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四药对四过明通塞 内容: 子题:自煮姜汤结犯、时药定具四罪行事钞·四药受净篇:“四药者:(一、时药)若是时药,定有宿、煮。 以资用强,常须服故。 (二、余三药)余之三药不加法者,一同时药;若为病缘而加圣法,则有通局。 (一、非时药)非时药者,过中,明相未出来,服用皆得;若明相出,失其口法,残宿、恶触、非时生焉。 (二、七日药)七日药者,作法加已,内净厨中,开无残宿、恶捉;八日旦起,具罪如后。 (三、尽形寿药)尽形寿者,必是熟死,无生种相,律开内宿、内煮、自煮。 僧祇,自煮姜汤结犯者,谓有生分。 准此唯开三罪,七日不合同宿。 十诵,石蜜浆举宿,病人开饮。 应是难缘。 四分,残宿酥油开灌鼻等。 余不净药,不合加法。 ”资持记释云:“通塞二门,并约有罪为通,无罪名塞。 初门,时药唯通,文举宿煮,具足四过;余三药并望限中名局,过限名通。 又非时、七日,限中唯开恶触;尽形方开三罪。 则通塞可见矣。 ”(事钞记卷三四·一三·三)羯磨疏·诸界结解篇:“前明四药者,据论时药,定具四罪,即内宿、内煮、自煮、恶触也。 由资报是强,贪贮又甚。 余之三药,不加法者,事同时药。 若加法者,恶触一罪,开于非时及七日药;若越其限,则非教也。 古师云,七日加法开内宿煮,此无文也。 僧祇,七日寄僧净地,则有宿煮明矣。 自煮一罪,义亦不开。 若变生者,则失受不净,何得后加? 若不变生,重煮非犯,犹如净地无内煮也。 四分文中,但解尽形开四罪故。 七日不列,明不开也。 若未加法,例不许之。 故僧祇自煮姜汤,不得饮也,谓是生者,有变熟故;必是乾者,如律开之。 此圣言量,不可轻也。 生涯渐迫,日月逝矣,徒恣口腹,死终不随,可为心师,于此见矣。 余常睹行德诸僧,康健之时,清举高世,及乎疾苦,知何不啖? 保命如斯,终归后世。 无识之俦,未曾隐括,排斥教网,希贪口腹。 为之陷溺,如是长劫,诚可悲矣。 ”(业疏记卷九·二六·二)(请参阅附录二‘四药对四过有无表’一五九页)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1:56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