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内容: 子题:小事行事钞·师资相摄篇:“五分,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应令觉知,广如第二十三卷。 善见,和尚多有弟子,留一人供给,余者随意令读诵。 ”  资持记释云:“五分,小事,谓供给承事也。 若下,恐俗轻侮,正其所失,准彼乃是弟子觉师。 今此反之,意通彼此。 下指广相,文见[五分律第]二十七[卷]。 善见,留一者,乃知师摄,意本利他,不图役力。 ”(事钞记卷一○·二二·六)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3:56 来源:听佛音 链接:https://www.tfoyin.com/dict/64350.html