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瑜伽论记卷第十七 内容: 瑜伽论记卷第十七(之上)(论本第五十九至第六十二)释遁伦集撰论本卷第五十九上来解烦恼杂染有三之中初二门讫。 自下第三释九门之义。 于中先别解九门后以颂收。 前中初解九门。 后结余句门此处不现。 前中初明发业门。 景云。 若依小乘修惑发业彼云。 外门烦恼能发业等。 若依瑜伽对法等。 并以苦下不共无明发业。 如对法云。 世俗愚故造不善业。 依胜义愚故造福不动业。 此文即说迷苦无明发业。 所以者何。 不善感苦受。 即是苦苦。 说此苦苦名苦谛。 世俗若了名世俗苦。 愚此世俗苦故。 造不善业。 善业感人天中乐舍受报。 是行苦体依此行苦以立苦谛。 唯圣了知名胜义苦。 以不了乐舍等是胜义苦造福不动业。 缘起经说。 不共无明能发诸业。 即通四谛。 不共无明皆能发业以学见迹。 曾不于后有起希愿缠。 发生后有。 问如修惑发业业是修断。 见惑发业业是见道断以不。 答如恶趣报尚说见断。 通业见断亦有何过。 今此文说一切根本十种皆发业者。 或据苦下十惑。 亦可通据四谛下十惑。 亦可通据见修十根本惑。 由见修一切皆发。 故言一切能发。 虽言见修皆发。 未知何相烦恼发不善业能往恶趣。 故次说言勐利能发业非诸失念而现行者。 即说上品勐利发恶趣业。 失念下中品烦恼发业不往恶趣。 但于人天受别报苦。 又分别起多是上品发业恶趣业。 任运所发多是中下人天受。 泰云。 旧摄论云。 若无若下无明诸行不生。 若无修道无明诸行不熟。 今云。 一切能发若为会通解云。 见惑若未断修惑亦发业。 断见惑已修不得发。 无助伴故。 以此义故摄论主云。 若无若下无明由见惑等修亦发业故。 此论主云。 一切发业又解。 见道烦恼能发引满业。 摄论约此义。 修惑唯得发圆满业。 如预流等加捲等。 此论主约此义。 若尔何故佛性论云由思惟故诸业得生。 由见惑故诸行得熟。 后更思之。 备云。 大乘道理多分见惑发业修惑润业。 同跋摩解。 基云。 此通见修作法。 其见道欲界唯不善故。 皆能发业。 修道中如对法第四云。 任运能发恶行者。 是不善。 即我见等有不能者。 故见道名分别烦恼。 如对法第四说准此发三恶趣业非修道。 然此据全引满果为论。 其修道中何妨亦有发恶趣别报业者。 故知今据引果不据满果。 第二解相门。 于中初正辨相。 后结前说意引生后门。 前中初问答开列三相。 后次第解。 初解自相。 各住己性故。 次解共相。 即不最静名诸烦恼共相。 前对净法故说不寂静名为自性。 第三解差别。 初问二门后解二门。 门差别相指如本地。 转差别中初开列七门。 后释七门。 分为四段。 初解随眠转相。 先辨随眠相。 后因论生论乘辨广重。 前中十八总为八对。 一自他境对。 二损不损对。 三增不增对。 四具不具对。 五害不害对。 六增等劣对。 七觉不觉对。 八生苦多少对。 随逐自境者。 生自地自地随眠缚也。 随逐他境者。 如生上地下地随眠所随。 又生下地上地随眠所随。 被损者如依初禅伏欲界随眠。 不被损者。 谓已离欲或未离欲初禅自地随眠。 随增者。 谓生自地自地随眠数熏故增。 不随增者。 谓生自地他界随眠不数熏故不增。 不具分者。 大乘道理无间道时即无惑种。 故无圣者具缚不同小论。 觉悟随眠者谓缠果与缠俱转者。 缠是能熏果。 与能熏缠俱名觉悟。 不觉悟者谓不与现行缠俱能生。 多苦等者谓欲界具三苦。 色界二苦。 无色但一。 八地已上名自在菩萨。 次明麁重。 初问答辨烦恼品麁重望现行五蕴当言异。 以彼罗汉已断麁重而诸行犹起。 基云。 此中约性麁重。 说此麁重亦名随眠。 是烦恼性故。 故言体名随眠。 非约不安稳名麁重。 次问答辨十八麁重。 前六麁重。 西方三说。 第一护法云。 前三约法尔种。 后三约新熏种。 第二护月云。 前三约种后三约现。 第三胜军云。 前三无始已来熏成。 后三现种。 景云。 初三即举一切烦恼业报麁重。 次三即唯举三障麁重遍行麁重者。 五遍行家麁重。 显扬第九中即明二十种麁重。 加所知障麁重定障麁重。 此十八麁重。 如前本地。 第二次四转者。 指前后说处。 谓总牒第二第三转。 下第七第八门中如次分别之。 故牒指后说。 故言于其自处当广宣说。 第四品差别转。 当知如蕴巧说。 第五烦恼有力无力亦如本地分说。 第三解因果转。 景云。 烦恼业生皆以烦恼为因者。 从烦恼种生现烦恼。 是生起因。 从现起烦恼生现起烦恼。 是引发因。 从现起烦恼生现起业若因性者。 亦是引发因。 从不善烦恼种生报。 是牵引因。 亦有从业种生现起。 是生起因。 从善不善业种生报。 是牵引因。 从现行不善业生因性烦恼。 亦是引发因。 言果亦如是随应当知者。 从五支名言种。 生未来生老死果。 即从异熟生异熟是生起因。 从异熟生烦恼及生于业。 是摄受因。 三缘生法疎故。 基云。 欲界一分不善烦恼有异熟果等者。 谓凡夫见修不善烦恼。 若入圣或圣者身中不善者。 便非择灭无异熟果者是。 又无记烦恼欲界者不超果故。 第四解迷行转。 如本地分七种已列者如第八卷。 有名无解。 景云。 身边邪见三。 于境计我计断及以拨无。 有别行解。 不称正理。 名邪解了。 无明一种是闇惑性。 无别行解。 名不了行。 疑起有无解时名了。 起邪解时即名不了。 见取执诸见为胜。 戒取执顺诸见所有禁戒。 贪着自见。 瞋嫌他见。 故彼皆名执邪解了。 邪解了者即诸见故。 苦集即是一切。 若生起因缘族姓依处。 今迷此起一切烦恼。 故言是迷彼因缘所依处行。 灭道是违或法。 或于中怖。 亦迷此起。 故言是迷彼怖畏生行。 今解疑。 疑谛为有是了为无是不了。 基云。 身边邪三于境起邪行者。 此唯是见道烦恼非修道。 身边不迷谛生故。 此论云于四圣谛迷行转故。 但缘四谛生。 余贪等缘此见生。 前四门别出烦恼。 不问无漏有为缘使等。 第五第六门别解四谛六烦恼。 苦集即烦恼缘。 相应中增故名因缘。 灭道断烦恼。 故名怖畏。 第七一门唯修所断。 此任运生不迷谛起。 故知前六门是见所断。 下结前说意引生后门。 景云。 谓如前说。 迷四谛迷修断障治差别者。 但依化宜为令众生易解故。 此则结前。 今当总辨等者。 指下第六。 八问答断烦恼相中当细分别。 今解如前所说显示麁相。 今当巨细分别有事无事等门。 非直指于第六门中。 第三解事门。 此有三类。 一五见及慢名无事。 谓身见所缘我体无故名无事。 余四见及慢依身见而生起故名无事。 二贪与瞋缘少净不净起名有事。 三无明疑。 若见等俱名为无事。 与贪等俱名有事。 道理贪等亦通无事。 故对法云。 我见慢爱名无事境。 今约多分故说三类。 景云。 七慢中除慢卑慢。 所余五慢缘无事境。 以不称实故。 所余二慢缘有事境。 然从多分而说慢是无事。 昉云。 且约我慢说无事境。 就实亦通有事。 文言实无有我而分别转故者。 此言总释上说。 见与慢是无事义。 据实我慢亦是缘有事境。 然今偏说慢名为无事贪名有事者。 以影略互显故。 二取等境虽复有体。 而以我见为根本而起故。 又增益行解故名无事。 但明有事无事文处不同。 如对法云。 见慢无事余是有事。 杂集一处云见慢爱无事。 一处文云见及相应无事。 见者萨迦耶见边执见。 此论五十八云见所断无事。 所余共有事无事。 五十九云见慢无事。 贪恚有事。 疑及无明通二。 此等诸文云何会释。 三藏云。 准正理论文会释。 谓彼论云。 如经曰见所断惑无事所缘。 修所断惑有事所缘。 释此经文有其三说。 一云。 萨迦耶见名为无事无实我故。 余见断惑以彼我见为根本故亦说无事。 若修所断非以我见为根本。 故说为有事。 二云。 四见无中增益。 一见有中损减。 然其正理无增减事故。 言见惑名为无事。 修所断惑非增减执故言有事。 三云。 四谛理中无麁显事。 故迷彼惑名为无事。 修所断惑缘麁显事。 故言有事。 大乘宗中且五十八云。 见所断惑名无事者。 随根本说。 若修所断萨婆多宗无见性故。 唯说有实。 我亦有见故。 说亦无事。 故言通二。 余文准此解其理也。 第四解根相应门。 景云。 若任运生皆于三受可得者。 任运唯意地得与忧喜舍三根相应。 通一切识身者与一切根相应者。 谓贪瞋无明与受相应也。 不任运生至我今当说者。 此则总举许说分别起惑根相应义。 下别解相应。 言贪于一时乐喜相应等者。 泰云。 此文总就六识贪说悉于一时忧喜相应等者。 问任运起瞋与舍相应。 何故分别起中不说舍相应耶。 泰云。 理实说略而不说。 乐但行蕴者人天报中乐俱行蕴。 苦俱行蕴者即三恶道舍通五趣。 断见与常相违者。 于乐俱行蕴计我断灭与忧相应。 于苦俱蕴计我断灭与喜乐相应。 二取取彼见故随应如彼相应者。 见取如所取见诸根相应。 戒取如所取戒随顺何根相应之见戒取亦尔。 邪见理实亦与舍根相应。 略故不说。 慢中道理卑下亦有三种。 略而不说以易了故。 疑于有利养等决定事中他人语之言。 此非有故犹豫生忧。 于利养乃至恶趣他语言无犹豫故喜。 问上来贪等与忧苦俱为欣为戚。 未见正文。 义有三解。 一云。 将根从惑。 忧苦随贪。 故欣性摄。 二云。 将惑从根贪依忧苦故戚性摄。 三云。 随辨体性。 于一刹那有多用。 是故忧苦缘违境生。 戚性所摄。 贪缘顺境故名欣性。 所余相应引事指斥文不复现者。 谓余随烦恼五根相应。 文更不说。 亦可此诸烦恼法识相应。 别境相应等文不复现。 先辨麁相今约巨细等者。 谓问准前论文。 欲界四见及慢喜舍相应。 贪与乐喜舍相应悉与苦忧舍相应。 邪见与喜忧舍相应。 疑与忧舍相应。 无明一切五根相应。 与此不同耶。 故为释通。 先辨根相应义。 约麁道理引初行者。 今细分别引久行者。 第五解不善等门。 于中先释。 后以颂收。 前中初总约三界以辨二性及有异熟等。 复问答辨多少。 一于中略举十对。 一多性少性对。 以欲界烦恼通不善隐没。 又有悭嫉等名多性。 上界唯无记无悭嫉等。 故名少性。 又欲界烦恼缘于六尘。 故名多性。 上界烦恼缘于四尘及缘一尘。 故名少性。 余门准于多性少性说。 其义可知。 言非一种相生决定性等者。 以欲界或有忻戚等非一种相。 于缘定执上界所行。 又解。 欲界烦恼非定所伏。 故非相决定。 上界烦恼定所伏故。 一相决定。 下以颂收中。 废总取别。 但颂十对。 第六解断烦恼门。 先为八问。 一问集何善根证入何地能断烦恼。 二问齐何位地名已断惑。 三问于相应缚及缘缚中从何说断。 四问断之顿渐。 五问断障次第。 六问所断头数。 七问已断惑竟所有行相。 八断惑所有胜利。 答中有七。 以初二问总答。 余六问别答故。 说初总答二问中。 有六复次。 初云善法资粮等。 是解脱分。 已得证入等。 是决择分。 此二伏道。 见道修道。 此二断道能断烦恼。 此答初问。 当言已断一切烦恼已断位四瑜伽者。 谓欲念精进方便。 如前说。 相续成就。 仍是资粮道。 得随顺教等。 是四善根方便道也。 对治道生等是见修二道。 此答初问。 修对治道已到究竟等答第二门。 了知烦恼事者所知迷境。 是故不净等。 了知烦恼自性者。 知诸烦恼性是虚妄。 知过患者知因烦恼生众过患。 生已不坚着者因知此等。 设更起惑不多坚着是加行道。 摄受对治下正证断道。 相缚者谓六尘名相。 众生于此执着名缚。 缘相起缚名为相缚。 麁重缚者谓烦恼种子。 此二种缚已得解脱。 当言已断仍引证。 其第六复次者了知烦恼所缘故舍而不观。 喜乐所缘者乐观真如。 能断烦恼所依。 已灭已得转依故言已断者。 种是所依所依灭故名得转依。 上来答初二问竟。 次答第三问中。 言从相应所缘故可断等者。 明于相应及缘转中二俱可断。 依小论说但断缘缚。 不系前境名为断惑。 烦恼与心于三世中伴性相随不可相离。 故不断相应。 今大乘中过未法无。 现在系有。 由圣道生烦恼相应心法不起。 名断相应。 断已不复缘境者。 名缘缚断。 又昔曾起二缚之时熏成种子名为二缚。 今断种时名断二缚。 答第四问中。 云见惑顿断由智谛现观三心顿断迷苦谛等者。 景云。 于真见道辨双观二空所显真如顿断二障。 约断二障。 义说三心。 实唯一心。 以智谛现观坏缘四谛真如理故。 言与坏缘作意相应。 测云。 以文证证非二说。 一证。 说三心是相应见道者非理说。 说能断故。 二证。 说菩萨见道三心断惑。 二乘见道作十六心者。 非是正义。 又准成实论说。 闻思地观苦无常断假名。 或四现忍中观苦无常断实法惑法。 见道位中双断假实细品二惑。 今此论文又顺彼义。 三心道中初心断缘自他身中假名惑。 第二心断缘自他身中实法惑。 然对法云。 自相续者缘他身境所变影像是自心相。 故名缘自。 第三心即是解脱道。 准唯识论义顺前解。 修断渐次等者。 测云。 菩萨前十地中不断烦恼修道障种。 故知此文意说二乘见修二道断惑。 今解菩萨十地虽无断种。 而渐次断麁重。 及道有数数修。 故知此文通约三乘而作是说。 答第五问以辨断障次第。 景云。 初断异生在家障。 已得出家。 次欲修定。 应离彼定障。 即眷属寻伺等。 次离近障障。 未得未至定中六种作意故。 须臾断得作意障身麁重等。 上来已离圣道方便障。 次明圣人断障次第。 