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依法树下坐制开 内容: 子题:树下坐、别房、尖头屋、平头重屋、小房、石室、大小二房、招提、别房施、有福饶、无福饶、独角亭随机羯磨·诸戒受法篇:“依树下坐,比丘依此得出家,受具足戒,成比丘法。 是中尽形寿能持不? 答言能持。 若得长利,若别房、尖头屋、小房、石室、两房一户,得受。 ”(随机羯磨卷上·二八·一二)羯磨疏·诸戒受法篇:“树下[坐],开中。 言别房者,即大小二房乞处分作是也。 或是七众为招提僧,于坊寺中别置房宇;有来入住,别有供养。 故律云几房有福饶是也;几房无福饶,即僧常住也。 尖头屋者,西国多平头重屋,或至四五重者,如此方北界缘边诸州,希有尖者。 如文所列,即中高四厦也。 故律云,王大殿并开受用;或是叉手小庵,椽头拄地者。 小房者,起不碍头,坐趣容膝,前障水雨也。 石室者,岩岫山居。 两房一户,随相而列,可以事验也。 ”济缘记释云:“树下坐,本制可解。 但释开文为五。 初释别房。 大小二房,即过量不过量。 招提梵语,此云别房施,谓施主造房,待遇来僧而自供给。 有福饶者,谓僧受用,以福饶益彼檀越故;无福饶者,即常住处,非别所供。 二、释尖屋。 缘边,邻蕃胡等处。 希,少也。 中高四厦,今时所谓独角亭也。 引律王殿,相或似之;谓王施僧,故开受用。 叉手谓椽尾相交攒于中也。 三、释小房。 示横竖量,据理甚窄。 且举极小,须可容身;未必然也。 四、释石室。 五、释两房共户。 随相列者,非止此也。 ”(业疏记卷一七·二五·一八)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3:24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