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因明入正理论疏 内容: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大慈恩寺沙门基撰论。 相违有四谓法自相相违因法差别相违因有法自相相违因有法差别相违因等。 述曰。 下第三解相违有三。 初标。 次列。 后释。 此初二也。 相违因义者。 谓两宗相返。 此之四过。 不改他因。 能令立者宗成相违。 与相违法而为因故。 名相违因。 因得果名名相违也。 非因违宗名为相违。 故无宗亦违因。 例而成难。 理门论云。 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如无违法。 相违亦尔。 所成法无定无有故。 由彼说故因仍旧定。 喻可改依。 故下四过。 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 问有因返宗。 不顺因义。 因名相违。 宗亦返因。 不顺宗义。 应名相违。 答由因成宗令宗相返。 因名相违。 非宗成因。 令因相返。 不名相违。 又因名法自相相违。 宗名比量相违。 因别疏条。 相违开四。 宗违合说。 唯名比量相违。 以宗准因。 故知亦有法之差别。 有法自相。 有法差别比量相违。 不尔何故但说有法自相比量相违。 其相违决定。 及相违因。 各四种耶。 此宗说法略有二种。 一自性。 二差别。 此有三重。 一者局通。 对法等言。 所成立自性者。 谓我自性。 法自性。 若有若无。 所成立故。 各别性故。 差别者。 谓我差别。 法差别。 若一切遍。 若非一切遍。 若常若无常。 若有色若无色。 如是等无量差别。 随其所应。 空等遍有。 色等非遍。 前局后通故二差别。 二者先后。 于总聚中。 言先陈者名为自性。 言后说者名为差别。 以后所陈分别前故。 佛地论云。 彼因明论自相共相。 与此有异。 彼说诸法各别局附自性。 名为自相。 贯通他上如缕贯花。 名为共相。 故依于此。 声等局体名为自性。 无常贯他名为差别。 得名不定。 若立五蕴一切无我。 五蕴名为自相。 我无我等名为差别。 若说我是思。 思为差别。 我为自性。 是故不定。 以理推之。 此虽即前。 然教少异。 义亦别故。 分为二门。 三者言许。 言中所陈。 前局及后通。 俱名自性。 故法有法皆有自性。 自意所许别义。 所可成立名为差别。 故法有法皆有差别。 非取一切。 义如前说。 今说有因令此四种宗之所立返成相违。 故名法自相相违因等。 论说等言者。 义显别因。 所乖返宗不过此四。 故论但说有四相违。 能乖返因有十五类。 违一有四。 谓各别违。 违二有六。 谓违初二。 违初三。 违初四。 违二三。 违二四。 违三四。 违三有四。 谓互除一。 违四有一。 故成十五。 论中但显初二别违一因。 后二共违二因。 举此三种等余十二。 故说等言。 论。 此中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声常所作性故或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述曰。 下别释四。 初文有三。 初标牒名。 次显宗因。 后成违义。 此初二也。 问相违有四。 何故初说法自相因。 答正所诤故。 上比量相违。 相违决定。 皆唯说彼法自相故。 从彼初说。 此有二师。 如声生论。 立声常宗。 所作性因。 声显论立勤勇无间所发性因。 论。 此因唯于异品中有是故相违。 述曰。 此成违义。 由初常宗。 空等为同品。 瓶等为异品。 所作性因。 同品遍非有。 异品遍有。 九句因中。 第四句也。 应为相违量云。 声是无常。 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 由第二宗。 空为同品。 以电瓶等而为异品。 勤勇发故因。 于同遍无。 于异品电无瓶等上有。 九句因中。 第六句也。 此之二因。 返成无常。 违宗所陈法自相故。 名相违因。 故理门云。 于同有及二。 在异无是因。 返此名相违。 所余皆不定。 此所作性因。 翻九句中第二正因。 彼同品有异品非有。 此同非有异品有故。 此勤勇因。 翻九句中第八正因。 彼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此同非有异品有非有故。 上已数论。 略不繁述。 此一似因。 因仍用旧。 喻改先立。 后之三因。 因喻皆旧。 由是四因。 因必仍旧。 喻任改同。 若不尔者。 必无法自相与余随一合。 可成违二因。 许初改喻。 后三不改故。 又九因中第四第六名相违因。 要同非有。 异有或俱。 若随所立。 后三相违直观立者因于同有。 如何复难成相违耶。 理门但言若法能成相违所立。 是相违过。 即名似因。 不说同喻亦仍用旧。 此论示法。 初一改喻。 后三依旧。 欲令学者知因决定。 非喻前过故。 下之三因。 观立虽成。 反为相违。 一一穷究。 皆亦唯是同无异有。 成相违故。 至下当知。 问如声论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所作性故。 如瓶盆等。 第二正因。 岂非有法自相相违。 答彼非过收。 如立声无常。 无常为法自相。 若所立因。 返成声常。 可是此过。 今者双牒有法及法为法有法。 故非此过。 此乃但是分别相似过类。 因犯两俱不成。 所作性因。 立敌不许依无常故。 生灭异故。 设彼许依。 亦犯随一。 又无常无。 能依所作性。 亦犯所依不成过故。 设有难言。 汝声无常应非是声无常。 许无常故。 如瓶无常。 此亦非过。 诸似立无此过相故。 声有无常是根本诤。 声是有法。 非是法上意所许义。 不可说为法差别过。 亦非相违决定所收。 非根本诤故。 设许上说皆为过者。 即一切量无正因者。 故于似立不见其过。 皆是似破。 至下当知。 论。 法差别相违因者如说眼等必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 述曰。 准前亦三。 此初二也。 凡二差别名相违者。 非法有法上除言所陈。 余一切义皆是差别。 要是两宗各各随应因所成立。 意之所许所诤别义方名差别。 因令相违。 名相违因。 若不尔者。 如立声无常宗。 声之上可闻不可闻等义。 无常之上作彼缘性非彼缘性等。 如是一切皆谓相违。 因令相违名为彼因。 若尔。 便无相违因义。 比量相违等。 皆准此释。 此中义说。 若数论外道对佛弟子。 意欲成立我为受者。 受用眼等。 若我为有法受用眼等。 便有宗中所别不成。 积聚性因。 两俱不成。 如卧具喻。 所立不成。 若言眼等必为我用。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积聚性因。 违法自相。 卧具喻有所立不成。 若成眼等为假他用。 相符极成。 由此方便矫立宗云。 眼等必为他用。 眼等有法。 指事显陈。 为他用法。 方便显示。 意立必为法之差别。 不积聚他。 实我受用。 若显立云不积聚他用。 能别不成。 所立亦不成。 亦阙无同喻。 因违法自相。 故须方便立。 积聚性因。 积多极微成眼等故。 如卧具喻。 其床座等是积聚性。 彼此俱许为他受用。 故得为同喻。 因喻之法不应分别。 故总建立。 论。 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别相违积聚他用。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举所违法差别因。 后释所由。 此初也。 初文有二。 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为他用。 此牒前因能立所立法之自相。 如是亦能下。 又显此因亦能与彼法差别为相违因。 其数论师。 眼等五法。 即五知根。 卧具床座。 即五唯量所集成法。 不积聚他。 谓实神我。 体常本有。 其积聚他。 即依眼等所立假我。 无常转变。 然眼等根不积聚他实我用胜。 亲用于此受五唯量故。 由依眼等方立假我。 故积聚我用眼等劣。 其卧具等。 必其神我须思量受用。 故从大等次第成之。 若以所思实我用胜。 假我用劣。 然以假我安处所须。 方受床座。 故于卧具假他用胜。 实我用劣。 今者陈那。 即以彼因。 与所立法胜劣差别而作相违。 非法自相。 亦非法上一切差别。 皆作相违。 故论但言与所立法差别相违。 先牒前因能成所立法自相云。 此前所说积聚性因。 如能成立数论所立眼等有法。 必为他用法之自相。 即指此因。 如是亦能成立所立宗法自相。 意许差别相违之义积聚他用。 宗由他用。 是法自相。 此自相上意之所许。 积聚他用。 不积聚他用。 是法差别。 彼积聚因今更不改。 还即以彼。 成立意许法之差别积聚他用。 其卧具等。 积聚性故。 既为积聚假我用胜。 眼等亦是积聚性故。 应如卧具亦为积聚假我用胜。 若不作此胜用难者。 其宗即有相符极成。 他宗眼等亦许积聚假他用故。 但可难言假他用胜。 不得难言实我用劣。 违自宗故。 共比量中无同喻故。 若他比量一切无遮。 西域诸师有不善者。 此直申差别相违过云。 眼等应为积聚他用。 因喻同前。 数论难云。 汝宗相符。 谁说眼等积聚他不用。 西域又释。 数论眼等唯为不积聚他用。 床座通二他用。 故今以卧具。 例令眼等亦为积聚他用。 无相符失。 数论难云。 