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决定藏论 内容: 决定藏论卷上梁天竺三藏真谛译心地品第一之一智慧靡不通于净更无治济世论世尽顶礼最胜尊法如所说者静地道为道未解此三法世转如轮转圣僧住于法过缚过余众十分八分八果道道果故若诸大士夫。 欲造论益无知人倒见疑者。 所言利益。 从正智生。 言正智者。 出决定藏论曰。 本已说。 地今广分别解此地义。 善答问难。 五识地心地经言。 阿罗耶识普为种本。 云何知有。 此是如来藏说。 故解节经偈云。 盛识普种本深细流如溢不为凡人说恐生我见故郁陀南(梁言持散)。 执持本分明种本非是事身受无识定亦非气绝者以此八种因缘知有阿罗耶识。 若离此识根有执持。 实无此理。 执持有五。 一者阿罗耶识持先世业。 复从现因后诸识生。 如佛阿毗昙说。 因根尘心业诸识得生。 二者善不善等六识得生。 三者于六识中若有一无记识。 而独是执所摄持者。 无有是处。 四者诸识各依根生随生一识根有执持。 余根应无。 五者诸根数执持。 义则不然。 以此五义。 因阿罗耶识是故诸根名有。 执持本者从初诸识不得俱生。 亦无是处。 若人问言。 有阿罗耶识诸识俱生。 答曰。 如是。 汝言无者则为过失。 何以故。 有实义故。 如阿含故。 二识俱生。 何以知之。 如有一人欲得见闻。 乃至于知诸识各各自根尘。 心欲无异根尘无异。 一识得生余者何妨。 此为实义。 阿含后说分明者。 诸识不俱取境不了。 若以心识与眼识等为伴取境。 是则分明。 何以故。 曾行诸尘。 然后追思多不明了。 识识不俱意独缘故。 不如缘现则易明了。 识识俱故。 故知俱生种本者。 若离阿罗耶识眼等六识互为本者。 则无是处。 云何知耶。 善识灭时不善心生。 不善识灭善心复生。 善不善灭无记心生。 下界心灭中界识生。 中界心灭上识即生。 上识亦灭下心还生。 有漏识灭无漏心生。 无漏心灭有漏还生。 故知六识不互为本。 如次第心灭。 于无数劫还更得生。 故知阿罗耶识以为种本非是事者。 诸识不俱则无此事。 何以故。 此有四事。 一者器事。 二者捉身事。 三者言是我事。 四者于尘事。 如此四事念念俱生。 若言一识于一念中知四事者。 无有是处。 言身受者。 若离阿罗耶识有身受者。 则无此义。 云何知耶。 犹如有人若实心作不实心作。 要先思惟。 若定心不定心诸受于身种种多生诸受得生。 故知有阿罗耶识有无识定亦无此义。 何以知之。 若入无想定入无识定者。 六识皆灭。 此人应死。 如佛所说。 入无心定而识不灭。 言非气绝者。 若离阿罗耶识有气绝者。 无有是处。 云何知耶。 如善恶二人临命终时。 善人足冷煖上至顶。 顶若冷时人命即灭。 恶人死时从顶冷至足煖气灭时此人命终。 意识常在身。 阿罗耶识持身故。 阿罗耶识灭而身即冷。 便不觉触。 此冷煖二事不由意识故。 知有阿罗耶识。 郁陀南。 境界相赖起更互为因缘得共相应生与烦恼俱灭略说四义。 知有阿罗耶识事。 一种现有灭境界者。 阿罗耶识因二境生。 一者在内持事故。 二者在外持器。 不能分别诸相貌故。 此内持者。 执着邪我见习势力。 与根色俱时而执持者即为境界。 此欲色界有。 无色界中唯有执着邪我见习势力。 二者在外持器不分像貌者。 在内为阿罗耶识所持即持外界。 譬灯持炷油在于内而有外照。 阿罗耶识事内外亦尔。 此境界者甚深妙细。 若以世中多闻智人。 亦不能了此境。 是恒而有异。 云何无异。 从初一念来被持境。 乃至于死生一味事。 阿罗耶识于境界中念念生灭。 在欲界中取境微小。 于色界中取境广大。 于无色界无量空处无量识处取无量境。 于无所有处取微细境。 于非有想非无想取境甚深微妙。 此两境故。 微妙故。 一味故。 念念灭故。 微小境故。 广大境故。 无量境故。 微细境故。 甚深微妙境故。 知有阿罗耶识事。 相赖起者。 阿罗耶识与五心数法相赖得生。 思触受想及于作意。 此五大地。 是报所摄五法微细。 世中智人所不能了。 同缘一境无有别异。 共不苦不乐无记受俱。 余四亦尔。 大地心数法相赖故。 同报相赖故。 微细相赖故。 同缘一境故。 非苦非乐相赖故。 无记相赖故。 知有阿罗耶识相赖而起。 更互为因缘者。 阿罗耶识与余诸识互为因缘。 此义有二。 一者种本。 二者依託。 云何种本。 诸善不善无记等识。 皆因阿罗耶识以为种本。 依託者。 阿罗耶识持诸色根五识得生。 不持不生。 有阿罗耶识时意识得生六识。 二事为阿罗耶识更互因缘。 一者现转增长种本。 二者未来欲生之时令受报故。 增长种本者。 诸识生善不善无记念念熏修。 阿罗耶识亦复如是。 所以者何。 后生诸识渐增长善恶转胜。 令受报者。 有识于善不善有力者。 未来世令阿罗耶识受果报。 种本故。 依託故。 能增长故。 令受报故。 知有阿罗耶识与诸识互为作因缘。 得共相应生者。 阿罗耶识或共一识相应得生。 如说于心心有我见憍慢为相。 于有意识于无意识阿罗耶识恒相应生。 此我慢心取阿罗耶识为境。 言是我言有我为相。 或二识俱生。 谓于意识。 或三识共生。 谓于意意识。 于五识中随取一识。 或四识相应生。 于五识取二识。 乃至于五六七识共生。 六尘现在前故。 此意识依心得立。 因心未灭之时意识不解缚故。 因心若灭意识则解。 意识有二境界。 他尘境界。 自尘境界。 他尘者。 谓取五识尘为境。 自境界者。 谓取于法。 而此意识于余七识有异义故。 阿罗耶识与六识三受相应共生。 谓苦乐不苦不乐。 于欲界人天畜生饿鬼少分有三受。 与自不苦不乐受共生地狱道。 苦受不离。 託阿罗耶受共生。 三禅地。 唯有乐受託阿罗耶识受共生。 四禅乃至非想非非想地。 唯有不苦不乐受託阿罗耶识受共生。 如是六识中善不善无记法与阿罗耶识相应共生。 又阿罗耶识与诸识相应共生。 与客三受客善不善无记诸识相应得生。 不得相杂。 何以故。 不同境界生故。 犹如眼识俱生不与眼杂。 阿罗耶识与诸识俱生不得相杂亦复如是。 如诸心数同是心法。 有种种相相应俱生。 无有妨碍阿罗耶识而与七识相应俱生。 亦复如是譬如流水与波俱生。 无有妨碍。 又如明镜诸像俱生不相妨碍。 于阿罗耶识而与诸识相应得生。 无有妨碍亦复如是。 复如眼识。 或取一色一种一相。 或取多色多种多相。 耳识于声。 鼻识于香。 舌识于味。 身识于触。 亦复如是。 意识遍取种种诸相无有妨碍。 分别六识其义如此。 心界于前已说至于灭时与四烦恼共相杂生。 我见憍慢我欲无明。 此四烦恼于定不定地。 于善不善无记法中。 无有妨碍。 即是秽污无记之法。 是故阿罗耶识而与诸识相应生故。 复与三受相应生故。 亦与善等相应生故。 以是义故。 是故知有阿罗耶识相应共生。 与烦恼俱灭者。 阿罗耶识即是一切烦恼根本。 云何知耶。 能起众生世间根本。 能生五根及于六识。 亦起国土世界根本一切业起诸因缘故。 亦是交互牵报根本。 云何知耶。 无有见他众生不生三受。 是故佛说众生递互为增上缘。 是以阿罗耶识为一切本。 现在世中是苦谛体。 未来世中能生集谛。 是为一切烦恼根本。 问曰。 若言阿罗耶识为一切法而作根本。 解脱分善通达分善。 是诸善根以此与集谛应有妨碍。 答曰。 阿罗耶识不为达分诸善根本。 世间诸善得增长。 达分善根转更明胜。 达分善根转明胜故。 世间诸善得报亦胜。 世尊依阿罗耶识为一切种本。 故说此言。 谓眼界色界眼识界。 乃至意界法界意识界。 阿罗耶识中有种种性故。 故说种本积聚譬喻。 如是阿罗耶识而是一切烦恼根本。 修善法故此识则灭。 言修善者。 诸凡夫人起善思惟。 而取诸识以为境界。 进行安心初观诸谛。 若证四谛得眼智明慧。 则能破坏阿罗耶识。 未见四谛则不能破。 何时能见阿罗耶识。 如是进行。 若诸声闻入不退地。 又诸菩萨入不退地。 得通达法界则能得见。 于此识中即见一切诸烦恼聚。 于内于外即见己身为烦恼缚。 于内见身而为三界麁恶烦恼诸苦所缚。 一切行种烦恼摄者。 聚在阿罗耶识中得真如境智。 增上行故。 修习行故。 断阿罗耶识即转凡夫性。 舍凡夫法阿罗耶识灭。 此识灭故一切烦恼灭。 阿罗耶识对治故。 证阿摩罗识。 阿罗耶识是无常。 是有漏法。 阿摩罗识是常。 是无漏法。 得真如境道故证阿摩罗识。 阿罗耶识为麁恶苦果之所追逐。 阿摩罗识无有一切麁恶苦果。 阿罗耶识而是一切烦恼根本。 不为圣道而作根本。 阿摩罗识亦复不为烦恼根本。 但为圣道得道得作根本。 阿摩罗识作圣道依因。 不作生因。 阿罗耶识于善无记不得自在。 阿罗耶识灭时有异相貌。 谓来世烦恼不善因灭。 以因灭故则于来世五盛阴苦不复得生。 现在世中一切烦恼恶因灭故。 则凡夫阴灭。 此身自在即便如化。 舍离一切麁恶果报。 得阿摩罗识之因缘故。 此身寿命便得自在。 寿命因缘能灭于身。 亦能断命。 尽灭无余。 一切诸受皆得清净。 乃至如经广说。 一切烦恼相故。 入通达分故。 修善思惟故。 证阿摩罗识。 故知阿罗耶识与烦恼俱灭。 如是分别真实解释心意识义。 因此解释心意识故。 于三界中得知一切烦恼之法诸清净法。 余处所说心意识者。 为欲教化诸众生故。 为诸众生未有深智易生信解。 但说六识。 问曰。 有人有阿罗耶识有六识不。 有人有六识无阿罗耶识不。 答曰。 此有四句。 一者如人无心眠时。 迷闷心时。 入无想定。 生无想天。 阿那含人入灭尽定。 此五种人。 有阿罗耶识则无六识。 二者阿罗汉。 及辟支佛。 不退菩萨。 如来世尊。 此四种人。 以有心处有于六识无阿罗耶识。 三者凡夫之人。 须陀洹。 斯陀含。 阿那含。 以有心处有六识有阿罗耶识。 