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皓端(宋秀州灵光寺)[《宋高僧传》卷第七] 内容: 释皓端。 姓张氏。 嘉禾人也。 九岁舍家入灵光精舍。 师授经法如温旧业焉。 年登弱冠受形俱无表。 于四明阿育王寺遇希觉律师盛扬南山律。 端则一听旋有通明义门无壅。 寻投金华云法师学名数一支并法华经。 后受吴兴缁伍所请讲论焉。 两浙武肃王钱氏。 召于王府罗汉寺演训。 复令于真身塔寺宣导。 于时有台教师玄烛者。 彼宗号为第十祖。 端依附之果了一心三观。 遂撰金光明经随文释十卷。 由是两宗法要一径路通。 忠献王钱氏借赐紫衣。 别署大德号崇法焉。 后誓约不出寺门。 慕远公之不渡虎溪也。 高尚其事。 仅二十余年。 身无长衣口无丰味。 居不施关坐唯一榻。 以建隆二年三月十八日坐灭于本房。 容貌犹生。 三日焚之于城西。 得舍利于煨烬之末。 俗年七十二。 僧腊五十二。 凡著述传录记赞七十许卷。 学得其门者止八十余人。 端性耿介言无苟且。 一坐之间不谈世论。 唯以佛法为己务。 可谓傅翼之象王矣。 秘书监钱昱尝典秀郡。 躬睹端之标格。 为着行录焉。 发布时间:2025-05-21 11:53:0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6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