陈那弟子非善我宗。 神我受用三德所成二十三谛。 岂于眼等无能受用。 唯识亦云。 执我是思。 受用萨埵剌阇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 由此眼等实我亦用。 故但应如前所分别。 不应于中生异觉云。 眼等唯为实他受用。 卧具假用。 或眼等通二。 卧具唯假用。 胜义七十对金七十。 亦徵彼云。 必为他用。 是何他也。 若说积聚他。 犯相符过。 若不积聚他。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卧具为喻所立不成。 亦即此中法差别过。 问于因三相。 是何过耶。 答彼立因意。 成非积聚他用胜。 其积聚他用胜。 即是异品。 宗无同喻。 佛法都无不积他故。 积聚性因。 于异品有。 此显还是九句之中异有同无。 故成相违。 阙第二相同品定有。 亦阙第三异品遍无。 论。 诸卧具等为积聚他所受用故。 述曰。 此释所由。 成比量云。 眼等必为积聚他用胜。 积聚性故。 如卧具等。 诸非积聚他用胜者。 必非积聚性。 如龟毛等。 故今难云。 诸卧具等。 两宗共许为积聚他受用胜故。 论虽无胜字。 量义意必然。 不须异求。 应作此解。 论。 有法自相相违因者如说有性非实非德非业有一实故有德业故如同异性。 述曰。 准前作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 鸺鶹因缘如前已说。 时彼仙人。 既悟所证六句义法。 谓证菩提便欣入灭。 但嗟所悟未有传人。 传者必须具七德故。 一生中国。 二上种姓。 三有寂灭因。 四身相圆满。 五聪明辩捷。 六性行柔和。 七具大悲心。 经无量时伺无具者。 后经多劫。 婆罗痆斯国。 有婆罗门名摩纳缚迦。 此云儒童。 儒童有子。 名般遮尸弃。 此云五顶。 顶发五旋。 头有五角。 七德虽具。 根熟稍迟。 为染妻孥。 率难化导。 经无量岁。 伺其根熟。 后三千岁。 戏游园苑。 共妻兢花。 因相忿恨。 鸺鶹引通。 化五顶不从。 又三千岁。 化复不得。 更三千岁。 两竞尤甚。 相厌既切。 仰念空仙。 仙人应时神力化引。 腾空迎往所住山中。 徐说先悟六句义法。 说实德业。 彼皆信之。 至大有句。 彼便生惑。 仙言。 有者能有实等。 离实德业三外别有。 体常是一。 弟子不从云。 实德业性不无。 即是能有。 岂离三外别有能有。 仙人便说同异句义。 能同异彼实德业三。 此三之上各各有一总同异性。 随应各各有别同异。 如是三中随其别类。 复有总别诸同异性。 体常众多。 复有一常能和合性。 和合实德业。 令不相离互相属着。 五顶虽信同异和合。 然犹不信别有大有。 鸺鶹便立论所陈量。 此量有三。 实德业三各别作故。 今指彼论。 故言如说。 有性有法。 非实者法。 合名为宗。 此言有性。 仙人五顶两所共许。 实德业上能非无性。 故成所别。 若说大有。 所别不成。 因犯随一。 此之有性。 体非即实。 因云有一实故。 胜论六句。 束为四类。 一者无实。 二者有一实。 三者有二实。 四者有多实。 地水火风父母常极微空时方我意。 并德业和合。 皆名无实。 四本极微体性虽多。 空时等五体各唯一。 皆无实因。 德业和合。 虽依于实和合于实。 非以为因。 故此等类并名无实。 大有同异。 名有一实。 俱能有于一一实故。 至劫成初。 两常极微合。 生第三子微。 虽体无常。 量德合故。 不越因量。 名有二实。 自类众多。 各各有彼因二极微之所生故。 自此已后。 初三三合生第七子。 七七合生第十五子。 如是展转生一大地。 皆名有多实。 有多实因之所生故。 大有同异。 能有诸实。 亦得名为有一实有二实有多实。 然此三种实等。 虽有功能各别。 皆有大有。 令体非无。 皆有同异。 令三类别。 名有一实有德业者。 亦有无有。 非大有也。 若是大有。 因成随一。 同异非喻能立不成。 如佛法言有色有漏。 有漏之有。 能有之法。 能有所有烦恼漏体。 犹如大有。 能有实等。 有色之言。 如有一实及有德等。 无别能有而有于色。 此色体上有其色义。 如空有声。 非空之外别有能有。 但是属着法体之言。 是故于因无随一过。 有一一实故。 更不须徵。 即实离实之有一实。 况复此因。 不应分别。 应分别者。 便无同喻。 问何故不言有于无实二实多实。 答若言有于二实多实。 云何得以非实为宗。 其因便有不定之失。 为如同异有二多实。 故彼有性非实。 为如子微等有二多实。 故彼有性是实。 由此不言有二多实。 若言有无实者。 和合句义亦名无实。 若有彼无实。 犯两俱不成。 实等能有上无有无实故。 其喻亦犯能立不成。 因亦不遍。 乍似唯能有于实句之无实故。 亦欲显九实一一皆有。 故云一实。 能有一一实故。 问有性有法。 有一实因。 不相关预。 云何不是两俱不成。 答有性有法。 是实德业之能有性。 有一实因。 能有于一一实故。 是宗之法。 故无两俱。 此非实句为一宗已。 非德非业后二宗法。 有法同前。 此二因云有德业故。 谓能有彼德之与业。 如言有色亦属着义。 问既于德业一一皆有。 云何不言有一德业。 答实有多类。 不言有一。 但言有实。 即犯不定。 谓子微等皆有实故。 德业无简。 不须一言。 二因一喻。 如同异性。 此于前三。 一一皆有亦如有性。 是故为喻。 仙人既陈三比量已。 五顶便信。 法既有传。 仙便入灭。 胜论宗义由此悉行。 陈那菩萨。 为因明之准的。 作立破之权衡。 重述彼宗。 载申过难。 故今先叙彼比量也。 论。 此因如能成遮实等如是亦能成遮有性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二句牒。 彼先立因。 遮有非实。 谓有一实有德业因。 如前所说能成有性遮是实等。 等德及业。 后三句显。 此因亦能令彼有法自相相违。 谓指于前如是此因。 亦能成立遮彼有性而非有性。 谓前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是前有法自相。 今立量云。 所言有性应非有性。 有一实故有德业故。 如同异性。 同异能有于一实等。 同异非有性。 有性能有于一实等。 有性非有性。 释所由云。 此因既能遮有性非实等。 亦能遮有性非是大有性。 两俱决定故。 问今难有性应非有性。 如何不犯自语相违。 答若前未立有性非实。 今难实等能有非有。 此言乃犯自语相违。 亦违自教。 彼先已成非实之有。 今即难彼。 破他违他。 非成诸过。 问于因三相是何过耶。 答彼立宗言有性非实。 有性言是有法自相。 彼说离实有体。 能有实之大有。 其同异性。 虽离实等有体能有。 而非大有。 虽因同法。 便是所立宗之异品。 离实大有。 虽无同品。 有一实因。 同品非有。 于其异品同异之上遍皆随转。 此亦是因后二品过。 于同品无异品有故。 问若尔立声为无常。 宗声体可闻。 瓶有烧见。 其瓶与声。 应成异品。 若许为异。 不但违论。 亦一切宗皆无同品。 答岂不已说。 其声之体非所诤故。 声上无常是所成立。 瓶既同有。 故是同品。 彼说离实有体有性为宗有法。 以有一实因所成立。 同异既非离实有体之有性。 故成于异品。 问前论说云。 与所立法均等义品。 说名同品。 但言所立法均等有名之为同。 不说有法均等名同品。 如何说有有法自相相违耶。 答今若但以有性与同异为同品。 可如所责。 违前论文。 既以离实有性而为同品。 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 故即此过无违论理。 问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离实有性是其差别。 有一实因。 便是有法差别之因。 如何今说为自相过。 答彼宗意许离实有性。 实是差别。 言陈有性。 既是自相。 今非此言陈。 即是违自相。 故自相过。 非差别因。 若不尔者。 极成所别皆无此过。 违自宗故。 问若难离实之大有性。 所别所依犯自不成。 亦犯违宗随一不成。 若难不离实等大有而非有性。 既犯相符亦违自教。 彼岂非有。 答彼先总说。 今亦总难。 彼既成立离实之有。 故今难有。 令非此有。 言同意别。 故无诸过。 论。 有法差别相违因者如即此因即于前宗有法差别作有缘性。 述曰。 下文亦三。 此即初二。 标名举宗因。 此言意说。 彼胜论立大有句义有实德业。 实德业三和合之时。 同起诠言。 诠三为有。 同起缘智。 缘三为有。 实德业三。 为因能起。 有诠缘因。 即是大有。 大有能有实德业故。 十句论说。 同句义云何。 谓有性。 何等为有性。 谓与一切实德业句义和合。 一切根所取。 于实德业有诠智因。 是名有性。 智谓能缘。 彼下又说。 如是有性。 定非所作。 常。 无德。 无动作。 无细分亦尔。 有实德业。 除同有能无能俱分异。 所和合一有。 同诠缘因。 彼鸺鶹仙。 以五顶不信离实德业别有有故。 即以前因。 成立前宗言陈有性有法自相意许差别为有缘性。 有性同异。 有缘性同。 诠言各别。 故彼不取。 心心所法是能缘性。 有缘谓境。 有能缘故。 谓境有体。 为因能起有缘之性。 若无体者。 心如何生。 以无因故。 缘无不生。 如同异性。 有一实故。 作有缘性。 体非实等。 有性有一实。 亦作有缘性。 故知体亦非实德业。 此言有者。 有无之有非作境因有能缘性故。 非大有也。 若作大有缘性。 能别不成。 阙无同喻。 同异为喻。 所立不成。 有性言陈有法自相。 作有缘性。 非有缘性是自相上意许差别。 是故前因亦是有法差别之因。 