四者诸阿罗汉。 及辟支佛。 菩萨。 世尊。 入灭尽定。 又世尊入无余涅槃。 无阿罗耶亦无六识。 一切内外法各有定性。 于相不动。 何故从十八界唯说六识。 有定性故。 所余诸界是根是尘是伴侣故。 此诸识等日夜牟[口*后]罗罗婆刹那过故。 种种因缘眼等诸根色等诸尘。 心数为伴种种缘生。 随所生处得名不同。 如火烧物随所烧处得种种名。 谓草火木火粪火。 因眼因色随识得生。 皆名眼识。 乃至心识亦复如是。 眼等诸界从始至终。 皆是果报无记。 有异相识则不尔。 是故分别识界不明余界。 若有比丘欲知识聚修习此行令心清净多种相貌能了心者。 略说有三。 乐着烦恼故。 染心为过故。 断惑方便故。 云何比丘知于烦恼。 作是思惟。 此心久来乐着烦恼。 乐烦恼故纵复拔心。 置无欲处为欲所牵。 不乐暂住速疾退还。 更入欲处。 如是贪欲处。 瞋恚处。 愚痴处。 睡眠处。 乃至放逸之处。 纵复拔心置无放逸处。 速疾退还入放逸处。 亦复如是。 如是比丘知于烦恼。 云何当知染心为过。 此心有染。 其既自损亦复损他。 现世起恶。 来世亦尔。 从其所作忧悲苦恼诸恶因缘乃至放逸有过患故。 受种种苦亦复如是。 知于自心有诸过患。 云何当知断惑方便。 知于自心有如是过忧悲苦恼。 我今不应随如是心受诸苦恼。 应制自心随逐于我我不逐心。 如是思量知心有欲。 拔有欲心置无欲处。 即令自心见于福利。 乃至拔放逸心亦复如是。 如是修行积习善根。 是时此心无更余缘。 于诸善法修习增长而得安住。 憎恶烦恼见先过患。 是故比丘修心清净。 已知乐着烦恼故。 已知染心过患故。 已知断惑方便故。 即得速证无上清净无漏之心。 又别知心亦说转心。 谓为假名。 又别知心亦说转心。 谓为他因。 所治心善有二功德。 得功德得果之时。 心则快乐。 修习善法自在无碍。 有三种失染浊于心。 一者不正思惟。 二者结使未断。 三者现起烦恼。 比丘有三处住。 因于六行能受佛教。 云何三处。 一者住于解脱。 二者住解脱门。 三者住解脱至。 因缘法因于六行。 一者无有异行。 二者摄心一处。 三者善根得生。 四者思度见谛不甞余味。 五者无增上慢。 六者正用信施。 施有二种。 一受者施。 二施者施。 施果亦二。 一大富果报。 二庆悦果报。 为应来就故。 何者为应来就为未来法。 无以未有故。 如是应生行相。 云何得住。 若未来法有行相生。 若度故生。 从未来已度于现在。 终此生彼从未来世终者现世受生。 因未来法现世法生。 如是住者无有变异。 因未来法余现法生。 于未来世现世诸法。 而未来世现世诸法而未有业。 于现世中即有事生。 已生具相。 于未来世未有具相。 于现世中具相而生。 若异相生。 于未来世因未来性故。 因因性故。 此两性故。 已生异相于现世中现世性故。 以果性故。 异相而生。 以此六种未来世法无义得生。 何以故。 其未有处从于此处度于彼处。 无有是义。 既自未生岂容有没。 诸现世法若因未来法。 现世法生未来诸法。 不应未生一切诸法。 无有动相。 离自相故。 无有别业。 未来现在若同有相。 现世中法独偏有业。 无有是处。 唯业未生而今得生。 诸行不尔。 如佛正说诸行无常是说则破。 今演业无常。 若如汝说诸行应常。 僧佉所云。 是法未有无义得生。 已生诸法无义得灭。 此说应是。 如佛所说。 是法未生应即受生。 生已应灭。 若如汝说。 此义应非。 以此诸法若同一相。 云何分别。 若可分别。 是则无穷未生得生。 岂有于相未来法性从色等相应。 无别异果。 未来者以即未有。 现世法者言即是果。 无有此义。 为应成就故。 有此实说可为证信。 未来诸法未有行相。 言未有者而即得生。 如未来法过去亦然。 何者过去行法。 是灭相者从生已过。 何者现在行法。 是未灭相。 从生未过唯生时住。 何者未来行法。 乃现有因。 未生自相未受己身。 问曰。 未来诸法既本无有能得受生。 虚空华等石女兔角云何不生。 答曰。 此无生因未来行法有正生因。 问曰。 若未来法有正生因。 何故不得一时俱生。 答曰。 乃有生因待缘不同。 是诸行法有近缘者因即能生。 是故不俱。 何者因缘。 佛说有四。 一者因缘。 二者次第。 三者缘缘。 四者增上。 初一亦因亦缘。 余三但缘非因。 何者因缘。 根有色者。 有依者是。 以是识者此二种法为一切种一切色根种一切色法种一切心心法种。 悉依色根亦依于识。 除四大色。 此四大色有二种依。 一四大种。 二十一种。 是种相续依于诸法所说者即是因缘。 若有色根心心法种而不依耶。 若入灭定入无想定生无想天。 未来世识不应更生会当有生。 是故色根心心法因。 若有此识不随色种。 诸凡夫人生无色界。 寿命尽故。 以业尽故。 从彼没已来生下界。 此色无种不应更生。 会应更生。 是故诸识是色根本。 从世俗道入初禅定生初禅地。 欲界不净及诸净法已破。 种本未悉断除。 何以故。 从初禅定后更退还起不净法。 从初禅处退生欲界。 断有四种。 一者避断。 二者坏断。 三者定断。 四者本永拔断。 何者避断。 如有一人着于欲乐。 为断欲故受离欲戒。 坚持不犯令得增长。 以增长故不复着欲。 欲因烦恼不更得生。 是名避断。 何者坏断。 犹如一人有过失想及不净想青瘀等想。 及善思惟即坏贪欲。 未尽欲者不随于欲。 于尘境界心不贪着。 是名坏断。 何者定断。 犹如一人随世俗道离于欲染。 及离色染得证寂定持心相续。 于欲及色不复更着。 是名定断。 何者本永拔断。 犹如圣人修出世道。 离三界染而即得证。 于三界中诸烦恼本不复得生。 何以故。 于现世中已证无欲毕竟不退。 已生上界决不更退还生下界。 譬如稻麦及诸种子。 种虚空中及乾燥地。 永不得生非不是种。 若火焚之皆悉燋灭。 失于种相诸烦恼本。 于断于灭亦复如是。 圣人若入无余涅槃。 是善无记种本悉伏。 问曰。 若言是伏而不都灭何不生报答曰。 已断不善种本。 于未来世不能生报亦不自生。 是名本永拔断。 具缚人者。 是心有生有苦有乐不苦不乐。 此一切心为三种本。 善与不善无记等法。 亦为种本。 诸学人者有世善心及染污无记修道断惑以为种本。 世善心等复为余法而作根本。 无学人者。 断惑已尽有世善心。 若属世间若出世间及无记者。 以一切诸烦恼惑不作根本。 一切善法及无记法即为根本。 如是分别诸法根本。 是处不说阿罗耶识。 有处说者诸世俗法阿罗耶识悉为根本。 一切诸法出世间者无断道法阿摩罗识以为种本。 如佛所说。 比丘。 诸阿罗汉为学心法依于四禅现安乐住亦从此心。 我说退堕还一一处。 问曰。 若如此者。 诸阿罗汉永断烦恼。 云何下地烦恼更生。 若不更生。 云何退堕。 答曰。 退有二种一者失退。 二者住退。 失退者是凡夫人。 住退者通于凡圣。 依世俗道烦恼已离。 后复更起名退失退亦住退退。 依出世道烦恼已断。 心着作务不作心故。 以此中间不能更起现安乐住。 如前后亦如是。 亦不更起下地诸惑。 此住处退非退失退。 诸阿罗汉一切惑尽。 若不善法未断种本。 云何罗汉心善解脱诸漏已尽。 若不善法种本已断。 云何罗汉于心相续不正思惟。 岂复更生云何诸惑而得生耶。 是故依出世道已断惑。 尽知无退失。 已说因缘复有二种。 一者生因。 二方便因。 次第缘者。 诸心数法以从次第余法得生。 此心数法为生者缘。 一是识为识作次第缘。 亦名为意。 亦名意入。 亦名心界。 是次第缘复有二种。 一者已灭。 二者移处。 缘缘者此五种识色等诸尘是其缘缘。 复于心识内外诸入即是缘缘。 是说缘缘。 亦有二种。 一者猗证。 二不猗证。 增上缘者。 眼等内入俱时生者。 与眼识等为增上缘。 能使心作。 于境界中若俱时生。 心心数法更互为缘。 过去所造善不善业。 于未来世如意不如意所生果报为增上缘。 田水粪等为诸种子作增上缘。 世间工巧及诸杂业。 此等诸智为增上缘。 是增上缘复有二种。 一者不离。 二者有空。 此因缘者。 能生者是。 所余缘者唯能增长。 以是行缘俱时同至。 是行种本能生诸行。 是故诸行不俱时生。 以依四缘了知十因。 如菩萨地。 如佛所说。 缘过去行而心得生。 缘未来行亦生于心。 若过去行及未来无。 何法为心而作境界。 言因此境佛说生心。 以是此心即无为境。 问曰。 若心境无。 是佛所说。 正分明者。 因双双对诸识得生。 双双对者。 眼色耳声乃至心法。 此正佛说。 云何不妨。 答曰。 此是法尘不为五识而作境界。 佛说。 是尘即名为法缘心缘法。 夫言心识以方便生。 佛说此义复何所为。 以此心识不取过去识以为境界。 亦不取未来诸识为境。 去来诸识法尘不摄。 若有法者有法相聚。 若无法者无法相聚。 以此心识随有法者有法义取。 随无义者无义法取。 以是义故。 信知诸识无者为境。 若以此识不取有无二种境界。 即不能取一切法义。 若有说言。 心识不取有无为境。 是人即妨悉檀多义。 问曰。 此识若取无法为境。 识亦应无。 答曰。 去来故无识。 现在故有。 问曰。 眼识不得取无为境。 心识云何能取无耶。 答曰。 三世境故。 复应广说有五种义。 以现心识取无为境。 如佛所说。 离内外入无有我义。 是我无者非有为法非无为法。 以是诸识是取无我为境界者。 于有智人知总相法则无不信。 此是一义。 色香味触。 离此四尘了不能得。 殿堂辇舆饮食衣服及余众具殿堂等法。 是其所无。 非有为法非无为法。 以是诸识取无殿等为境界者。 于有智人知总相法则无不信。 此是二义。 是诸邪见诽谤一切。 无因无果无缚无解。 是诸法无。 若随义理有此诸法。 则非邪见。 此实都无。 于邪见人取无为境无不生识。 此是三义。 