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七十五法 内容: (术语)小乘俱舍宗立一切法为七十五,摄为五类:一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有法四十六,心不相应行法十四,无为法三也。 第一色法十一RūPāṇi,分之为三种:一五根,二五境,三无表色也。 五根者:一、眼根Cakṣur indriya,二、耳根Śrotra indriya,三、鼻根Ghrāṇa  iudriya,四、舌根Jihvā indriya,五、身根Kāya indriya也,此五法能发识取境,故名根。 五境者:一、色境Rūpa  viṣaya,二、声境Sabda viṣaya,三、香境Gandha viṣaya,四、昧境Rasa viṣaya,五、触境Sparśa  viṣaya也。 此五法能为五根所对之境,故名境。 无表色Avjiapti者,依身口发动之善恶二业,生于身内之一种无形色法感苦,乐果之业因也其中,五根五境,有质碍之用,故名色,无表色则自体无质碍之用,以存质碍之四大为因而生者,故亦名为色。 第二心法一Cittam,根境相对之时,依根而生,觉知境之总作用也。 是从于所依之根,故虽为六识,而其心体是一也,此法必领有他之心所法,犹如国王之于臣民,故谓为心王。 第三心所有法四十六 Cittasaṁprayuktasaṁskārāḥ,又分六位:一、遍大地法十,二、大善地法十,三、大烦恼地法六,四、大不善地法二,五、小烦恼地法十,六、不定地法六也。 此四十六法皆为心王所领有,而与心王皆为对于境界之别作用,故云心所有法,常略称心所法。 一、遍大地法十 Mahābhūmikāḥ(dharmāḥ)者:一、受Vepanā,领纳苦乐舍三境之作用也。 二、想Saṁjā,想像事物之作用也。 三、思 Cetanā,造作身口意三业之作用也。 四、触Sparśa,触对境界之作用也。 五、欲Chaṁda,希求之作用也。 六、慧Mati,简择之作用也。 七、念Smṛti,记忆之作用也。 八、作意Manaskāra,警觉他心心所之作用也。 九、胜解Adhimokṣa,印决事理之作用也。 十、三摩地 Samādhi,译为定,使心心所注住于一境之作用也。 此十法随逐善不善无记之一切心王而起,故名遍大地法,略云大地法。 二、大善地法十 Kuśalamahābhūmikāḥ者:一、信Śraddhā,使心心所澄净之作用也。 二、不放逸Apramāda,于诸善恶法不使放逸之作用也。 三、轻安Praśrabdhi,使身心轻妙安稳之作用也。 四、行舍Upeksā,使身心舍杂执着诸法之念,而住于平等之作用也,是行蕴所摄之舍,故简别于彼受蕴所摄之舍受而谓之行舍。 五、惭Hrī,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 六、愧Apatrapā,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 七、无贪Alobha,于顺境无贪着之作用也。 八、无瞋Adveṣa,于逆境不瞋恚之作用也。 九、不害Ahiṁsā,不损害他之作用也。 十、勤Virya,于修善法使心勇悍之作用也。 此十法与一切之善心相应而起,故名大善地法。 三、大烦恼地法六Kleśamahābhūmikāḥ者:一、无明Moha,愚痴为性,反于上之慧之作用也。 二、放逸Pramāda,反于上之不放逸,于恶法放逸之作用也。 三、懈怠Kausidya,反于上之勤,于善法不勇悍之作用也。 四、不信Aśrāddha,反于上之行,使心不澄净之作用也。 五、惛沈Styāna,使心涽重之作用也。 六、掉举Auddhatya,使心轻浮之作用也。 此六法者常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故名大烦恼地法。 四、大不善地法二Akuśalamahabhūmikāḥ者:一、无惭Ahrikatā,反于上之惭,不自耻之作用也。 二、无愧 Anapatrapā,反于上之愧,不他耻之作用也。 此二法者,与一切之不善心相应,故名大不善地法。 五、小烦恼地法十Upakleśabhūmikāḥ 者:一、忿Krodha,使起忿怒相之作用也。 二、覆Mrakṣa,隐藏己罪之作用也。 三、悭Mātsarya,使于财施法施悭吝之作用也。 四、嫉 Īrṣyā,妒忌他人盛事之作用也。 五、恼Pradāśa,坚执恶事而恼乱身心之作用也。 六、害Vihiṁsā,反于上之不害而行打骂他人等之作用也。 七、恨Upanāha,于忿境结怨不舍之作用也。 八、谄Māyā,使心心所邪曲不定之作用也。 九、诳Śāṭhya,欺他之作用也。 十、憍Mada,染著于自法,使心贡高之作用也。 此十法者,虽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而唯为修道所断,不通于见道所断,又但与意识之无明相应,不通于他识,且此十法,现行各别而必非十法俱起,以此三义,故名小烦恼地法。 