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分律宗教虽小乘义当大乘 内容: 亦名:四分律宗虽是小乘分通大乘子题:五义分通、四分通明佛乘、沓婆厌无学、施生成佛道、相召为佛子、舍财用非重、尘境非根晓行事钞·受戒缘集篇:“问:‘此教宗是何乘而发大乘志耶? 答:‘此四分宗,义当大乘。 戒本文云,若有为自身,欲求于佛道,当尊重正戒,及回施众生共成佛道。 律中多有诚例。 光师亦判入大乘律限。 ’”资持记释云:“释疑中,前明上品,越教乖宗,故须问释。 答中,初二句标示。 言义当者,则显教宗本非是大,有义相当,即如下引。 疏云分通,意亦同此。 戒下,委释,初引义例。 律下,指广。 疏中总列五义[分通]云,相召为佛子文如上引;施生成佛道如此所引;沓婆厌无学;舍财用非重;尘境非根了。 此皆诚例也。 光师下,攀古例。 然彼所判,太成通漫,文虽引据,意不全取。 四分是大,将何为小? 即应梵网体行全同;菩萨声闻,二戒无别。 定知不尔。 是以祖师所立,语意从容,义当分通,深符教旨。 待至中卷,更为详明。 今亦有人直判为大。 不识教限,妄自云云。 问:‘上品心者,为全是大,为分通耶? ’答:‘扶成本宗,分通义耳。 ’问:‘分通之义,出自何人? ’答:‘如来立教,被此机缘。 部主深知,还符佛意,别立成宗,是以前后律序,法正所安,多伸此意,岂不明乎? 有人妄斥南山不合立分通义。 寡陋之识,何足议也? ’”(事钞记卷八·二七·一二)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四分通明佛乘。 故沓婆厌无学,知非牢固也;施生成佛道,知余非向也;相召为佛子,知无异乘也;舍财用非重,知心虚通也;尘境非根晓,知识了义也。 略引成证,全乖小道。 何得不思,致亏发足? ”济缘记释云:“初通标,意谓纵是小教,于理自融;何况本部非局小耶? 故下,别列五义[分通]。 初沓婆厌无学者,见僧残无根谤戒。 彼云沓婆摩罗子得阿罗汉,在静处思惟,心自念言,此身不坚固无常生灭,终归空寂,我今当以何方便,求牢固坚法即厌无学身,求菩萨法。 我今宜可以力供养,分僧卧具,差次受请饭食。 修利他行,福业庄严。 白佛,因令白二,差为知事等。 部主引此,由知小道非究竟故。 二、施生成佛[道],即是戒本回向之词。 文云,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 一切成佛之言,乃华严法华圆顿了义;可验部主知余二乘,非归向处。 三、相召[为]佛子,梵网大戒,乃称佛子,小乘戒本,但名比丘;而律序云,如是诸佛子,佛子亦如是等。 此即部主令归佛乘。 四、舍财用非重,谓舍堕求悔,先须舍财,舍已,僧用不还,止犯吉罗,而不成盗。 知心虚通者,钞云,四分一律,宗是大乘,虚通无系,故发言诚,事无滞结,若依他部,一舍已后,无反还求,任僧处断是也。 五、尘境非根晓,如小妄戒释见闻触知,云见者眼识能见,耳识能闻,鼻舌身识能触,意识能知。 识即是心,不同有部但云眼见等,如前已述。 略下,结责,上二句显略。 如戒序中稽首诸佛;又如后序三世诸佛,皆尊敬戒;又云,若有自为身,欲求于佛道;又破僧戒,提婆害佛,诸比丘执杖石绕窟大唤,佛安慰言,诸佛常法,无所复护,何以故,已胜诸怨故。 此皆大乘之义。 则知分通,非唯前五。 何下,正责。 今立圆宗,会小归大,不由小径,直造大方,乃为成佛菩提发足之始。 有得闻者,合生忻遇;反加诘难,强生荆棘,恶业所障,岂非自亏耶? 今多此徒,是可怜愍。 ”(业疏记卷一六·二四·一○)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2:50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