复于诸行无有常住。 此无常住亦非有为亦非无为。 而此诸识亦非不取无常为境。 于有智人知总相法非不生识常无境识。 若不得生于一切行不见于常无有义者。 依正智慧则不生厌。 无染亦尔。 亦无解脱不得涅槃。 若以此义一切众生诸烦恼惑永缚不脱。 此是四义。 诸未来行未有生义岂容言灭。 然诸圣人于未来行亦无不观生灭之义。 此是五义。 以是义故。 定知诸识取无为境。 如佛所说。 若过去业了无有者。 则无有苦受乐受。 此义何谓。 于过去生已作已灭善不善业。 为未来世受爱不爱果。 是行相续业种所生。 为此义故。 如佛所说。 有过去业复有二义。 是诸人说不正因者。 遮其执故。 其有说言。 有自在天梵释诸天自性神我时节微尘。 言因此法众生苦乐皆悉得生。 复为诸人说无因者。 为遮其执故。 有众多人。 说言无因亦说无缘。 为诸众生有净不净。 不从因缘木石等物。 或有尊重或有轻慢。 现此事故。 是故佛说有过去行。 诸贤圣人不着此处。 安乐而住此说何义。 过去诸行生果故有。 未来诸行为因故有。 云何信知现在诸行三相显现。 过去果故。 未来因故。 自相相续不断绝故。 复依两义现此二法。 谓于过去及未来行除实执故。 若去来行其相实有则非去来。 诸无见人谓去来无现在亦无。 如是见等断此执故。 如佛所说有去来界有现在界此义何谓。 种子相续已生于果故说此义。 是名过去。 欲生之者种子相续。 是名未来。 现在诸种果未断者。 是现在界。 故说此意比丘。 知于种子相续。 是无量法非一种界。 是名知界。 何以故。 从色等阴生老住灭。 无更别法亦非实有。 诸未来行遮实有故。 无有生者断于实义。 云何知耶。 于未来生既自未生。 云何能生生于他法。 现世诸生亦不能生生于现法。 此言生相。 是诸行成。 是诸行生。 是诸行起。 诸行现在。 此明一义而有多名。 离此多名复有生相。 诸有智人不说此名以为生相。 于此诸法各定种因何用别生。 此生羸劣而是假名。 云何知耶。 夫有生者。 即行生耶。 能生行耶。 若生自行能生行法。 于有生者行法得起。 是义不然。 若能起者。 是名行生。 于一行中应有二生。 谓能生者。 诸行自生。 此亦不然。 如说生义余三亦尔。 于现在因先所未有诸行起相。 是名为生。 不以先者是行异相。 即名为老。 起而未灭。 即名为住是刹那生。 诸行坏相。 是名为灭。 若此四法是有为相。 何故佛说唯有三相。 谓生灭住异。 一切行法三世所现。 从未来世未生得生。 是故依未来世。 是生起者是有为相。 此未生故不可着处。 已生之者于过去世悉皆已灭。 依过去世。 此言灭者。 是有为相亦不可着。 已过去故。 现世所现是住之者。 依于现世是有为相是可着处。 以此住者亦复有异。 多有过失。 此是生者谁敢求之。 如于吉祥不吉相随。 是故住异合为一相。 以是义故三世所现有为法相。 若此三相是诸圣人之所思量。 何故佛于诸阴中观起灭相依法而住。 复更不观于住异相。 生及住异。 此两种相是起所现。 是故生及住异。 此二种相合而为一说。 于起边故言观起而住。 所余一相于第二分安置一边故。 说此言观灭相住。 复有别义。 依此相故便证无染。 为厌患故得证解脱。 唯观二相是所思惟。 以见无常于诸。 行法故生厌患。 所云无常。 未生者生是名为生。 生而即坏是名为灭。 是名无常。 生复多种。 谓刹那生。 谓受生生。 谓起生生。 谓别心生。 谓不如意生。 谓如意生。 谓下中上生。 有上生无上生。 刹那起者。 刹那刹那诸行生起。 是名刹那生。 受生生者。 具缚及不具缚从处处堕。 于处处中诸阴生起。 名受生生。 起生生者。 从于婴儿乃至壮老。 名起生生别心生者。 依种种缘与种种受种种善等及种种道。 若证解脱及未解脱。 无量种心。 名别心生。 不如意生者。 地狱畜生饿鬼于三恶趣受诸苦恼。 是名不如意生。 如意生者。 于人天道受快乐报。 下生者。 生于欲界。 中生者。 生于色界。 上生者。 生无色界。 又第一受胎是名下生。 第二第三是名中生。 第四受胎是名上生。 又受诸恶果是名下生。 诸无记法除起善果。 是名中生。 一切善法一切善果。 是名上生。 有上生者。 从欲界处乃至无不用处。 无上生者。 非想非非想处。 又有上生者。 谓阿罗汉从于入胎未至最后。 一刹那阴最后一念。 名无上生。 分别老义复有多种。 何者身老心老寿老变异老阴老。 身老者。 发白齿落皮缓面皱乃至如经。 身有诸相。 心老者。 与乐受应。 变异生者。 若以善心转为不善。 于所乐物生爱着处复生变异。 是处无果。 是名心老。 寿老者。 日夜刹那罗婆牟[口*后]罗过故寿转减少。 乃至次第一切转促。 是名寿老。 变异老者。 一切自在富贵荣华无病色力转减少失故。 阴异老者。 以生人天阴转增长。 从此处没生于恶道下贱之处。 名阴异老。 又别一老缘。 此一老前所说老而便得生。 何者诸行刹那刹那所生异异。 名别一老。 分别住义亦复多种。 刹那住相续住依缘住一心住如制法住。 刹那住者。 唯生时住。 相续住者。 随处已生诸阴衣食乃至寿尽。 复外世器乃至劫尽。 名相续住。 依缘住者。 苦乐等受善恶等法。 各各缘现随是持住。 名依缘住。 一心住者。 正定心人住现前定。 名一心住。 如制法住者。 随处境界王领治化国邑聚落。 于四种姓依先制事而立住止。 名如制法住。 无常义者复不一种。 何者坏无常变异无常别离无常当生无常来至无常。 坏无常者。 诸有已生即便失灭。 名坏无常。 变异无常者。 可爱行生不似前者。 名变异无常。 别离无常者。 于可爱物分散别离。 此三无常。 于未来世是名当生。 起于现世是名来至无常。 受五欲乐不能自持。 脱有零落爱别离至。 思惟是事忧悲苦恼。 乃至如经不肯厌患。 于行法中诸外道辈。 多所思惟是等无常。 亦生厌离唯离欲界。 于诸行法分生厌离。 若诸声闻具足思惟是等无常。 究竟厌离得证无染乃至解脱。 决定藏论卷上决定藏论卷中梁天竺三藏真谛译心地品之二略说生缘所摄。 自因具足。 是名为至。 何者为至。 似因略故因缘具足。 是以得生。 故名为至。 如是选择知假名有。 至若实有则有二种。 谓生因有不离因有。 若生因有。 如未得法从前以来无至为因。 岂义得生。 若如是者。 永不得生不离法因有。 以是善法不善无记一时得至。 复故碍法亦应共生。 是故两因皆悉不然。 复法生因各现诸缘所摄。 自种如之因。 即此种子故名为至。 余别因缘在现前故。 名离余缘。 在此牵缘以此自在假名为至。 此自在以诸人者诸法被生被灭。 更乐现前速牵生缘。 是故名至。 略有三义。 一者种子成就。 二者自在成就。 三者现前成就种子成就者。 一切恶法诸无记法及生得善无功用生。 此诸种子未有定破。 圣道拔断诸善种子。 未为邪见之所破坏。 是名种子成就。 云何知耶。 诸法种子乃至未坏与不善法若现不现。 如此等人悉名成就。 以诸善法功力所造。 有诸无记生缘所摄诸因具足。 是名自在成就。 诸现在法在于现前。 自相故生。 是名现前成就。 何者命根依过去业。 处处受身为业所牵。 有量时住以此牵命。 即名命根。 又复命根分别有二。 谓定不定。 有随不随。 有少有多。 有后无后。 有得自在有不自在。 阎浮提人离其寿命。 余有决定数。 阎浮提中或寿无量或复短促。 乃至十岁。 郁单越人定寿千年。 是处随命无余缘死余处不随于阎浮提寿十岁人。 是名短促。 有诸畜生。 于一日中七死七生。 乃至一日一夜非想非非想诸天寿命八万大劫。 罗汉寿命亦复有后。 若诸学人于现在世定入涅槃。 诸凡夫人最后生身寿命有后。 其余诸人无复有后。 自在命根诸阿罗汉菩萨及佛能延寿命。 其余寿命不得自在。 何者众生种类似分。 略说处处受生诸众生类。 同界同道同生同类同年同姓。 长短等行。 以依此分是诸相似。 是名众生种类似分。 有诸众生依是界分各有似分。 于一界中众生受生。 以依五道各有似分。 一一道中诸众生有诸众生依生分生。 一一生生依类分生。 一一姓生。 有诸众生色声高广事业似分。 有诸众生善恶似分各有似分。 如杀生人共诸杀生。 乃至邪见共邪见人。 如离杀人共诸离杀。 乃至正见共正见人。 须陀洹人共须陀洹。 乃至辟支佛其辟支佛。 菩萨共菩萨。 佛共佛。 名相似分。 一切众生皆是假名。 云何众生似分而是实法。 凡夫性者。 三界见苦所断烦恼种子未断名凡夫性。 又凡夫性复有四种。 一者无涅槃性。 二者声闻性摄三者辟支佛性摄。 四者佛性所摄。 离十烦恼无有别性。 名凡夫性。 何者和合性。 因缘具足诸法得生。 种种因缘种种法生。 名共作因。 和合性者。 复有六种。 受和合。 入生和合。 六入住和合。 工巧智和合。 净和合。 相从和合。 受和合者。 因内外入及思惟等诸识得生。 三种和合故触得生。 因触和合故得生受。 入生和合者。 无明缘行乃至老死。 六入住和合者。 依于四食及以命根。 工巧智相应业作具人力。 是名工巧和合。 净和合者。 十二难得自他功力。 相从和合者。 如有一人为大国主如法治化。 众生荷赖四海安宁。 离如是分无别和合。 字和合者。 依法性相而立假名。 依如是义是名为字。 句和合者。 已说依自相法善法恶法净法不净法选择分别以名合为句。 是句和合。 味和合者。 名与句合。 字义具足。 是味和合。 于诸略义悉皆是名。 于处中义是名为句。 于广说义称之为味。 唯依于名唯得知名。 不知于义。 若依于句知诸法性。 亦知于鸣不得知广选诸法。 依于味身知诸法义。 以此名身句味身为五学处得知假名。 随方俗语立名不同。 若于鸣中无处不同。 耳相闻故。 何者五学处。 一者内学。 二者因学。 三者声学。 