是本成故。 论。 亦能成立与此相违作非有缘性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述曰。 此成违义有二。 初三句显此因亦能令彼有法差别而作相违。 后二句释所由。 作非有缘性者。 作非彼意许大有句义有缘之性。 谓即此因。 亦能成立与彼所立意许别义作有缘性差别相违。 而作非大有有缘之性。 同异有一实。 而作非大有有缘性。 有性有一实。 应作非大有有缘性。 不遮作有缘性。 但遮作大有有缘性。 故成意许别义相违。 不尔违宗有性可作有缘性故。 文言虽略。 义覈定然。 释所由云。 如遮实等俱决定故。 胜论此因既成有性遮非实等。 而作有缘性。 此因亦遮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此如彼遮两皆决定。 故成违彼差别之因。 此宗自相差别不定。 如前已说。 今此略以言陈为自相。 意许为差别。 故无妨难。 问于因三相是何过耶。 答有性有缘性。 因本所成有法差别。 宗无同品。 因于遍无。 同异非有性有缘性是宗异品。 因于遍有。 有一实因。 同无异有。 后二相过。 故成相违。 问如声论言声应非声作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亦应说是有法差别相违。 答彼自违宗。 故非彼过。 本亦不诤声非作声有缘性故。 彼似破摄。 如非声有缘性。 如是应非击发所生起等。 皆准此知。 问又如彼言声之无常应非作声无常有缘性。 所作性故。 如瓶等。 应是法差别相违。 答亦不然。 彼犯两俱不成。 无常有法两俱不许有所作性。 亦似破摄。 如是应非缘息无常等。 皆准此知。 此四过中。 初二种因。 各唯违一。 后二种因。 一因违二。 其有一因通违三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自所余法。 皆入同喻。 无不定过。 非四大种是法自相。 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是法差别。 彼意本成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能有四大非四大种。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所说有性是有法自相。 与此有法自相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彼说有性离实有性。 今非此有。 不犯自语自教相违。 随言即非。 故违自相。 有性既是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 作非有性有缘性。 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有性应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除四大体非无故。 如色声等。 不改本因。 即为违量。 故成违三。 有唐兴县隽法师者。 释门之枢纽也。 绮岁标奇。 汎慈舟于济蚁。 髫年发頴。 涛辨水于澂鹙。 是以初业有宗。 西河谢其独步。 创探空旨。 北地誉其孤雄。 天纵英姿。 生摛睿质。 余欣其雅量。 偏结交期。 情契兰金。 言符药石。 时假谈咲。 论及因明。 法师乃嘱古疏以文披。 一揽略穷其趣。 探新知以理穷。 再阅广究其微。 始验骥骏驽骀。 骧中原以分驾。 鹏鶱鹦翥。 绕冲天而别羽。 乃申难曰覈观论势。 文理不同。 准九因中。 第四第六名曰相违因。 于同品无异品有。 此四相违。 唯法自相可与彼同。 其后三违。 因皆同有。 异品上无。 既不同于四六如何返成相违。 又法自相。 他因于同遍无。 于异品中说有。 用他异品为同。 得成相违之义。 后之三违。 他因皆于同有。 异品上无。 用他能立因喻。 与他作三相违。 行相既自不同。 如何可得法自相相违。 与余三合。 而言二合违有六。 三合违有四。 四合违有一。 余性不匿贤。 况乎知已。 故录之于疏例。 示详藻思玄深。 自论道东译。 无申此难者。 匪发彼之千钧。 谁发我之万硕者欤。 夫正因相者。 必遍宗法。 同有异无。 生他决智。 因法成宗。 可成四义。 有法及法。 此二各有言陈自相。 意许差别。 随宗所诤。 成一或多。 故宗同品。 说所立法均等义品名为同品。 随其所诤。 所立之法有处名同。 非取宗上一切皆同。 若尔便无异喻品故。 若令皆同。 亦是分别相似过类。 又非唯取言所陈法。 不尔便无自余过失。 如前数说。 故随所应因成宗中。 一乃至四。 所两竞义。 有此法处名为同品。 问理门论云。 但由法故以成其法。 如何今说因成四耶。 答实唯成法。 如难有性而非有性。 难彼意许离实等有而非有性。 故唯成法。 虽难意许。 寻言即难。 更不加言。 故名有法自相相违。 加言便成难彼差别。 今望言陈。 因成宗四。 理门望诤有法之上意许别义。 故云但以法成其法。 理不相违。 此论所说法自相因。 唯违于一。 故显示因。 同无异有。 自余三因。 乍观他立。 皆似其因。 同有异无。 彼此所诤宗上余三。 以理穷之。 皆无同品。 其因亦是异有同无。 如法差别不积聚他用。 有法自相离实等有性。 有法差别作大有有缘性。 皆无同喻。 彼因但于异品上有。 由彼矫立以异为同。 故今违之以彼异为同。 成相违义。 论中示法各各不同。 法自相相违。 改他同喻为异。 改他异喻为同。 后之三违。 以他同为同。 以他异为异。 欲显相违。 因必仍旧。 喻或改新。 其不定因。 立顺因正。 破乃相违。 因虽不改。 通二品转。 不生决智。 立不定名。 此相违因。 随应所成。 立必同无异有。 破必同有异无。 决智既生。 故与前别。 若立因正。 破者相违。 因通二品。 岂非不定。 故此四因。 不违四六。 又将法自相因同无异有。 就后三种同有异无。 与三合说。 一往观文。 必无是理。 初以异为同。 后以同为同故。 今将后三。 以就初一。 以异为同。 便有合者。 改他能立之同喻故。 如胜论立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有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同异性。 乍观此因是共不定。 二皆有故。 然彼五顶诤五句外无别有性。 故立有性离实等五有别自性。 阙宗同品。 其同异性。 既是异品所离之外。 由彼胜论。 方便矫立。 举异为同。 许非无因。 唯于异品实等上有。 同遍非有。 亦如论说声常之宗法自相因。 对无空论阙无同喻。 所作等因。 望于异品瓶等上有。 同上遍无。 许成相违。 今此亦尔。 依此比量。 后三从初。 一因违四。 法自相相违者。 所说有性离实等外无别自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同异入宗所等之中。 故无不定。 彼所立量。 离实等有性是法自相。 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不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是法差别。 彼意本欲成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故今与彼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能有实德业离实等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为有法自相相违云。 所说有性应非有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业。 彼说离实等有性。 今随难言陈而非有性。 故违自相。 不违自教自语之宗。 同喻亦无所立不成。 有性既为有法自相。 作有性有缘性。 作非有性有缘性是有法差别。 彼意本成作有性有缘性。 故今与彼有法差别为相违云。 所说有性非作有性有缘性。 许非无故。 如实德等。 不改故因。 即为违量。 故成四因。 此上同喻。 举同异为喻亦得。 随所立故。 违一有四。 论自说二。 违二有六。 论自说一。 违三有四。 今略叙一。 违四有一。 今亦示法。 自余十种。 皆如理思。 此四亦有他自共比。 各三亦说有违他自共。 四相违因合三十六。 论文所说。 皆共比违共。 向三四因。 皆自比违自。 他比违他等。 皆应准知。 诸自共比。 违共及自。 皆为过失。 违他非过。 他比违他及共为失。 违自非过。 义同前说。 此但说全。 应详一分。 既许一因通违四种。 故知此四非必相违。 问四相违九句何句所摄。 答乍观文势。 唯初一违是九句中第四第六。 具二因故。 九中二因违法自相相违因故。 今观后三皆彼第四。 同品非有异品有故。 违所立故。 此上所说但是立敌两俱不成四相违因。 亦有随一犹预所依余三不成四相违因。 三十六中。 一一有四。 合计一百四十四种诸相违因。 如不定中引理门说。 皆应思惟。 恐文繁杂故略不述。 然理门论摄此颂云。 邪证法有法。 自性或差别。 此成相违因若无所违害。 问如前所说十四似因。 设有两俱不成。 亦有不定及相违耶。 如是乃至设相违决定。 亦相违因耶。 