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僧制非法 内容: 亦名:非法僧制子题:赇行事钞·僧网大纲篇:“(一、总列诸过)寺别立制,多不依教。 饮酒醉乱,轻欺上下者。 罚钱及米,或赊货赇,当时同和,后便违拒不肯输送,因兹犯重;或行杖罚枷禁钳锁;或夺财帛以用供众;或苦役治地、斩伐草木、锄禾收刈,或周年苦役;或因遇失夺,便令倍偿。 或作破戒之制,年别依次锄禾刈谷,若分僧食及以僧物,科索酒肉,媒嫁净人,卖买奴婢及余畜产;或造顺俗之制,犯重囚禁,遭赦得免,或自货赇,方便得脱,或夺贼物,因利求利;或非法之制,有过罪者,露立僧中,伏地吹灰,对僧杖罚。 如是众例,皆非圣旨。 (二、推释所以)(一、正示非法)良由纲维(即众首)不依法网,同和而作,恶业深缠,永无改悔。 众主有力,非法伴多,如法比丘,像末又少,纵有三五,伴势无施。 故佛预知有不令同法,如后引之。 (二、引证如法)僧祇云,若作非法制者,应诃令止;不者,当说如法欲已,起去。 若众中有力者不听,当语旁人言,此非法制,止得三人;不得趣尔而作,应知识边作。 若不得者,说见不欲,与护心相;应云,彼自有业行,何关我事,如失火烧舍,脱身便罢。 毗尼母云,见众非法事,独不须谏,应作默然;如上说。 ”资持记释云:“大科第二,非法中,总列分三,初二句总标。 饮下,二列相,初列诸非治,或作下,二明三种非制。 初中,饮酒等者,示所犯过。 罚钱下,列能治法。 大分五种。 初罚财物,赇亦财宝,输即尽也。 虽非法制,以先同和,不送成重。 余四可解。 周年苦役一句,连属上文为一种。 锄,垦;刈,割也。 次列三种制者,同今众院规绳之类,初破戒制中。 所列多相,并律明禁,反立为制。 锄刈即犯掘坏,分僧食即盗常住,卖买等即畜不净物,自余可知。 即今禅众不知戒相,普集僧众,择菜造食,举世盛传,矜为正则。 流弊斯久,孰为改之? 科索,谓率敛也。 畜即生口,产谓田土。 顺俗制中三种。 赦即放也;俗王普赦,僧取为制。 货赇得脱者,效俗赎刑。 因利求利者,失少夺多也。 非法制中亦三。 露立即[仁-二+果]身。 吹灰谓吹地灰尘。 如是下,三通结。 ”(事钞记卷七·三四·九)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6:17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