四者医方学。 五者世工巧学。 何者起生诸行因果相续未断。 是名起生。 复次起生有种子生。 犹如诸法有种现起。 复有起生种子果生。 如有种子未灭种本现前起生。 如菩萨地有名流生四非色阴有色流生。 如内外十入。 于法入中无作色生。 有逐流生如次第法。 十二因缘有逆。 次第十二因缘以此起生即是相续无别有法。 何者齐法依无始时各各分齐种子因果法不相杂。 诸佛出世及不出世。 法常然故有灭分齐犹如逆顺十二因缘有正法齐。 谓如五阴及十二入十八界等无有增减有受分齐。 如三受法亦无增减有住分齐。 谓一切身乃至寿命诸外法。 住至一大劫有变分齐。 如诸众生已生色界退生欲界有限量齐。 如诸众生生有色处身有限量。 外法世界亦有限量。 何者应尔为说诸法为安诸法为正知法。 此中方便即名为应。 分别有四。 一者见应。 二者因应。 三者论义应。 四者法尔应。 如声闻地后当广说。 何者迅疾诸行。 生灭迅疾不住有行迅疾即是生灭。 有力势迅疾。 谓地行象马及以人等。 又空行天鸟诸夜叉等。 有鸣迅疾如声出时。 有水迅疾如江河流。 有火迅疾如大勐焰焚烧乾草。 射迅疾者。 如人善射箭去迅速。 智迅疾者。 谓诸圣人简择修行速知诸义。 通迅疾者。 谓大神通运身速疾。 意速疾者。 依心速疾神通迅速。 何者次第各相对。 诸行相续依次第生。 是名次第。 有生次第如十二因缘。 有灭次第如逆因缘。 无明灭故乃至老死灭。 老死灭故忧悲苦恼一切皆灭。 又有道俗法用次第。 于晨朝起料理身体。 着衣营务嬉戏试艺。 洗浴涂香着华严身。 食诸饮食眠卧消息。 是俗次第。 何者道法次第。 亦晨朝起次第如前。 乃至着衣持钵次第乞食。 得饭便还安坐而食。 洗手拭钵净足坐禅。 讲说读诵作善思惟。 于昼日中经行立坐。 此二种事治心障治法。 于夜半时眠卧消息。 于后夜分速疾而起着衣等事。 于大众中随其大小。 恭敬问讯依次第坐。 如法行筹并受卧具。 有生次第从少至老则有八时。 又有见谛次第。 先观苦谛次集灭道。 又九定次第。 又学次第。 以依戒学生于心学次生慧学。 何者名时。 依日出入识时分齐。 依诸行法有生灭故。 立三世名以名为时。 如年时节一月半月日夜刹那罗婆牟忽多过去现在未来等法。 此名时者。 离诸行法无有别时。 何者名数。 数诸异法令知多少。 是名为数。 复次数者。 从一二法乃至多数。 复至数后名阿僧祇。 以从此后无复数名。 何者种子。 离诸行法无别种子。 以此行法如是起生如是进入。 是名种子。 亦名为果子果别异不可杂观。 何故不杂。 依现在果知过去因。 依现在因知未来果。 以此因亦名为果。 因果不杂如穀麦等芽叶枝节未开已开。 离此诸法无别种子。 如是观察一切行法是种子相。 已说断坏恶法种子。 何者断坏善法种子。 一者恒事恶法与善相违断坏善根。 二者着邪见故。 邪见重故。 亦断善根如诸外道。 三者以邪见故诽谤一切作五逆罪亦断善根。 四者已断不善恶法种子善根即断。 如阿那含登地菩萨。 复次一切诸法种子以为一聚。 与果已竟而至于果。 谓软中上。 复更略说诸种子相而得在于阿罗耶识中。 一切诸法着妄想习。 以此习气亦名实法亦名假名。 从此诸法无别有相无不别相如真如法。 复次习气遍一切处诸恶罪法。 若依此习而摄一切诸法种子诸出世法。 何者为本而得生耶。 诸恶法种不为其因。 此出世法真如境界作缘得生。 若不取习为缘得生。 何故演说三涅槃性。 复说有人无涅槃性。 有如此义一切众生有真如境而为缘生障无障。 故解脱各异。 有诸众生永障种本不能通达真如境界。 说此众生无涅槃性。 有诸众生不依此义说涅槃性。 诸智慧障永依于本亦非解脱为障种本。 明于此义有声闻性辟支佛性不如前义。 是名佛性。 是故无失说出世法所生相续。 依阿摩罗识而能得住。 以此相续与阿罗耶识而为对治。 自无住处是无漏界。 无恶作务离诸烦恼。 何者为作略说有三。 一不净法。 二者善法。 三无记法。 不净作者。 是则十不善业道身口意生受行不离为增上缘。 此身口业使他令知。 是名不净。 作善法者。 离此十恶而不修习此身口业使他令知。 是名善作。 无记者。 以此威仪如诸工巧此身口业。 是无记作。 复有诸业不令他知唯自发心。 以是心中觉言语依善不净无记等法。 是名心作。 唯身生起此无异法。 是名身作。 非是动转。 何以故。 一切行法刹那灭故。 故无至处。 唯是言语是谓口业。 如是心行此思惟法。 即是心作。 何以故。 刹那灭故。 从此至彼。 是义不然。 离行生起更无余业。 眼耳心等亦不能取。 是故作者亦假名有。 若有诸人随恶眷属。 彼处得生渐以长大。 其自思惟。 依此事业我得寿命。 如是业行乐忍而行。 是时得知其无覆护。 依不善根无诸覆护。 所摄勇勐甚深不正思惟。 势力摄故。 是人即得大不善根。 此人未得杀生不善。 余不善道所生不善亦未得证乃至未作。 从作之时随其有犯。 逐业随时复生不善。 犹如前人生恶友处。 各随其类增长恶业亦复如是。 乃至不离无护思事则无覆护。 以日日中思增长故。 作是业故。 诸不善根皆得增长。 以安邪思不信嬾堕憙忘攀缘恶智共行。 使习是业使作是业。 从此向后有种本故。 以习作故。 于相续中是现世者名不覆护。 以依舍因乃至未舍诸不信智。 此中恶业不信后世有恶果报。 即名不信。 嬾堕者。 此恶法中随意而住不能舍离。 是名嬾堕。 憙忘者。 诸有过失智人所谤如实不现。 是名憙忘。 攀缘者。 心恼散乱此心相续恒生不住。 是名挛缘。 恶智者。 以此颠倒谓恶为善谓善为恶。 是名恶智。 以作恶戒为增上缘。 此不善等诸不善法。 恶思为伴而生不住。 是恶戒不依前者如实道理。 则名善法。 如此分别若有诸人堪受戒者以授善戒。 如有诸人从他得戒亦从自得。 有得自戒。 不从他得。 唯比丘戒。 何以故。 诸比丘戒皆不可得一切人受。 若比丘戒不从他受。 堪受戒者不堪受者。 以此一切若自能得出家戒者。 如来法制便不得住。 法律制戒正说难知。 是故比丘戒法非自受得。 若有诸戒离比丘戒自能得者。 何故从他而受此戒。 守护禁戒有二种分。 自羞羞他。 欲自犯戒则羞于他。 如此禁戒从他而得。 自羞者。 我自护持无有缺犯。 是名得戒。 有自羞者。 则有他羞。 有羞他者未必自羞。 是故自羞于法力胜。 是自受者若善护持。 所生功德无有差别。 若从他受有此别异。 应先发心亲觐请师。 作礼等事威仪如法。 思惟言说令知所作。 名身口意业作前方便。 若自受得唯是心作。 是思离者则非覆护。 信等五根以取思离为增上缘则名覆护。 复受持戒有百种相。 以从十种不善道法依受远离。 不杀生中唯受一分。 乃至邪见亦受片分。 是名十种。 不杀戒中所受多分乃至邪见。 此别十种。 复别十种。 不杀生戒而具足受乃至邪见。 此更十种。 若依少时一日一夜。 若半月日乃至一年。 受离杀戒乃至邪见。 是名十种。 若依多时过度不至。 寿尽受不杀戒乃至邪见。 复是十种。 乃至寿尽受不杀戒乃至邪见。 更别十种。 已受不杀。 见生不杀乃至邪见。 是名十种。 自受善戒更劝他受。 此更十种。 以善言辞赞叹禁戒。 此复十种。 已受不杀乃至邪见自生欢喜。 是名十种。 此十十种受戒相貌合成一百。 所生功德随戒多少。 以此覆护复有八种。 一者能生覆护。 二者摄受覆护。 三者守持覆护。 四者治犯覆护。 五者软覆护。 六者中覆护。 七者上覆护。 八者清净覆护。 未受先思我今欲受离恶禁戒。 是名能生正受之时。 是名摄受。 已受戒竟思离诸恶乃增上缘五根所摄。 时共种本间间善持。 如所受戒守护思惟。 近恶友故若烦恼故生起恶作。 即自羞惭则不缺犯。 莫令有失应堕恶趣。 是名守持。 若憙忘失造作诸恶速疾生念。 以此过失发露忏悔惭愧自改。 后不更犯名治犯相。 若复善道少分之中少时受持。 唯自守护不劝于他。 善说言辞不为赞叹。 见同善行不生随喜亦不喜乐。 是名为下。 若复多分善持禁戒不至寿尽。 己自持戒又劝于他。 巧说言辞不为赞叹。 见同行善不生爱乐。 是中覆护。 若复具足受持禁戒。 乃至小罪皆悉不犯。 是名为上。 若以依此清净禁戒无恨心故。 乃至初禅破戒根本即永断除依舍摩他故。 是定覆护。 如初禅中第二第三乃至第四亦复如是。 复别有异此破戒本远离对治所摄定道甚深断除。 此是第一清净持戒。 依此净戒依定覆护。 得见真谛即证阿那含果。 于是时中诸破戒本悉永断除。 依未来禅若得初果。 于是时中恶道生本皆悉断除。 此又有戒皆悉清净圣人所乐。 以此第二清净禁戒。 是名无漏持戒覆护。 此无漏戒得罗汉时。 对治净异于灭惑果。 此八种戒已合为一。 更分为三。 一者受行覆护。 二者总持覆护。 三者清净覆护。 前三种戒是受行覆护。 次有二种是总持覆护。 下中上戒是方便行。 是禅定戒及无漏戒。 是名清净覆护。 此三覆护次第转胜。 何故如来说此三戒。 谓比丘戒优婆塞戒及以八戒。 三因缘故诸受化人能离恶行复离贪欲。 此中佛说是比丘戒。 有诸受化唯离恶行不离贪欲。 此中佛说优婆塞戒。 何以故。 在家迫迮生烦恼处恒被系锁。 具足戒品难可受持。 有诸受化恶行贪欲皆不能离。 是故如来为说八戒。 何以故。 此受化人二不能故。 为前二戒而作因缘。 其自思惟不堪重禁。 此前三分现离恶行。 后有四分现离贪欲不淫。 一分现。 二处离。 比丘戒者四分义摄。 一者受具足分。 二者随具足戒受制戒律。 三者护他心戒。 四者具足守戒。 受具足分者。 白四羯磨如受大制从初依此。 比丘禁戒是名比丘受具足分。 从此向后随比丘戒于波罗提木叉谓正命等。 此一切处恒持覆护。 是名随具足戒受制戒律。 有此二分威仪具足。 是名护他心戒。 威仪行处如声闻地。 