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宝贤(﹝宋﹞(普贤寺)[《比丘尼传》卷二] 内容: 宝贤。 本姓陈。 陈郡人也。 十六丁母忧。 三年不食谷。 以葛芋自资。 不衣缯纩不坐床席。 十九出家住建安寺。 操行精修博通禅律。 宋文皇帝深加礼遇供以衣食。 及孝武雅相敬待。 月给钱一万。 明帝即位赏接弥崇。 以泰始元年敕为普贤寺主。 二年又敕为都邑僧正。 甚有威风明断如神。 善论物理屈抂必释。 秉性刚直无所倾挠。 初晋兴平中净检尼。 是比丘尼之始也。 初受具戒指从大僧。 影福寺惠果净音等。 以谘求那跋摩。 求那跋摩云。 国土无二众。 但从大僧受得具戒。 惠果等后遇外国铁萨罗尼等至。 以元嘉十一年。 从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戒。 非谓先受不得。 谓是增长戒善耳。 后诸好异者。 盛相传习典制稍亏。 元徽二年法律颖师。 于晋兴寺开十诵律。 颍其日有十余尼。 因下讲欲重受戒。 贤乃遣僧局赍命到讲座。 鸣木宣令诸尼。 不得辄复重受戒。 若年岁审未满者。 其师先应集众忏悔竟。 然后到僧局。 僧局许可。 请人监检方得受耳。 若有违拒即加摈斥。 因兹已后矫竞暂息。 在任清简。 才兼事义。 安众惠下。 萧然寡欲。 世益高之。 年七十七。 升明元年卒也。 发布时间:2025-05-21 11:47:1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62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