先断见惑次除修惑。 见修惑尽即除无漏定家性障。 次除事障。 即属五受不调柔性。 障于胜定。 此之定障是所知障一分。 故下论云。 八解脱除所知障。 已除定障。 求大乘人次应除断所知障品所有诸障。 所言次复有一补特伽罗等。 基云言乐远离品身诸麁重者。 谓坐禅人身疲倦性。 次复应断若忧乃至诸舍定障品者。 谓修道中不动无为等障。 如应准配。 初四是三乘通障。 见道已前凡夫障。 见道已去圣人障。 亦通二乘。 定障唯在声闻。 所知障。 唯菩萨。 此定障之生是异熟类所知障类摄。 有释此中但辨二乘断惑次第。 准智度论利根二乘亦断法执。 故云有一。 此释未尽。 答第六问以明断惑头数中略为二断。 谓缠及随眠。 缠有九。 一五钝断。 二五利断。 三除五断。 四除三界。 五除散乱。 即除睡眠所起烦恼。 六晓悟断。 即除悟时起勐利惑。 七羸劣断。 即羸劣心起下品惑。 今断此惑名羸劣断。 八制伏断即六行伏惑。 九离系断即是随眠断。 答第七问以明已断惑者相。 又眼见诸色不喜不忧等者。 此是六恒住法。 又性少欲下。 此是八大人觉。 一少欲。 二知足。 三远离。 四勐进。 五不忘念。 六禅定。 七智慧。 八无戏论。 与遗教经同。 答第八问以明断惑胜利中。 云谓随证得超越忧者。 断欲界修惑。 超越苦者断初定修惑。 断第二定修惑超喜。 断第三修超乐。 断第四修。 超借眼识色想。 又超借彼眼耳身识有对之想。 又超第四禅遍缘于自地十处之想。 及超缘下十二处想。 由断见惑超恶趣苦。 及超女人身。 第八有业。 北洲无想天业。 又超生等八苦。 言又证安稳及清凉者。 证彼灭法涅槃。 又得第一现法乐住等者。 证彼道谛菩提之乐。 又得八定利通凡及圣。 前之三果超恶趣苦。 无学超八苦。 安稳者谓有余灭。 于中断见惑故名安稳。 断修惑故名第一安稳。 清凉者谓无余灭。 息七苦故名清凉。 息蕴苦故名第一清凉。 又得第一现法乐住故。 于四威仪无复退失所证之法。 自利圆究更无希望。 上辨声闻胜利。 或复已下明菩萨胜利。 上来七段答其八间。 辨第六问讫。 第七解缘境门。 略有十五总为七对。 一具分一分对。 即遍缘或名具分。 不遍缘或名一分。 二有事无事对。 三内缘外缘对。 谓内缘六处通定不定地。 或外缘妙五欲。 四现见不现见对。 五自类他类对。 谓如贪缘贪名自类缘。 如贪缘瞋及缘五蕴名他类缘。 如是等。 六有无有缘对。 谓后有爱俱名为有缘。 无有爱俱名无有缘。 七自境他境及无对。 谓欲界于欲行烦恼等名为自境。 色界为境。 欲行烦恼上缘。 无色为境。 色行烦恼上缘。 行是行列。 如市廛行列而住。 又复下地为境。 上或下缘。 所以者何已下释下缘之相。 景云。 此文即说上地慢缘于下地。 或邪见下拨余无下缘相。 基云。 即大乘中上地得缘下地起烦恼。 问此是何惑。 答有解此是见慢如余处。 更有但言我此胜彼不如等。 设起我慢非一切烦恼皆起。 又解如是一切烦恼贪等并然。 以常恒是常见清胜是取见等。 故虽有是缘不似本质。 缘名为境。 余处言上不缘下者。 此是随顺理文。 问下地贪慢不得缘上。 上界之慢如何缘下。 答下地劣故不于彼起慢。 上胜故可起。 言无境谓缘分别所计灭道等者。 灭道及真如非是取想。 共心境故。 缘灭道及真如共。 皆名无境。 但缘名而起。 第八解现行门。 先总标后别释。 释中初解二十人。 次解二十烦恼现行。 后解二十烦恼现行缘。 此三种二十。 次第相属。 谓一在家人着乐缘故。 随所欲缠现行。 二出家人勤烦恼缘故。 不随所欲缠现行也。 三住恶说法者。 不依佛法勤苦行。 不依在家着五欲乐。 以不苦不乐缘故。 有无所了知烦恼现行。 四住善说法人。 以五欲缘故。 起有所了知烦恼现行。 五偏增烦恼人。 以寻伺缘故。 麁惑现行。 六等分行人。 以苦触乐触等缘故。 等分烦恼现行。 七薄尘行人。 以随眠缘故。 微细烦恼现行。 八世间离欲人。 以宿习缘故。 上界内门烦恼现行。 九未离欲人。 亲近恶友恶缘故。 欲界外门烦恼现行。 十见圣迹人。 闻不正法缘心生嫌故。 遂起失念烦恼现行。 十一未见圣迹人。 不正作意缘故。 勐利烦恼现行。 十二执着人。 不信缘故。 分别所起烦恼现行。 十三不执着人。 懈怠缘故。 任运烦恼而起现行。 十四观察人。 失念缘故。 寻思烦恼现行。 十五睡眠人。 散乱缘故。 不自在烦恼现行。 眠时起或羸劣。 名不自在。 十六觉悟人。 恶慧缘故。 自在强盛烦恼现行。 十七幼少人。 放逸缘故非所依位故共现行。 婴孩童子十五六来起或未成。 故名非所依。 十八行根成熟人。 烦恼缘故。 所依位烦恼现行。 即二十以上烦恼勐利追求缘故。 名所依位。 十九般涅槃法人。 未离欲故。 起可救疗烦恼现行。 二十不般槃法人。 异生性缘故。 不可救疗烦恼现行。 第九解结生中。 初明当地烦恼一切结生。 后明结生相续或七或九。 前中补阙云。 汎说结生自有两时。 一润中有。 二润生有。 润中有生。 即在死前明了位中。 未离欲人先起当地一切烦恼。 皆助润生。 次唯起爱。 是正润生。 故经云。 唯爱能令诸有相续。 下文及对法并云。 九种命终心自体爱润生。 若未离欲将死位中现自体爱。 即四爱。 初爱名自体爱。 以将死时多遍自体起此爱时。 润异趣业牵中有起。 若已离欲当生上地。 起上地爱则四爱中后有之爱。 求后有亦自体爱。 二润生有。 即在中有末心起爱。 尔时若如前文起爱。 谓将受用。 若男于母起爱。 即四爱中喜贪行爱。 此润同起已熟之业生有。 令续诸趣中有性复不定。 然舍前起后后起中有。 望彼生有终定趣向。 若其未至中有末心已前。 具起当地一切烦恼。 皆助润生。 言未离欲于自生处方得受生者。 此据现缠润生。 诸烦恼品所有麁重随缚自身亦能为彼异身生因者。 此据种子润生。 基云。 当言全非不全者。 此约润生已非发业。 发业虽十烦恼道无记。 上界烦恼贪等即不发业。 故今据润生。 我爱为正润余为助润。 如下自出。 为破小乘唯贪润生故也。 对法据正润故唯言我爱不相违也。 次明结生略有七种。 景疏云。 大乘润生中有末心起爱润于生有。 生有无染。 初入胎时仍得中有。 言中有末心起爱润生。 后时住胎及出胎时中有已灭。 虽复起爱结生。 若住出位生有已起。 非结生时。 云何论说入住出位皆言结生相续。 解云。 此文总说入住出位结生相续有倒无倒。 若起爱能生唯中有心中有住停多在入住。 在入住中揽父母遗体。 生生有时中有即灭。 故于入住结生相续。 不在余时。 今言凡夫入住出胎时颠倒者。 通说中有生有本有皆起颠倒。 若彼中有则于父母起会合颠倒。 若生有本有。 薄福德者即见风飘雨雨草室叶窟身依得住。 若多福德者见殿堂薗林楼观。 名为颠倒。 是故在胎之时颠倒者。 通说中有生有本有。 补阙云。 二唯随眠结生相续谓见圣迹者。 对法即云。 初之二果缠及随眠润生。 若不还果唯随眠润生。 何故相违。 三藏云。 圣人润生随眠则定如此中说。 一切诸学见迹。 皆言随眠润生。 缠起不定或有或无。 对法据起故。 言二果缠及随眠二种皆润。 备云。 不还果者从欲界死生色界时。 唯以随眠结生相续。 以离欲道所依身中不起烦恼故。 若从初定死。 生彼异地时亦以现行结生相续。 非离欲道所依身故。 测云。 异生具二。 圣者唯种结生相续。 此解应问。 初二果既未离欲应以现润。 何故此中唯种润耶。 答应作是说。 初二果人虽起现行而智所伏。 势用钝故相从名种。 理实通现。 基云。 此中言菩萨以智力受生者。 谓同对法以愿力受生故。 此果虽有漏亦有漏善业招。 然随愿生故。 言或七或九者。 测云。 后无义等二种受生。 不离前七故。 合即有七。 业智既别开即有九。 今解。 引无义利即是第六。 能引义利即是第七。 故云先辨七种。 更说后二种。 故或九。 解九门讫。 下结余句门此处不现。 以狭问宽顺前句答。 以宽问狭顺后句答。 互有长短作四句答等。 其义可知。 上来释共离染九门义讫。 下以颂收。 初句四门。 次之二句各颂二门。 后句一门。 上下论文。 或有先总标举。 次随门释。 末后结之。 或有总标次释。 而无结文。 或有先解后结无总标文。 或多举门立解。 无总标结。 此现种种解义法门故作此法。 上来决择烦恼杂染讫。 自下第二决择业杂染中。 初结前生后。 二正决择。 于中初以九门随义分别。 后举一颂总以结之。 前中初释九门。 后结余不现。 就初解自相门中。 先总举根本前后方便为业道相。 言亦由五相建立差别等者。 景云。 即是下说五缘成杀等。 名为五相。 次简取根本。 故言如先所说不善业道名根本业道所摄不善三业。 基云。 五相者谓根本业道身语意业三。 及方便四后起五。 此等如前本地第八广解。 其贪瞋等小乘无有加行俱是根本。 今大乘亦有加行。 次明根本业道五缘而成。 初列五缘。 一染污心者。 此简菩萨悲心行杀。 二起欲乐者。 虽有染心若无欲乐亦不成业道。 三即于是处明杀等境境差不成。 四彼业现行运动身手。 虽具前三若不动身手业道不成。 五得究竟。 前四但是方便。 若无第五业道不成。 以相杀事不究竟故。 下别解释中景云。 言设有染心不起欲乐而得究竟非是圆满者。 既无欲乐。 云何究竟成根本业。 解云。 如人杀时运手动足误杀虫。 虽行杀非本意乐。 不成业道。 言设有染心起欲乐而倒心设于余彼业现行而得究竟等者。 缘差。 设杀不成业道。 言设有染心起欲乐。 即于是处业不现行而得究竟等者。 此人发心欲杀彼人。 人闻怖或自刑死。 虽业不行而得究竟。 故非业道。 泰云。 如遣使杀生自业不现行而得究竟。 唯有无作。 故非圆满。 测云。 就非圆满中。 或解亦是业道而非圆满。 或解脱非圆满故非业道。 自下第二广辨。 于中初总举互相为门。 后将十业道历五门辨。 初云五相但加其想。 余四即与前同。 合彼方便究竟总为一故。 事通情非情者。 杀生邪行妄语离间语于有情处起。 偷盗麁语绮语及意三行通情非情处起。 想有四种。 一于彼非彼相。 谓于彼张人起王人想等。 余三准知。 欲乐或倒无倒想乐所作欲者。 即于前四相中因前二想起倒欲乐。 因后二想无倒欲生烦恼。 即是七毒。 问若贪瞋起时必与无明。 但此中如何说或贪或瞋等耶。 解云。 对彼单痴故说或贪等。 虽与痴俱而贪增故言或贪等。 问贪瞋不俱云何言或贪瞋痴。 解云。 虽不俱起而前后蔽。 故言或二。 下历五缘建立十种业道。 即为十段。 杀生中云。 若害无间彼便命终等者。 所死住死有时犹有气。 云何熏成根本业道。 三藏云。 小乘说要死已方成根本业。 大乘无文。 准依此义。 死已能令方便业种转成根本业道。 测云。 此文既若害生无间彼便命终。 即此方便等如无碍道。 正现在时共至于灭相。 虽非一时而断用成。 杀生亦尔。 虽已命终业道得成。 当于此时方相动震。 故有根本表业成就。 言若于后时彼方舍命等者。 如刃斫人当时未死。 后经一日方死。 既无现行根本业道。 云何熏成根本业种。 解云。 由彼所杀命终增上势力。 涂染此人方便熏种。 令其增上成根本业。 盗中如遣人作方行盗。 何时熏成根本业道。 解云。 前人行盗物离本处。 增上势力能令此人先方便种转成增上根本业道。 言离本处者依如首律师说离处。 处有十例。 一文书成。 如下手疏。 如善见画地作字。 一头时轻尽两头时重。 二言教立离处者。 见云。 若盗心唱定是我地。 地主生疑兰。 决心失重。 若来向僧各同者重。 若共诤薗田违理判与违理得判。 乃至口断多端。 辨说偷夏唱大亦如是。 三移标相者。 见云。 举一标时兰。 举二犯重。 乃至一发一违犯重。 地深无价故绳弹亦如是。 四者取筹。 随筹以辨离处。 如四分律部说。 五异色辨离处。 如十诵云。 称蓐氍氀树枝叶花皆共名异色。 六转转齿辨离处。 如十云。 樗蒲移旗子等。 七离处辨不离。 如杀盗他牛马。 主心未断自心未作得想。 八不离处辨离处。 如善见空静处盗。 决得无疑。 动即成重。 九无离处辨离处。 盗田宅政系村。 烧埋坏色等。 十汎明离处。 除上九种所不摄者。 即是空中吹物盗鸟。 回材断流水。 注埋盛遗盛宅院等。 众多不可具论。 欲邪行中事有七种。 一女所不应行。 如三种护等。 如前说。 二护所应行而非支。 三非处。 四非时。 五量。 并如后说。 六界。 七不界。 想。 有四种。 今取第三句。 准藏论说有二解。 一云。 欲行他妇作余他妇想。 境虽有违而同他妇故成业道。 如于彼张妇作彼王妇想等。 二云。 不成业道。 境想误故。 今依此论亦有二解。 测云。 良恐前解不得正义。 两两交会者准摄论有二解。 一云才始形交。 便成业道。 二云。 畅势恼已方成业道。 律宗评取前解。 妄语。 究竟谓时众及对论者领解。 准小论义。 谓如有一欲诳他故。 言城外见狼。 前人若闻城外二字即领解者。 闻第二字正成业道。 若闻三字始领解者。 至第三字始成业道。 四具闻方领成业道。 问若正闻时成业道者。 了识未解义。 如何业道生耶。 答有二解。 一云。 能生决定领解意。 故名领解。 从果得名。 二云领解有二。 一者取诠用故名领解者。 唯在意识。 二者明解音声故名领解者。 耳识亦名领解。 安顺正理前解为胜。 今依大乘既有同时意识。 缘声及诠用。 