答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 两俱不成。 彼此俱说因于宗无。 不定之因于宗定有。 彼因立正。 用此因违。 彼正必违。 此违必正。 令宗不定。 相违之因亦于宗有。 随其所应即用此因成彼义。 此违无正。 彼正无违。 令宗决定故名相违。 由此若有两俱不成。 必无不定及与相违。 若有后三不成。 可有不定及与相违。 随应还成随一等不定及相违义。 由因于宗随一犹预随一所依而说有故。 然非一切。 就三随一可说有故。 自他共比既各有三。 有体无体全分一分。 总相而说二十七不成。 五十四不定。 三十六相违。 合计一百一十七句似因。 相对宽狭以辨有无。 皆应思惟。 恐繁且止。 依理门云。 因与似因多是宗法。 不定相违并于宗有。 多并宗法。 唯四不成于宗亦无。 非宗法故。 有四不成。 定无相违及不定过。 此说共者。 余如理思。 论。 已说似因当说似喻。 述曰。 似能立中。 下第三解似喻有二。 初结前生后。 后依生正释。 此初也。 论。 似同法喻有其五种一能立法不成二所立法不成。 三俱不成四无合五倒合。 述曰。 下依生正释有二。 初标列。 后别解。 标列有二。 初标列同。 后标列异。 此初也。 因名能立。 宗法名所立。 同喻之法。 必须具此二。 因贯宗喻。 喻必有能立。 令宗义方成。 喻必有所立。 令因义方显。 今偏或双。 于喻非有。 故有初三。 喻以显宗。 令义见其边极。 不相连合。 所立宗义不明。 照智不生。 故有第四。 初标能以所逐。 有因宗必定随逐。 初宗以后因。 乃有宗以因其逐。 返覆能所。 令心颠倒。 共许不成。 他智翻生。 故有第五。 依增胜过但立此五。 故无无结及倒结等。 以似翻真故亦无合结。 论。 似异法喻亦有五种一所立不遣二能立不遣三俱不遣四不离五倒离。 述曰。 此标列异。 异喻之法须无宗因。 离异简滥方成异品。 既偏或双。 于异上有。 故有初三。 要依简法。 简别离二令宗决定方名异品。 既无简法令义不明故有第四。 先宗后因可成简别。 先因后宗反立异义。 非为简滥故有第五。 翻同立异。 同既五过异不可增。 故随胜过亦唯五立。 论。 能立法不成者如说声常无质碍故诸无质碍见彼是常犹如极微。 述曰。 下别释中。 初同。 后异。 同中有二。 初别解五。 后总结非。 解初不成有二。 初举体。 后释不成。 此初也。 举彼宗因者。 显似喻体。 如声论师对于胜论立声是常宗。 两俱许声体无质碍。 以胜论师声是德句德句无碍。 声论虽无德句。 然以其声隔障等闻故知无碍。 若据合显。 亦是因过。 以心心所为因同法无碍因转。 前已明因。 今辩喻过故不言因。 论。 然彼极微所成立法常性是有。 述曰。 此下释不成中有二。 初明所立有。 后辩能立无。 此初也。 以声胜论俱许极微。 体常住故。 准释能立无。 此处应言以诸极微常住性故。 以互意存影略故略无也。 论。 能成立法无质碍无以诸极微质碍性故。 述曰。 此释能立无。 此声胜论计微质碍。 故无能立。 问因为成宗。 因有两俱随一等过。 喻亦成宗。 何故但名能立不成。 不明余耶。 答因亲成宗。 故有四过。 喻是助成。 故无四过。 又解。 因是初相。 据初辩四。 显第二相亦有四种。 彼开此合。 义实相似。 以喻准因亦有四种。 一两俱不成。 即论说是。 随一不成。 彼声论师对佛弟子。 立声常宗。 无质碍因。 举喻如业。 佛法不许。 即是随一。 虽俱所立无。 且辩能立随一。 犹预不成准理有二。 一宗二因。 前已具显。 今喻亦二。 于中绮互。 或因犹预非喻能立。 或喻能立非因犹预。 或俱犹预。 或俱不犹预。 前三是过。 第四非过。 因犹预非喻能立者。 如于雾等性起疑惑时。 为烟为雾。 即立彼处定应有火。 以现烟故。 如厨舍等处。 或指如余疑惑因喻举一例余。 即可思准。 或可。 因是宗法。 有法犹预。 因亦成过。 如厨等现烟立敌俱决定。 何成犹预。 又解。 因具三相。 二喻即因。 既第二相。 何非犹预。 能立所依不成者。 不同于因有第二三相。 无宗有法。 但阙初相。 此所依无能立亦无。 然亦得名无能立所依不成。 如数论师对佛弟子。 立思受用诸法宗。 以是神我故。 如眼等根。 若言假我。 因喻无过。 今言以是神我故因佛法不许。 故随一无。 此因既无。 故喻无依。 此约依因。 或喻所依无。 名所依不成。 且约依因。 如下更解。 然有说言。 谓所立既成。 必有所依。 故无第四不成之过。 今谓不尔。 为依于彼所立之宗。 为依喻上所立无常。 若依所立。 因喻相似喻依因不依。 故知不可。 若依喻上所立无常者。 此非喻依。 喻依依极微故。 亦复不可。 又纵有所立。 不立第四过。 或若所立无。 第四岂不立。 设双依彼有法及法。 如俱不成岂无此过。 若言即依因。 如阙宗因。 岂无此过。 问若喻上能立不依所立。 能立依何。 答二解。 一言。 以依因故。 因无无依。 问若因无依。 喻是何过。 答若因依无。 即不成因。 因体非有。 即是喻中所依不成。 问若言因无依故即因不成。 故喻能立亦无所依者。 即无无宗有因喻等诸阙减句。 若言无能别故说为无宗者。 岂无所别不无宗耶。 若言无所别即宗因无者。 因有三相。 彼但无初。 后二相有。 何不名因。 若言有过故不名因。 即十四因总名不成。 皆有过故。 何须别说。 然准道理。 言因之时。 唯取初相。 有法无故。 阙无初相。 即是无因。 以后二相说为喻故。 故无所依。 设有能别。 而无有法。 亦其是过。 问何以得知。 有此四过。 答准因可有。 喻既助因。 因既无已。 喻何所助。 如因成宗有法无故。 因何所成。 故并为过。 问喻上能立。 何不依宗有法而依因耶。 答以隔因故。 问若隔因故应不成宗。 答助因有力故说成宗。 问喻既依因。 举彼瓶等欲何所用。 答所依有二。 一自体依。 二所助依。 瓶自体依。 因所助依。 一云尽理而言。 准论但约自体辩依。 据两俱随一但望喻依。 不可说言无碍因上两俱随一不许无碍。 但于喻依。 许不许故。 此说为善。 顺论文故。 论。 所立法不成者谓说如觉。 述曰。 解所立不成有二。 初牒指体。 后释其义。 此初也。 牒前总别宗因同前俱别举喻。 谓如觉。 觉者即心心法之总名也。 论。 然一切觉能成立法无质碍有。 述曰。 下释成初能立有。 后所立无。 此初也。 以心心法皆无碍故。 文准于前。 论。 所成立法常住性无以一切觉皆无常故。 述曰。 释所立无。 喻上常住实非所立。 即同于彼。 所立能立二种法者。 即是其喻。 从所同为名。 故名所立。 准前能立亦有四种。 即文所辩。 两俱不成。 举极微对佛法立。 随一不成。 虽有余过且取所立以辩于过犹预所立不成者。 犹预亦二。 绮互亦四。 准前能立。 如大乘人对萨婆多。 立预流等定有大乘种姓。 然不定知此预流等有大乘姓不。 故怀犹预。 因云有情摄故。 如余有情。 然余有情亦怀犹预。 不知定有大乘姓不。 此俱犹预余者类思。 所依不成者。 且约依宗为喻所依。 如数论师对佛法者。 立眼等根为神我受用。 同喻如色等。 此即能别不极成故。 喻无所立。 亦无所依。 由无所依。 喻上所立亦不得成。 有云。 既有能立。 故无第四。 若二立无。 岂无此过。 问喻上所立为依何法。 若依能立。 不应说因独依有法。 以因喻二俱能立故。 若依所立。 如前已难。 答有二解。 一云因喻虽俱能立。 以隔因故。 一云依宗所立。 问若尔即有随一所依不成。 宗中所立敌不许故。 答既云诸皆。 方举于喻。 即兼合已。 证彼极成故得为依。 不同举因未极成故。 若尔有举因已即解宗者。 依所立不。 答亦不得。 同喻先以不合故。 又或举因有未解故。 若尔举喻未解如何。 一云依喻所依。 诸论说但举瓶空等法为喻依故。 此解为正。 若据后解。 所依不成。 彼声论师对大乘立。 举极微为喻。 此阙所依。 所依既无。 所立亦阙。 以大乘宗不立微故。 细准而言。 有自他共。 全分一分。 有体无体。 思之可悉。 恐繁不述。 论。 俱不成者。 述曰。 下解第三过。 文分为三。 初总牒。 次别开。 后释成。 此初也。 论。 复有二种有及非有。 述曰。 此别开列也。 初开后列此二文也。 有谓有彼喻依。 无即无彼喻依。 论。 若言如瓶有俱不成若说如空对无空论无俱不成。 述曰。 此释成。 以立声常宗。 无质碍因。 瓶体虽有。 常无碍无。 虚空体无。 二亦不立。 有无虽二。 皆是俱无。 问虚空体无。 常可不有。 空体非有。 无碍岂无。 答立声常宗无质碍因宗因俱表。 虚空不有故无碍无。 理门但举有喻所依。 两俱随一犹预所依。 及喻无依。 皆略不明。 准此有无。 有即初二。 无即第四。 或有或无。 即第三过。 此有四句。 一宗因俱有体无俱不成。 即对无空论是。 二宗因无体有俱不成。 如数论师对萨婆多。 立思是我以受用二十三谛故。 如瓶盆等。 三宗因有体。 有俱不成。 即论所说有俱不成是。 四宗因无体。 无俱不成。 即前第二对佛法中无空论者。 然此有两俱随一犹预及所依不成。 初三各分于二。 有及非有。 且依有俱不成。 两俱不成。 如论说是。 随一有二。 一自随一如外道立我能受苦乐。 以作业故。 对佛法中无空论者。 取空为同喻。 二他随一有俱不成。 如说声常。 无质碍故。 对佛法者同喻如语业。 犹预有俱不成者。 如说彼厨等中定有火。 以现畑故。 如山等处。 于雾等性。 既怀犹预。 皆火有不决。 山处是有。 故成犹预。 有俱不成所依不成者。 喻依既有。 阙无此句。 若说依因宗即有此句前四句中第二句是前之四种。 随其所应。 亦有全分一分。 思准可知。 恐繁不述。 问前二偏无。 何故不开有无二耶。 答双无既开。 显偏亦尔。 