六、不定地法八Aniyatabhūmikāḥ者:一、寻Vitarka,寻求事理之粗性作用也。 二、伺 Vicāra,伺察事理之细性作用也。 三、睡眠Middha,使心心所闇昧之作用也。 四、恶作Kaukṛtya,思念恶作之事而使心追悔之作用也。 五、贪 Rāga,反于上之无贪,而贪爱顺境之作用也。 六、瞋Pratigha,反于上之无瞋,瞋恚逆境之作用也。 七、慢Māna,对于他人使心高举之作用也。 八、疑Vicikitsā,于谛理使犹豫之作用也。 此八法,不入前之五地,为特殊之法,故名不定地法。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十四 Cittaviprayuktasaṁskārāḥ者:一、得Prāpti,使诸法获得于身之实法也。 二、非得Aprāpti,使诸法离身之实法也。 三、同分Sabhāgatā,如人趣者,使人趣之果报同一,天趣者,使天趣之果报同等,各随其趣其地,而使得同一果报之实法也。 四、无想果 Asaṁjika,于无想天之中使心心所都灭之实法也。 是一种外道所执之涅槃也。 五、无想定Asaṁjisamāpatti,欲得外道之无想果所修得之无心定也。 六、灭尽定Nirodhasamāpatti,不还或阿罗汉之圣者,为止息暂时所入之无心定也。 七、命根Jivta,维持寿之实法也。 八、生 Jāti,使法生之实法也。 九、住Sthiti,使法住之实法也。 十、异Jarā,使法衰异之实法也。 十一、灭Anityatā,使法坏灭之实法也。 十二、名身Nāmakāya,色声等之名也。 十三、句身Padkāya,诸法无常等之章句也。 十四、文身Vyaṁjanakāya,名与句所依之文字也。 二个已上名为身。 此十四法者,为非色非心之法,而非与心相应之法,故名心不相应行法。 行者,有为法之总名也。 又此十四者,为五蕴中行蕴之所摄,故名行。 第五无为三Asaṁskṛtadharmāh者:一、择灭无为Pratisaṁkhyānirodha,依正智简择力而得之寂灭法也,即涅槃也。 此法能使烦恼寂灭,故名灭。 二、非择灭无为Apratisaṁkhyānirodha,非依择力但依缺生缘而现之寂灭法也。 此法能使生法不更生,故名灭。 三、虚空无为 Akāśa,无碍为性,得通行于一切之碍法中也。 此三法无生住异灭四相之作为,故名无为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    └无表色          ┘         │           │心 法─(亦名心王法,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    │    │     身识、意识)────────────────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念、     │   │    │    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 │┌有为法─┤    │     、无瞋、不害、勤)────────十│七             │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沉、   ├十                            │    │    │      掉举)─────────────六│五宇    │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法                    宙    │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恨、谄  │万    │    │      诳、憍)────────────十│有    │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慢、  ││    │          疑)───────────────八│                        │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 ││          根、生、住、异、灭、文身、名身、句身)──十四│└无为法──(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13:35:5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9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