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受具戒能受五缘 内容: 子题:唯是人道、诸根具足、身心清净、出家相具、得少分法、正背、方裙羯磨疏·诸戒受法篇:“(一、标举叙由)就初能受,类分又五;以能名滥,非别不显。 在生正务,唯戒尊高;有缺诸缘,虽受不获。 故须指掌程露其相故也。 (二、牒文正释)初唯是人[道],简四趣者。 天实报胜,但着乐多,无求修道故也;修罗怀疑,道在会正;非人鬼神,谄诳不实;畜生报局,愚騃所收,道在质直,慧心遐举,戒受为道,非道故障;地狱常苦,乱恼冲心,故论说言,如镕铁聚,何能怀道而受戒也? 唯斯人者,苦轻下趣,乐劣上天;强识念力,能崇道业。 如多论引归戒所投,诚有致也。 二、诸根具者。 以仪貌严正,悦动物心;凡所弘阐,睹相易受。 若不简约,污辱僧伦。 故律文中,六根俱净,方应受法。 如眼一缘,二十余相并(并)不堪也。 ……三、身心清净者。 既为道器,纯净方堪;如净舍宅,可以为例。 又如净衣,易染为色;故先染污,不成后受。 律中所列十三种人,皆为戒难,如后相解。 ……四、[出家]相具者,即形同也。 下列覆露两仪,俱非道相,离于二边也。 今时三衣,实相同本。 自褊衫、正背、方裙、[袖-由+奇]支,皆非经律也;然且顺律文,非俗非外耳。 五、得少分法者,即法同也。 法海不顿,渐开方便。 欲使信乐守戒牢固也。 (三、结示得不)上列诸缘,得否为二。 前四必具,不具非缘不成;后一制具,不具则戒罪两得。 ”济缘记释云:“自下,次示余衣。 正背钞作褡膊;方裙似今帏裙;[袖-由+奇]支搭左肩上,系右腋下,以[打-丁+亲]袈裟,名出本律,但制造乖法耳。 此等诸衣,虽非经律;然其体色犹存道相,可顺律文。 律云自今已去,一切俗人外道服并不得着是也。 ”(业疏记卷一三·三·三)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0:08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