偏既不立。 俱无亦然。 以影略故。 无俱不成亦有两俱随一犹预及所依不成。 两俱无俱不成。 如声论师对胜论立声常宗。 所闻性故。 如第八识。 二俱不立有第八识故。 随一无俱不成者。 如声论师对大乘者。 立此比量。 彼自不许有第八识故。 是自随一。 举喻如空对无空论。 即他随一。 犹预无俱不成者。 既无喻依。 决无二立。 疑决既不异分。 故阙此句。 所依不成。 若说依喻。 即前说是。 皆无喻依故。 说依宗因。 即前四句第四句是。 于中复有两俱随一全分一分。 恐繁不述。 问真如常有。 故说为常。 虚空恒无。 何非常住。 又虚空无。 何非无碍。 答立宗法略有二种。 一者但遮而无有表如言我无。 但欲遮我不别立无。 喻亦但遮而不取表。 二亦遮亦表。 如说我常。 非但遮无常。 亦表有常体。 喻即有遮表。 依前喻无体。 有遮亦得成。 依后但有遮无表二立阙。 今立声常。 是有遮表。 对无空论。 但有其遮而无有表。 故是喻过。 有云。 声宗上遮表。 虚空喻上遮。 别既两俱成。 总非能立阙。 答若声论师作此立者。 即是所立不成过者。 此亦不然。 虚空之上。 但有遮无常。 无所表常。 即所立不成。 既但遮碍无所表无碍。 何非能立阙古破他救云声无碍有遮有表。 喻遮非表。 喻不似因。 亦不反成云。 如咽等所作。 杖等所作。 虽不相似。 所作义同。 亦得成喻者。 此亦不尔。 同有所作即遮表同。 故得为因。 彼遮无表。 不与此例又云。 若唯遮喻无能立者。 亦应小乘对大乘。 立虚空是常。 以非作故。 立者许有遮表。 敌者唯遮。 望自应有随一不成过。 故知能立不成者。 不约具遮表。 此意以立对敌。 敌但许有遮亦得成喻。 全不许者方是喻过。 故将此量为不定过。 此量亦非。 谁言无过。 对大乘立。 即无空论所别不成。 宗无简故。 因有随一。 并阙所依。 及不定过。 为如择灭。 为类龟毛又择灭喻常与非作。 共许遮表。 非是不成。 故所引非。 设若救云。 声空俱取于遮。 不取于表。 可非能立阙不成过。 然有破云。 若声取遮不取表者。 因喻亦尔。 即有二过违理及教。 以陈那菩萨理门论云若法有遮表。 不得唯取遮。 而不取于表。 此难亦非。 以彼外道不以此教。 为定量故。 今云。 此约虚空辩无二立者。 据彼本计言。 常无质碍。 定有遮表。 不唯取遮。 故是喻过。 论。 无合者。 述曰。 下解第四过有四。 一牒章。 二标体。 三释义。 四示法。 此初也。 论。 谓于是处无有配合。 述曰。 标无合体。 谓于是喻处。 若不言诸所作者。 皆无常。 犹如瓶等。 即不证有。 所作处。 无常必随。 即所作无常。 不相属着。 是无合义。 由此无合。 纵使声上见有所作。 不能成立声是无常。 故若无合即是喻过。 若云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犹如瓶等。 即能证彼无常。 必随所作性。 声既有所作。 亦必无常随。 即相属着是有合义。 问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合宗因不。 有云。 不合。 以声无常。 他不许故。 但合宗外余有所作及无常。 犹此相属。 能显声上有所作故。 无常必随。 今谓不尔。 立喻本欲成宗。 合既不合于宗。 立喻何关宗事。 故云诸所作者。 即合声上所作皆是无常即以无常合属所作。 不欲以瓶所作合声所作。 以瓶无常合声无常。 若不无常合属所作。 如何解同喻云。 说因宗所随。 若云声无常他不许不合者。 不尔。 若彼许者。 即立已成。 以彼不许故。 须合显云诸所作者。 皆是无常。 犹如瓶等。 又设难云。 异喻亦言诸皆。 岂欲笼括宗因耶。 答不例。 异喻本欲离彼宗因。 显无宗处因定不有。 如何得合。 返显顺成诸皆之言。 定合声上所作与彼无常令属着因。 论。 但于瓶等双现能立所立二法。 述曰。 此释义也。 谓但言所作性故。 譬如瓶等有所作性及无常性。 不以之成所作成无常。 论。 如言于瓶见所作性及无常性。 述曰。 此示法。 若如古师。 立声无常。 以所作故。 犹如于瓶。 即别合云。 瓶有所作。 瓶即无常。 当知。 声有所作。 声即无常。 故因喻外别立合支。 陈那菩萨云。 诸所作者。 即合声上所作之性。 定是无常犹如瓶等。 瓶等所作有无常。 即显声有所作非常住。 即于喻上义立合言。 何须别立于合支。 论。 倒合者。 述曰。 下解第五过。 文有其二。 初牒。 后释。 此初也。 论。 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 述曰。 下释。 释中有二。 初举正合。 后显倒合。 此初也。 宗因可知。 论。 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述曰。 正显倒合。 谓正应以所作证无常。 今翻无常证所作。 故是喻过。 即成非所立。 有违自宗。 及相符等。 如正喻中已广分别。 前之三过。 皆有自他共分全等。 此后二过。 但有共全。 无所余也。 或无分全。 可分他自共。 以随立量有自等三故。 总计似同。 初三各四成其十二兼后二过总有十四分自他共有四十二于中细分全分一分。 复以似因问似喻过。 数乃无量。 恐繁且止。 论。 如是名似同法喻品。 述曰。 此即第二总结非也。 论。 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 述曰。 下解似异五过为五。 此即第一。 于中有三。 初简牒。 次指体。 后释成。 此初也。 简有二重。 一简似同。 云似异中。 二简自五。 以似异中过有五种。 先明所立不遣似异法中。 所立不遣者。 即牒也。 论。 且如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 述曰。 第二指体。 宗因如前。 此中不举。 但标似异所立不遣。 此类非一。 随明于一故云且也。 或不具词。 似五明一。 故亦云且。 论。 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极微是常住故。 述曰。 下释成有二。 初所立有。 后能立无。 此初也。 初三句依指正释。 下两句牒计显成。 声胜二论。 俱计极微常故。 不遣所立。 论。 能成立法无质碍无。 述曰。 下明能立无。 淮所立有。 亦应言彼立极微有质碍故。 文影略尔。 此中亦有两俱随一犹预无依不遣。 或无第四过。 以异喻体但遮非表。 依无非过。 但有前三。 或亦有四。 如立我无。 许谛摄故。 异喻如空。 对无空论虽无所依。 亦不遣其所立法故。 此论所明。 声对胜论两俱不遣。 若对萨婆多随一不遣。 萨婆多计微非常故。 犹预不遣者。 如言彼山等处定应有火。 以现烟故。 如余厨等处。 异喻诸无火处皆不现烟。 如余处等。 然有火处亦无其烟。 故怀犹预。 不现烟处火为有无。 故犹预不遣。 维摩经说。 如无烟。 火如燋穀芽。 今据显相故无违也。 然随所应有自他共全分一分等。 论。 能立不遣者。 述曰。 下解第二有三。 初牒章。 次指体。 后释成。 此初也。 论。 谓说如业。 述曰。 指体也。 论。 但遣所立。 述曰。 释成有二。 此释所立无。 以彼计业是无常故。 论。 不遣能立彼说诸业无质碍故。 述曰。 辩能立有有二。 初明能立有。 次牒计显成。 准前应言。 彼说诸业体是无常。 无质碍故。 牒计显有。 以影彰无。 亦准于两俱随一等过。 思之可悉。 论。 俱不遣者。 述曰。 解第三过。 文亦有三。 此即牒也。 论。 对彼有论说如虚空。 述曰。 此指体也。 即声论师对萨婆多等。 立声常。 无碍。 异喻如空。 论。 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故。 述曰。 释成有二。 初明二立有。 后约计释成。 此初也。 论。 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述曰。 约计释成也。 两宗俱计虚空实有。 遍常无碍。 所以二立不遣也。 问似同不成。 俱中开二。 似异不遣。 何不别明。 答同约遮表。 无依成过。 异遮非表。 依无俱遣。 故无非过。 问异喻但遮。 异无非过。 遮有立异。 无岂非过。 如立虚空定应非有。 以非作故。 如龟毛等。 诸常有者。 皆必非作。 如空花等。 岂非无体俱不遣耶。 答前望一宗。 故同开二。 此约别立。 故合为一。 立有异有。 即有不遣。 若无必遣。 立无异无。 即无不遣。 异有必遣。 故不开二。 此中亦有两俱不遣随一犹预及无所依。 亦随所应。 有自他共分全等过。 如理思准。 论。 不离者。 述曰。 解第四过。 文分为二。 初牒章。 后示法。 此初也。 论。 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 述曰。 此示法。 离者。 不相属着义。 言诸无常者。 即离常宗。 见彼质碍。 离无碍因。 将彼质碍属着无常返显无碍属着常宗。 故声无碍定是其常。 今既但云见彼无常有质碍性。 不见无常属有碍性。 即不能明无宗之处。 因定非有。 何能返显有无碍处。 定有其常。 不令常无碍互相属着。 故为过也。 合即先合声上无碍。 欲令无碍常住定随。 离即先离声上常住。 欲令无宗因定不有。 返显无碍之所至处。 定有常住宗义随逐。 故理门云。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依第五显喻。 由合故知因。 