耳识但取声故无妨。 又解。 同缘意识不取名等。 准彼小乘复作两解。 问对外国人行诳后方领解。 若为熏成根本业道。 解云。 由彼领解增上力故涂染彼人。 方便所熏令成增上妄语业道。 离间语。 事或和不和者。 谓已和合处及当和合处。 麁恶语。 方便究竟者。 谓诃骂彼。 不言彼领解言者。 何故尔耶。 解云。 麁语但欲畅心未必前人解。 绮语。 究竟谓才发言者。 何故不结前人领解。 如作绮语调[口*(上/下)]前人等。 解云。 绮语有二。 一相应绮语。 即前三语非义非时。 名为绮语。 方便究竟时。 如前三语。 二独头绮语。 若为他说外道邪论。 若为调[口*(上/下)]前人而作歌咏。 亦便他解方成究竟。 若私屏自有歌咏哭泣悲叹。 才发言词即成业道。 问即前三语名为绮语者。 为即三语无表名为绮语。 为别有耶。 答准小乘说或云无别无表。 或云有别无表。 光云。 后说为胜。 贪瞋邪见文相可解。 自下第三略辨。 于中先解杀生三种。 后解意三业道五相。 前中一有罪增长具三缘故三根所起。 二能生他苦。 三杀欢喜悕望满足。 烦恼所起欲生他苦。 故有罪。 作己欢喜故令有罪增长。 二有罪不增长者。 但有二缘。 作已能悔无悕望满。 三无罪者或误杀或慈悲故杀。 非烦恼起故无罪无罪。 本杀心无悕望满。 前生断命故生他苦。 一缘其设杀者。 后还爱苦。 但无故杀之罪。 故言无罪。 次解意三业道。 欲有五相。 随阙一种即非圆满贪欲之相者。 即依此文。 不具五相非贪业道。 增恶心谓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者。 于能损我或身或语。 随如是分别起瞋。 三越漏行心者。 如理分别是常漏心。 不如理分别越常流而行。 名越漏行心。 第四解方便中。 文势虽复兼明根本。 然意明方便。 还辨十恶业道。 方便杀中云尸半等者。 泰云。 有人欲杀他。 咒令死身长。 令杀怨家故名尸。 咒无头尸。 不作语言令杀他人故名半尸。 测云。 有人欲杀他以咒咒鬼令鬼杀他尸将令尸杀众生故名为尸。 或将尸手足等杀有情故名半尸。 有师云。 桉新翻萨婆多律。 咒尸令乘隻轮。 一手执剑往杀彼人名为半尸。 若乘两轮两手执剑。 而往杀人名尸。 更勘彼律。 欲邪行中非时等。 与前文复本地第八。 对法等不同可知。 言若自行欲若媒令他等者。 萨婆多必由自身方成欲行。 成实自作令他作并成邪行。 今依此论同成实解。 麁恶语中有十七句。 总为八对。 一对面不面对。 二大众幽处对。 三实过不实对。 四书表现相对。 五自说他说对。 六掉举不静对。 七族身作业对。 八自发他发对。 贪欲中七摄受事十资身事如第二卷。 景云。 鲁达罗世界者。 大自在天住处。 毗瑟笯世界者。 毗纽天处。 既是外道计执。 不得依二十八天求其处所。 测云。 鲁达罗者名暴恶耻化。 毗瑟笯者名为幻惑。 并他化已下诸天是也。 邪见中先辨差别后明癈立。 卷第六十九门业中第五解轻重门。 于中初明杀生轻重。 后明余九业道轻重。 前中初总标列五种因缘。 二别解释。 释中初就意乐以辨轻重。 后辨余四。 于中初别明重。 后总明轻。 事犹是境。 或有杀害人或人相者。 泰基同云。 谓羯剌蓝等位堕胎亦名重杀生。 此大乘亦犯波罗夷。 诸部小乘除萨婆多。 余皆不成波罗夷。 以未人相故。 基又云。 人相谓非人变为人。 意欲杀人。 故杀此名重。 次明余九业道轻重。 分二。 初总标当说九业由事轻重。 余四重轻指同于杀。 故不更说二次第别解。 于中先别明重。 后总翻显其轻。 言僧祇者僧伽言众。 今言僧祇即名众物。 声啭如此。 如言达磨名法。 若言达弥即名有法。 第六解增减门中。 初明杀生增减四句。 于中增长非作。 亦作亦增长。 二句名增。 作不增长。 不作不增长。 二句名减。 次类余九业增减四句。 于意三业道中无有第二增长非作句者。 以贪瞋邪见对缘增长时即是作故。 于彼初句作不增长时无有不思而作者。 以贪瞋等与思相应要思方作。 亦无他逼方起贪瞋谛法邪见。 第七解瑜伽门。 因果相应是瑜伽义。 一一业道皆引三果。 于中初辨杀生三果不同。 后就九业但辨增上果。 余之二果类同杀生。 问此三果为一业果为别业果乎。 解云。 若萨婆多以方便业资根本业招异熟果。 正以根本业招人等流果。 以后起业资根本业得增上果。 虽复相资有果而同根本业。 得此三果故一业果。 若经部解。 由方便时正苦有情故。 还于地狱受苦受果。 由根本业正断他命故。 得人中短命之果。 由后起业坏他光泽故。 得增上果。 所以三业各得一果。 但以前后业从根本业。 故云一业得三种。 今依大乘一业道种中各有三种用别生一果故。 一业道能生三果。 下辨九业可引对法。 第八解引果生。 即从三不善根引业道起名引果生。 于中初问后答。 答中有其八段。 以合三语故。 或有妄计以其父母等掷置火中等者。 西有一国共制法。 或父母眷属老年将死将安火坑或置旷野。 如是等类是痴所起。 祠支者祠法取然。 具者祠具。 须即以为调度等。 或憎彼故以彼妻妾令他毁辱等者。 即名似欲行。 不名身为究竟。 亦发无作故。 或复为牛或为祠具者。 外道计劫初时众生所食自然。 至劫减时地味减。 众生饿饥。 诸天怜哀。 化作牛身。 与众生耕。 众生得活。 天恩既重。 为妄语无罪。 今西方以牛屎尿为净。 以是天故。 如此妄语。 是故痴生。 或为祠天求诸祠具故妄语无罪。 亦从痴生。 第九明决择。 文中有八。 初明究竟。 瞋恚业道瞋为究竟。 及贪业贪为究竟者。 若萨婆多一刹那贪有二种。 一根二业。 根能生业故由贪根贪业究竟。 若成实思前贪非业。 思后贪通根业故。 由思前贪思后贪令究。 今依大乘。 景述两解。 一云。 即一念中义说根道。 能生是根畅思名道根究竟。 义同萨婆多。 二云。 用后方便究竟。 于前令究竟义似成实。 测同初说。 备同后说。 二明所起之处。 景云。 杀生等六业有情处起者。 从强处说。 实麁语瞋恚通于非情处起。 绮语名身处起者。 通取情非情法名字而发绮语。 此独头绮语依名身发。 若取即前三语相应绮语。 亦依情非情处起。 基云。 不与取贪欲资财处起者。 谓纵盗他有情亦名资财。 邪见诸行处起者。 谓一解。 云唯缘苦集谛者。 通行五门。 故增上者名诸行处。 不取灭道。 又解。 唯立三谛除灭谛。 以从多故。 或可四谛并名诸行。 心之相分变故。 三明圆满。 先总举徵列后别解。 别解中初解自性过。 于中就思辨前七业道体故。 后三业道畅同时思名业道。 是不善名自性过。 次解因缘过。 即前果业道之体。 由增上贪等所生名因缘过。 下解涂染过。 于中初立宗。 二徵释所以。 释中有二。 初约触罪后明转变。 前中有二。 一法二喻。 法中意谓。 如杀前生对究竟时。 彼虽无念令他得罪。 然由所杀受苦威力令彼能杀思果成其增上根本业道。 故名涂染。 喻中如有火珠待日光照即出火。 故名为日珠。 下明转变义。 先法后喻。 法中意谓。 如遣一使外国人杀杀究竟时。 彼此虽不相知。 然由彼处受苦究竟命终威力。 令此能遣思成极重增上业道。 更不增别法体。 此义大好。 大却妨难。 旧来汉僧斟酌有云。 要得报知方熏成种名为得罪等。 皆不称理。 喻中所说如四大种。 由过去果威势之力。 令四大种坚湿煖动增上成。 离地等外更不别增坚湿等事。 如是离思无别杀等。 即发业加行思种为他苦生故。 此种转变刹那刹那新生恶戒无表。 由彼威力法尔发起名为涂染。 娑梨药迦者。 景云。 此处无名可翻故存梵音。 泰基同云此翻族村。 测云。 梵语梨迦云族性。 如是涂染不在小乘大乘始有。 四明定不定。 言如先所说作及增长业者。 前第六门四句中。 唯彼俱句作亦增长是其定业。 余之三句是不定业。 故今偏牒彼俱句来。 若先所说至名定受业等者。 牒前第五门。 一由故意。 二由方便。 三由无治。 四由邪执。 五由其事。 与此相违名不定受。 复有四业等者。 景云。 此当譬喻师八业。 不同萨婆多五业等。 决定受业有二。 一者报定就位不定。 如是之业在凡时造。 或在凡身圣或无学身。 随于何身缘合必受。 二者受时位定报则不定。 凡时造业。 或二定时经。 或时入圣有学身受。 若得无学转依之后毕不受。 今言罗汉不善决定受业皆轻苦所逼名报熟者。 即是报定位不定业。 由此罗汉犹受别报苦受。 言若已转依等者。 即是报不定位定之业。 罗汉不受。 基云。 明大乘但说四业也。 此中多说。 一云。 谓先生此生凡位作不善业。 此是决定业故。 得罗汉时受少轻苦。 故名果报已熟。 已得转依有余涅槃故。 一切不善决定业受。 异熟果皆不受。 唯受少轻便酬。 此是前不善势分麁重令报受起。 非不善业现在故。 问此是决定业何故罗汉转轻受耶。 答佛依未解脱身凡夫建立定业。 非得解脱者身建立定业。 此可转轻受故。 二云。 转依者谓入无余涅槃。 种子无故。 一切不受。 依未入无余涅槃建立定业。 入无余涅槃名解脱相续。 然阿罗汉入有余涅槃亦名未解脱。 故受轻业。 又解。 得有余涅槃已。 今有势分故。 现在受小轻苦。 其果报种子永断故。 于未来一切不受。 此意如此。 又解。 胜业犹在凡。 或有学位少报苦逼故。 便名已熟。 从果为名故言。 罗汉以于今身得无学故。 若得金刚道后一切不受报果种子无故。 罗汉身中有蛇哳等者。 此是施报与等流果非今异熟果。 得第三果已去已尽故。 圆满处故言转依。 五明一时牵搦。 当言二业。 谓如人言盗牵取一鸡。 欲牵盗取是第一盗思。 即于牵时更起一思我当搦杀。 是第二思杀。 若时起牵盗思。 尔时不起搦思。 若时起搦彼杀思。 尔时不牵。 以速疾转故。 生增上慢非一时。 谓一时实有二时思别。 当言二业道别。 六明三时报业。 于中初明三缘成现法受。 后明业力有多少。 前中先善后恶。 前中景云。 由广大。 谓慈无诤灭定见道无学。 五因之外更加及佛为首大苾蒭僧。 此举佛为首取其佛众。 前之四因据各别为因。 第五佛众总取为因。 然外道众有九十五种。 各言我师第一众最清净。 今举佛取众为简余也。 二思广大。 谓于前五种用净心行施。 三相续清净。 谓于前生三业清净不障他施。 今时行施无有施障。 三因具足彼果定现受。 即此现受之业。 亦感生后二报。 测云。 具前三因。 即成三时报业。 下明翻前明不善现业。 即于前由行不善。 思障行施成就不善。 为现报业。 次明业力有多少。 先法后喻。 法中有唯得现。 有得现生。 有现生及后三时之报。 有业虽得生报。 有得生后有唯招后。 文略不论。 次举三喻况之可解。 然此所明不同小论。 谓若萨婆多业唯受一众同分。 故作五逆人。 于一劫中但受无间果。 于中重业招于总报余得别报。 正量部解具作五逆。 于五劫中次第各受一劫。 依成实论具五无间共招五劫。 异熟非别别感。 虽招五劫从初得名。 故名生报。 今大乘一刹那业具三功能。 若起现报名现受业。 若感生报名生受业。 后业受亦尔。 虽感三时从初熟位判三业不乱。 七明感果多少。 及以断除恶趣业。 预流已断者。 据实亦断招善趣业。 如北洲等。 今约全断故略不说。 问若诸异生遣他行杀。 未杀之时能遣之人望已后正杀。 所杀成业道不。 答准于藏论不成业道。 今依大乘虽复入圣而有业种。 故得业道。 或可已入圣故。 虽杀生已不成业道。 三藏判云。 后解为胜。 言若已证入清意乐地菩萨一切不善业皆毕竟断等者。 初地已见断恶业一切皆断。 若修所断上中恶业。 于见道时永伏不起。 七地已来下品修惑相应思业。 为利他故要知方起故。 又解。 七地已前以不系业往于恶趣利益有情。 论主偏就系业。 故云皆断。 八明业业道相。 思是业非业道等者。 备云。 前云思上假说三业。 然即思可亦业道。 何故此中业非道耶解云。 前约真实理。 谓善不善能得可爱不可爱等道果。 故彼业即道也。 今约世俗门故说非业道。 基云。 游履名道思即非道。 能得果故名为果。 道思亦是道故前言。 意表业。 即体是思。 思于此中如何非道。 下结不现。 上来决择九门业讫。 下以颂结。 一自性相。 二广。 三略。 四方便。 五轻重。 六增减。 七瑜伽。 八引果生。 九决择。 自下第三解生杂染。 于中先结前生后。 正决择分之为四。 初明十一种生。 二举经解释。 三约十二缘起明生杂染。 四重举经解释。 初段文云十一生者。 景云。 一一向乐者。 谓下三禅。 二一向苦者地狱。 三杂苦乐者。 谓六天人鬼畜生。 四不苦乐者四禅已上。 五者欲界异生。 六者八地已上。 七者谓上界异生。 已离欲染名为清净体。 是凡夫名不清净。 八者生在欲界名不清净。 以有涅槃法有暇处生便名清净。 九者清净不清净处生。 前第七就体。 此第九约处以明以此为异。 第十第十一可知。 泰云。 欲界有一分诸天及色无色界三地。 名一向乐生。 欲界一分天及人鬼畜生具受若乐报名杂生。 基云。 前七约生自体。 后九约处为言。 同景。 又解。 七者离染故名清净。 异生故名不清净。 约生对涅槃等为句故。 第九者体离染故名清净。 此处不得见谛故名不清净处生对有暇处为句故。 第二举经释中有四。 初明摄受苦集。 增羯吒斯恒受血滴者。 犹当摄论汝等长夜增益贪爱恒受血滴。 若尔直言贪爱。 自得何须言羯吒斯耶。 