法。 一切有为法及择灭。 阿毗达磨藏文如此。 若尔无为法由果故应有因。 若法以此为果。 此法成因故。 则应感果。 若法有为可立因果。 偈曰。 无为非因果。 释曰。 无为法不可立为因果。 何以故。 非六因故。 非五果故。 云何不许圣道为择灭随造因。 由不能遮应起法生故。 立此为随造因。 无为无生。 是故于无为不成因。 若尔是何法果。 云何为果。 是道果。 由道力至得故。 若尔但至得是道果。 于至得道有功能故。 择灭则非有别义。 圣道于至得有功能。 有别义道于择灭有功能。 于至得功能云何能令生。 于择灭功能云何能令至。 是故圣道于择灭非一向因。 择灭于圣道非一向果。 可是增上果。 云何无为成随造因。 不遮他生故。 成随造因。 此法无果。 解脱法无取果与果时。 由无功能故。 何以故。 佛世尊不曾说无为为因。 由别义亦说为因。 经部师说如此。 云何说是因是缘。 能令色生皆是无常。 若色依无常因缘生。 此色云何得常住。 乃至识亦尔。 若尔无为法不应成识所缘境。 由决能生皆是无常。 此义自至。 是因是缘能令识生皆是无常。 由此定说是识所缘亦是无常。 不说如此。 是故识所缘。 有常无常。 此义自至。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卷第四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2:24 来源:听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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