后自当说。 于小罪中见畏不犯同于重戒。 若有犯者皆悉发露。 是则名为具足守戒。 依于五力得生四分。 为有信力解脱戒满。 依精进力具正命分。 依于念力守护诸根。 依于慧力因缘分满。 依于定力四分具足。 何以故。 若无五力则无四分。 有三分摄优婆塞戒。 何者为三。 一者他所贵重离破坏分。 二者有犯过失改悔清净。 三者受持不破不夺他命。 不盗他财不得邪淫。 是名初分。 远离妄语是第二分。 远离饮酒是第三分。 又五分摄于八戒。 何者为五。 一者离破坏他。 二者离坏自他。 三者有犯改悔。 四者为不失戒忆念护持。 五者念分不散。 离于夺命及离偷盗。 是名初分。 离于淫欲是第二分。 何以故。 远离淫欲不坏自身。 自妻妾故不坏他身。 离淫他故离于妄语名第三分。 次离三处是第四分。 何以故。 当习歌舞华香严身高广床座饮食非时。 渐渐习知观身空无我。 受此戒忆念不犯离于饮酒。 是第五分。 何以故。 恒自忆念我今有戒。 以依此分醉酒狂逸都不得发。 比丘尼戒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戒。 此等悉属出家戒故。 依比丘戒而得此戒。 优婆夷戒者属在家故。 戒相似故。 如优婆塞禁戒无异。 何故佛制诸比丘戒亦沙弥戒说此二部。 比丘尼戒又说三部谓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尼戒。 以诸女人多烦恼故。 次第应受比丘尼戒。 是故佛制比丘尼戒说为三部。 若沙弥尼住于小戒。 依次更受式叉摩尼戒。 若能得住式叉摩戒。 戒品转多不得速为受具足戒。 决须二岁学行六法。 若乐住此便授具戒。 如是多时渐持小戒。 次第转久能持具戒。 何故沙弥戒中制捉金宝八戒不遮。 以此沙弥住出家戒。 出家之人而此二品极不相应。 谓五欲乐严身嬉戏。 随意放逸二者用举陈宿遮前品故说离三种。 谓歌舞作乐香华严身高广床座及非时食遮第二品离捉金宝。 以此金宝一切陈宿为作根本。 从一切物以此为胜。 何故沙弥歌舞严身分为二戒。 于八戒中合而为一。 于出家人不相应故重制为二。 于在家人非不相应轻故作一。 脱若有犯唯一忏悔。 若出家人犯此二戒应二种忏。 何故黄门及不能男。 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此黄门等若作比丘能作女罪。 作比丘尼摩触身故能作男罪。 此二种处不堪住故。 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以此黄门及不能男。 多烦恼故烦恼障故。 不能发此正思惟力。 依于此力数数思惟。 精勤修习清净梵行。 何况能得过人圣法。 是故不得出家受戒。 何以故。 难得善人生于是处不可分别。 何故黄门及不能男。 乃受三归及于五戒。 亦不得名称优婆塞优婆夷者。 亲近比丘及比丘尼。 名优婆塞及优婆夷。 此黄门等善摄诸根。 若比丘比丘尼等亦不可得常相亲近。 比丘比丘尼独处屏覆不得亲近。 及按摩等皆不得。 如优婆塞等亲近比丘故不得称名优婆塞。 此黄门等若善持戒得福皆同。 何者非戒非戒离前所说戒及非戒。 随所造作善不善业。 从身口意以此一切可知非戒及非非戒。 以是禁戒自可受所从他受。 此两种戒所生功德有差别。 不受戒之时若心意同亦同护持生福无异。 几种因缘不得具足比丘禁。 欲得不得略说有六。 一者心破坏故。 二者身根不具。 三者人根不具。 四者断善根故。 五者系属他故。 六者护他心故。 若王缚录怖畏贼难。 负他财物畏不得活。 作是思惟。 我今苦恼难得活命。 为我在家有是等苦。 诸出家人安乐得活。 是故我今出家入众。 现同行道得活不难。 依此思惟便即出家。 为怖畏故受持禁戒有处律制。 莫令比丘知我犯禁。 众僧和合驱逐出众。 其心坏故。 故非比丘具足禁戒是名心破坏故。 复更思惟在家难活。 若其出家资身为易求生不难。 及至尽寿得修梵行。 亦如他人修行不异。 如是思惟即便出家。 如此出家非破坏心。 虽得具戒而非清净。 若瘿癞瘘狂痟等病。 如遮法说。 是名第二身根不具。 是破坏身若得出家。 不能敬重供养师长。 如是不能供养于他。 便复受他清净梵行师友信施衣食卧具。 受此重施不易可销。 复亦不能增长善法。 先所修善并皆退失。 是故身根不具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若是黄门及不能男。 人根坏故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如前所说诸因缘等。 不能男人有三种异。 一者具足不能。 二者有时非时。 三者毁伤损害出生以来本无男根。 是名具足不能人。 又半月能男。 谓前十四日不能。 唯第十五日能。 又使他摩触则能。 不触不能。 又见他行慾则能不见不能。 是名有时非时。 又复刀杖伤损病坏堕落值毒触火咒术所断。 先有男根后则失坏悉不能男。 是名毁伤损害不能男人。 一者本是黄门而不能男。 二者本非黄门而不能男。 三者本是黄门非不能男。 使他触身则能生乐。 是名人根不具。 断善根者。 作诸逆罪污比丘尼破内外道。 贼住种种不共住无住。 坏善根故而不得受具足禁戒。 何以故。 是人不羞于自他故。 不净染故。 无惭愧故。 善法损减。 系属他者。 谓是王人阴谋王家王所识将负他债息。 及他人奴他家使人。 荷任他债自身质债。 父母不听。 系属他。 故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护他心者。 谓诸化人护他心故不得授戒。 何以故。 诸龙化身以为人形。 求欲出家欲闻正法求受具戒。 若得具戒。 眠卧之时还复龙身。 睡眠逼故。 已成比丘言是比丘。 诸阿监弥诸优婆塞参承修讯便见龙身。 于诸比丘皆生疑心。 谓诸比丘并非实人。 谁敢供养诸龙诸鬼。 护他心故不受具戒。 此六因缘不得出家受具足戒。 若离诸师及以和上。 戒不具足僧数不满界不清净。 亦不得戒。 几种因缘优婆塞戒而不得受。 略说有二。 一者心破坏故。 二者人根不具故。 心破坏者。 永不得受一切禁戒。 不能男者。 得受五戒而不得名为优婆塞。 如前所说诸因缘事。 复次八戒者。 心破坏而不得受。 随从他故。 为利养故。 心不清净口说受戒如前所说。 有诸因缘不得受戒。 离此诸缘得三种戒。 复几种因失比丘戒。 一者舍戒。 二者犯重。 三者失根及二根生。 四者断于善根。 五者命终。 若已善受诸比丘戒。 五缘则失佛法灭尽。 未受戒者欲受不得已受不失。 何以故。 于是时中末世已至。 无有一人心不破坏而求受戒。 何况能得四种道果。 优婆塞戒生悔心故。 善根灭故。 寿命尽故。 佛法灭故。 如比丘戒五戒亦尔。 复次八戒。 至明晨朝又心破坏。 是日命终则失八戒。 何者无想定离遍净欲。 未离上欲。 作心思惟。 谓是解脱唯断于心及心数法。 如是寂静名无想定。 此是假名非别有法。 略说有三。 下中上修。 以下修故。 于现世退。 不能速疾还更修习生无想天。 身光狭劣不同诸天。 寿命不具中间得退。 中修者。 若退失时。 还习速得生无想天。 光明转胜寿命未尽。 亦得中退。 上修者。 勤修习故不得退失。 若得生彼光明寿命悉皆具足不得中死。 所以者何。 生得心灭数亦灭名无想生。 何者灭尽离不用处欲。 未离非想非非想欲。 作心思惟求寂静处无受无想。 于受想中而见过患。 即生厌离。 受体四禅想体四空。 于八禅定悉皆厌离。 正灭于心及心数法。 即入灭定。 灭六识故是名灭定。 非灭阿罗耶识故。 此亦假名非实有法。 亦有三种。 下中上修亦如前说。 唯不说生。 以诸学人得入灭定。 谓阿那含名身证者。 无学人得入灭定二分解脱。 于无想定学无学人并不修。 何以故。 以诸圣人有所生处不见解脱。 圣人知见不生彼处。 离于此处别有胜处。 以生此处永不能得修习善法。 是障难处。 何者虚空唯无色处显现虚空。 何故空处。 无一切色说名虚空。 是故假名说空非是实法。 何者非数灭以因缘自得现前故生诸法。 离此生因余法不生。 究竟寂灭名非数灭。 是时诸法即不得生。 过此生时不复更生。 未来未起不得言有。 若未来法因缘应生。 和合则生为谁所遮而令不生。 名之为常。 是故无别一法名非数灭。 是诸学人已见真谛卵生湿生郁单越生无想天生。 女人黄门及不能男无根二根。 复有爱愿不更得生。 名非数灭同一种相。 何以故。 是诸学人复生爱染能作生业。 无有是处。 未拔种本故业受生。 何以故。 是诸色心不相应法。 从于生相至非数灭。 于心法中非是心数。 若于色中非是可见非不可见。 以是义故。 名不相应色。 及不如意及有舍处名色分别。 声分别者。 众生数因非众生因众生非众生因。 事分别者。 是口所作。 住分别者。 如前说。 香分别者。 谓根茎皮心叶华果是香分别。 香味触中无事分别。 住分别者。 如前色说。 味相分别者。 谓甜苦等住亦如前。 触有多种分别如前。 第三境者。 于十方中即可得知。 第四境者。 三世分别。 第五境者。 实不实取分别可知。 第六境者。 于一边处得取具足。 如是自分诸有色尘明了分别。 何者思惟。 能生识者于共于诸根。 不破坏者。 与明了尘同兴发心。 如此思惟能生诸识。 是名色阴境分思惟。 杂思惟者。 于欲界阴入住是处色界色生于此身。 云何上界诸色与下界共别处而住不别处耶。 答曰。 不别处住犹如沙水。 是名色阴杂分思惟色阴分别思惟究竟。 决定藏论卷中决定藏论卷下梁天竺三藏真谛译心地品之三如经中说。 六种胜智。 