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秤 内容: 计物轻重之用具。 又称权衡。 大庄严论经卷十二(大四·三二二下):“尔时(尸毗)大王,不惜身命,即登秤上。 ”长阿含经卷十三(大一·八四上)亦有“不为虚诈斗秤欺人”之句。 大方广菩萨藏文殊师利根本仪轨经卷三将秤宫列为三十六宫之一。 印度之窟院壁画及浮雕,大多绘有秤之图像,如描写地狱诸种变相,或死者于阎魔王前被计量罪之轻重等。 古代印度之重量单位异说殊多,然西元前四世纪顷已有锤、秤制作法之记载。 佛典中有关重量单位之说,如大乘入楞伽经卷一(大一六·五九二中):“几尘成芥子,几芥成草子,复以几草子,而成于一豆。 几豆成一铢,几铢成一两,几两成一斤,几斤成须弥。 ”或法华经卷六药王菩萨本事品(大九·五三中):“又雨海此岸栴檀之香,此香六铢,价直娑婆世界。 ”皆为其例。 我国单位构成及进位法与印度不同,秦汉时代通行絫、铢、两、斤、钧、石之单位,其中钧、石不久即废,其他则为后世计量之基准。 唐代之二铢四絫,约当于一两的十分之一。 北宋太宗时,一钱之千倍为一贯,一贯的十分之一称为一分,又以一分的十分之一称为一厘。 除絫等为通用之重量单位,另有锤、锱之单位。 如慧琳音义卷一○○锱铢条,以黍为始,十黍为一絫,十絫为一铢,六铢为一锱,锱即是分。 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即一二○斤。 日本初沿袭唐制,后又承北宋贯钱制而普遍使用。 [修行道地经卷五、顺正理论卷一、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 p4270 发布时间:2025-05-20 05:40:33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