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部见解有异 内容: 亦名:五师与根本部子题:昙摩鞠多、法正、四分律、萨婆谛婆、十诵律、迦叶毗、解脱戒本、弥沙塞、五分律、婆粗富罗部、根本部、摩诃僧祇律、大众部戒本疏·解今题目:“(一、引示)(一、第一师)大集云,梦[叠*毛] 一段,后分为五。 佛告长者,我灭度后,有诸弟子,颠倒解义,及以说法,覆隐法藏。 名昙摩鞠多,此云法正,律名四分。 凡解行法,先果后因。 此就化仪,说相明显,故倒解之,如四谛法,苦初道后,覆彼常途,因先义也。 (二、第二师)二、彼经云,受有三世及以内外,善能论议,破坏外道说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难问,善能答对。 名萨婆谛婆,此云有也,法名十诵。 然异道所计,诛恶人畜,道路女人陵皆无罪。 此部难言但杀得罪,何简善恶? 戒出离因,要身器净,非一切性悉得受故。 (三、第三师)三、者,经云,说无有我及以受者,转诸烦恼,犹如死尸。 名迦叶毗,此云重空观,法名解脱,此有戒本,相同五分。 (四、第四师)四、者,经云,不作地相、水、火、风相、虚空、识相。 名弥沙塞,此云不著有无观,法名五分。 (五、第五师)五、者,皆说有我,不说空相,犹如小儿。 名婆粗富罗,此云著有行,不传其法。 (六、根本部)又云,广博遍览五部经典。 是故名曰摩诃僧祇,此云大众,此有其律。 (二、问答)(一、问古师传滥)问:‘古师多谓僧祇本律,即婆粗富罗所执,今如何分? ’答:‘非敢茍分,大集明异。 若合婆粗,文不应云遍览五部。 ’(二、问经赞有无)问:‘二部五部同是后分,如何经赞唯在五部? ’答:‘二部是本,义通五见,不虑后疑。 五部支生,各怀异相,多起诤竞,恐不传持,故偏牒五,不妨法界。 ’(三、问本末次第)问:‘如上所列五部在初,僧祇应后,以遍览故。 ’‘今解云,僧祇实先,灭后便有,以广博故,通含五意,故是总也,如上经说。 ’”行宗记释云:“初师中,初通叙诸计。 颠倒下,正示初师,初总叙见解人法名号。 倒解约自见,倒说约化他。 凡下,别释见解,初二句标示。 且举果因,余皆类此。 有本作先因后果误。 此下,正释。 谓是此师化物仪式,先示果相,后推其因;苦集世间果因,灭道出世果因;若从次第,合云集苦道灭;欲使知苦断集,为灭修道,先解后修,教行易识。 若据四谛,本是佛说,而言昙摩者,佛作倒说,本为随宜,昙摩计此,用为常度故也。 由倒解故,即是覆隐。 次师中,先明见等,亦同上科。 受即执计。 三世约竖论。 内外就横说,通收三界系法,该上三世,五尘四大,并有内外,即情非情二种世间。 彼计诸法名字是空,法体皆实。 然下,别释见解。 引破外计,释上善能论议等。 初破淫杀拣境。 外云,人畜善者,杀则有罪,居家妇女,陵方有过。 此下,难破。 但破杀义,淫戒类准。 戒下,次破受戒不简。 彼计有情皆可受戒,杂报净秽,俱无所择;前文已出外计,故此直破。 第三、中,我即所计倒本,受是能执妄情;凡谓实有,遂生执着,我既本无,执将何附? 下翻重空,义在此也。 转诸烦恼者,显观功深,断证易故;三界见思,故云诸也。 是可厌弃,故如死尸。 法名解脱,良由于此。 下示戒本,广律未传。 第四、中,经举六大,摄尽世间色心等法;上四大通内外色法,识即心法,虚空即非二法。 不作六相者,不著有也;存此六故,不着无也。 下翻人名,正从此义。 第五、中,彼计有我,遍该五蕴等法,故云皆说。 智非深远,故喻小儿。 问:‘此与外道何别? ’答:‘外道妄谓蕴中别有神我;此约观行,推析我蕴非一非异,知是虚妄,计妄为有,可得悟道,故不同也。 ’问:‘此与第二师所见何异? ’答:‘引前比校,其异可见。 ’已上五师,得名有三:初从解为名,下云明慧卓朗,除邪倒故;二从计得名;后三从观行为名。 又小乘宗计不出四门:初是空门;二、五即有门;第三双亦;四即双非。 或可总归二宗:一、四皆空宗;二、三、五并有宗。 六、僧祇中,不偏一见,摄机斯足,故云广博;悬观五计,集法无遗,故云遍览。 初问中,古师谓者,如前已示。 答中,初示所据;若下,显古违文。 次问,经中但云五部虽异,不妨诸佛法界涅槃,不言僧祇,故有此问。 据经止有僧祇,而言二部者,欲显本部亦分,经中合赞故也。 答中,上明本部不须意;下示五部须意。 第三问,以僧祇根本,理合在前;而经云遍览,则显居后;故须通之。 答中,古师执前三藏所传,以僧祇为五部,恐据遍览之语谓是后分,故须问决;此中不叙,故直标今解。 初示次第。 既云广博,显是根本。 通含总摄,故是遍览。 ”(戒疏记卷一·五九·三)(请参阅附录二‘律学之派别略述’八七页) 发布时间:2025-05-21 11:07:23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5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