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受具戒请师法立弟子缘 内容: 子题:和尚看弟子当如儿想、弟子、束修随机羯磨·诸戒受法篇:“又病比丘无人看故,便致命终。 佛言,当立弟子。 应共相敬重瞻视,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广大。 和尚看弟子,当如儿想。 ”(随机羯磨卷上·二一·一六)羯磨疏·诸戒受法篇:“(一、叙制意)又病比丘下,立资弟也。 由病致死,缘须待接,损丧道器也。 (二、释名义)言弟子者,学后解生,故得名也。 所以师名随本音者,此土本无,故不可译。 俗中博士,微有相扶;然备束修,乖则非礼。 佛法不尔;导以义方,开示出道,过恒俗训;若行赠遗,则是邪缘;故从本也。 弟子受学,义相似也;故从此方之言。 (三、明相摄)师弟相摄,云敬重者,以出道在心,形虽在卑;以怀道故,敬而后授;故无虚往也。 彼我和敬,正法由生;光大远世,皆赖开悟;深有致也。 ”济缘记释云:“立弟子中,初科,资即训取,谓取法于师。 因病致死,发起之由。 次科,初释资名。 在后故为弟,从生故为子。 所下,次辨师名。 出家之法,始于西梵;故和尚名,此土本无。 下举俗礼,明不翻之意。 自汉已来,国家多置五经诸子博士,即学者之师;礼记云,君子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后能博喻,然后能为师。 束修即肉脯,古者用为见师之礼,今则名通金帛等物;故论语云,自行束修已上,吾未尝无诲焉。 师名恐滥,故不取之;弟子义同,故可比用。 三中,初明师敬资意。 以文令共相敬重,恐疑反倒,故特示之。 尊卑据形,相敬约心;由心怀道,不可轻故。 无虚往者,言资必受教也。 彼下,次释功益。 展转开悟,相生不绝,至于无穷。 ”(业疏卷一三·一三·五)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9:53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