解云。 羯吒斯者是梵语。 此间无名可翻。 故存梵本。 贪爱者此间名。 梵语自别。 今言羯吒斯谓贪爱者。 据体同相即名异相。 显贪爱是此间名。 梵语亦是羯吒斯。 别有梵语。 此言显示摄受集谛者贪爱也。 二明五种非狂似狂。 解支节者西国欲烧死尸。 要须雇人解其支节。 以易烧故。 下言补羯娑者此即人也。 三明流转。 有十二颂。 于中初有七颂明果流转。 次有一颂明流转因。 次有三颂半明流转过患以叹其惑。 后有二句总结劝知。 四明斗诤劫中有其四过八不相数。 第三约十二缘起明生杂染。 中有三。 初约五相明十二支。 次通经异说。 后明缘起有四次第。 初举五相分别无明。 余十一支总类不解。 解相门中有八种相。 并举果以显之。 自性总相如前已说者。 取说前际无智等十九无智。 差别有九。 一种子。 二现行。 三相应。 四不共。 五蔽伏心性。 即前相应不共等四障蔽善心。 六发业则不共无明。 七不染则是法执无明。 八离耻羞即前种子等离羞耻发起恶行。 九坚固谓无性有情。 就解业中有三。 初约十一义辨无明业。 次约十种人辨无明业。 后辨无明于五处障碍。 初中十一则为五对。 一者不现见现见对。 过未名不现见。 现在名现见。 二者劣中胜劣对。 谓欲色无色界。 三者利益不利益对。 谓无罪有罪。 四者真邪对。 三宝名真。 计自在天等名为邪。 五者因果对。 谓苦集是生死因果。 灭道是涅槃因果。 有释此为十义。 即下十痴所缘之境也。 谓缺减者境名不现见。 乃至第十现见者境名因果义。 次约十人辨无明业。 寻文可解。 下辨无明于五处障碍以为其业。 五处虽别略判为二。 前三障圣后二障凡。 一能障碍真实智喜者。 障初见道。 以二乘之人初证圣时虽有胜劣。 同生欢喜故。 二能障碍烦恼灭得者。 此障断德。 三障圣道成满者。 谓障修道无学道二障于世间胜利。 无明法中初约四义以辨。 后约三界以辨。 前中一堕无明趣无余三。 谓无明种子。 二有前二义。 谓无明趣及所娆。 谓现在起无明。 不发身语而生羞耻三能发业。 于前二上如无明所垢。 第四发业又不羞耻。 即名所媚。 由前三种堕无明趣不名痴人。 由后一种说名痴人。 因果中因如本地分已说。 谓不正思惟。 果谓一切后有支者。 行等十支并是无明之果。 又于真如及诸谛不能解了者。 谓于真如及安立谛不能解了。 正释无明是其因体。 下明生果。 或复犹预者由无明不了生疑惑。 即于此生耶。 决定等老次从无明生见慢等。 相应是果相。 自轻蔑者根也。 第二通经异说中。 初举经为难。 经有三支。 后释通中。 一熟俱有依摄引发因以释。 二就助伴因以释通。 第三明其次第有四。 一牵引次第。 谓无明行体是业惑性能招引。 二生起次第。 识生名色。 名色生六处。 直据现起前后相生。 三受用境界次第。 谓六处生触。 触生受。 现用境界。 四受用苦次第。 谓爱等五支。 前三苦因。 后二苦果。 总明受用苦次第。 如前第十本地云五支胎藏苦者是也。 卷第六十一上来决择生杂染。 文有四段之中。 前三已讫。 自下第四重举佛经解释。 于中有四。 初解出爱王经。 二解八苦经。 三解三士经。 四解十有情等杂之经文。 就初经中先举王问后佛为解。 问中先叙问意。 第二正问。 出爱王者即旧言优填王也。 正本音言嗢陀演那。 此云出。 伐蹉此云爱。 褐赖阇此云王。 优填者讹也。 佛答之中初开六章次依章解。 后结劝修学。 解过失中先列十门。 后次第解。 言不相似子者。 谓是下贱生与王不相似故也。 若王真子与王相似。 以形仪等与父相似。 人皆爱之无詈害言。 名相似子也。 王功德翻前十过。 衰损中初开五门次第解。 后结彰其失。 方便翻前衰损。 可爱法中可爱是总也。 可乐可欣可意者。 如次配未过现也。 亦可名异义同也。 解能引可爱法中有三。 初标列五名次第解法彰其利。 解其第五勤修法行云。 具足净信戒闻舍慧此举数也。 后文次第解此五法。 第二解八苦经中。 初引经总标。 后次第别解。 云何众苦所随故苦谓生那落迦一向若饿鬼趣中乃至名众苦所随故苦者。 此中应言傍生一分受苦亦是。 上来数有此文。 而此中据多分受苦者。 谓傍生受苦少于鬼故。 言云何麁重所随故者。 谓三界诸行为烦恼品麁重所随等者。 此门约行苦而说生苦相。 余所处说前七是苦苦者。 以就余门说。 故无者妨此生老病死苦。 勘前本地第十及缘起经广解。 五取蕴苦亦由五相谓生苦器故等者。 景云。 谓作所缘能生众苦。 名生苦器。 作所依能生众苦。 名依生苦器。 基云。 谓依此故生苦得生。 是生苦之器故。 言生苦器故依生余六苦。 谓老苦等总名生苦器故。 依此器而生苦。 言依生苦器。 或此是生苦之器。 余六苦依生苦器。 余六依生苦器而有此即生苦为器。 合而言之名生苦器故。 或初是生苦。 第二是生一切苦器。 合而并名依生苦器故。 第三解三士经中。 有二十四种。 三合为十一番。 初约行以辨三品有二复次。 二生之所重二事。 四圆满。 五臣。 六四语。 七受欲。 八食。 九约施以辨。 分之有三。 一约物。 二约田有二复次。 三约心。 十约戒辨。 有七复次。 言有唯能成就受具足支无余三等者。 景等云。 谓受戒已后不行四依等。 名无受随法诸学处支。 不持讥谦戒名无随护他心支。 不待随中诸学处戒名无随护如先所受诸学处支。 此即前三是受戒。 第四句是随戒。 今勘前来声闻地明六支尸罗。 至五十三卷中明苾刍四支戒。 与此同。 即摄前六为四也。 十一约修以辨。 有四复次。 初云唯得励力运转思惟等者。 此约定方便以辨二种思惟。 如作意中解。 第四杂解经文。 有八复次。 十种有情众于十种法爱乐喜悦者。 次第配之可知。 义显易解。 三发业中基云。 一相应发刹那等起也。 二亲生发近因等起也。 三增上发谓远因等起。 更引余烦恼而发业也。 或前已摄尽第四增上。 更多起烦恼方发。 今勘论既标言三种。 故前解为胜。 亦可无明与业俱起名相应。 前念无明引发后业。 故名亲生更引余助。 或无明发故名增上也。 瑜伽论记卷第十七(之上终)瑜伽论记卷第十七(之下)(论本第六十二六十三)释遁伦集撰论本卷第六十二上来摄决择分有十二段之中。 初二段讫。 自下第三有一卷半文。 决择三摩呬多地。 于中初结前生后。 次正决择。 后余下复现。 就正决中文分有五。 初以十一门杂决择。 二引四经解释。 三以六门重决择。 四以九门解释。 五以六门还杂决择。 初中先明三摩呬多地障。 于中有三。 初列标随烦恼有十八。 次一一别释后。 辨其所依。 景云。 就此十八随烦恼中。 或就根本或上随义假立。 或别有体俱禀贪气分而生。 如前已说。 基云。 此中名随烦恼者。 随恼于心名随烦恼。 亦随烦恼而生名随烦恼。 此中两释。 若染污心所随他烦恼而生。 如俱舍随眠品说行蕴心所并此。 是中准前。 如离事中一切皆是。 然据胜者。 此论唯言二十二等。 此中二十二外所有。 不出二十二体。 以相收摄寻之可知。 就别释中有十七段。 合无惭愧故。 言谓由谄诳增上力故者。 景基等云。 矫无别体。 但于谄诳增上力施设矫。 诳中略无此语。 趣向前行者。 谓受利养他请等时在前而行也。 云何舍远离轭谓于远离边际卧具等者。 景云。 阿兰若处为远离彼故。 卧具最是下品。 故名边际。 若住此处远离众恶。 远离人所习近。 虽住空林似寂静室。 何者住此远离之中。 如牛被轭不得纵逸。 今时远弃舍之。 不生欲乐故舍远离轭。 泰云。 谓差善轭最胜卧具极处名边际。 恶人近静室。 谓可作淫处似定室。 若能离边际卧具及恶人静室。 即是善轭也。 此舍名舍离善轭。 基述两释。 前解同景后解同泰。 下辨依处中有二。 初前十一随惑违四处起。 次明后七随惑依前建立。 言最初四随烦恼者。 所谓谄诳矫诈。 依戒违犯无惭愧者。 犯戒之人必无惭愧。 依心及慧发起不信乃至恶慧者。 明违定慧起不信等五。 此文是总。 下别分别如文可知。 下明依前起后。 文相可见。 下次第二明三种人依三处引随烦恼。 一依正法出家。 由放逸故起随烦恼。 二是在家。 由耽欲处故起随烦恼。 三是外道。 依邪行处引随烦恼。 有三。 一者随逐远离。 谓住行苦行颠倒远离起随烦恼。 此复有三。 一住染污。 二住苦恼。 三无有对治。 二者随逐愦闹。 谓各别执异见异欲相违言论者。 或立我常或立我断十六论等。 三者随逐学处此即有三。 一毁戒。 二恃定慢。 三少有听闻不能观察。 第三明修十遍处有五胜利。 景云。 一由修地水火风青黄赤白八种色观。 能广能略得自在故。 便能现化无而忽有。 或复现变转换物形质。 二由假修空。 初观色法是空。 后观空处四蕴五空无边。 空处观成已。 后能于山石往还无碍。 三由数观识广略自在。 若细心故便能引发无诤等。 四即由此识遍处成满。 便能成无所有处及非想解脱。 五即由得非想解脱。 能入彼灭尽解脱。 又由识无遍处故无遍无量遍满行转。 以无边观遍满已。 十遍观成。 是故已上更复不立遍处观也。 言遍处是诸解脱能清净道者。 解脱有二。 一如量智中作入解脱观。 谓内有色外观色等。 二如理智中作解脱观。 观前七种解脱所观之境平等真如。 若依如量智中作解脱观。 即解脱而为初。 次修胜处后修遍处在上有文。 毗昙取此次第说三功德。 若依如理智中作解脱观。 即先修遍处。 次修胜后修解脱。 今依此义。 故言胜处遍处是诸解能清净道。 不同成实遍处唯因。 解脱唯果胜处通因果也。 言又诸解脱至心得解脱者。 若分三障各别。 此八解脱障。 即是定障所收。 谓障禅定不得自在。 即是事中无知异熟生心之类。 若摄三为二。 但立烦恼及所知障。 此之定障但是所知障摄。 以非染污故依此文即说。 声闻独觉等于所知障心得解脱。 问若尔何故说云所知障唯菩萨断。 解云。 二乘分断不得断名。 菩萨究竟故得断名。 备云。 五事谓由前八遍所故。 能引发三事。 谓化事一。 变事二。 诸圣神通三。 此有神通也。 空一切处故引发往还无碍诸圣神通四。 识一切处故引发无诤等诸胜功德为第五。 以下文是解第五识一切处功能。 基弹云。 若准此文势言。 前八引发中言诸圣神通即别为一者。 空引发中言往还无碍诸圣。 诸圣神通通之言应别有体为一也。 今解云。 前八引发一事。 化事变事但是一物本无本有为异。 空一切处引发往还无碍神通为第二。 识处引发中有三故五。 谓无碍解等功德是一。 成辨无所有解脱非想解脱灭尽解脱为二。 无边无量遍满行转为三。 问何故灭尽解脱别有又字。 合无所有等为一。 答文势如此故。 唯识处有三。 上中下皆言由此识无边处故。 言此灭尽解脱中即无。 但言由此成满因故即是由此成满无所有等因。 故知合为一。 以是解脱类故。 大义曰。 识处有三。 一引发无诤智等。 二无所有非想地解脱。 三灭尽解脱。 言无边无量边满行转者。 此总结前识处成辨。 故得诸功德以下并大义。 此诸功德显扬第二十四说。 问何以成前八遍处故引发化事变事耶。 答以前遍处于境色中得自在故。 故能引发化事变事。 此处有碍神通未得空处定。 但依第四禅得故。 岂不得化事耶。 约胜用语。 诸凡夫不得前八遍。 问何为得空遍处。 故引发往还无碍神通。 答以空定故。 故能引往还无碍。 故对法第十三言。 以得无定伏除色想无能除故。 若得往还无碍未得空处亦得。 然障未尽。 今约定障尽处语。 要得空处能除此障。 问何故修习识遍处故。 引发无诤愿智等诸胜功德。 答诸功德法皆依心识。 功德皆是心所法故。 由识处得自在故。 即如识为境。 得自在后依第四静虑引发此无诤智等。 前往还无碍神通亦依四禅。 要依空处除碍色障故。 却入四静虑往还无碍。 虽有不得空遍处等而得往还无碍。 非是增胜者语。 以定色碍障未尽。 故有处有碍。 今据胜者一切处无碍。 又无量遍满行转者。 行此识处作无量无边观故。 无量边行此处究竟故。 更不立遍处。 胜处遍处是诸解脱能清净道者。 谓以解脱为果。 以胜处为前方便。 故对法第十三末云。 依解脱故造修。 胜处故起加行。 遍处故成满。 成满故即于解脱究竟。 不同萨婆多。 解脱唯自初修恶。 先依解脱一分取断障。 遍处唯果末后修故。 胜处通因果。 在解脱遍处前修故。 即如对法文。 此中以解脱为果。 胜处遍处为因。 不同成实论。 彼云遍处为因解脱为果。 胜处通为因果。 后修若已如是次第。 故同此论。 又对法云。 解脱究竟道。 萨婆多约初时。 谓初修习时以解脱为初故。 对法言依解脱故造修。 依解脱断障故。 成实论约后。 谓究竟时要成胜处遍处故。 解脱方满。 以解脱为果故。 此言胜处为解脱能清净道。 对法亦云。 若遍处成满解脱即究竟。 此中据究竟时语此。 如是和会大当道理。 检文亦尽。 言又诸解脱由所知障解脱所显等者。 此是变易不变易异熟生受。 即是白清无记法。 障所知故是所知障类。 又通染受但障所知。 故得所知障名。 二乘断此名断所知障。 第四明爱味等至。 于中先明味定三相。 后明上下地法起通局。 前中景云。 言或证得等至出已计为清净等者。 此爱过去。 或未证得者。 此全未得。 故于未来生爱。 或已证得未来爱味者。 已得定者于未起者生爱。 亦缘未来生爱未来。 言现行爱味者。 此爱现在。 下问答释。 问意正障治不并。 云何于现在定而生现爱味耶。 