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作持制听事法 内容: 亦名:制听事法子题:制教事法、可学事、可学法、听门事法戒本疏·持犯方轨:“次对作持。 亦就制听,以明持相。 (一,依古出法)(一、制教)先将作持,对制教中,明制作者,位通事法。 言可学者,并制修学。 事谓衣钵行护也,法谓一切教行也。 并托事法,进用修成,而无违犯,名为作持;不敢违越,又是止持。 ……(二、听教)就听门中亦对法事。 事谓长财房舍,法谓处分说净。 亦有听作听止,如前所言。 (二,明今难破)(一、引古解)如昔解云,作持门中事法,唯可学,无不可学者,非此所明。 以非进修,圣不制学。 不同止持,通不可学,以唯离过,故得明也。 (二、示今义)(一、引文立理)今解不然。 不可学迷,非学能了。 乃至四果犹有事迷,何况下凡,而能通辨? 故于事法,无问止作,皆有迷忘,而非罪摄。 何以明之? 如律,长财开忘不染,房舍指授,亦开想疑。 既不结正,明知不犯。 (二、释通疑妨)问:‘若不结犯,何以律文结偷兰耶? ’答:‘忘非偷兰,此结想疑方便耳。 前心欲作过量不处分房,后心转想,谓是应量处分之房。 想差前因,不至后果,故结偷兰。 可不解也。 ’(三、显今异昔)若依此明,与昔持犯,通塞全异。 诸有读者,任情两取。 ”(戒疏记卷四·四六·一五) 发布时间:2025-05-21 11:05:01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