谓阴入界四谛因缘二十二根。 如是胜智云何分别。 郁陀南。 相义及分别次第摄受依依此六种法了知阴入等何者色相。 谓十一种。 眼等及触。 法入中色有。 依四大有是四大。 皆是碍相。 何者受相。 谓有六种眼等触生。 又三种受有二种依。 谓色及心依色身受。 何以故。 五根色故。 若根有色依眼等受。 是名身受。 何故五根不名为身。 答曰。 根自相故用各异故。 若异相故不同身相。 是故根受不名身受。 答曰。 不离身故。 有眼等根。 依根生受故。 名身受。 此说无过。 若说不离言无过者心不离身。 是故心受亦名身受。 凡一切受皆名身受。 答曰。 身与诸根不得相离。 心不如是。 如有众生生无色处离身有心。 是故根受得名身受。 心得离身故名心受。 是一切受得有二名。 谓一切受皆是用相三种因缘。 一者是尘胜力。 二者思惟胜力。 三者自在胜力。 何者想相六种如前。 又六种生有相想无相想小想大想无量想无用想。 此一切想得二种异。 一者世间。 二出世间。 缘于欲界是名小想。 缘于色界是名大想。 缘空识处名无量想。 缘无所用处是无用想。 此欲界等是名有相想。 非想非非想是无相想。 出世间想。 谓诸学人及无学人。 是一切相分别想相。 何者行相。 如前六种复五种事。 一者为与诸尘。 二者得共俱故。 三者有为远离。 四者起烦恼业。 五者心得自在。 略说三种善不善无记。 一切牵果。 是名行相。 何者识相。 亦有六种所谓眼识乃至意识。 是识相分复有三种。 一者用分。 二者缘多分境。 三者住诸异分。 用分有三。 境分有六。 住分亦三。 如此等分。 分别十八取尘为相。 是五阴相。 何者阴义。 色者过去未来现在。 乃至近远一切诸色。 总名阴义。 如是等色乃至于识如是总摄一切和合皆名阴义。 何故佛说和合阴义。 以此诸阴唯是和合无有实我。 是故佛说名为阴义。 何者色阴。 分别有六。 一者随类。 二者随相。 三者识依不依。 四者离识不离识。 五者想尘。 六者色究竟处。 此一切色所谓四大及依四大。 是名随类。 色相三种。 一者净色。 二者净尘。 三者心尘。 共相者皆是质碍。 一切诸色皆是共相。 何者识。 依不依是众生数。 名之为依。 复有色处。 识初入乃至生受。 是名识依。 离如是色名为不依。 何者离识不离识。 色不离说名自分。 共识。 同用故。 又复离识名不自分。 相似相续能生于触名为自分。 虽相似相续不生于触名不自分。 有三种想名为色尘。 一者色想。 二者碍想。 三者种种想。 色想者三相。 一者显现色。 二者碍色。 三者聚色。 此三相尘如次第故取青黑等名为色想。 妨人游行名为碍想。 取于男女田宅等相名种种想。 尘色色究竟者。 略说有二。 下界堕欲界色界业增上缘。 若四空处。 依于作业则无有色。 依自在定有妙光色。 何故一切色种得自在智。 修现定故是妙定色。 何者受阴。 分别有五。 一者受类。 二者自相。 三者生处。 四者思惟分别。 五者灭处。 何者受类用处法。 何者自相苦乐不苦不乐。 乐受者生乐住乐坏苦爱着因缘。 苦受者生苦住苦坏乐离爱因缘。 不苦不乐者行苦故苦解脱爱缘。 此一切受皆悉是苦名受共相。 何者生处。 从十六触受阴得生。 何者十六。 谓六根触碍触依言触苦触乐触不苦不乐触欲触瞋触无明触明触非明无明触。 依根取尘名六根触。 依尘思惟生于碍触。 依心出言名依言触。 三种受触依缚依解。 欲瞋痴触则依于缚。 明非明无明触依于解脱。 何者思惟分别。 一切诸佛八种分别几种受。 何者受集。 何者受灭。 何者受集行道。 何者受灭行道。 何者受味。 何者受过。 何者受灭处。 生相分别有三种受。 有触集故则有受集。 广说如经。 是八种相分别受阴。 一者自相分别。 二者现因分别。 三者因灭分别。 四者现在未来分别。 五者受灭道分别。 六者浊用分别。 七者清净分别。 八者受灭处分别。 名分别。 何者灭处。 初禅灭忧根。 二禅灭苦根。 三禅灭喜根。 四禅灭乐根灭尽定灭舍根是名受灭。 处分别。 何者想阴。 分别有五。 一者随类。 二者随相。 三者颠倒。 四者不颠倒。 五者决定。 取境别相能生想法是名随类。 随相有六。 已如前释。 取境虽异皆想共相名为随相。 凡夫无智无明覆心。 起邪思惟。 依二见半出四颠倒。 依于无常谓以为常。 是修常想。 为依见取出二颠倒。 谓苦中计乐。 不净计净。 依于身见出我颠倒。 于无我中取法我相。 复有在家名心颠倒。 如出家人名见颠倒。 分别又有异想颠倒。 于四种类生邪修想名想颠倒。 于四种类生决定智起信分别名见颠倒。 何者不颠倒想。 诸有智人无有无明。 起正思惟。 于无常境见于无常。 于苦见苦。 于不净境见于不净。 于无我境见于无我。 起正修想名不颠倒想。 于此四种能起信乐是名心不颠倒。 于此四种正见正知名见不颠倒。 是名想不颠倒。 何者决定。 分别有五。 一尘决定。 二用决定。 三者假名决定。 四者不实决定。 五者实义决定。 取尘自相取似相是尘决定。 于尘生受取别异相名用决定。 依于自他是名是生是姓等相。 随世俗语作想境界是名假名决定。 颠倒取尘名不实决定。 如实取尘是名实义决定。 何者行阴。 分别有五。 一者谓尘。 二者别住。 三者不净。 四者清净。 五者事。 六种思聚胜力牵果是名行尘。 生老住等不相应行和合积聚名别住行。 何以故。 各各异故名别住行。 三毒等行名为不净。 信等善根名为净行。 如前五种。 知与尘等是名为事。 何者识阴。 分别亦五。 一者入处。 二者不净。 三者依故。 四者住故。 五者多种。 欲界中识依外色入名为入处。 色界净天依于自阴是为名色。 识入处则有二入。 四空处识依自四阴说名入处。 是入处分别。 此凡夫识依二种乐生于不净。 依现尘用乐故不净。 依于未来生老等苦乐故不净。 名不净。 识依有六种。 是生识依。 眼等六入识依得生故得六名。 譬如依糠火牛粪等火。 亦复如是。 是名依故。 分别四识住处。 如经中说。 阴依境界为心住处。 有色中识住。 广说如经。 乃至我说识不至东。 余方亦尔。 于现世中不乐涅槃。 自至寂静清凉得梵自在。 我说如是此如来说经中所摄。 四识住处后当广说。 复略说三有缘住处究竟有缘住静。 佛说此三显四识住。 烦恼境类烦恼依住。 是说名为烦恼执着。 以此二种名执着境。 一者是境。 二者取。 境者烦恼缘爱言是我物即是执境。 我见烦恼思惟是我。 又有四种贪等身结。 是业因缘即是取境。 如上所执是心住处。 何以故诸烦恼境依心得住。 犹如湿衣诸尘易住。 如肥田中种子增长。 诸凡夫人未得厌离。 爱欲对治受所牵识。 未来世中即得受生悉令具足。 乃至未舍凡夫之性。 此所受生令具足者是名能住。 此相续生是名生死所。 余如前说于住缘。 如此一切名有缘住处。 有色界中诸识来去。 无色界中说心没生。 此三处住乃至寿遣。 如前二处得生增长及于壮大。 如是量故得知诸识住处究竟。 若有说言异于此义。 唯文字殊理则无别。 何以故。 文字义别无分别故。 若有问者则不能答。 即便思惟。 我云何对脱。 若有答。 后更思惟我实愚痴。 自不知解而答他问。 是故智人从一切色乃至行阴爱等诸结暂伏故无能生业结。 有智慧故根本永尽。 何以知之。 诸在家人依贪瞋结则能作业尘味因缘恐憎因缘。 于出家人戒取实结而能生业。 戒取烦恼与贪同相愿求生天。 实结烦恼与瞋同相故谤涅槃。 如此诸结依于心地从思惟生。 此诸烦恼对治灭故。 欲取色等以为境者即得永灭。 以此灭故。 诸识有惑于四住处则不复住。 诸对治识实清净故。 如是得知住处寂静。 以缘灭故。 于未来世当生具足应得相续不复更生。 是名有缘住。 静阿摩罗识对治世识甚深清净说名不住。 复次此识不为缘生。 空解脱门善修习故不能生业。 无愿解脱门善修习故则能知足。 无相解脱门善修习故住于不动如前四义得正解脱。 观行于尘于我我所无所取着。 是故色等诸尘灭坏心无渴爱。 如此诸相心极清净。 识清净故不自灭坏。 亦复不为他缘所灭。 无相续故。 于十方处不更入生。 于命于死无贪欲故。 说无求欲。 心譬如树受喻如影。 于时二无。 是故无树。 是故无影。 世心灭故。 说现尽灭。 是无漏心学解脱故。 前次第说得寂静。 无学解脱故得清净。 四余灭故得梵自在。 问何故不说识识住处。 答曰。 言不自相故识得不净。 何以故。 如来说心自相清净。 四处不尔。 一切烦恼极不净故。 知贪欲等微细难见。 色等不尔非烦恼因。 不如色等无有众生于一识处而起爱着。 如于色等。 是故佛说识非住处是名识阴住处分别。 多种分别者此说有三。 一者有欲心无欲心有瞋无瞋。 广说如经。 乃至未得解脱及正解脱。 此如来说则名第一。 是离分别界分别故。 于欲界中心有四种。 有善不善染污不染污。 于色界中心有三种除去不善。 无色亦尔。 无漏有二。 谓学无学。 欲界善心分别有二。 生得学得。 不染污四果报威仪工巧变化。 欲界变化一种生得。 如天龙鬼无修慧果。 于色界中无有工巧。 无色界中但有果报。 善心如下登高是名第二依界分别。 又有异心多种分别烦恼种故。 欲界中五。 苦集灭道修道破故。 色无色界五种亦尔则有十五。 及无漏心复有十六。 是名第三灭故分别第一是离。 复更分别三品助分为三摩提。 一者使动。 二不使动。 一不得定。 二者得定。 一不正净。 二者正净。 于第一品。 有染心人欲等障心。 又于一时有善心人无记心人欲等不起。 如是分别有欲等心无欲等心。 于第二品。 或复有时依内于定安心一处。 境念灭故而于五尘心生散乱。 极令没故嬾堕。 覆障。 为灭嬾堕。 于喜乐境不正安故一时浮动。 正取境故心不浮动。 沉没浮动为烦恼障心不寂静。 