答意总言爱味三世定。 非谓现爱爱现在定。 故云爱味者谓于是中遍生贪着。 基云。 一者得定出已。 方爱过去等住。 二者或未证得未来爱味。 爱味未来定。 或已得近分。 爱味未来根本。 或已得下品。 爱味上品者。 由爱味增上力。 追求未来定等而生爱味。 三者已得近分及根本等。 随一与定心相入出。 似定心不住散乱位而起爱味。 下明上下法起通局。 中景云。 言生上下地诸法不现在前者除上地命终将生下时起下地爱。 又生上地起下四识见闻触等。 未离欲者于上地爱或染不染。 染者是贪。 不染是欲界已有此爱不上缘。 同小论说。 然轻微爱亦得上缘。 基云。 言若生下地于上起爱未得离欲不定心者。 当言此爱是欲界系者。 谓前三相爱味中第一未得定爱味即欲界贪。 缘上界生贪为他界缘。 或不同小乘缘求上定。 皆名善法欲。 以彼心中染不染故。 如文相状。 即同前五十九。 上地下缘下等。 互得相缘。 此亦云我当得时如是爱味即是缘上。 名自心之相分。 第五明三种断法。 以大乘宗中无有诸共事是初断灭者。 色等事法但断缘缚。 名为断灭也。 若生上地弃下地诸行。 入无余涅槃舍一切行。 弃舍断灭。 第六明三退。 未得退者未得法不能起得故名退。 已得退者即已得法。 退已起烦恼。 习行退者现所得法不起名退。 问后二退若为差别。 解云。 圣人已断惑种。 退起现前失诸功德。 名已得退。 若诸圣人所有功德不得并生。 名习行退。 以不起烦恼故。 不同已得退也。 第七明近分定四道。 初明四道境。 后明与七作意相摄。 前中景云。 复依世间诸近分定至观上寂静者。 谓世间诸近分定方便道若无间道随伏一品。 或亦名无间。 若解脱道或为伏。 或为证得。 定中神通等德而修习者。 彼于所缘境观下失观上静。 此六行道伏修惑时亦有四道。 言若胜进道至或无漏缘者。 胜进道中通缘上下。 通欣厌二心名遍满所缘。 圣人若起世俗六行。 胜进道中通起无漏。 此文退证。 基云。 谓依四禅近分方便无间解脱三道。 观下六地为过失观上诸地为静寂。 唯第四胜进道。 或依一切法无我遍满所缘是有漏。 或作谛现观无漏缘于上地者。 此游观无漏。 若欲断惑观。 随是何地无漏皆为之。 下明与七作意摄。 第三作意断上三品。 第六作意断下三品。 并是无间道。 摄乐作意断中三品。 亦是无间道。 故通四道。 第七作意在根本地。 故略不说之。 第八明静虑境不可思议。 以久修习所作成辨。 法尔难思。 第九明三种修定互相障碍。 景师但云。 有二种修静虑者。 得定相似同于一事变水火异。 一心相续所作事成。 一心异缘便有障碍。 泰云。 有三种修定者。 于一事中俱欲发转变事。 此二人胜解神通皆得自在。 一欲作火。 二欲作水。 此二通非互相障碍。 皆成此通。 偏无胜者。 故不相映夺。 若有偏胜者相映夺者。 即便一成一不成也。 以无偏胜不相映夺。 初皆不成。 为作退不已。 彼后无间。 一于此事神通无碍如其所欲皆能转变。 第二神通便被障碍。 何故初时二皆不成。 后时一成一不成。 此中所以云何应知。 下释。 由彼二人神通势力平等。 然其所作不相似。 故此一地事上水火神通互相障碍皆不得成。 以威德相似不能相夺故也。 彼后无间。 尔时有一作是思。 将无我定有退失耶。 以起此余心故通不得成。 第二定者即于此所缘变事如如专住心无散乱。 故所发皆无碍。 若二通威德不等。 随其胜者成辨。 映夺劣者不得成。 若二通威德相似。 先作意者成。 后作意者不成。 若二通相似同时作意于一事中所变各别。 互相妨碍共不成。 第十明四种修静虑者。 一者依未至定修六作意。 若修根本定六作意者。 了相胜解。 唯加行道是有漏。 远离作意加行究竟。 唯无间道是其无漏。 摄乐作意通于四道通漏无漏。 观察作意唯是有漏。 二者由得爱上静虑等。 故名唯起上爱。 三者依根本世间静虑。 能引现乐发神通等。 四者依煖等善根修得见道。 言决择所摄受三解脱等者。 决择分是有漏。 空等解脱门是见道无漏。 由决择分故得有空等。 故言所摄受。 决择分中虽有空等不名解脱门。 何以知者。 如显扬第二云。 言解脱门唯是无漏之修。 故知举决择分能引发。 取所摄受无漏者也。 即为依得彼故修决择分也。 依者求即为求彼。 以所求为依也。 乃至第一为得近分故修等。 又即决择分中空等作出世间解行。 故言第四出世间空。 从果行解为名。 故言解脱门。 此中初是大义。 后为汎解。 第十一分别二定。 景云。 言无想定有漏灭定无漏。 由烦恼不相应。 即于相应中生长诸漏。 今既不与烦恼相应。 即非生漏名为无漏。 下展转释。 以此灭定非相应法故。 非所缘故。 是故不与诸漏相应。 生漏名漏。 言非诸烦恼之所生故是出间者。 前明不能生漏。 今明不从漏生。 故非有漏。 略不释言非漏住处故名无漏。 一切异生能行故唯除已入远地菩萨者。 向下文说。 六地入灭定。 七地菩萨念念入灭尽定。 道理初地以上皆得灭定。 以得地相初二三地相同世间。 四地预流五地一来。 故前五地未得灭定。 六地当不还。 七地当阿罗汉。 故论偏说得灭尽定。 言菩萨虽能起出世法等乃至似涅槃故者。 凡论学无学义自有三种。 一就身说。 如说学人身中所成忧苦亦名为学。 无学身中所成苦根说无学。 二就漏无漏辨。 若彼学人所成无漏五蕴总名为学。 无学亦尔。 三者就无漏中。 若有行解作意修学方名为学。 学满足时说名无学。 今灭尽定以无行解作意修学。 故不名学。 由非是无学。 若依第二门说体是无漏。 不还人得得名为学。 阿罗汉得得名无学。 泰云。 八地已上名入远地。 又释。 初地已上名入远地。 远地菩萨能入此定。 若渐悟菩萨地前亦入。 若顿悟者地前是凡故不入。 初地已上菩萨虽起出世无漏法令现在前。 然由方便善巧化生力故。 不舍修道烦恼。 留惑助业受生故也。 测述三藏言。 三地菩萨得入灭定。 基云。 又大义曰。 远地者即入十解心人亦得灭定。 灭定是相似无漏故体是有漏。 今言非异生及有漏。 非一切异生及凡尔有漏也。 或是入位异生作涅槃相心方得故。 若菩萨得伏定障亦得惑。 是有漏或是无漏。 二乘一向无漏。 不能伏定障故。 上来于五段中第一以十一门杂决择三摩呬多地竟。 自下第二引四经解释。 一解随身念住经。 于中初标所释之经。 次正释经文。 后就正释经中文分有二。 初举所治四烦恼后明能治。 能治中先释后结。 释中即释五句。 初辨不定地清净。 于中两番。 初解者。 谓为治初犯戒障修正知作意知犯为失。 为除第二散乱三种过失修三作意。 治缘过去不知无常令知无常。 修摄顺所缘作意。 治于现五欲境不知是苦耶。 寻思故生恶见闻掉举流散。 令了彼相故修了彼相。 治彼寻思作意。 治于前二种长时串习散乱难除。 修彼所依心调练作意也。 为除第三保着内身起积聚执。 修分折积聚作意。 为除第四保着外境是清净修不净作意。 第二番解。 又初作意能断妄念者。 谓正知作意治缘过去随念散乱。 第二作意。 能断保着内身外境二贪着者。 谓积顺彼所缘作意治随烦恼中第三第四也。 第三作意断恶见等所有散乱者。 谓了别彼相能对治彼寻思作意。 能治依掉举流散恶见。 第四作意断先串习所持散乱者。 谓彼所依止调练作意所治可知。 第五作意能断于身清有情想者。 谓应修分折积聚作意。 第六作意能断四贪者。 谓不清作意。 能断色触形及承事四食。 依小乘解作青瘀观能治色贪。 贪红白等色。 骨锁观除去触贪。 作骨节分离观除去形容贪。 作死尸观除去承事贪。 此第二番中不论犯戒。 将初正知作意。 除彼第二于过去境随念散乱。 将第二随顺彼所缘作意。 越治后保着内身保着外境贪。 了知内身外境是无常法。 不应保着此治于欲界身生着。 第三了别彼相作意。 还除向前恶见恶闻掉举流散。 第四调练作意。 还除向前先所串习势力住持所有散乱。 第五应修分折积聚作意。 别断于身清有情想。 此治于色界身生着。 第六不清作意。 能断四贪去来威仪承事等贪。 第二辨定地清净。 复有两番。 初云如是作意修习为依至根本胜定者。 明作意所成。 又能证得有喜离喜清净安乐者。 得下三定。 又解。 初二定名有喜。 第三定名离喜。 第四定名安乐清净。 又解。 第三定名离喜安乐。 四定已上乃至非想名为清净。 又解。 四定已上乃至非想名安乐清净。 又解。 第三定已上总名离喜。 第二番云。 又依如是正定心故至诸行无常性等者。 得天眼通见诸众生此死彼生。 了知诸行二世流转。 谓过去十支复招未来生及老死名行无常。 第三辨摄清净。 云依于三处等者。 一依增上心。 二依增上慧。 三依慧增上初修业地。 依增上心慧学处为断余结。 修念住等菩提分法之所依止故名摄清净。 第四辨不共清净。 由三因缘不与外道共者。 即是次下三处故字也。 第五辨不共果清净中。 文有三节。 谓依前三缘不共故。 四果五果及以九果清净。 四果清净者。 处聚落世法所生烦恼不染一。 处练若生恼不染二。 总合前二复为第三。 于二处所不能堪忍淋漏等苦烦不染为第四果。 言二处苦者聚落中舍破雨水淋漏等。 若于空闲处蚊虻啮血淋漏等。 若以资粮圆满故难忍能忍烦恼不染。 五果清净中景云。 即指四空总为第五寂静解脱。 基云。 谓四禅寂静解脱得无色定入灭定。 灭定是寂静解脱。 九果者即四沙门果中初三及六神通。 不取第四果者即漏尽通故。 已下结上所明有五清净。 如次属当。 初明六作意是欲界心故。 名不定地清净。 余四可知。 下释经中随身念名。 又随逐身转故者。 起随逐身境界而转。 彼所摄受故者身念住是慧。 为同时念助伴摄受方得作用。 故复名念。 是故彼得身念住名。 二解摩诃俱瑟耻罗经。 于中初标所释之经。 摩诃俱瑟耻罗者。 即旧云摩诃俱稀罗也。 摩诃云大。 俱瑟耻此云肚罗。 此云持。 即大肚持也。 大肚是大藏义。 即是舍利弗舅长爪梵志也。 次正释经文。 于中先标二种解脱名。 一慧解脱。 下文通取漏无漏慧学无学慧皆名慧解脱。 道理应取彼慧相应胜解之数为总解脱体。 文中直举彼慧为慧解脱。 二心解脱。 正取灭定为心解脱。 然下文中兼取出灭尽定时。 漏无漏学心学无学心为心解脱。 道理亦全取彼诸心相应解脱五数为心解脱体。 大意如此。 文相槃杂难可了知。 此中已下别释其义。 于中有四。 初辨解脱果。 次辨解脱心住。 第三辨果差别。 第四辨住差别。 初中先别辨漏无漏解脱果相。 后明说为正见果相。 前中先明有漏慧心解脱。 次明无漏慧解脱。 从此中依慧解脱下。 乃至即慧心解脱增上力故以上来。 明有漏慧心解脱。 从即慧解脱增上力故。 出世间慧之所得者下明无漏慧心解脱。 就初明有漏中此中依慧解脱至下。 又依心解脱以上明慧。 又依心解脱下明心。 就明慧中初明慧境。 彼体性下明慧体。 初云此中依慧解脱谓世间慧之所行者牒经。 当知即是建立恶行善行并彼因缘者。 景云。 世间正见能了善恶趣体及彼因缘名为建立。 泰云。 谓善恶二行及起行因缘是世慧所行。 次云彼体性者牒经。 当知乃至如实正知者出能知体。 能了善恶因缘体性差别如实正知。 是慧解脱体。 就明心解脱中复二。 初明所染净心。 二明心解脱果。 初云。 又依心解脱谓心染净之所依者牒经。 当知至能取了别者。 景云。 谓彼心王是彼染净所依止处。 谓于色等能取了别。 是彼心体。 基又云。 此明所染净心。 即是色等境界能所之心。 次云彼世间慧心解脱果等者。 景云。 由世间慧了知心王是染净依。 断除染法。 后起心王不与染俱名心解脱。 心解脱体由慧故成。 故是慧果。 故云彼世间慧心解脱果。 下释心解脱于何解脱。 当知即是于彼相应相杂下类杂染出故者。 净心从相应杂染下类中出名心解脱。 即由慧力心得杂染。 如六十四云。 烦恼障者谓由彼故说慧解脱心得解脱。 定障者。 谓由彼故说诸如来心得解脱者。 即前定障是所知障。 如来离此所知障故心得解脱。 故云即慧解脱增上力故。 基师又云。 乃至即慧解脱增上力故明心解脱果。 谓由前世间慧力故。 其心于相应缚及缘缚中出。 谓相应想想缚也。 相杂者缘缚也。 又相应者俱时起或。 相杂前后杂生。 此是世间心解脱果。 唯能不染相应及间生。 非离缘缚等。 若离者即是无漏心解脱果也。 今解。 及至下类杂染出故明心解脱果。 与前二师判文不同。 然未见所释经本不知何正。 下明无漏慧心解脱中复二。 一境二果相。 初云。 即慧解脱增上力故。 出世间慧之所行者此牒经文。 当知即是至一切境界者。 景云。 由世间慧及以心解脱故。 能引起出世间慧了一切境。 泰云。 由前世间慧解脱增上力故及得出世无漏慧之所行者。 即是前心慧二解脱增上力故。 了知一切境皆空。 次云即出世慧心解脱果等者。 即出世慧断染种尽。 能令彼心究竟离染。 故心解脱。 又出世慧果故。 言当知是一切种类杂染中出故。 已下次第二明正见果相。 于中有二。 初明世间出世间慧。 总略为一说名正见。 二又出世间等已下别明出世正见果相。 于中景云。 当知即是前后常故无所对故者。 明彼二空所显真如。 即是正见所了之果。 即凡名前圣名后。 虽经前后体常不变。 不同学道待有所余烦恼故生。 所除若无即灭不起。 待所治或有生有灭。 故名有对。 此句立宗。 下释有二。 先及后顺。 言若法所治若有生已无灭者。 谓学道法故言若法。 