准此即是双离宗因。 合应返此。 论。 倒离者。 述曰。 下解第五过。 文有二。 如前科。 此初也。 论。 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 述曰。 示法。 宗因同喻。 皆悉同前。 异喻应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 即显宗无因定非有。 返显正因。 除其不定及相违滥。 返显有因宗必随逐。 此则显彼宗因。 今既倒云诸有质碍。 皆是无常。 自以碍因。 成非常宗。 不简因滥。 返显于常。 此有二过。 如正异辩。 亦可有三。 自他及共。 无一分过。 总计似异中亦四十二。 如同喻说。 余细分别亦准上知。 论。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述曰。 此解似中。 大文第二结非真也。 言如是者。 即指法之词。 复言等者。 显有不尽。 向辩三支。 皆据申言而有过故。 未明缺减。 非在言申。 故以等等。 复云似宗因喻者。 等彼缺减。 后牒前三。 总结非真。 故是言也。 若尔何故不言如是似宗因喻等。 而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耶。 答喻下言等。 恐有离前似宗因喻。 别有似支。 显离此三。 更无有别似宗因喻。 故于前等。 论。 复次为自开悟当知唯有现比二量。 述曰。 上已明真似立。 次下第三明二真量。 是真能立之所须具故之说。 文分为四。 一明立意。 二明遮执。 三辩量体。 四明量果。 或除伏难。 此即初二也。 与颂先后次第不同。 如前已辩。 问若名立具。 应名能立。 即是悟他。 如何说言为自开悟。 答此造论者。 欲显文约义繁故也。 明此二量。 亲能自悟。 隐悟他名及能立称。 次彼二立明。 显亦他悟疎能立。 犹二灯二炬。 互相影显。 故理门论解二量已云。 如是应知悟他比量。 亦不离此。 得成能立。 故知能立。 必籍于此量。 显即悟他。 明此二量。 亲疎合说。 通自他悟及以能立。 此即兼明立量意讫。 当知唯有现比二量者。 明遮执也。 唯言是遮。 亦决定义。 遮立教量及譬喻等。 决定有此现比二量。 故言唯有。 问古立有多。 今何立二。 答理门论云。 由此能了自共相故。 非离此二。 别有所量。 为了知彼。 更立余量。 故依二相。 唯立二量。 问陈那所造因明。 意欲弘于本论。 解义既相牟楯。 何以能得顺成。 答古师从诠及义。 智开三量。 以诠义从智。 亦复开三。 陈那已后。 以智从理。 唯开二量。 若顺古并诠。 可开三量。 废诠从旨古亦唯二。 当知唯言。 但遮一向执异二量外。 别立至教及譬喻等。 故不相违。 广此二量。 如章具辩。 有依于此唯二量文。 遂立量云。 似现比等皆比量摄。 如疏具述。 有过不习。 又传立云。 外道立宗。 现比量外。 有至教等量云。 非比极成现所有量。 非现量摄。 极成现量所不摄。 量所摄故。 犹如比量。 言非比量。 简一分相符。 以佛法许比量是现所有。 非现量摄故。 复欲取为同喻。 即显因具足三相故。 言极成现量。 简不极成。 以佛法许至教亦是现量摄故。 言所有者。 又简自语相违。 若直言极成现量非现量摄。 既言极成现量。 复非现量摄。 故有相违。 又若不言所有。 不诠得至教量。 是现所有。 然狭带说。 故云所有量。 因中言极成。 简随一过。 以大乘至教量是现量摄故。 言量所摄。 简不定过。 为如比量。 极成现量所不摄故。 至教离现别有耶。 为如非量。 所不摄故。 非别有体耶。 又量所摄。 简非量相符。 以大乘许非量现所有量。 非现量摄。 又成立离比量外更有喻等量者。 以大乘许譬喻量等非现量摄。 故立量云。 非现极成比所有量非比量摄。 极成比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现量。 简过如前。 陈那菩萨以此量无过。 但与立量。 为决定相违因量。 立现比量外无至教。 量云。 非现极成比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现量摄。 比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现量。 又成立离比量外无义准等。 量云。 非比极成现所有一分不极成量是比量摄。 现量所不摄量所摄故。 如比量。 简过如前。 是故陈那依此二相。 唯立二量。 其二相体。 今略明之。 一切诸法。 各附已体。 即名自相。 不同经中所说自相。 以分别心假立一法。 贯通诸法。 如缕贯花。 此名共相。 亦与经中共相体别。 有说。 自相如火热相等。 名为自相。 若为名言所诠显者。 此名共相。 此释全非。 违佛地论。 若以如火热等方名自相。 定心缘火。 不得彼热。 应名缘共。 及定心缘教所诠理亦为言显。 亦应名共相。 若尔定心应名比量。 不缘自相故。 乘斯义便。 明自共相。 诸外道等计。 一切名言得法自相。 如说召火但取于火。 明得火之自相。 佛法名言但得共相。 彼即难言。 若得共相。 唤火应得于水。 大乘解云。 一切名言。 有遮有表。 言火遮非火。 非得火自相。 而得火来者。 名言有表故得于火。 有救难外云。 汝若名言得火自相。 说及心缘应烧心口。 以得自相故。 若他反难云。 汝定心缘火。 既得自相。 应亦烧心。 心此不烧。 假智及诠。 虽得自相。 而不被烧。 如何难我。 即有解云。 境有离合殊。 缘合境者被烧。 定心离取故不被烧。 由此前难但应难名言。 言依语表。 表即依身。 是合中知。 若得自相即合被烧。 今问。 此难为难因明自相。 为经中自相耶。 答云依因明自相。 若尔此难并不应理。 因明自相。 非要如火热为自相。 如何难彼合火烧心等。 设纵依经自共相难。 即不得言假智及诠得自相救。 彼假智诠。 论自诚说得共相故。 若据外宗。 彼非假智诠。 俱得自相。 故可依此智以难于彼。 彼返难曰。 定心得自相。 应定心被烧。 亦不得以离合取救。 谁言定心唯离取境。 瑜伽说通离合取故。 又若离取即不被烧。 亦应离取不得自相。 火以热触为自相故。 又于极热捺落迦中。 意与身识。 同取于火。 既不被烧。 应不闷绝。 不与苦俱。 彼既闷绝。 及与苦俱。 明得彼火热自相故。 前救及难。 二并成非。 今且自共相。 外道未必皆有此二。 佛法之中。 有此义故。 彼外道等。 但言火等即得火体。 火体为自相。 而不立共相。 不能分别经之与论。 故总难之。 若如说火。 得火自相。 即应烧口。 此据言火在于口中。 言得自相。 自相亦不离口。 故应烧口。 或可。 抑难。 非正难彼合口被烧。 口是发语之缘。 非正语故。 正难于彼寻名取境之心。 亦得自相。 得自相者心应觉热。 若他返难言。 令我寻名缘火之心亦被烧者。 自是被屈。 非预我宗。 寻名假智不得彼火之自相故。 若觉热触即非假智。 称境知故。 设定心中寻名缘火等亦是假智。 不同比量假立一法贯在余法。 名得自相。 各附体故名得自相。 是现量收。 不得热等相故假智摄。 如假想定变水火等身虽在中。 而无烧湿等用。 如上定心缘下界火虽是现量。 所带相分亦无烧湿等用。 问若尔实变水火地等。 有湿热等用不。 答虽有用而不烧心等。 但任运变中。 即是火体自相。 定心亦尔。 问身根实智俱得火之自相。 云何得有烧不烧异。 答火有微盛。 烧不烧异。 问因明自共相。 有体无体耶。 答此之共相。 全无其体。 设定心缘。 因彼名言行解缘者。 即是假智。 依共相转。 然不计名与所诠义定相属着。 故云得自相。 然是假智缘。 得名为共相。 作行解故。 此之共相。 但于诸法增益相状。 故是无体。 同名句诠所依共相。 若诸现量所缘自相。 即不带名言。 冥证法体。 彼即有体。 即法性故。 若佛心缘。 比量共相亦无有体。 许佛遍缘故亦无失。 有说共相亦是有体假。 此实不然。 以何为体。 若有体者。 百法何收答言。 法同分摄。 许不相应是有体假此亦不然。 谓谁言不相应是有体假。 瑜伽五十二云。 缘去来生灭等。 是缘无体识。 若许有体。 不证缘无。 问空无我等。 此之共相为有体无。 有云。 有体。 即此色等非我我所。 名空无我等故。 非境无故。 成唯识云。 非异非不异。 如无常等性。 又云。 若无体者。 如何与行非异耶。 今谓不尔。 若言即此色等非我我所名空无我故说非无。 即应与色等是一而非异。 如何非一异。 又违五十二解云证缘无识。 一缘无我观智。 二缘饮食。 饮食即香等。 离色香等都无所有。 三邪见缘无。 四又诸行中无常无恒不实。 共相观识非不缘此。 五缘去来生灭等。 既引证缘无。 明知此无体。 且止傍论。 论。 此中现量。 述曰。 下今辩体有二。 初辩现量体。 后明比量体。 辩现量中。 文复分四。 一简彰。 二正辩。 三释义。 四显名。 此即初也。 言此中者。 是简持义。 向标二量。 且简比量。 持彰现量。 故曰此中。 言现量者。 即正所持。 欲明立量。 论。 谓无分别。 述曰。 第二正辩。 言现量者。 谓无分别。 问何智于何境离何分别。 论。 若有正智于色等义。 述曰。 第三释义。 文复分三。 初简邪。 二定境。 三所离。 此初二也。 若有正智。 简彼邪智。 谓患翳目。 见于毛轮第二月等。 虽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而非现量。 故杂集云。 现量者。 自正明了无迷乱义。 此中正智。 即彼无迷乱离旋火轮等。 于色等义者。 此定境也。 