沉等灭故即得寂静。 正思惟故得根本禅。 是名心定离前定相。 是不定心。 至究竟道是故正修。 至灭究竟故正解脱。 离前二相不正修习不正解脱。 取诸定相知第三品。 是名识阴分别。 何者说阴。 次第有八种阴。 一者生作。 二者治道。 三者染因所作。 四者住作。 五者分别作。 六者如处作。 七者如麁作。 八者如器等作。 何者生作。 依根依色生于眼识。 依意依法亦皆如是。 如次第经。 前说色阴心数所依后说识阴受等心数在于中。 说是名生作次第。 何者治道次第。 除四颠倒说四念处。 于色不净横计为净说身念处。 于受计乐说受念处。 依于想行无我计我说法念处。 依心无常横计为常说心念处。 何者染因所作次第。 男见女色起于爱染。 何故受味爱故。 受味爱者依想颠倒。 想颠倒者依行烦恼。 行烦恼者依于识阴依于根尘。 尘用生受取多种尘。 是名为想。 现世尘用生诸烦恼。 名之为行。 依诸烦恼生不净识善不善业于未来处生等苦故。 更得不净说识在后。 何者住作次第。 识住四处。 一者色。 二者受。 三者想。 四者行。 何以故。 欲界中色是色住处。 于欲界中具足色故。 于色界中说为受住。 何以故。 受显现故。 于三无色说想住处。 何以故。 想显现故。 于第四空说行住处。 何以故。 大思现故八万大劫。 是思果故说住四处。 是名住作次第。 分别作次第者。 以色阴故见色听声则知他人。 以受阴故心有高下生于苦乐。 以想阴故知名生姓。 以行阴故分别愚智。 以识阴故阴中计我。 是名分别作次第。 如处作次第者。 如在家人色受因缘起于斗诤。 若出家人想行因缘亦生斗诤。 识于二处并为因缘。 如麁作次第者。 色最为麁。 六识境故。 次明受阴。 有三受故。 男女等相相可知故。 贪瞋痴等自可知故。 离受想行识难知故。 如器等作次第者。 色譬如器。 盛三受故。 受譬饮食。 损益身故。 想譬鲑[鮥-口+虫]。 取异受故。 行喻食至。 与苦乐故。 识譬食者。 用受等故。 何者摄受。 几阴几入几界几因缘分几处非处几根摄受。 如色阴等乃至识阴。 色阴一阴十入十界法入法界说于少分。 六缘少分。 于处非处亦说少分。 根则有七。 受阴摄受者。 一阴法入法界。 各说少分。 一因缘分三缘少分处非处分根中有五。 想阴摄受者。 一阴法入法界各说少分三缘少分处非处分根则不摄。 行阴摄受者。 一阴法入法界亦说少分四因缘分五缘少分处非处。 分根中具六三根少分。 识阴摄受者。 一阴一入七界二因缘分三缘少分处非处。 分根中说一三根少分。 如是阴入乃至于根。 交互相摄。 又异摄有十阴等诸法摄自种子。 是名异摄。 阴等诸法自共相摄。 是名相摄。 阴等诸法遍一切处是名生摄。 阴等诸法乐受等住。 名别住摄。 如阴等一时俱起。 名不离摄。 诸阴等法在于三世。 名为时摄。 诸阴等法依处得生。 名为处摄。 诸阴等法五种等故。 名具足摄。 诸阴等法分分不具。 名少分摄。 阴等诸法如如相故。 是名真摄。 如阴至根合十六摄。 又有三种摄一切法。 色阴法界意入。 何者阴。 依几种色色阴得生。 依几种处名摄阴生。 依于六处色阴得生。 一者依处。 二者住处。 三者卧具处。 四者根处。 五者根依处。 六者如行能故诸定地处。 识依七处名摄阴生。 一者欲。 二者色。 三者尘。 四者觉。 五者观察。 六者净行方便。 七者清净。 欲等四处说在家人。 观察之处则是出家精勤持戒。 净行方便者。 得未来禅。 七者清净得根本禅。 为四种人说七为四。 色阴分别后当广说依色分别。 郁陀南。 物种及隣虚生形与相续业等刹那独境杂说有十复有几物色阴摄眼摄根一物眼识所依。 是色清净不离摄故。 则有七物。 谓眼身地色香味触。 三界摄故说有十物。 七种如前。 及水火风。 如眼物等耳鼻及舌亦复如是。 离四种根身根九物。 何以故。 离四根故身得独生。 复有声界。 不久住故。 是故别说有处有声。 则有十一色等尘物分别。 如细滑等至健皆是触入。 依四大地制于别名。 依四大净说于滑触。 依坚生重不净。 不坚生于麁轻为净。 不合生于软触。 依风水杂则生冷触。 持因不具生于饥渴亦生羸劣。 持因具足依大平等力饱触生依大不适。 饮食难消生诸病触。 依身转变四大不调。 生于老触。 命根转变四大不调。 生于死触。 依血不等生过患故。 食饮毒恶有暂死触。 地水相杂则生浊触。 去来动转心起烦恼生疲惓触。 离上因缘生消息触。 四大调和身色不减。 生休健触和合诸触。 四大别住说有六种。 谓净四大共不净。 大坚共不坚。 不摄及杂。 不等平等。 一切诸尘色等至触。 以二识知自识心识。 或同时知或不同时。 于色界中现无香味。 非无种本。 无有抟食。 离食欲故。 香味二尘抟食摄故。 鼻舌二识无现用故。 亦有种本。 色阴摄色则有九物。 四大依大五尘。 一切他色假名说阴。 法入中色得有二种。 物有假有依定自在。 定中观色名为物有。 是定果化定共识尘。 戒非戒色皆是假名。 又定尘色处果。 定处色相应故。 依于定大得生世法。 依有漏定及无漏定色。 是世法非出世法。 何以故。 有相思惟定因缘故。 一切定人有能生色不能生色。 犹如化生。 若不思惟依前自在无有闇障。 得净光明自然而至现在世。 生是名物有思惟。 思惟解脱力故得见诸色。 色未现前是假名有。 非出世定境界之尘出世定色。 不可思惟欲色界色。 云何为异色界中色。 极大清净出光明故。 极妙微细非下根尘。 无有苦受过苦受故。 不可思惟。 住隣虚尘无妨碍故。 随于心想得有麁细。 是五种异。 略说色阴有六种相。 自相共相依依者相关相用相业相妙相。 地水等大坚润热动四大自相。 眼等诸根净是自相。 是名自相。 皆有障碍是色共相。 四大是依依者五尘。 是相关相。 内入有色用增上故外尘得生多种。 有一色聚得名坚触。 有润有热有动有杂为内入用。 是名用相。 地等四大依摄熟牵。 是事业相。 复有别业后当广说。 隣虚细色是名妙相。 妙相三种。 分破极细有生极细。 自在极细分破故。 隣虚极微生极细故。 风等诸微至中阴色。 色界中色无色界色自在细故得名极微。 如佛经说。 人生中住得平等心。 修学自心庄严自心作自在心。 共一处住不相妨碍。 亦无恼害。 若于此后生色究竟大梵自在。 是其生处下阎浮提。 为听法故。 破一毛头作十六分。 地如一分众天共住无相妨碍。 名自在极微。 如是色阴物种思惟隣虚色相几种分别。 略说有五。 后当广说。 如经本地智分破故。 种分别故。 独自分故。 共伴分故。 无方分故。 折色究竟智决定故。 是隣虚分非身量故。 是故隣虚不生不灭。 是故色聚非隣虚生。 分别隣虚有十五种。 眼等五根色等五尘四大法色。 自相分别是名独分。 和合隣虚是共伴分。 何以故。 地等隣虚不相离故。 何故有障碍法不离一处。 共伴住故。 不无障碍。 如心大地合根相似故。 诸事用生为相似业。 增上缘故诸色和合。 共为根用故得生起。 若不如是非诸和合。 眼识等尘根尘无用。 是故共伴不得相离。 有一种色或碍不碍。 如中阴等乃至梵色。 名共伴分。 色究竟故。 诸隣虚色无有方分。 不和合故。 和合诸色隣虚方分离一方处无隣虚色。 如前所说五种隣虚。 有五种眼。 肉天圣慧法眼似佛眼。 五种隣虚几眼境界。 肉天二眼所不能见。 余三眼见。 何以故。 唯色和合天眼得见内外上下前后明闇。 不见隣虚。 智分别故。 隣虚色相非体别故。 何故隣虚不生不灭可知可说。 答具足和合前得生故。 未至后时未得别体。 于中灭故。 譬如水渧。 五种相故。 隣虚思惟得知不正。 于色和合以自体故隣虚得住。 是为第一。 不正思惟隣虚生灭。 是为第二。 隣虚色住共伴离伴。 是名第三。 唯隣虚中色和合住。 是名第四。 隣虚和合能生他色。 他色得生异于隣虚。 如是隣虚不正思惟。 如正心人又取诸相。 离前五种不正思惟。 隣虚思惟正故。 得起五种功德。 和合色处隣虚分故。 用行修道。 于诸境界无疑惑因所作自在。 是一功德。 身见灭道渐渐增胜。 是二功德。 我慢灭道方便得生。 是三功德。 诸烦恼起起而暂止心得清净。 是四功德。 为空无相二解脱门便得修慧。 是五功德。 生者略说色物有五种生。 依生种生牵生长生坏生。 何者依生。 于四大依造色得生。 是故四大不名造色。 是四大虚造色得生。 此色和合是四大依。 知色自相。 于和合中得知有色。 复更有虚不见自相。 知无别色。 略说得知有相非有相。 若虚不见而言有者。 譬喻得知。 若有共依为得同物。 为不同物义有二种。 量故力故。 若不同量应得小知。 小知不得则无是义。 若有力故依物不同。 离自相故则无别力。 此力不同亦无是义。 是名依生。 何者种生。 从自种生譬如穀子。 至多因缘芽肉等界地灰等生。 遇诸因缘坚物得软。 软物得坚。 不热得热。 热得不热。 不动得动动得不动。 如是好色及不好色有自相故。 为自种子多种得生。 是名种生。 何者牵生。 内入业增不动外物而能得生。 譬如世器。 宿业牵故内入得生。 譬如为业五道入生外诸色物。 三种业牵。 一者如郁单越依报自生。 四天王天至第四天。 二者现业自牵外色得生如第五天。 三者依他念业外色得生如第六天。 是名牵生。 何者增长生。 具足因缘多种得生。 谓色增长渐渐具足。 水雨溉灌芽等增长。 是名长生。 离增长生是名坏生。 造色生者。 如多种物石磨和合不可分别。 知别相故。 不如麻豆麦等诸物一处积聚种别可知。 何以故。 犹如生相能生事用。 为因增上造色得生。 若一切行从自种本后便得生。 何故依四大色说造色生。 答四大增减。 造色随大亦有损益。 犹如眼识离于四大。 不别生故。 譬如大地。 四大持故。 