由有所治若无漏学道相续无灭。 言所治若无灭已有生者。 或种断恶名所治。 若学道随漏故。 灭已无学道起故言有生。 彼法名有所对者。 结彼道谛名为有对。 下顺结真如是无对法。 虽复解或有无生不生异。 而彼真如体常是有故名无对。 又即此果乃至得清净者牒经。 当知乃至及令诸根顺清净故者。 染心已灭净心起时于境不染令报顺清。 基云。 此明为是正见果故言为常。 若法所治下简有为非常。 一解云。 若法者即一切通名法也。 所治若有生已无灭者。 谓所治之惑若有。 无间道生已与惑俱不灭。 已所治若无灭已有生者。 谓所治之惑若无。 无间道与惑俱灭已有解脱道生。 此所治能治有灭有生故。 当知有所对故非常。 又解。 若法者道谛法也。 所治若有者。 谓金刚心前乃至见道已来或犹有故所治有。 金刚心已前道等名生已无灭。 数数起故现能起故。 后金刚心时一切惑无。 名所治若无。 前所得道灭已。 后圆满果道生。 故言灭已有生。 此道谛有生灭故名非常。 无为非此故常。 此唯简道谛。 若不作金刚心已前解。 大乘或得不俱。 如何所治有生已无灭道惑俱。 此后释大义同景。 第二辨住。 云又解脱心住者至相属而住者。 心解脱人由寿煖识展转相持。 故得安住也。 第三辨果差别中(景师补阙云)又此世间及出世间二种解脱果差别者牒经。 当知乃至后有不生者。 若出世解脱一向无后有。 若世间解脱体是有漏。 若学人犹有痴爱后有当生。 无学无痴爱后有不生。 又彼相杂而相应故等者。 谓彼染心与诸烦恼相杂相应而不解脱。 若染心断净心生时能依心所亦得清净。 故彼净心不为现缘所染领受前境。 基云。 言于诸受中及因缘中者。 触是受因缘。 缘之起爱取等故后有生。 言又彼相杂而相应故等者。 此解正见果无别义。 第四辨住差别中(补阙云)言即二解脱住差别者。 当知即是六寂静等者。 初离沉掉是一寂静。 言由清净识没平等故者。 没者是况于定不况不没平等。 言非由彼所依平等者。 由依掉故心多浮动。 今离彼掉名依平等。 二明入定不由加行名入寂静。 三明出定不由加行名出寂静。 四在灭定三行不行名为寂静。 五于远离出心寂静等者。 灭定名远离出心恒寂静。 六于亲近出心静寂故等者。 从灭定出入彼三心讫。 彼三心名为亲近。 亲近灭定故。 一色界胜定。 二无色胜定。 三是出世无漏定。 心从灭定出入色界定者。 此据展转初入无色定中后入色界定心。 亦可此据诸佛菩萨从灭定出即入色界定中。 若出灭定入无色定时近入非想。 次入无处有所。 远入识处或入空处。 若出灭定入无漏心。 于下三空随入一处。 从灭定出先起无色定。 次起色界定。 或出灭定入无漏定。 如此三心由出灭定方起。 名于亲近出心寂静。 言又此识诸定非唯灭定出已方得亦先已得亦起现前者。 此据曾得种类故言先得。 亦有未曾得心出定方起。 故云亦先已得。 言此中乃至后一不由次第定故等者。 从灭定出有漏净定。 先入无色后入色界故。 明次第无漏。 但入无所有处。 或入识处空处。 无漏现行故言后一不由次第定入于此无漏之定。 然由通达无相真如界时故起此定。 言又有相定乃至当知出定者。 又后得智之有相定。 由分别有相作意入住出定。 若无分别智无想定。 由无想作意入住。 当知出有相分别心中。 基云。 六寂静故者即是下远离出心三时。 亲近出心寂静三时。 由清净识没平等故非由彼所依平等故等者。 此解灭定中胜用。 谓灭定但无漏清净识没平等。 不由前方便有心定。 与灭定所依身平等故名灭定也。 三行不行者若出定先起心行。 次起身行后起语行。 今定无此不同有心定中有身行等。 三解法因缘经。 于中初标所释之经。 次正解释之。 中初总牒经文。 补阙云。 谓于三藏中善巧苾刍或近事男欲依解了而请问者。 依八相问。 泰云。 对法毗尼者未涉余二。 次论主释。 先徵列八相。 后次第别释。 初明解了事即解了五蕴。 二解了所治所治有二。 一由诸在家爱染故。 于后有灭不生欣。 由诸外道见染故虽欣不证。 三解了果者。 即是爱见二杂染断。 四解了自性。 言对治三种杂染故建立三蕴者。 即戒定慧三名为三蕴。 谓正语业命为戒蕴对治恶行。 正念正定合名定蕴对治诸欲。 正见正思惟正精三合名慧蕴对治诸见。 五解了果差别者。 谓诸惑断灭无为所摄。 前约增上以辨解了果。 今约离系以辨果差别又解。 前约自性后约差别。 六解了所依此复四种者(景补阙云)一由种性者即定种子即是因缘。 二由相者即是定体。 三由所缘者定境界。 四由成辨等者即次第缘及威势缘。 助前二缘方有成辨。 基云。 成辨因缘者即得定因缘也。 余三同景。 亦言定是成辨诸功德因缘故。 测云。 一因缘。 二静虑体相。 三起定缘。 四成辨无诤等胜功德。 七解了功德。 此复五种。 一谓灭事故者即是定体。 以不相应厌心种子功能为灭事体。 二寂相似影像故者。 基云。 即知定是假有非实有体。 但是相似影像故。 又解。 此定欲入缘涅槃。 是真寂静法。 定与涅槃相似。 寂静之影像。 此即灭定虽有为似涅槃故名影像。 有释亦可与影心相似故名相似影像。 三四入出因缘者。 有恐命难故入灭定。 以彼定力无加害故。 或为饮食大小便利众病大等事故出定。 五出定功德故者。 谓出定时所起功德。 即身心安适离诸麁重。 若施之人即得报。 八解了证得。 补阙云。 四谛名证得。 上论已明。 即婆沙中七种善法也。 加重观集谓业为受集。 加此一种故成八也。 观察自性者观受体苦。 观现法转因缘者谓转为受集集谛。 观现法转灭因缘者此观受灭。 当来转因缘者观业为未来受集。 转之与业并能生受名转因缘。 观彼二转灭因缘者。 道谛能灭前二种观。 转因缘因缘者观受爱味。 复与转业作其因缘。 是故名转因缘因缘。 观还因缘因缘者还是灭谛。 前说道谛灭转及业与灭为因。 今重观受以为过患。 能灭爱味助道显灭。 名观察因缘因缘。 及观察还者重观灭谛。 乐俱行下亦举经释。 乐俱行对治者牒经也。 谓于最胜根本静虑者。 释依第三静虑起对治名为乐道行。 下依未至定修起观。 治定慧不均作用显故。 名为苦道者。 第四静虑所起对治名非苦乐。 言为欲显示至皆悉苦者。 为欲令受爱味及业因缘得断灭故。 佛说诸受皆是苦言由彼三受约第一义皆是苦故者。 皆是行苦。 行苦是其理若名第一义。 言相对者牒经也。 谓有此故施设于彼名相对等者。 待苦说乐待忧说喜施设五受。 然由行苦一切皆苦。 故云此中诸受展转相对。 由彼一切苦所摄故又由有此第一义苦施设无智者。 行苦唯圣乃知。 异生不了名为无智。 由有此故施设治彼出世之慧者。 由有如此行苦苦因。 施设治彼出世之慧。 故俱舍云。 譬如一睫毛在掌人不觉。 此若落眼中若损及不安。 凡夫如手掌不觉行苦睫毛。 圣人如眼精由此生厌怖。 由有此故施设彼果寂静涅槃者。 由有苦集道谛。 施设彼灭寂静涅槃。 其故彼彼诸法说与彼彼诸治相对者。 然由相对立有诸受。 据第一义皆是行苦。 基云。 八相观即如本地第八末。 亦如五十三末说。 此中言相对者即对苦受言乐受。 非乐受非是苦。 此有三相对。 如五十六说。 相对勘之。 曰解眠经。 基云。 谓明因眠入定故曰眠经。 有释。 辨除眠得定故名眠经。 五种对治相者。 远离闇相一。 至加行道理二。 害诸见三。 诸见功用四。 诸见所依功用五也。 第一离闇相修光明。 第二正发起举加行。 言于能随顺举欢喜法者。 闇相顺沉欢喜顺举。 故于欢喜法发举加行。 第三损诸见不起见取等。 第四见功用。 谓能生恶行能生六十二见等。 今治之也。 第五损诸见种子名损所依。 五种任持定法者。 基云。 一者远离也。 是定远离处也。 二者远离处谓修定处及顺定言教。 三顺无染心资具。 即边际卧具。 四从有智者下。 五于诸世下。 又解。 诸远离远离处所为第一。 顺无染心下二种。 从有智下三。 于诸等持下四前第五中分为二。 无漏行为第五故。 今复解云。 远离一。 处所二。 顺定言说三。 顺无染心资生众具四。 从有智者已下乃至如理作意为第五。 自下第三以六门重决择三摩呬多地。 初明有三因缘远离寻伺。 一远离所寻思事。 二厌患寻伺自性。 三由先起厌今正远离故。 名远离自性。 由三因缘离寻思根。 一上根顿离。 二中根渐离。 三者下根于诸寻思深见过患。 二明六顺出离界。 景云。 谓三人有三缘定即名为六。 若三人若三定皆顺涅槃出离界体。 一增上心修者。 于四有情有众生缘定。 即是内法异生。 二勤修习趣究竟者有法缘定。 位在修道通于无学。 三勤修习谛现观者有法缘定。 位在见道已前求谛现观作意。 欲令有情同我。 同见安立非安立谛法名法缘定。 基云。 谓三人各修一行相。 人法合说故有六。 义同前释。 又解。 三人行六行六行为出离。 谓初人修四行余二各修一行。 谓于怨行修慈。 于恶行起悲。 于净行起喜。 于恩行起舍。 皆名众生缘定。 此即为四也。 总合为一。 众生缘定同故。 第二法缘定者是解脱分善根人。 第三修谛观者是决择分善根人。 以法为顺涅槃界。 故有六也。 虽举三人以法三行故缘境有六。 别故有六顺法。 三明大性及远离。 言所缘大性者谓缘真如故也。 二精进大性于多劫中恒策砺故。 三方便大性。 谓般若大悲不偏住故。 卷第六十三上来第三重决择有六门。 前卷中释三门竟。 自下第四定相违法有五如文。 第五有三远离如文。 第六明定障中初明五种后明八种。 前中先标列能所障后别释。 初文即以忿等五失为能障。 有其五种厚重等持相。 由彼忿等五种。 如其次第于此五种等持之相障碍而住。 说名五种厚重过失。 就别释中初列解五失。 后对定以配之。 前中言不净有三相等者。 景云。 粪秽相者观在胎时住处不净。 谓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 彼等流相者父母遗体是种子不净。 从彼而生彼等流相。 能依所依差别相者。 则是三十六物互相依託自体不净。 泰云。 色身是粪秽资故见秽等流等。 观自身不净是能依。 观山河大地不净是所依。 基云。 第一则体是粪秽也。 第二是粪秽等流。 第三但有四大及造色所依能依也。 解身见中有六复次。 一由身为欣戚涂染。 设欲弃舍欣戚涂染。 便为身见相违而住。 如广论说。 诸异生类世八法中遇得等四便为高欣。 遇失等四便为下戚。 如其次第生爱生恚。 言恒常执着世法所依无常诸取等者。 依蕴界处无常法。 立身见。 取彼世法所依无常诸法。 见变坏时为忧悲等所逼恼。 下明八种弃舍近住弟子因缘。 测云。 前约圣者辨不堪忍。 此约异生辨不堪忍。 今解不尔判文如初。 言八种者泰师判。 一于弟子有增恶心。 二唯自身受恭敬利养。 三以自身不如法故。 便令弟子破戒行恶。 四于众弟子有受增上戒。 教弟子时诸不堪忍勤苦。 五于增上戒教授折伏不堪。 六于定。 七于慧。 八于营众务所有扰恼不能堪忍。 基判憎恶弟子欲自身受恭敬一。 利养二。 毁戒须弃舍之三。 有饶益师者须损减师者不须四。 戒五。 定六。 慧七。 于弟子大众事毁僧事不能堪忍。 虽善大众为是弟子故不忍八。 又解同泰。 自下第四复以九门解释。 初举一颂列其九门。 后次第释。 释初数门中答意。 立四静虑为超苦乐。 初禅超忧。 二禅离苦。 三禅离喜。 四禅离乐。 若不至四离苦乐不尽。 若其过四。 是则无用。 为是义故。 但立于四不增不减。 第二辨所对治中初定治五。 一欲贪者谓五欲贪贪通三界以欲简之故云欲贪。 三忧苦者问。 初禅除忧苦。 何故二定复言除苦。 初定断苦自性及二缚。 然其麁重不堪任性二定方断。 若依毗昙初禅三识是苦所依据断所依说。 言二禅断苦。 言踊跃者此有二释。 一解则是增上之喜也。 前是体后是增上用。 一解。 与喜相应作意支动于喜故名踊跃。 定下劣性者。 泰云。 第二定体。 为不巧便慧麁重所随。 故性下劣障第三定。 基云。 定下劣性为此喜随不巧便慧。 第二禅有今无故言除定下劣性。 初二禅中有此喜。 不可言除下劣。 然分分亦得除下劣性。 测云。 以此文知定障通善。 第四定治入出息者。 彼定细身毛孔合。 故出入息断。 于乐支悟者。 景云。 一解则乐取境发动。 故名发悟。 二解。 相应作意策支于乐。 故云也。 基云。 则缘乐作意也。 乐极故作意缘之名发悟。 则杂心云于缘发悟也。 显扬云于乐作意也。 第三辨支分。 将欲释文。 先作三门分别。 第一列名出体第二释名第三废立。 初列名中禅支多小。 说处不同。 若广论余师云四禅四空。 根本近分各别立支。 总有六十八。 谓根本静虑有十八支。 初二等五。 后二齐四故。 四近分定亦有十八。 数同根本。 但近分定彼约舍受建立支分。 四无色定根本近分各有四支。 名同第四定。 故总积数有六十八。 若身子对法解四静虑中。 若根本定若近分定各有十八。 中间定有四。 一观二喜三乐四一心。 四无色定不立支分。 上座正量二部并立十一支。 初定有五。 名同此论。 二定有三除寻伺。 三有二。 一乐二定。 四定有一则一心支。 故有十一。 大集经明十七支。 本业经云有三十八支。 四禅十八。 同此论解。 四无色中各有五支。 一想二澹三念四止观五一心。 此中舍根名澹。 慧名止观。 依止发慧。 总约自体及所依定作支名故。 有三十八支。 萨婆多说唯有十八。 初二等五。 后二齐四。 