言色等者。 等取香等。 义谓境义。 离诸映障。 即当杂集明了。 虽文不显。 义必如是。 不尔简略过失不尽。 如智不邪。 亦无分别缘彼障境。 应名现量故。 论。 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述曰。 此所离也。 谓有于前色等境上。 虽无映障。 若有名种等诸门分别。 亦非现量。 故须离此名言分别。 种类分别。 等取诸门分别。 故理门论云。 远离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 言种类者。 即胜论师大有同异。 及数论师所立三德等。 名言即目短为长等。 皆非称实名为假立。 一依共相转。 名为无异。 诸门六句。 常无常等。 或离一切种类名言。 名言非一故名种类。 依此名言。 假立一法。 贯通诸法。 名为无异遍宗定有。 异遍无等。 名为诸门。 或可。 诸门即诸外道所有横计安立诸法名为诸门。 计非一故。 此即简非。 若唯简外及假名言。 不简比量心之所缘。 过亦不尽。 故须离此所有分别。 方为现量。 若一往唯言无二或三所有分别。 有太宽失。 非彼二三全非现量。 准七摄三。 意地唯除无分别智。 余位随应恒有彼故。 然离分别略有四类。 一五识身。 二五俱意。 三诸自证。 四修定者。 此言于色等义。 是五识故。 理门论引颂云。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内证离言。 是色根境界。 次云。 意地亦有离诸分别。 唯证行转又于贪等诸自证分诸修定者离教分别。 皆是现量。 问此入正理。 为同于彼言于色等。 但是五识亦有余三。 答有二解。 一云同彼。 于色等境。 且明五识。 以相显故。 此偏说之。 彼论广明。 故具说四。 二云具摄。 言色等义。 不唯五境。 彼之三种。 亦离名种等所有分别。 此略总合。 彼广别说。 问别明于五。 五根非一。 各现取境。 可名现现别转。 余三如何名现别转。 答各附体缘。 不贯多法。 名为别转。 文同理门。 义何妨别问言修定者离教分别。 岂诸定内不缘教耶。 答虽缘圣教。 不同散心计名属义。 或义属名。 两各别缘。 名离分别。 非全不缘。 方名现量。 若不尔无漏心应皆不缘教。 论。 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述曰。 此显名也。 此四类心。 或唯五识。 现体非一名为现现。 各附境体。 离贯通缘。 名为别转。 由此现现各各别缘。 故名现量。 故者。 结上所以。 是名现量。 显其名矣。 虽无是字。 准解比量。 具合有之。 彼文无故。 阙结所以。 影显有故。 俱为互文。 其义相似。 依理门论云。 由不共缘。 现现别转。 故名现量。 五根各各明照自境。 名之为现。 识依于此。 名为现现。 各别取境。 名为别转。 境各别故。 名不共缘。 若尔。 互用岂亦别缘。 答依未自在。 且作是说。 若依前解。 即无此妨。 或现之量。 五根非一名现现。 识名为量。 现唯属根。 准理门释。 理则无违。 若通明四。 意根非现。 又阙其识自体现名。 但随所应。 依主持业二种释也。 论。 言比量者。 述曰。 下明比量。 文分为四。 初牒名。 二出体。 三释义。 四结名。 此即初也。 论。 谓藉众相而观于义。 述曰。 此出比体。 谓若有智。 藉三相因。 因相有三。 故名为众。 而方观境义也。 论。 相有三种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 述曰。 此下释义有三。 初释前文。 次简因滥。 后举果显智。 此初文也。 言相有三。 释前众相。 离重言失。 故指如前。 由彼为因。 释前藉义。 由即因由。 藉待之义。 于所比义。 此即释前而观于义。 前谈照境之能。 曰之为观。 后约筹虑之用。 号之曰比。 言于所彰结比故也。 论。 有正智生。 述曰。 此简因滥。 谓虽有智藉三相因。 而观于境。 犹预解起。 此即因失。 如前决定相违之因。 或可。 释疑。 前但略指三相如前。 即有疑云。 如声胜论因皆三相。 岂缘彼智即为正也。 遂即释云。 虽具三相。 有正智生方真比量。 彼智或生疑故不为正。 论。 了知有火或无常等。 述曰。 此即举果显智。 明正比量。 智为了因。 火无常等。 是所了果。 以其因有现比不同。 果亦两种火无常别。 了火从烟现量因起。 了无常等从所作等比量因生。 此二望智俱为远因。 藉此二因。 缘因之念。 为智近因。 忆本先知所有烟处必定有火。 忆瓶所作而是无常。 故能生智了彼二果。 故理门云。 谓于所比审观察智。 从现量生。 或比量生。 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 由是成前举所说力。 念因同品定有等故。 是近及远比度因故。 俱名比量。 问言现量者。 为境为心。 答二种俱是。 境现所缘。 从心名现量。 或体显现为心所缘。 名为现量。 问言比量者。 为比量智。 为所观因。 答即所观因。 及知此声所作因智。 此未能生比量智果。 知有所作处。 即与无常宗不相离。 能生此者。 念因力故。 问若尔现量比量及念。 俱非比量智之正体。 何名比量。 答此三能为比量之智近远生因。 因从果名。 故理门云。 是近是远。 比量因故。 俱名比量又云。 此依作具作者而说。 如似伐树。 斧等为作具。 人为作者。 彼树得倒。 人为近因。 斧为远因。 有云。 斧亲断树为近因。 人持于斧。 疎非亲因。 此现比量为作具。 忆因之念为作者。 或复翻此。 避前二释。 故名比量。 问理门论中现比量境及缘因念。 随其所应俱名现比。 如何此中俱但说于智。 何理得知。 彼于现境亦名现量。 比量之因亦名比量。 答理门论中云。 问何故此中与前现量别异建立。 此问词。 为现二门。 此处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 彼处亦应于其现因说为现量。 俱不遮止。 此答词。 即初后互明也。 今者此中俱但出量体。 略彼作具之与作者。 略广故尔。 论。 是名比量。 述曰。 第四结名。 由藉三相因。 比度知有火无常等。 故是名比量。 故是二字。 如前应知。 论。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述曰。 第四明量果也。 或除伏难。 谓有难云。 如尺秤等为能量。 绢布等为所量。 记数之智为量果。 汝此二量。 火无常等为所量。 现比量智为能量。 何者为量果。 或萨婆多等难。 我以境为所量。 根为能量。 彼以根见等。 不许识见。 故根为能量。 依根所起心及心所而为量果。 汝大乘中。 即智为能量。 复何为量果。 或诸外道等执。 境为所量。 诸识为能量。 神我为量果。 彼计神我为能受者知者等故。 汝佛法中既不立我。 何为量果。 智即能量故。 论主答云。 于此二量即智名果。 即者不离之义。 即用此量智。 还为能量果。 彼复问云。 何故即智复名果耶。 答云。 夫言量果者。 能智知于彼。 即此量智。 能观能证彼二境相故。 所以名果。 彼之境相于心上现。 名而有显现。 假说心之一分名为能量。 云如有作用。 既于一心以义分能所故。 量果又名为量。 或彼所量。 即于心现。 不离心故。 亦名为量。 以境亦心。 依二分解。 或此中意约三分明。 能量见分。 量果自证分。 体不离用。 即智名果。 是能证彼见分相故。 相谓行相体相。 非相分名相。 如有作用而显现者。 简异正量。 彼心取境。 如日舒光。 如钳钳物。 亲照境故。 今者大乘依自证分。 起此见分取境功能。 及彼相分为境生识。 是和缘假如有作用。 自证能起故言而显现。 故不同彼执直实取。 此自证分。 亦名为量。 亦彼见分。 或此相分。 亦名为量。 不离能量故。 如色言唯识。 此顺陈那三分义解。 论。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述曰。 下第四大段明二似量。 真似相形。 故次明也。 于中有二。 初似现。 后似比。 似现之中。 复分为二。 初标。 后释。 此即初也。 标中有三。 一标似现体。 二标所由。 三标定名。 有分别智。 谓有如前。 带名种等诸分别起之智。 不称实境。 别妄解生。 名于义异转。 名似现量。 此标似名。 论。 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 述曰。 此下释也。 释文亦三。 即释初也。 谓诸有了瓶衣等智。 不称实境。 妄分别生。 名分别智。 准理门言。 有五种智。 皆名似现。 一散心缘过去。 二独头意识缘现在。 三散意缘未来。 四于三世诸不决智。 五于现世诸惑乱智。 谓见杌为人。 覩见阳炎谓之为水。 及瓶衣等名惑乱智。 皆非现量。 是似现收。 或诸外道及余情类。 谓现量得故。 故理门云。 但于此中。 了余境分。 不名现量。 由此即说忆念。 比度。 悕求。 疑智。 惑乱智等。 于鹿爱等。 皆非现量。 随先所受分别转故。 五智如次可配忆念等。 智下言等是向内等。 离此更无可外等故。 于鹿爱等者。 西域共呼阳炎为鹿爱。 以鹿热渴谓之为水而生爱故。 此境言等。 等彼见杌谓之为人。 病眼空花毛轮二月瓶衣等。 故彼复言。 如是一切世俗有中。 瓶等。 数等。 举等。 有性。 瓶性等智。 皆似现量。 是假非真。 名世俗有。 举瓶等取外道五唯量实句义等。 数即胜论所计德句。 言等等取彼量合离等。 