如綖持衣。 三因缘故。 大地增减。 方便能令造色增减。 工用因故。 业因缘故。 定自在故。 地大能造色增减。 三种力故。 何者三种。 能破增力。 能受器力。 能生因力。 水大者能润力故。 火能熟故。 风能燥故。 是功用故。 四大增减能令造色增减。 前业相似诸四大生而得相似。 是故造色似于四大。 是名业因缘故。 定自在者前至大地。 后时能令造色增减。 如能转变四大造色。 以地为水以水为地。 是定自在。 又复略说五种因缘。 异相四大使生异果。 四大力故。 功用力故。 咒术力故。 神通力故。 业行力故。 从于此后未至生处。 于中阴中诸色和合。 何因何缘自种子因能牵生业。 是增上缘。 以何义故有中阴生。 云何可信。 于后无依心心数法更生他处。 不可至故。 若如思惟喻于声响。 是义不然。 根乱故有如见二月。 若如思惟无中阴者譬镜中影。 是亦不然。 面不减故。 影譬不然。 若复思惟如心取境无中间识。 汝喻不然。 心不去故。 若是等譬破无中阴。 是义不然。 是故中阴实有可信是名色阴。 生分思惟已生色阴。 何者前去取于生处他色处生。 答四大在前向受生处。 四大依故。 于处造色与大共生。 四大处生处障故生。 又复造色自相遍故。 不离大故。 能障生处。 地等四大麁细可知。 如次第说。 地界持故能作事业得说有果。 水火风界流烧吹等。 是三大业。 一切诸声唯生灭。 于色和合不久相续。 于内外二处得知依。 一时生处处得闻悉皆遍满。 如焰光至无前后无迟疾故。 此风二种。 谓动不动。 轮者不动。 空行则动。 行于物者恒为随顺持于幻化。 持幻化者则是不动。 异此皆动。 虚空界者。 明闇所摄皆是造色。 是名空界。 离明闇等空界别相不可知故。 亦是不动。 于众生处有恒光明。 有恒闇冥。 此中不动。 若异此处则名为动。 依色和合清净虚朗光明所摄。 不清朗者亦是色摄。 形者。 谓长短等。 为是实法为假名耶。 答此是假名。 何以故。 以聚集故。 言此是处。 言此是形。 唯言语故。 唯度量故。 于八相中无别义故。 若以看视于可视者。 体性杂故。 犹如车等。 慧有异故。 故说假名。 复于法入禅定果色唯得有色。 何以故。 余香味触生因无故。 无复用故。 如是于空行风诸香等尘无共生者。 以相近故风中有香。 复于光中出轮外者。 若诸大法及香等尘不复得现。 禅定果色于法入中依禅定生。 非四大生。 似本色故亦说造色。 不依四大。 从色阴中有几种法。 是可见者有障碍者。 答一者二种眼识行处离法入色。 所余诸色皆不可见。 亦有障碍如是分者于色阴中是形。 思惟相续者。 于色阴中有几种流。 答有三种。 一者依。 二者报生。 三者长养。 依者有四。 报依长养依不等依体性依。 报依者二种。 一者前品。 二者相续前品。 是报等所牵故。 次报后生是名相续。 长养有二。 满处长养相增长养。 满处者。 有色增长。 饮食眠卧梵行禅定依此增长。 复相增者。 从依饮食依满处故恒受乐故。 依时熟故。 而得增长。 诸有色法依此二种而得增长。 于无色法唯相增故而得增长。 欲界诸色四食长养。 何者为四。 思识抟触。 前二种食未牵牵故是生因缘。 后二种食是住因缘。 触食是受阴等住缘。 所余眠等亦能增长于色界色。 不依抟食。 不依眠卧。 不依梵行。 而得增长。 诸有色根而随二流。 离此二种无别依流。 果报相续增长壮大有时得见。 何故是报所摄不名长养。 答此果报色如安置处。 不增不减而得住故。 养相续者。 依报相续有违从故。 有增有减。 非根色者。 皆有三流。 心心数法依于依流依于报流。 若依相增而有增长。 于法入色无有报生。 所余诸法如心心数而可得知。 于欲界中诸内外色得果报生。 于色界中离于香味。 余者是报。 复欲界中诸根不具亦是果报。 于色界中诸根具足皆是果报。 是声界者亦是果报。 非是声故是名色阴。 相续思惟。 业者。 色阴中摄。 持界几业乃至风界。 一切四大有五种业。 于此地界开发转业。 处所持业。 为作依业。 互相违业。 平等增业。 水界业者。 流摄湿润违及增长。 是为五种。 火界业者。 光熟破坏违及增长。 亦有五种。 风界业者。 轻动令惨违及增长。 是名风业。 又有四大于造色生。 亦有五业。 何者为五。 一者能生。 二者与依。 三者住处。 四者胜持。 五者增长。 何以故。 于开发生前得至故。 是名能生。 已得生者不离处故。 是名与依。 于增坏等相似性故。 是名住处。 如量不减能胜持故。 是名胜持。 令增长故。 是名增长。 何故眼耳尘色有善不善余尘不尔。 答略说有三。 软中上思。 何者为软。 思惟时思。 决定时思。 作业时思。 为善不善身口业生。 依极上思二色生故。 是故业色有善不善。 是故余尘不得如此。 从色和合动摇异相为不异相。 答说不异相。 何以故。 于此物处已生未生已坏未坏。 动义不然。 若动已生而后得动。 无有自相。 若未生者则无有动。 若已坏者不能得动。 未生同故。 若不坏者则无行相分明别体。 至彼因缘是义不然。 是故动摇无别实有。 是名色阴业分思惟刹那者此具足故。 色阴刹那刹那灭故。 何以故。 行法得生灭无障故。 此时生因即是灭因是义不然。 何以故。 一因异果不得生故。 已生住因别相不现故。 是故行法自灭不缘于地。 行念灭无有障碍。 如火等物为破坏因。 若是思惟此义不然。 共行火等同生灭故。 不似前生。 唯因能造。 是火等事灭者灭因。 是义不然。 何以故。 灭者与行不共俱故。 灭若已有于行灭中。 诸行相续已断灭故。 以是义故不得共俱。 灭者灭无为体能作灭因。 是故不然。 若灭为灭因。 不得一时灭。 作灭因前后无异故。 诸相续法永应不生。 若灭异体从灭异义。 别有灭相即不可得。 是故不然。 复次若与火等灭伴能灭。 作是思惟。 是故心心数等诸灯焰等。 有自体灭即应不有。 是故不然。 复次若力更互相成二能灭故。 此是所灭。 此是能灭。 则无分别。 是故不然。 复次若二种法各有能分共灭具足。 而此二种各有半能各有半不能。 是故不然。 如是等分于色阴中刹那思惟自体灭故。 诸大等法遮灭因故。 遮二种灭因故。 何以知之。 一切诸行心为果故。 如心可知皆有刹那。 独者。 从诸四大造色别相为当不别。 答曰。 有别。 何以故。 见别相故。 如此别相。 谓异根境。 余根大境。 余造色境度不度故。 从诸花香度于麻中等不度变不变故。 如苏等中煎煮和合色味等变。 坚等不然。 是故知有别相造色。 四大造色有于别相而体是一。 譬如见株起于二智。 取相有异而体是一。 一者疑智境故。 二者决智境故。 是喻不然。 虽有别相而作一体。 于四大中亦应如是。 何以知之。 是诸四大各自别相。 若定如是四大一体不应有四。 此义不然。 是故造色与大别体。 是名独不独义。 思惟境者。 一切诸法色。 所摄者几根几尘。 答五色是根。 六色是尘。 云何根者诸尘成境。 根不破者广说如经。 于初地中几种因缘。 诸根破坏不破坏者。 答有二种。 一者羸劣。 二者皆失。 不如此义皆是成根。 略说有四变异因缘。 一者从外缘生。 云何知之。 用诸外尘有逆从故。 他损伤故。 治损伤故。 是名外缘。 二者从于内缘。 如在于内不善思惟。 所生欲等诸根损减。 从正思惟三摩提等诸根增益。 三者业缘得生。 如昔业缘有强弱故。 诸可爱及不可爱。 四者从自体生。 一切诸根依自相故时损时益。 复次心根破坏有几。 答曰。 有四。 一者从盖所作。 于五盖中随一覆心。 乱心所作。 乱心作者。 如着鬼等。 所求未得。 如四空定及六神通。 未得之时自谓言得。 起邪心故。 名求未得。 未了所作。 如未多闻及诸工巧依是四义心得破坏。 复次云何色等诸尘于根明了。 色不至眼于眼明了。 不极微细见亦明了。 及可见色无覆障者。 有光明处又不过远。 对眼前尘于眼明了。 有诸众生于闇室中亦得了色。 唯一种不可见色。 如前诸尘肉眼不见。 皆天眼见。 声者不至无障。 若有至者若光闇中不过微细。 住于境处即得明了。 香味及触至于自根住境处者。 是诸天眼可见色者。 虽复微细有障及远至住境处皆得明了。 不住境处不能得见。 复诸圣人圣慧眼者。 一切种色皆悉明了。 如初地说六种境界。 云何解释。 第一境者。 诸色皆得入众生世及于世器。 二者依三种性皆有分别。 一者相分别。 二者事分别。 三者住分别。 如是分别青赤白等。 乃至广说。 事分别者。 作无作色。 戒非戒色。 非戒非非戒色。 住分别者。 是如意色及不如意及有舍处名色分别。 声分别者。 众生数因。 非众生因。 众生非众生因。 事分别者。 是口所作。 住分别者。 如前说。 香分别者。 谓根茎皮心叶华果。 是香分别。 香味触中无事分别。 住分别者。 如前色说。 味相分别者。 谓甜苦等。 住亦如前。 触有多种分别如前。 第三境者。 于十方中即可得知。 第四境者。 三世分别。 第五者。 实不实取分别可知。 第六境者。 于一边处得取具足。 如是自分诸有色尘明了分别。 何者思惟能生识者。 于共于诸根不破坏者。 与明了尘同兴发心。 如此思惟能生诸识。 是名色阴境分思惟。 杂思惟者。 于欲界阴入住是处色界色生于此身。 云何上界诸色与下界共别处而住不别处也。 答曰。 不别处住犹如沙水。 是名色阴杂分思。 非色阴分别思惟究竟。 决定藏论卷下 发布时间:2025-05-20 04:21:3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fojing/3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