合依此论数同萨婆多。 名既十八。 体有几种。 若依萨婆多即十一。 谓初禅有五支。 名五体亦五。 二禅加内净。 净是信为六。 三禅加四。 念舍正智及乐足前为十。 第四定中加不苦不乐。 此为十一。 若剋性论唯有九法。 以喜乐舍同是受故。 寻伺是地外二法为体。 初二定喜。 三定乐。 第四定中不苦不乐。 总是通地受数为体。 初二定乐。 即用善地轻安数为体。 内等净是善地中信数为体。 但杂心说用念正智舍为体者。 是萨婆多不正义也。 三四定中舍。 亦是善地舍数为体。 念定及正智。 亦是通地中三数为体。 于此九中四是通地。 谓念定慧受。 三是善地。 谓轻安舍信。 二是地外。 所谓寻伺。 今依大乘名有十八体有十种。 谓初定名五。 体但有四。 喜乐一故。 第二定中加内等净为五。 第三定中加四。 谓念舍正智乐。 第四定中加不苦不乐。 如此十法剋性唯七。 以喜乐舍同是受故。 彼内等净无别有法。 则念正智舍以为体故。 但对法说内等净为信者。 是随转理门。 体即初定寻伺为二。 四定之中喜乐舍总是受。 足前为三。 四地一心总是定体。 足前为四。 第三定中加正智此为第五。 三四地中加念及舍。 足前为七。 如此七种从何位来。 寻伺二法是不定中来。 受是遍行中来。 念定正智三种别境中来。 舍从善位中来。 问初二定喜乐同体。 云何分二。 解云。 此喜乐二种一体义说。 若令意识心悦适边名喜。 若令赖耶及色身适悦边名乐。 此依对法文。 若依瑜伽直言令所依赖耶适悦名乐。 赖耶虽知恒是舍受。 然在地狱等苦处亦令所依赖耶不多安适。 若在人天乐处。 则令赖耶悦适安稳。 初二定中虽明喜乐。 但喜受性以明功德及烦恼与受相应门。 但言初二定与喜根相应。 不言与乐相应。 次释其名。 静心思虑故名静虑。 支是分义。 相随顺义。 亦是因义。 名静虑支。 萨婆多说。 定是静虑支。 余是静虑支摄非静虑。 如实义者如四支军。 各对治故。 舍念正智三依于定位。 因能除障名内等净。 净诸障故。 余名可解。 下明废立。 略有七重。 初约百法以明废立。 何故色法及不相应法不立禅支。 答随顺义是禅支义也。 不随顺故不立支。 又相应缘境有势用义则立禅支。 不相应法不尔故不立支。 问若相应缘境有其势用立禅支者。 心王何故不立禅支。 答不随顺故佛不立支。 有何义故而不随顺。 答同为欲治障建立禅支。 所治障中唯是心所。 禅支能治不立心王。 又复禅支是出要法。 心王通与漏为依。 不顺出要。 故不立支。 问诸心所中遍行有五。 别境有五。 善中十一。 不定中二所谓寻伺。 如此二十三数。 据善义边并顺出要。 何故唯立七法为支。 答随顺是支义。 以是不随顺支不立禅支。 问何故无为不立为支。 答支是有为行。 无为非行故不立支。 第二直就七法癈立。 问七法之中加彼定数。 通四禅地皆立一心。 是则无妨。 受通四地。 立喜立乐立不苦不乐。 亦无有妨。 寻伺唯至初定。 上地不立亦无有妨。 如念舍慧三。 诸地皆有。 何故初定不立为支。 答初定念舍慧三。 由彼寻伺之所扰乱。 不得明显故不立支。 故下论云。 由寻伺门之所引发虽有不说。 第二静虑虽离寻伺。 犹有彼喜。 随烦恼之所缠缚。 是故总立念舍慧三为内等净。 三定已离寻伺与喜。 故并建立念舍正智。 问何故三立智为支。 四定不立。 答三定自地于生死中有最胜乐。 恐退没故。 立正智而防护之。 四定但有他地留难。 无自地难。 是故不立正智为支。 又正智如明。 舍受如无明。 明无明相违。 故不立支。 第三就于四定立支多少以明废立。 如婆沙八十。 问何故初及第三定俱立五支。 第二第四定俱立四支耶。 答欲界诸恶难断难破难可越度。 故初定建立五支为牢强对治。 第二定重地极喜难破难可越度。 故第三立五为强对治。 初及第三俱无如是难断等法。 是故二四唯立四支。 复次为对治欲界增上五欲境贪故。 及为治第二定五部重地爱故。 初三各五。 复次为欲随顺超定法故。 其义云何。 如从初禅超入第三。 从五入第二禅超入第四。 从四入四。 是故初三立五。 二四立四间若尔如从三禅超入空处处处亦应立有五支。 从第四禅超入识处。 识处亦应立有四支。 答初超难故从五入五从四入四。 后成时易无发亦人如造金时。 用多方便始乃能成如穬麦许。 即自念言我造金毕。 从是已后若化金山不多功力。 此亦如是。 第四次就三定癈立。 三藏云。 除味定余二定中皆具立支。 若有漏净定中。 寻伺二种与修慧俱。 随何功德时于前方便得有寻伺。 若至根本即无寻伺。 若在有漏八正道中。 则立寻体为正思惟。 就无漏八正支中。 若后智俱则于寻数立正思惟。 起言说故。 无分别智同时八正。 就一慧体义说为二。 离邪见故名正见。 离邪思惟故名正思惟。 以正证智非言说故。 不得就彼寻体立正思惟。 云何得知后智起说与寻相应。 十地经云何净觉人等于染定中。 俱舍二十八云。 初染定无离生喜乐。 非离烦恼而得生故。 第二染中无内等净。 彼为烦恼所扰浊故。 第三染中无无正念智。 彼为胜乐所迷乱故。 第四染中无舍念净。 彼为烦恼所染污故。 此亦可然。 第五诸边无色癈立。 问诸边无色何故不立支耶。 答支所摄禅是其乐道。 诸边无色是苦道。 故不立支。 小论云咸及难得故当知是说苦。 又解。 唯依根本定慧均故。 对法论说。 诸无色中不立支。 此奢摩他一味性故。 第六对治利益。 彼二依止三种癈立。 问何故初禅寻伺为对治。 喜乐为利益。 二禅但言内净为对治。 喜乐为利益。 三禅即立念及行舍正智三支。 为对治乐为利益。 四禅即立净念行舍。 为对治不苦不乐为利益等。 同是禅地。 何故对治利益多少不同耶。 答初禅治于欲界。 欲界非法最多。 故须寻伺二法为治。 创离乱始故立喜乐二为利益。 初禅过少故二禅中立内等净一法为治。 创离定地烦恼。 故立喜乐二为利益。 第三禅中有自地种种留难。 故立三治。 为防下喜立念行舍。 防自地乐故立正智。 于生死中此乐最胜。 故立一支乐为利益。 瑜伽有说念舍正智。 唯防下喜。 第四禅中但有他地留难。 谓三禅乐故立念舍为治。 既离苦乐变法毕竟。 是故唯立不苦不乐以为利乐。 第七禅支道品对辨通塞癈立。 如此二法体相流入有其同异。 是故对论中先定二法宽狭四句。 后就四句以明癈立。 禅支名有十八。 体有其十。 谓寻伺喜乐心一内等净念舍正知不苦不乐。 道品名有三十七。 体但有十。 谓信进念定慧喜安舍思戒。 于中或有禅支非道支有其三法。 谓伺与乐及不苦乐。 或有道支非禅支有其四法。 谓信精进轻安与戒。 亦禅支亦道支者有其六法。 所谓寻喜一心念舍正知。 俱非除上说。 既识四句是非。 下辨癈立。 问伺乐及不苦乐。 何故但立禅支不立道支耶。 解云。 正见是道支体。 随顺彼道即立道支。 彼伺等三不随顺道。 故不立道支。 有何不顺耶。 解云。 伺为寻势所覆。 乐为轻安所覆。 不苦不乐为行舍所覆。 故立禅支不立道支。 问何故信进轻安戒等四不立禅支。 答禅支据已入法。 信是入法初方便门。 故信在道品不立禅支。 禅支顺住。 精进策发故不顺住。 故在道品不在禅支。 又禅支是乐道精进策勤苦而非乐。 故在道品不顺禅支。 轻安在道品。 由离恶故身心止息故立轻安。 禅有受乐覆彼轻安。 不立轻安。 问何故戒在道品不立禅支。 解云。 相应缘境有势用义。 故立禅支。 戒体非缘不立禅支。 但戒八正道中道轮为毂。 故立道支。 次下随文解释。 言内等净念正知舍为自性者。 谓二定念正知舍不缘外境。 于内门中离沉浮。 三法平等令心清净名内等净。 第四静虑舍念皆言清净者。 以离寻伺四受及出入息八上烦恼。 故名清净。 言第二静虑由彼自性能有作业者。 于第二定中有舍念正知。 对除寻伺实有作业。 然由当地踊跃心随烦恼所乱总立内等净名。 第三静虑已远离故显彼自性者。 第三定离喜相应随烦恼。 显彼念慧舍三有其自性。 第四明建立。 先问。 问意于四静虑建立如是四支五支有何意耶不论等意明一一定中为欲建立对治利益。 彼二依三昧三种义故。 是以便立四五支。 于此文中有六复次。 初云住所依等者。 即是十地论说对治利益安乐也。 住者以定住一境故名为住。 由对治支能断定障。 令定生起与定为依。 名住所依饶益者。 是利益支。 内有喜乐入定圆满名饶益。 自性者是其定体。 即是彼二依止三昧。 第二复次。 云思惟所缘者。 观所治障而生厌离。 是对治支。 受用所缘者。 喜乐对缘而有受用。 是利益支。 于缘不散。 是心一支。 第三复次。 云饶益所依者。 由对治障为所依故饶益于定。 增上心所依者。 谓喜乐等与增上定为依。 增上慧所依者。 定为慧所依。 此则前为后依也。 第四复次。 为治三杂染住所对治。 一染污住者。 对治支所除。 二苦恼住者。 利益支所除。 三愚痴住者。 由定发慧断彼愚痴。 第五复次。 约喻以辨。 正求财者譬对治支。 正受用者譬利益支。 于彼自在譬一心支。 第六复次。 为治自苦行建立静虑支者。 谓苦行烦恼能令圣道缺减。 名此烦恼为对治缺减。 寻伺能治此故名对治缺减对治也。 喜乐为身心逼恼对治。 心一境性为于外境流散对治。 第五解远离中先问。 何故经中于彼初禅说离欲已复说远离恶不善法。 答中有五复次。 初离五欲自相说名离欲。 离于恶行名离不善。 第二断烦恼欲。 断先业染以别于二。 第三断彼在家受用事欲。 及断出家三恶寻伺以别于二。 第四断欲寻思断悉寻思以别于二第五复次中景云。 亦同外道说名离彼退已行咒诅等。 名离恶不善。 泰云。 外道初能离欲得五通相。 及为显示离彼退已行咒诅。 名离恶不善法。 第六解其苦门。 先问。 道理忧苦唯在欲界初禅已断。 云何得知初禅有苦二禅方断。 下答文之中景云。 苦受虽无犹有苦麁重。 麁重则是苦根不调柔性不安隐性。 二禅方断。 如痈肿就断脓血尽。 于其身中犹有不安稳不调柔性名为麁重。 次则反难。 若于初禅苦根已断。 与二禅相应无差别。 是故下结。 泰云。 于初定中喜未满故苦根种子有。 余定中等种子不调柔性名彼品麁重。 是苦根所引麁重性未灭。 故初禅不说苦根断。 入第二定时喜满足故。 一切种子并皆适悦。 苦根所引不调柔性无。 故说二定灭苦根。 若据苦根种子。 乃至无学亦不断其苦根麁重。 犹如黑铁入火便成赤色出还生黑赤色灭。 故其苦麁重亦尔。 入二定时灭喜增成故。 出二定入初定时还生成喜灭故。 基云。 麁重者则随所依无堪任性。 但以初禅三识尚有喜未满。 麁重未尽。 三识苦根相随顺故。 喜与苦根正相违故。 此是断者断苦根上麁重漏依附性等。 非谓断种及识相应前已断故。 若不善种者。 可言初禅已断与识俱故。 若善无记者。 罗汉犹起。 其若有漏二禅。 伏苦麁重有漏故。 无漏二禅断若麁重无漏喜故。 非不退者等有此。 入初禅麁重生。 第七解散动门。 景云然者此文寻伺则在根本地中。 故论问言若寻伺等于初禅虑等中皆能摄益胜三摩地又能摄受自地静虑皆令清净何故世尊说名为动。 然西方相传唯在方便地中有寻伺也。 第八解上支分。 问意何故二禅四支胜初禅五支。 乃至第四四支胜第三五耶。 答有三因。 一所治能治。 初禅寻伺为能治。 欲恶为所治。 第二定中内等净为能治。 寻伺为所治。 第三定中以舍念正知为能治喜所治等。 故知上胜。 初禅寻伺为对治。 望第二禅为所治。 乃至三禅乐为利益。 望第四禅即为所治。 以此故知上胜下劣。 证得胜利者。 诸地利益亦上胜下劣。 所证得者。 明一心体亦下劣上胜。 言五支所摄随应者。 举多兼少故。 但言五支也。 第九解差别门中。 说第二定体圆满胜初定。 第三则约利益支满胜于第二。 第四则约离染清净故胜第三。 上来正决择三摩呬多地有五大段中。 前四已讫。 自下第五以六门还杂决释。 初明四种修定。 先举数列名。 后约人建立。 于中初明依人四立四修定。 后随难重辨。 景师等云。 此修定四诸论并明。 然辨所修非无小异。 今此文中复举四种行人别四修。 余所无文。 唯瑜伽有。 初苦速通已见谛者。 此利根人更不求利根。 但未得根本现乐。 依未来禅得初二毕竟。 但求根本禅现乐而修习定。 若迟钝根贪求胜根。 以无求彼根本现法之乐。 是故不说。 二异生未得行迹已得有情缘无量已离欲者。 此人虽复可求现法乐。 而乐求未来生处。 故修天眼见未来事。 是故偏说。 三乐迟通已得行迹已见谛者。 钝根罗汉诸事已满。 但求转根故修第三分别慧者。 即是世间闻思修证。 四乐速通已得行迹已见谛者。 此利根那含人。 已得根本四禅更无所作。 唯求漏尽罗汉果。 随下难重辨。 于四人中初后易解。 中二少难论家重辨。 此中乃至智见清净。 此凡夫人已伏欲界修惑。 得根本禅现法乐。 修四无量修生死智通。 遍观察未来故。 言若已证得生死智通是名知见。 言若乐迟通行迹转时乃至当起正智者。 景云。 此明罗汉欲求转根修分别慧定。 尔时寻伺受想起于爱见。 爱见为本。 发业招生。 即观苦集。 欲求离出即观于灭。 如是数数起闻慧修修分别慧。 转得利根数观四谛。 修分别慧住当正念。 是无间道。 当起正知是解脱。 无学转根有九无碍九解脱。 方转成利。 此准小乘故作此说。 泰云。 由软根故。 复于欲界起善根法欲受想寻思闻慧等。 名利根分别慧。 基云。 此钝根故。 于欲界善法受想寻思。 住正念正知分别慧也。 