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追院 内容: 犯罪之僧侣,罢免其职,并驱出其所居住之寺院。 禅苑清规卷十百丈规绳颂(卍续一一一·四六六下):“准律合用梵坛治之,当驱出院,清众既安,恭信生矣。 ” p4335 发布时间:2025-05-20 05:41:5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