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亡物分物时节 内容: 亦名:亡僧物分物时节、分亡僧物时节、亡人物分物时节、亡五众物分物时节行事钞·二衣总别篇:“分之时节。 (一、死已即分)五众若死,僧祇,不应即闭其户。 彼有共行弟子持戒可信者,与户钩;若不可信,持户钩付僧知事人已;供养舍利(即死尸)料理竟。 若弟子持戒可信者,使出衣;若不可信,应使知事人出衣,然后僧分。 (二、尸去后分)十诵云,诸比丘在尸边分衣,尸起护物。 佛令死尸去后,若僧在异处应分。 毗尼母云,分比丘物者,先将亡者去藏已,送丧僧还,来至寺,取亡人物着僧前,然后如上依法集僧分之。 ”(事钞记卷三二·三三·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1:06:59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5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