即求利根而恐退法。 受谓受数领纳义。 增受欲法乐等。 谓取像诸法境界。 寻思者即受想俱寻伺也。 于此中起正念想变失念故。 当起正知生分别慧。 第二明静虑离欲有六。 如对法第六有十种。 开合不同。 第三解静虑四种异名。 何故名三摩地乃至任持心故者。 泰云。 梵音三摩地此云等持。 于本识所现事前后相似名同分为同分。 为定心本境所缘所知。 定心相分有一切影像境起。 缘此境时离沉浮住平等持。 心住一境名等持。 景云。 定缘相分影像似彼本质。 名为同分。 第四明退缘有十。 马胜者则旧俱舍云黑齿比丘名阿轮。 实应言阿湿缚。 此云马。 伐多此云胜。 与梵王论义比丘也。 获敬养故退如提婆达多者。 天授利根何故退耶。 泰云。 见行未必利爱行未必钝。 是故不可以见爱行判利钝。 何以得知有此道理。 准广论云。 若利根人依空三昧得入见道。 若钝根人依无愿三昧入于见道。 而发慧论云。 爱行人入见道中。 或有成就过去空三昧。 见行入见道中。 于过去世或有成就无愿三昧。 以此将证爱行见行有六种。 测光等云。 以约圣人说不动不退。 若约异生。 虽是利根而有退者。 是故天授虽是利根而有退者。 是故天授虽不动性而有退定。 或有寿尽至退没下生者。 如生梵天。 有不动业牵引本识名言种子。 二十劫中功能增长假合命根。 二十劫满名为寿尽。 能引业势亦尽。 名为业尽。 又有感彼宫殿衣服等业名福。 二十劫满即名福尽。 由三种尽退生欲界。 第五明进退速迟。 即有四人。 初人以烦恼下品故多念艰辛方乃退定。 善法下品故多念艰辛方乃入定。 中二可知。 第四人者如广论说。 天授速退速入。 第六明定间杂不间杂。 景云。 言已离欲至而转者。 散心与定心间杂而转。 或于一时不间杂若遇声缘从定而起者。 初念耳识在定闻声。 当时意识仍未出定。 言与定相应至能取此声者。 在定闻声自是耳识。 意识在定。 若缘定境不取此声。 若不尔者已下反难外人。 若言在定耳识不能闻声。 故言若不尔者。 言于此音声不领受故不应出定者。 在定耳识若不领受于声。 不应由声而出于定住。 由闻声故出于定。 非彼耳识取声之时则出于定。 非彼耳识取声之时则出于定。 故言非取声时则便出定。 领受声已若有希望后时方出者。 在定耳识领受声已。 若有寻求此是何声有此希望方名出定。 若其在定。 虽闻外声意不出定。 如佛菩萨。 是则耳识一念闻声则灭。 但有率尔。 无寻求及与决定。 问意识相续虽闻声而不出定。 傥其外声相续而至。 在定耳识相续生耶。 若相续者云何论云五识一念不相续耶。 为有斯妨。 直言法尔五识率尔之心。 一念则灭。 设有外声相续而至。 耳识不得相续而生。 问在定闻声。 意识出定寻求彼声。 必是无记。 何从定出。 欲界但许方便善心及善得善心为出定心。 答三藏云。 大乘宗中许有此义。 不可持小论以为妨难。 泰云。 有人已得九无碍九解脱道离欲。 从定起已。 住胜进道定中。 或于一时彼定与散心作意而转。 或于一时唯定相续不与散心相杂起。 则于定中遇声缘故从定起。 此总举大宗。 不言则出定在定时与定相应。 意识同时余耳识生。 独一耳识缘于外声。 非则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以此文证意识不必与五识同取五尘。 余部小乘云。 定中耳识不生。 由声导故。 即便出定起耳识闻声。 今破云。 若不在定耳识闻声。 若尔者于音声不领受故。 不应为声逼故出定。 余部又言。 耳意二识不并故。 耳识闻声时意识已出定。 故今破云非取声时则便出定。 则于定中耳识领之。 基云。 谓通凡夫及圣者。 得九无间解脱道已。 住胜进道中。 或于一时其胜进道心与散心相杂而起。 此散心或色界系。 闻慧等摄故。 不然是欲界闻思慧等。 或于一时以纯定心住胜进道。 非无间解脱道住胜进道中。 若遇外强盛声缘。 从定起耳识缘之。 与定心第六识俱时转。 此是唯耳识缘。 无第六识与耳识同缘一境。 故论云非即彼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此义意言。 定中闻声从定起耳缘。 与意识俱转。 然意不与耳识同缘一境。 故言非定相应意识能取此声。 问如解深密经云。 若眼识等随一识起时必与意识俱转。 此如何耳识独起意不同缘。 释曰。 彼经据散心中五识一起时恒常俱语必有意识故。 问若尔。 对法第七如何言以在定中五识无。 故释曰。 彼论据无五识定语。 又据若任运境定中五识则不起故。 若增上新境现在前故。 如此文定中有耳识。 大义但有此一解。 又言。 定中一向无五识者非也。 问如散心准定心二有五识者与意识同缘不。 答不也。 以取明了境必现量故。 若有别缘者则违集量论等五识同时意识是现量过量过。 以散心位识不坚。 五识不起则已。 若起必同时。 不同定中闻强盛境故耳识能缘。 意识坚住一境故不与同缘。 备等述西方二解。 一云。 尔时耳识无同缘意识。 意识不移前定境故。 但由耳识闻声引彼意识次念出定。 一云。 尔时意识正缘定境。 兼亦缘声。 今谓五识亦与意识同缘一境。 非三摩呬多地决择分有十二大段之中是第四段。 于中初结前生后。 次正决择后余不复现。 就正决择中初明十二种名不定地。 后明十二种修为能对除。 初中景云。 前六体是不定。 后六随义以明不定。 或未圆满故名不定地。 谓未证得方便究竟作意者。 已得未至定中前五作意未得第六。 名不定。 或杂染故名不定地至多生爱味者。 谓根本地四分定中。 退分净定与爱相出入故名不定地。 或不清净故名不定地谓未永害烦恼随眠者。 凡夫伏结得定。 以不清净故名不定也。 泰云。 言或阙轻安名不定地谓欲心心法者。 轻安唯与定心相应。 欲界散善心无轻安。 唯十善俱转。 色无色界散心亦应尔。 今解以本决俱云在欲界诸心心法。 故不可例言上界亦尔。 下明十二种修以为能治。 如次治前十二所治。 有心地是大段之第五也。 初结上生下。 次正决择。 后余不复现。 就正决择中先开五门。 后依门解释。 于中分二。 初辨世俗道理指如意地。 谓未立赖耶已前。 但五六识名依世俗。 具立八识名依胜义。 或依世俗门施设八识。 名有体性。 依胜义门八识一体。 不相离故。 二辨胜义理。 于中初牒章许说。 后徵问别释。 别释之中约胜义理以辨三门。 初辨所依能依。 先举法喻以辨后总结之。 前中泰云。 七识次第者如第一末那意为第六依。 依意起识名意识。 识为第七为皆转识者。 以缘境起灭漏缚不定故也。 今解亦可此据末那名意识。 水浪喻者如楞伽及马鸣论等。 镜像喻者如深密等。 然此二喻如五十一说。 以胜义谛故八识一体。 如浪不离水。 亦俗谛故八识各别。 浪用殊故。 如摄论师义以此文为证。 次辨俱有门。 于中初辨心意识。 次辨俱有相。 后释已还结。 初言此中诸识皆名心意识者。 此就通门。 八识皆有集起之义故得名心。 思量名意了别名识。 不解别名心意识。 言不可知一类器境者。 泰云。 有二义。 一理实而言。 念念随本识起灭。 而一类相续相似。 不同同内抑起灭可知。 二众人本识所现各别由如众灯现明各别同在一处。 一类差别难知。 不同内报本识现前差别可知。 末那名意执我我所等者。 景云。 末那但计于我。 无别行解计于我所。 但计我时谓此之我是我家我义。 名为我我。 所亦可末那总计赖耶心王数以之为我。 计心王边义说计我。 计数法边义说我所。 识论曰解。 第四护法正义。 言我我所无别所执。 就辨俱有相中。 初明识俱转。 次问答辨末那名义。 后明受俱转相。 初云如是三种至八识俱转者。 此正辨俱转多少。 又一意识至不可思议者。 偏约意识。 辨取境相。 测云。 不可定判五识俱起意识所缘必是六境。 是故前云定中耳识缘声。 意识不缘声。 今准唯识此说非理。 次辨末那名义。 问若彼末那至云何建立者。 问意。 向前解意言与四惑相应思量我相是其意者。 出世末那既无四惑。 以无分别又不思量于我。 云何名意。 答名假施设不必如义者。 景云。 答意。 诸法立名但假施设。 未必如名则有其义。 由是义故出世末那虽非思量而得名意。 又染末那有染思量。 清净末那有清净思量。 泰云。 以能生意识假施设名意。 不必如义有思量名意也。 又对治彼远离颠倒正思量故等者。 景云。 此复重释出世末那离颠倒故。 正思量故亦得名意。 言即此末那任持意识令分别转是故说为意识所依者。 此偏解染末那意义。 泰云。 对治起时对治彼末那远离我见等颠倒故。 与二十一法相应正思量为性。 虽非思量我能思量无我。 故亦得名意。 任持无染意识今分别转。 若人空对治起远离非理颠倒。 既人空智未起时。 人执末那常相续。 故知初地法空对治未起时。 法执末那常相续。 以此证理。 人无我无漏观中远离人执四惑。 然与法执四惑相应。 思量法我无人我染故亦名无染。 然有法执所染。 是有染。 于二乘非染污无明。 于菩萨是染无明。 以与无明惑俱故。 人空无漏。 作人无我解故。 是无漏。 虽未证法空然不别思量诸法有定性。 故非法执。 下明受俱转相。 言又诸转识至俱有而转者。 或有六转识并同生乐受。 以三受解义竟。 地喜受亦名为乐。 言所余三受思惟引发非是俱生者。 六识三受多分待于作意引发。 非任运生。 下明染净建立。 景云。 此中广辨末那有众多义。 余处分别不及此中。 显扬录此处文总作一颂。 彼处分别。 一明与四烦恼任运恒行。 不共无明者。 不与余识相应。 故名不共。 如十八不共法不与二乘共故名为不共。 又以恒行不同余识所起无明。 故名不共。 二明末那四惑与余三性六识并起而不相违。 三唯隐没无记。 四唯任运起。 言当知诸余分别所起随众缘力差别而转者。 五识久习起不用功名为任运。 若由意识方便引生名不任运。 意识通二。 若对末那皆名分别。 以彼别根境作意方生起故。 末那唯从自种子。 不待别根别境作别意故。 五明世间治道不能损伏。 已离欲者犹现行故。 六明末那随自生处则此地系。 已离欲者此地烦恼现行不绝。 下释所以。 以末那共唯种子所引故任运恒生。 言非所对治至差别转故者。 明末那识不同所治六识。 要待根境作意缘力方生。 亦不同彼能治圣道要待见真如境解力方起。 由此道理世间治道若起不起此惑恒行。 七明圣道起时相违不起。 有学圣道起此惑不起。 出圣道已此惑还起者。 对法亦言末那三处不行。 谓一起圣道。 二入灭定。 三在无学。 问文中但说离非想欲一时顿断。 非如余惑渐渐而断。 云何定判与非想第九品惑一时顿断。 解云。 彼设与非想初一品惑一时顿断不至第九品者。 余之八品则无染污根生之过。 此人断悲想初品惑竟便出圣道。 尔时末那即不现行。 何故但言无学不行。 末那应有四处不行。 上言末那若有心位若无识恒行者。 则据法执末那为论。 善通达故者。 释不行所以。 良由圣道通无我真如。 是故末那我执不起未来永断者。 释还起义。 由未断种出圣道时此惑还起。 无学不行已断种故。 八明断处此惑微细。 金刚治道一时顿断。 泰云。 言不共无明者。 护月释云。 六识缘外境明了故。 见爱等明了便强。 无明力弱随见爱起。 具相应无明。 末那内缘不明了境。 无明力强见爱慢弱。 无明力用胜余三惑。 名不共。 理实而言。 见爱慢等应名相应。 但以小乘无明中立相应不共二无明。 故无明中说不共。 见爱慢中不说相应名。 戒贤师解云。 末那无明与三性心。 六识则不尔。 不与六识共故名不共。 释论中引十八不共法释。 不与二乘故名不共六识无明亦不与末那无明。 应得不共名也。 十八不共法不与二乘共。 然与同类德俱行。 末那无明亦尔。 不与六识无明共名不共。 然自类见爱使等俱行。 不同小乘释不与便共行名不共。 依释论引十八不共法释。 但可名不共无明。 不应得独行无明名。 末那见爱慢等亦不与六识共。 应名不共。 亦不违。 小乘中立相应不共二名故。 今无明中说不共。 见爱中不说。 基云。 言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行等者。 此中人执法执二释。 护月云。 末那唯有人执故。 二乘无漏观唯第八识。 第七一向无。 戒贤论师云。 法执亦有。 此据所障法则唯人执故言不行。 非法执亦灭。 如佛地论。 此一类无麁细故一时顿断。 不障有学对治道故。 所以金刚心断。 无心地是段之第六也。 初结前生后。 次正决择后结不现。 就正决择中。 辨心不生因有七种。 后明翻此七因诸心得生。 前中先问答标列。 后次第解释。 缘阙中问意根云何名坏。 答如遭病者。 意根羸劣不能生识。 解由未得故心不生中。 初以欲界对初定辨。 次后七地相对以辨。 后生死涅槃相对以辨。 前二复次义通小论。 后一复次局在大乘。 余文可解也。 瑜伽论记卷第十七(之下终)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7:22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fojing/1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