举即业句。 取舍屈伸行。 举即彼取。 或是彼行。 以等于余。 有性即大有。 瓶性等即瓶性同异。 等取和合句等。 智即缘此之智。 皆似现量。 此等皆于五尘实境之中。 作余行相假合余义。 分别转故。 问此缘瓶等智。 即名似现。 现比非量三中何收。 答非量所摄。 问如第七识。 缘第八执我。 可名非量。 汎缘衣瓶。 既非执心。 何名非量。 答应知非量不要执心。 但不秤境。 别作余解。 即名非量。 以缘瓶心。 虽不必执。 但惑乱故。 谓为实瓶。 故是非量。 问既有瓶衣。 缘彼智起。 应是称所知。 何名分别。 论。 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 述曰。 此释所由。 由彼诸智。 于四尘境。 不以自相为所观境。 于上增益别实有物而为所缘。 名曰异转。 此意以瓶衣等体即四尘。 依四尘上唯有共相无其自体。 此知假名瓶衣。 不以本自相四尘为所缘。 但于此共相瓶衣假法而转。 谓为实有。 故名分别。 论。 名似现量。 述曰。 此释定名。 由彼瓶衣依四尘假。 但意识缘共相而转。 实非眼识现量而得。 自谓眼见瓶衣等。 名似现量又但分别执为实有。 谓自识现得。 亦名似现。 不但似眼现量而得。 名似现量。 此释尽理。 前解局故。 论。 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 述曰。 此第二解似比。 文亦有二。 初标。 后释。 此即初也。 于中有三。 初标似因。 次标似体。 后标似名。 似因及缘似因之智为先生。 后了似宗智。 名似比量。 问何故似现。 先标似体。 后标似因。 此似比中。 先因后果。 答彼之似现。 由率遇境。 即便取解谓为实有。 非后筹度。 故先标果。 此似比量。 要因在先。 后方推度邪智后起。 故先举因。 或复影显。 三句三文。 如次配释。 论。 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 述曰。 下释。 如先所说四不成。 六不定。 四相违。 及其似喻。 皆生似智因。 并名似因。 前已广明。 恐繁故指。 准标有智及因。 今释亦有所知之因。 及能知智。 皆不正故。 俱名似因。 然释文无。 即举因显用彼因智以为先因。 准理标中亦合云。 若似因智。 及邪忆彼所立宗因不相离念为先。 文略故尔。 释文随标。 亦略不说。 论。 于似所比诸有智生。 述曰。 释前所起诸似义智。 起之与生。 义同文异。 如于雾等。 妄谓为烟。 言于似所比。 邪证有火。 于中智起。 言有智生。 论。 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述曰。 此释名也。 由彼邪因。 妄起邪智。 不能正解彼火有无等。 是真之流。 而非真故。 名似比量。 论。 复次若正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 述曰。 下第五大段解真能破。 文分为三。 初总标能破。 次辨能破境。 后兼显悟他结能破号。 或分为四。 初二如前。 第三出能破体。 第四结能破名。 且依初科。 此即初也。 他立有失。 如实能知。 显之令悟。 名正显示能立过失。 其失者何。 论。 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 述曰。 此辨能破境。 即他立失分二。 初辩阙支。 次明支失。 谓初能立缺减过性。 此即初辩阙支。 或总无言。 或言无义。 过重先明。 故云初也。 此之缺减。 古师约宗因喻。 或六七句。 陈那已后。 约因三相。 亦六或七。 并如前辩。 或且约陈那因三相为七句者。 阙一有三者。 如数论师对声论。 立声是无常。 眼所见故。 声无常宗。 瓶盆等为同品。 虚空等为异品。 此但阙初而有后二。 声论对萨婆多。 立声为常。 所闻性故。 虚空为共同品。 瓶盆等为异。 阙第二相。 所量性因。 阙第三相。 阙二有三者。 如立声非勤发。 眼所见故。 虚空等为同。 瓶盆等为异。 阙初二相。 如立我常。 对佛法者。 因云非勤发。 虚空为同。 电等为异。 因阙所依。 故无初相。 电等上有。 阙第三相。 诸四相违因。 即阙后二相。 如立声常。 眼所见故。 虚空为同。 盆等为异。 三相俱阙。 立宗过性等下。 别明支过。 此等或于能破。 立所破名。 故理门云。 能立缺减能破。 立宗过性能破等。 问云何能立缺减等名为能破。 能破理在出彼过言故。 答此于能破说所破名。 据实能破在于言也。 或于所作说能作名。 能立缺减等为因。 能起此能破言。 名为能作。 即能破言从起。 名为所作。 破实在言。 缺减能破等。 是于所作立能作名。 亦如于果立彼因号故也。 或云。 此唯约境。 以下更云显示此言。 若前是言。 何须后说。 论。 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述曰。 兼显悟他结能破号。 立者过生。 敌责言汝失。 立证俱问。 其失者何。 名为问者。 敌能正显缺减等非。 明之在言。 名显示此。 因能破言。 晓悟彼问。 令知其失。 舍妄趣真。 此即悟他。 名为能破。 此即简非。 兼悟他以释能破名。 简虽破他不令他悟亦非能破。 论。 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 述曰。 此大段第六明似能破。 文分为三。 初标似能破。 次出似破体。 后结似破名。 辩释所以。 此初也。 论。 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 述曰。 此出似能破体。 初明妄言阙。 后辩正言邪。 立者量圆。 妄言有缺。 因喻无失。 虚语过言。 不了彼真。 兴言自负。 由对真立。 名似能破。 准真能破。 思之可悉。 论。 如是言说名似能破。 述曰。 下结似能破名。 辩释所以。 于中分二。 即结名及释。 此即初也。 如是者。 指前之词言说者。 即圆满能立缺减言等。 如此等言名为似破。 问何故于圆满能立。 显示缺减性言等。 为似能破。 论。 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 述曰。 释所以。 夫能破者。 彼立有过。 如实出之。 显示立证。 敌令知其失。 能生彼智。 此有悟他之能。 可名能破。 彼实无犯。 妄起言非。 以不能显他宗之过。 何不能显。 彼无过故。 由此立名为似能破。 论。 且止斯事。 述曰。 大文第三方隅略示。 显息烦文。 论斯八义。 真似寔繁。 略辩为入广之由。 具显恐无进之渐。 故今略说之。 云且止斯事。 论。 已宣少句义为始立方隅其间理非理妙辨于余处。 述曰。 一部之中文分为二。 此即第二显略指广。 上二句显略。 下二句指广。 略宣如前少句文义。 欲为始学立其方隅。 八义之中。 理与非理。 如彼理门。 因门集量。 具广妙辨。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写本云。 噵本奥云。 以天长六年十二月略见竟。 予二年春欲披疏文。 鸠集众本。 幸得明诠。 自笔噵本。 瞩而翫之。 实为精要。 但星霜久积。 其文将消。 意欲模写胎之来叶。 遂乃初移点。 次写噵。 后一揽。 于是犁上卷之渐毕。 夏天受病。 模写属废。 三年夏重。 中卷并四相违半未成。 四年秋毕其功矣。 多日採翰。 疲眼竭力。 虽惧移点之舛错。 犹怿模写之果然。 既而传法灯于后代。 开惠眼于来世(而已)。 于时永久四年秋八月十日于兴福寺灌顶院慧晓记之(云云写本奥日比也)。 或本云。 始自仁平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日移点毕。 释氏藏俊久寿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藏公为师读始同三年正月九日读毕字点有误者改直了。 从一位(在判)藏俊幸入先师之室虽禀遗训识隔正理之门不足传灯况每披三卷大疏失文之首尾乍访两朝诸家迷义之浅深然依 长者殿下仰任明诠之点守先师说谨侍御读之末座谬授因明之大疏其年月日详于御笔。 久寿三─二─十七─重读了(不对师)去十一─始之十三日抄三十三过文了。 见疏之间云点云义不审不少书其趣押其处追问藏公决之。 点不审自保元年五月二日至同八日决之。 义不审自同年同月八日至同十八日决之。 此中九十十一十七四ケ日随决令藏公记问(余)答(藏公)之趣以备后鉴。 建武二年(乙亥)十一月三日书写之扶八九之老眼终三卷之微功愿因兔毫之缘列龙华之筵矣。 同三年正月二十五日点了 权律师尊经(校者云。 九帖之内。 中下。 下中。 下下。 三帖左记录在)。 舍那瓶水芳流有尽此帖昔埋没于明石之边尘也既多年慈尊传灯余光尚照要文今还归于兴福之净刹而再全部。 各投金钱寄附之于时文化(庚午)年九月 日法印大僧都 训 算法印大僧都 专 贺法印英 专法印顺 实法印大僧都 训 英法印荣 学法印秀 算法印章 诚法印教 宪法印弘 映权律师 荣 宗权律师 荣 尊权律师 算 荣拟讲秀 演荣 怀长 胤愿 辨长 有智 兴训 尊 发布时间:2025-05-20 04:17:1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fojing/1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